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暴者,罪無可赦的社會殘渣
「邱小妹妹人球案」,大家目光的焦點都集中在林致男、台北市立仁愛醫院…,但凡事都有起頭,其實我們第一個要問的應該是──為什麼邱小妹妹會受傷被送進醫院?
「家暴」,2005年1月9日晚上10點多,邱小妹被酒醉的父親以酒瓶砸傷頭部,傷重昏迷,邱父事後在偵訊中坦承有長年家暴情形,後來被判刑12年,他當然是罪魁禍首,或許他真的在生活上有很多不如意、受了很多委屈、感到很無助,但這都不是理由,身為堂堂男子漢、為人父者,心情不好拿小孩子出氣,說什麼都是不能被原諒的,這種人根本是社會上的「殘渣敗類」。
邱父說他因為喝了酒,所以失去了理智,我看這種人其實清醒的很,因為要是我喝醉了酒、失去了理智,我出拳的對象絕對不是我的小孩、妻子,一定是那些平常讓我不爽,但我又不敢反抗的人,這些家暴的人會選不會反抗自己的小孩、配偶出氣,可見他們絕非失去理智!有種,你去衝撞總統府,去衝撞這個體制的象徵,不要找手無縛雞之力的小孩出氣。
旁觀者,責無旁貸的共犯
打孩子的邱父是個「殘渣敗類」,但邱小妹妹的母親呢?當邱小妹妹不治後沒幾天,邱母不知道是在哪裡找人抓刀,以一付受害人的姿態,在道德的制高點上發表了一封措辭噁心的公開信〈期盼邱小妹的犧牲能帶來改革力量〉,看著邱母在電視上接受訪問,我真的很想問她,當小孩常年處在家暴的陰影下時,她在哪裡?就算已經離婚,難道身為人母就沒有責任了嗎?她怎麼有臉出來要求國賠,接受大家捐款?
邱父在審訊的時候說離婚後,邱母並沒有爭養邱小妹的舉動,她跟她的家人常年也對他們父女不聞不問,又說邱母也常常拿抓背的棍子打邱小妹,他自己反而怕打斷邱小妹的手腳,只有手打……
這一切都不是當時媒體關注的焦點,大家只知道追逐著馬英九、林致男、台北市立仁愛醫院…,卻忽略了這一切的源頭,其實埋藏著一個更陰暗的社會問題。
為人父母的責任
在醫院的急診室,我常有機會看到些孩子,他們身上的傷一看就是受虐的痕跡,每當這時候,我心中總是對這些孩子「殘渣敗類」的父母感到無比的憤怒,即時通報社會局介入是我們應盡的義務,但這已經是末端的補救處理了,我們社會是不是能在前段的預防有更積極的作為?
長期失業、夫妻失和、借酒澆愁…,這幾乎是每一個家暴施暴者的標準答案,但我一直在想這是不是全部的真相?還是這些人骨頭裡就有著劣根性?或許會有人說:「嘯狼,那是因為你有好工作,家庭也經營得很美滿,所以你無法體會他們的心情,你要知道只有在逆境才有所謂的EQ,順遂的人是沒有資格談EQ的。」或許我真的沒辦法體會他們的心境,但是我相信我絕對不會只因為要出氣而打我的孩子。(雖然我以前打小孩也打很兇,岳母都罵我共產黨、紅衛兵,但是這絕非情緒性的施暴)
前不久我看到一個新聞,一位父親把女兒留在澳洲機場,自己一個人飛往美國發他的「美國夢」,年幼的孩子只知道爸爸叫她乖乖的等,一直守在機場電扶梯旁,面對這樣的事情,即使是我這樣的「硬漢」都會鼻酸,我的父親在我很小的時候,就去世了,我曾聽說,當年他在大陸,他也因為被拉伕,被迫離開他大陸的妻子跟孩子,所以在我的觀念中,我現在所擁有的是那麼的珍貴,我更有責任去呵護保護這家庭,而這「承擔家庭的責任」,也正是我們為人父母應該一同學習的。

























但是,更不會忘記這不知道從根本解決問題的成人們,
(例如,現在北市的急救後送系統狀況有何改善了嗎?)
也不會忘記只知道煽動人心的媒體。
還有,受到家暴的人固然值得同情,
但難道人生就要從此一蹶不振而不思振作嗎?
同情和偽善不會讓世界更好,害怕也不是逃避責任的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