一天,秘書給了我一份從醫院公關課轉來的投訴單,一位家屬抱怨部裡的一位醫師看診很隨便,但有趣的是,數日後在院所感謝醫師的紅榜上,卻赫然出現該病患大大答謝同一位醫師的字樣,上面寫著:「感謝某大國手幫我開刀解決多年纏身的夙疾。」
同樣病人與醫生
卻出現兩樣心情
為什麼同樣的病人,看一樣的醫生,在不同的時間點,竟然會出現兩種截然不同的心情?究竟怎樣的醫師才是好醫師?
相信以上的問題問每一個人都會有不同的答案,以醫院實際運作的情況來說,不同科別其實也有不同的標準。
對於許多需要長期內科診療或保守型治療的病患,讓他們感覺視病猶親,並維持良好的醫病關係,是醫療運作的首要目標之一;但是對於外科系統而言,嘯狼覺得如何有效的幫助病人解決問題,才是首要的目標,與病患噓寒問暖的互動,反倒成了次要事務,如果醫師不能幫我把癌細胞切除乾淨,僅僅用富含關懷的眼神、感性的言語來安慰,又有什麼用呢?如果技術好與態度好不可兼得,試問以病人的立場而言,會選擇哪位醫師?如果醫師個人拋開病家在人前人後稱讚的虛名,當自己無法有效解決問題時,還自認是個好醫師嗎?
那麼在此複雜現實的環境下,我們該如何透過醫學教育的訓練,造就所謂的「好醫師」?
以通識教育打好第一年基礎
我很同意醫改諸公以「通識教育」打好醫學教育的主張。
通識教育是所有教育的根本,對身處資訊爆炸的七、八年級生來說,他們可能從國小開始,就習慣從網路上剪貼他們的作業、報告,所以他們的知識零碎且片段,缺乏完整的邏輯推理,但身為一位大學生,難道不該具備符合大學生基本要求的素養嗎?
今年二月,哈佛大學醫學院通識課程大改版,其中加入了許多宗教、文化有關的課程,我們正應該趁此之便,在下學年以哈佛大學這份通識課程的設計為藍本,來設計我們的通識教育。
落實醫療人文學習的第二年
進入醫學基礎教育的第二年,廣泛的人文通識教育就應轉為深入的醫療人文課程。
根據96年〈教育部補助推動醫學專業教育之人文社會與倫理法律教學發展計劃要點〉中建議,醫學通識教育教材包含以下四項:醫學人文、醫療與社會、醫學倫理、醫療法律。我個人對此樂觀其成,其中有兩點,特別值得一書。
其一是醫療與社會中有關「實習田野課程」的課程。依照醫改發展的趨勢來看,2010年後,將僅有一成左右的醫師可以留在大型醫學中心服務,而其它九成的醫師則必須走入基層執業。透過實習田野課程與社區醫療服務隊等的參與,將有助讓醫學生認識衛生所、群體醫療執業中心、安養中心、私立療養院等,將有益於他們了解實質的「醫療業」。
其二是醫療法律,在法學學者之外,我還希望讓一些實際處理過醫療案件的法官與檢察官、實際接過醫療訴訟案件的律師,以及曾經身逢醫療訴訟的醫師,能夠進入學校,一同教授醫療法律的課程,讓理論與實務並重。
讓這些孩子直接瞭解他們未來所需面對的現實世界,讓他們知曉隨時可能會發生的狀況,並能懂得保護自己,這是十分重要的課題。
嘯狼的烏托邦教育
我以前大一參加社區醫療服務隊,當時大部分的同學都覺得沒意思不想參加,通識教育的課程同樣也面臨相同的難題,就是要如何才能激起學生學習的意願?
我有一個關於大學制度的烏托邦想法,以醫學為例,就是在學生經過甄試、基測進入大學後,只是進入一個以生命為主要修習範疇的醫學院中,大一學習一般通識課程,大二則學習醫療通識課程,兩年結束後,再參酌當初考大學的分數,以及大一、大二通識教育的成績,來作為申請進入醫學系的依據,也就是說就算大學聯考成績很好,但若通識教育成績很差,也很有可能從醫學系淪為藥學系、醫技系,試想這些學生在修習通識課程的時候能不認真嗎?能不拼命嗎?
這或許很殘酷,但為了讓通識課程不至於淪為營養學分,深化學習的軌跡,這恐怕也是必要之惡吧。
希波克拉提斯說:「Do no harm!」
回到醫療的原點,醫師最高的責任就是在不危害病人的前提下,想辦法解決病患的問題。而醫學教育的目的,不正是為訓練出能替病患解決問題的好手而努力嗎?
醫學基礎教育的前兩年,紮實地幫助孩子了解投入這個醫療這個行業必備的認知,並於此階段進行篩選審視他們究竟適不適合投入這個行業,讓具備了常識與對醫療業基本認識的學生,順利走入下一個「主動學習、發掘問題」的醫學基礎教育。

























我只是在很多機會裏發現一路成長都是「好學生」的人,會在無形之中顯現出連自己都不曾察覺的優越感。就像最近正在與機關的暑期實習學生一起工作,就發現今天有一位傳統名校的學生和前幾年的同校實習生有些不同。閒聊之下才知道她是位專科插大的學生。同樣有敏銳的見解,同樣看得出來在校很用功,但言語之間少了份傲氣與冷漠,工作時多了份積極與親切。是什麼讓她變得不同,是這個社會和教育環境可以去想想的吧!
今天下午結束這一週的實習時,我跟四位同學們說:如果能力強的人也能多給周圍的人一些溫暖,那該有多圓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