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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醫院鼓吹自費所造成的爭議層出不窮,立委直指醫院將民眾當作提款機,並且各出奇招的把原本法令不允許的自費項目變成營收的重大來源…。不論健保局如何三申五令禁止,此「歪風」仍蔓延各家醫療院所。
而看似可從中獲利的醫師,其實處於最不利的位置,在被健保局、醫院、病人多方施壓下,為了自不自費常弄得裡外不是人…
根據健保法令的規定,醫事服務機構是不得「主動提出」自費或自購藥劑、治療材料或自費檢查的,但為何民眾常會被詢問「要健保還是自費」呢?而且是不論公私立或大小醫院都會有此狀況發生,表示這不是少數幾家醫院違法亂紀而已。然而導致這般全國醫療院所綁在一起搞模糊、玩自費的現象,這背後一定有其環境面的需求,也一定有制度上的不完備才會造成。
醫院為求生存遊走法律邊緣
自費的產生,其實是醫院、廠商、健保局、病人、醫師五環關係擠壓出的模糊地帶,醫院對於自費自是抱持著多多益善的態度,從以前可能只佔醫院營收的8%~10%,到現在有的醫院已高達18%,這項比例越調越高。來由是因健保局為解決健保黑洞問題,不斷緊縮各項給付,對醫院進行「總額管制」,所以即使是醫學中心或區域醫院,經營者為求生存,為追求合理利潤,為了不必再因超過總額管制而被健保局扣點,只能遊走法律邊緣,盡量讓病人要求自費,藉此來增加收入、收更多的病人。
廠商的賺錢策略
在醫藥廠商的部分,多年來因應國內的健保規範,他們也變得聰明,一些新一代的醫藥用品上市時根本不申請健保許可,這樣就不用遵循健保體系的遊戲規則,價錢可有很高的獲利空間。這些廠商主打自費市場,等到賺足豐厚的利潤之後,在專利權快過期時,或是有後續者進入市場時才申請納入健保,這種策略性的作法,迫使其它廠商有類似產品出來時,因你已申請健保,他想要自費都會變成非法,所以讓其他後續者很難進入。當然這也是病患想使用新式醫材時,常需自費支付的肇因之一。
病人有自費才安心
站在病人的立場,只要經濟許可、早日康復,自費花錢是小事;甚至病人還會有花錢買個心安的想法,總覺得健保給付的東西不夠好,要保命還是需要自費的。尤其一些創新的藥物或器材,在上市初期一定比較昂貴,健保未納入給付前,病人想要使用當然只能走向自費一途。
健保局未善盡監督之責
在這樣一推一拉的環境下,自費情形越演越烈,醫院和藥廠得到實質的收入,病人得到心靈上的滿足,健保局要介入其實沒有太多的立場,只能三令五申健保有給付的項目不可以如何如何。所以除非健保局有足夠法律面的把握,敢與全台灣醫療院所的自費項目挑戰,不然每家醫院都認為這是醫院自家事,會由市場來決定,健保局不應該管自費這塊。
醫生成了另類推銷員?
醫生在這個爭議性問題中當然無法置身事外!
像許多醫療糾紛中,民眾投訴醫師在治療過程,暗示健保給付的藥物治療效果不佳,誘導民眾選擇自費醫療。這問題源自醫院管理單位對自費的重視,使得許多醫生也不得不去行銷自費這一塊。這就像是利用醫師的專業來合理化那些商業行為,這種把醫生當推銷員的感覺讓人很不舒服。嘯狼當醫生只想善盡自己的醫療責任。一旦認為病患需要用到很昂貴的醫療器材或藥品,就一定是真的有需要。
商業考量混淆醫療專業
也許啦!醫生其實並沒有這麼神聖,也要養家活口,自費所衍生出的種種問題,的確對部分醫生會有專業行為上的混淆。如果開刀使用某種材料就可以多一些收入,勢必會有偏差性影響出現,下次進行這類手術時就容易變成不單純只是醫學上面的判斷,當然這不一定造成你做出不好或錯誤的判斷,但至少會讓你在決策過程中不單純只是醫療考量,嘯狼很不喜歡這樣的感覺。
一個醫者不應該還要掙扎於專業性和商業營收之間做決定,如果沒有自費這問題,我相信所做出的醫療行為才是真正符合醫生的專業性,因為使用什麼藥品都不用病人額外出錢,也都跟收入無關,完全視病人是否需要。在這部份嘯狼偏向社會保險制。
最終受害的是病人
其實自費最終受害的是還是病人!如果他相信政府,認為自己繳的健保費是足夠的,就不該多花自費的錢,應由健保來支付才是;如果他不相信政府,也同意自己支付的不夠,要享有另外更好的醫療而要求自費也可以,但在目前資訊不透明、市場機制不完全的情形下,價格一定偏向賣方,因為每一自費產品從成本價到終端售價,中間差距相當驚人,這些年來嘯狼看到很多病人在自費項目付了許多冤枉錢卻不自知,這點也讓嘯狼感到很不舒服。
有許多人認為反正自費部分還可以由保險支付啊,不過保險公司在風險成本考量下,在規劃下一次的保單時一定會調整內容,保費和給付上限都會修正,結果我們是將惡果轉嫁到下一代,受害的仍是病人。
問題多多卻無法不存在
政府乾脆全面禁止醫療自費項目?顯然也有壞處,因為這樣病人一定都要求用最好的、最貴的醫療用品,那健保費即使收得再昂貴都會不夠支付!
自費的問題真的很大,但又不知該怎麼去解,因為確有它存在的必要,而嘯狼在這個體制內無法跳脫這才讓人感到很生氣!
既然無法根絕,只能想辦法減少爭議,紊亂不清的自費項目讓民眾怨聲載道已久,健保局至少應該設法詳列出各項明細,讓民眾釐清自費項目之真偽,也讓醫院和醫生有更明確的依據,減少揹黑鍋或發生醫療糾紛的機會。
嘯狼思考很久,認為部分負擔補差額好像是上述五環結構中四方的最大公約數,但目前唯獨健保局說 NO,嘯狼實在想不出那是什麼原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