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嘯狼戰術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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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1, 2007
此時此刻,不知道還有多少人記得邱小妹妹,那個曾經讓整個白色巨塔為之憾動的小女孩,不知不覺,事情已經過去將近三年,回想起來,儘管當時就已經有很多人在很多地方發表過議論或文章,討論了很多不同面向的問題,但也同樣有很多問題大家視而不見,在大家情緒都已經沉澱、平復的現在,我們重新回頭審視「邱小妹妹人球案」,或許能把目光的焦點從很多被當時媒體引導的衝突點移開,看到更多該被關注的地方吧。
 
施暴者,罪無可赦的社會殘渣
 
「邱小妹妹人球案」,大家目光的焦點都集中在林致男、台北市立仁愛醫院…,但凡事都有起頭,其實我們第一個要問的應該是──為什麼邱小妹妹會受傷被送進醫院?
 
「家暴」,200519晚上10點多,邱小妹被酒醉的父親以酒瓶砸傷頭部,傷重昏迷,邱父事後在偵訊中坦承有長年家暴情形,後來被判刑12年,他當然是罪魁禍首,或許他真的在生活上有很多不如意、受了很多委屈、感到很無助,但這都不是理由,身為堂堂男子漢、為人父者,心情不好拿小孩子出氣,說什麼都是不能被原諒的,這種人根本是社會上的「殘渣敗類」。
 
邱父說他因為喝了酒,所以失去了理智,我看這種人其實清醒的很,因為要是我喝醉了酒、失去了理智,我出拳的對象絕對不是我的小孩、妻子,一定是那些平常讓我不爽,但我又不敢反抗的人,這些家暴的人會選不會反抗自己的小孩、配偶出氣,可見他們絕非失去理智!有種,你去衝撞總統府,去衝撞這個體制的象徵,不要找手無縛雞之力的小孩出氣。
 
旁觀者,責無旁貸的共犯
 
打孩子的邱父是個「殘渣敗類」,但邱小妹妹的母親呢?當邱小妹妹不治後沒幾天,邱母不知道是在哪裡找人抓刀,以一付受害人的姿態,在道德的制高點上發表了一封措辭噁心的公開信〈期盼邱小妹的犧牲能帶來改革力量〉,看著邱母在電視上接受訪問,我真的很想問她,當小孩常年處在家暴的陰影下時,她在哪裡?就算已經離婚,難道身為人母就沒有責任了嗎?她怎麼有臉出來要求國賠,接受大家捐款?
 
邱父在審訊的時候說離婚後,邱母並沒有爭養邱小妹的舉動,她跟她的家人常年也對他們父女不聞不問,又說邱母也常常拿抓背的棍子打邱小妹,他自己反而怕打斷邱小妹的手腳,只有手打……
 
這一切都不是當時媒體關注的焦點,大家只知道追逐著馬英九、林致男、台北市立仁愛醫院…,卻忽略了這一切的源頭,其實埋藏著一個更陰暗的社會問題。
 
為人父母的責任
 
在醫院的急診室,我常有機會看到些孩子,他們身上的傷一看就是受虐的痕跡,每當這時候,我心中總是對這些孩子「殘渣敗類」的父母感到無比的憤怒,即時通報社會局介入是我們應盡的義務,但這已經是末端的補救處理了,我們社會是不是能在前段的預防有更積極的作為?
 
長期失業、夫妻失和、借酒澆愁…,這幾乎是每一個家暴施暴者的標準答案,但我一直在想這是不是全部的真相?還是這些人骨頭裡就有著劣根性?或許會有人說:「嘯狼,那是因為你有好工作,家庭也經營得很美滿,所以你無法體會他們的心情,你要知道只有在逆境才有所謂的EQ,順遂的人是沒有資格談EQ的。」或許我真的沒辦法體會他們的心境,但是我相信我絕對不會只因為要出氣而打我的孩子。(雖然我以前打小孩也打很兇,岳母都罵我共產黨、紅衛兵,但是這絕非情緒性的施暴)
 
前不久我看到一個新聞,一位父親把女兒留在澳洲機場,自己一個人飛往美國發他的「美國夢」,年幼的孩子只知道爸爸叫她乖乖的等,一直守在機場電扶梯旁,面對這樣的事情,即使是我這樣的「硬漢」都會鼻酸,我的父親在我很小的時候,就去世了,我曾聽說,當年他在大陸,他也因為被拉伕,被迫離開他大陸的妻子跟孩子,所以在我的觀念中,我現在所擁有的是那麼的珍貴,我更有責任去呵護保護這家庭,而這「承擔家庭的責任」,也正是我們為人父母應該一同學習的。
引用 (你可以針對此文寫一篇屬於自己的blog/想法,並給作者一個通告)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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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7筆)
7.
人們當然不會忘記邱小妹,
但是,更不會忘記這不知道從根本解決問題的成人們,
(例如,現在北市的急救後送系統狀況有何改善了嗎?)
也不會忘記只知道煽動人心的媒體。

還有,受到家暴的人固然值得同情,
但難道人生就要從此一蹶不振而不思振作嗎?
同情和偽善不會讓世界更好,害怕也不是逃避責任的藉口
 
小不點 於 2008-10-15 19:46:19 留言 |
6.
我們沒有忘記邱小妹妹:
魂縈夢繫邱小妹妹—邱小妹妹專輯已發行,馬總統伉儷、邱母都已看過!
邱姿文紀念館即將成立,馬總統伉儷已知悉!
(也稱中華民國器官捐贈者紀念館)
邱姿文紀念基金會籌備中,馬總統伉儷已知悉!
羽化第一年頭,我們常到慈恩園10樓VIP館靈位看她!後來聖嚴法師說,不要常去,以免妨礙小妹妹的修行,我們才停止。馬總統伉儷已知悉!
歡迎共襄盛舉cvj0329@yahoo.com.tw

 
牧羊人 於 2008-07-31 10:54:02 留言 |
5.
此篇為私密留言
winni 於 2007-12-05 17:15:44 留言 |
4.
嘯狼主任
媒體刊登的內容均為故事的片面,所以,看到的都僅是片面之詞,媒體將聽到的一句話就將之寫出來,全都是片面,是否為事實,外界都無從知道。長期遭受家暴的受害者,連接到施暴者的電話都會發抖,怎麼敢回家救小孩。日前不是有一位父親第一次強迫小孩燒炭自殺,沒成功,第二次就強迫割腕後燒炭自殺,還對於小孩的願意自殺寫下「感謝體諒」的遺書,這個家庭也是受暴家庭,爸爸有毒癮,長期施暴,經常利用小孩來騙母親回家,然後繼續施暴,那天小孩打電話求救的時候,媽媽以為又是爸爸故技重施,所以不敢回家,沒想到慘劇發生了,媽媽的絕望與後悔可想而知。這是親自參予此案的律師說的背後故事。
而邱小妹妹的雙親是早已離婚,而母親沒有監護權,母親也曾經因家暴求助過。新聞事件發展到最後,婦團出面希望將問題拉回到家暴的社會問題,奈何媒體焦點還是在緊急醫療的問題上。
唉~~施暴者有些確實令人可惡,例如曾經造假新聞的知名人物,有些施暴者卻有長期解決不了的困境如失業,終究導致偏差行為或是精神疾病症狀,有些施暴行為是有社會現象的結構性問題。
因為本人剛好偶有機會能夠聽到參予個案訴訟律師或婦團分享一些家暴社會事件的背後故事,家暴呈現出的社會問題,之多之雜,甚至超乎想像,有些要看個人問題,有些要看文化問題,扯的是,有些也牽扯出政治認同問題。

 
康子 於 2007-12-04 19:16:18 留言 |
3.
醫師您好!之前偶然來到您的部落格瀏覽
而後透過您文章梗概的引介
認識到一些不同層面的問題
收穫不少
十分感謝

因此今日閱畢此文後
也想分享一些相關的想法
首先非常敬佩醫師您對通報義務的支持
但是關於您文中提到說邱小妹妹的媽媽為何還有立場出來時
我突然想到我或許應該提出與分享一下
這項家暴議題中較為人陌生的研究:
→「受暴婦女症候群」(Battered Woman Syndrome)

簡單地說就是,這些受暴婦女不是不想逃
而是他們無力可逃。
因為怕施暴者對其報復
怕沒有經濟來源
怕...很多很多(實在不勝枚舉)
所以這也正是他們最迫切需要外在的支持
以及社會能夠提供足夠的資源給他們的地方

希望透過我的簡單分享
大家能夠對此有所認識→他們也是受害者






 
茱莉亞 於 2007-12-03 22:02:31 留言 |
2.
以前的人對於自己的不幸,多半是歸究於自己能力不足、努力不夠。
現下的社會,不知從何時開始,怨的多是自己以外的其他人,造就了自己悲慘的命運。是世道日下?是世風日下!
一但人心變了,價值崩頹,也就難怪殘渣敗類何其多!
看多了這些大大小小的新聞,除了憤怒,更多的是無力。
順便謝謝嘯狼增色我的版面,見報了,在15版,看到沒呀?

 
小編 於 2007-12-03 00:22:41 留言 |
1.
此篇為私密留言
JJ 於 2007-12-02 22:16:11 留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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