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Print/0,4634,110502x112009031500070,00.html
中國時報 2009.03.15
護病比一比七 馬總統:修法規範
黃天如/台北報導
護士人力短缺問題嚴重,不但小護士累翻,病人權益更直接受到影響。馬英九總統昨天出席護理師護士公會全聯會廿周年慶時表示,雖然景氣不好,但他將努力實現一比七護病比的競選承諾,修法列入醫療機構設置標準。
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尹祚芊表示,目前國內護病比約一比八到一比十,一些缺乏制度的私人小醫院,甚至常有一名護士要照顧十五到廿名病患的離譜狀況,不但基層護理人員人仰馬翻,病人的照顧責任更不合理地落在家屬身上。
她說,台灣病人真的很可憐,因為護士不夠,臨床上常發生老先生生病住院,卻由同樣體弱多病的老太太照顧;還有患者家裡能來輪班的人都輪完了,最後連心智障礙的小朋友都來陪病,到頭來護理人員不但要照顧病人,還要照顧家屬,負擔及壓力更大。
「病人既然住院,就該由醫院負起照顧的責任,台灣這種『家屬輪班』彌補護士不足的怪現象,是不對的。」尹祚芊說。
台北榮總護理部副主任傅玲表示,相關研究指出,最理想的護病比,因應不同的病房及科別需要應該是一比四到一比六,且患者死亡率,明顯隨著護病比例拉大而增加。護理師護士公會全聯會要求的一比七護病比,已是經過協商的折衷方案。
然而,要一比七護病比的理想,初步估計,國內現有護理師及護士人力必須從現有十三萬人增加到十五、六萬人,對整體醫療機構的人事成本支出將是一大挑戰。
但馬總統既然開了「競選支票」,衛生署也不敢輕言跳票。
護理暨健康照護處副處長蔡淑鳳表示,縮減護病比牽涉到《醫療機構設置標準》的修法問題,一比七是護理團體的期待,但政府施政必須有本土實證研究為依據,相關研究結果將於年底出爐,屆時該處將再邀集專家學者作進一步的討論。
http://www.udn.com/2009/3/15/NEWS/HEALTH/HEA1/4789753.shtml
護士照顧15病人 天使也抓狂
【聯合報╱記者劉惠敏/台北報導】
2009.03.15 02:31 am
一名護士平均要照顧十位病人,有沒有「太超過」?馬英九總統昨日應邀出席護理師護士公會全聯會廿周年慶祝大會,護理界爭取護理人員與病患比例應達一比七,以及合理的工作條件、不開放大陸學歷考專業證照等問題,他表示「將盡力實踐選前承諾」。
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監察委員尹祚芊表示,國內護理人員長期配置嚴重不足,除現行五百床以上的醫院須依醫院評鑑標準,在腫瘤科及輪值白班時,有較充裕的護理人力,達到護病比一比七之外,其他幾乎是一名護士照顧八到十名病患,而且越小的醫院、人力越不足,甚至有高達一比十五的怪現象。
全聯會理事傅玲說,美國有研究發現,最符合醫療品質、病人安全要求的護病比,應該是一比四到一比六,如果護理人員多照顧一個病人,患者的死亡率便相對增加。
對於護理界的訴求,馬英九昨特別向在場的百多名護理人員代表表示,儘管現實條件有限制,但「一定會試、盡量做到」,「還會要求研考會列管、檢討」。
馬總統並說,衛生署可以考慮修改相關規定,降低護病比,來提升護理人員及病人的權益。尤其是未來即使承認大陸學歷,也不能開放參加國家考試取得專業證照,不會影響國內護理人員就業。
尹祚芊說,國內持護理專業證照者有二十一萬人,若調整護病比平均為一比七,將要增加兩到三萬人,對護理人員、病人來說都有助益。衛生署護理暨健康照護處副處長蔡淑鳳表示,衛署針對醫療機構設置標準,有關縮減護病比部分,已進行內部研議,本土的實證研究也將於年底出爐,屆時將邀請各界、專業人士研商,確認調整的幅度。
http://www.udn.com/2009/3/15/NEWS/HEALTH/HEA1/4789774.shtml
產檯實況》護士軋不過來 老公親自接生
【聯合報╱記者劉惠敏/台北報導】
2009.03.15 02:31 am
「就連天使下凡當護士,都會想離職」,因國內護理人力配置失當,致負擔過重、勞動條件差,還潛藏職業傷害,造成流動率高,護理人員分身乏術,患者醫療權益與安全也難保障。
一名現職護理人員在網路論壇寫道「護士真不是人當的」,引起熱烈迴響。有人抱怨,即使已取得護理師執照,但還得接受時薪制的護士工作,工作繁雜,加上高危險的工作環境,「比工讀生還不如」。
一家產科診所本來有十到十五個護士輪班,近年因精簡人事,只剩下三個護士分別值班,由於採責任制,白班護士到晚上十一點還不能下班,回家後還要等電話,若臨時有產婦上門,就必須奔回診所幫忙。
護士韓小姐說,人手不足、工時又長,難免會聽錯醫師指令或給錯藥。另一名護士則抱怨,因老公外遇而離婚,小孩只能託娘家帶,自嘆「誰叫我從事輪三班的工作」。
護理人力不足,照護病人的工作往往落在家屬身上,一名新手老爸說,他太太在某家醫學中心待產,多次催產房「快生了」,直到上產檯都沒人理,還好自己身手敏捷,剛好接到「掉出來」的孩子。事後打聽,原來為因應醫院評鑑,所有護理人員都去整理病歷、寫海報,「醫院忙評鑑的時候,千萬不要生病或生孩子」,這是他切身感受。
http://udn.com/NEWS/OPINION/X1/4791027.shtml
美國全照護 台灣靠病人家屬…
【聯合報╱Deborah Ku/美國護理師(美國加州)】
2009.03.16 05:39 pm
報載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要求立法改善謢士和病人不合理比例的問題。我曾在台灣和在美國從事護理工作,我認為,美、台制度不同,只拿照護的人數來做比較,卻不看工作內容,有失公平。
在美國是 total care,護理人員不但要給病人藥,還要三餐餵食;大小便、任何事全由護理人員來處理。病人家屬探病的時間有限制,不像台灣家屬是廿四小時在旁邊協助的,相對之下護理人員要負責的就是病人從頭到腳全身的問題,包括和各科的醫生和其他各部門的連繫。
美國醫院多半只收急症病人,一但病人的病況穩定下來,馬上請出院或轉入護理之家或復健中心。多半的病人在出院後,往往還得在家休養一段時間才能回到工作崗位上。像美國的病人開全膝關節置換,最多只留病人三到四天在醫院裏,就請病人出院,然後轉診到復健醫院定期復健。可是同樣的全膝關節置換病人在台灣往往住院一、兩個星期以上,甚至有到廿天的。
另一個例子是生產。美國的自然產後第二天一定叫妳走人,台灣卻是觀察三到四天才出院。剖腹生產是三天出院,台灣則是住院住一個星期。醫院運作方式差距如此之大,怎麼拿台灣跟美國比?所以我在台灣和美國或是在日本和美國做過護理的朋友,沒有一個覺得在美國照顧五個病人,會比在台灣照顧十個病人或日本七個病人來得輕鬆。
我並不反對檢討台灣的護士和病人比例。但在檢討比例的同時,醫療體制、謢理內容和國人的需求與文化也應該一併納入考量。一味追求降低護士和病人的比例,並無法解決長期以來醫療文化造成的照謢現象,也不是解決護理品質不佳的根本。
http://udn.com/NEWS/OPINION/X1/4791025.shtml
流浪醫生、離職天使 獵取病患
【聯合報╱林騰鷂/東海大學法律系教授(台中市)】
2009.03.16 03:45 am
報載馬總統對一名護士要照顧十五名病人之護病不成比例現象表示關切,並允諾促使衛生署考慮修改相關規定,來提升護理人員及病人的權益。
醫療法制是涉及人民生命、健康最重要的法制,但也是改革最晚起步,改革最不周全的法制。其中,醫療法制人才的缺乏固是一項因素,但在醫療政策的遲疑、延宕以及受到太多既得利益的干擾,才是主因。不只護病不成比例,而是醫病也不成比例。社會上甚至也出現「流浪醫生」的雅號,顯示現行的醫療法制已有嚴重扭曲的現象。
先從護病比例來說,由於醫院為了節省成本,通常配置遠低於醫療安全的護理人員,以致護理人員負擔過重,職業危害過大,形成「就連天使下凡當護士,都會想離職」的心聲。因此,修改法制,調整護病比例為一比七,只是改革的開端而已。醫院容許病患家屬在病房過夜,代替護士照顧病人的惡習,應嚴格禁止。這是廿世紀初年病院規模還不甚大的惡習。今日醫院規模已大,實應早日革除,否則在醫院內集體感染,以及醫療責任之爭議,將會層出不窮。又醫院訪病時間廿四小時全天候,以及容許病患家屬私帶補品陋習,也應去除。醫院管控病患飲食及訪病時間是隔絕疫病的起步,也是現代文明國家之醫療通例。
再從醫病比例來說,現時鄉下偏遠地區醫生數量偏低,而都市醫生數量偏高,造成都市內醫院惡性競爭,規定醫生業績數量,衍生出醫院、醫生採取多次掛號,分段診治、鼓勵人工分娩及小病也要繁複檢查及洗腎、開刀等種種「獵取病患」之怪招,導致醫療道德日益敗壞。而在偏遠地區,醫院少,醫生少,造成弱勢人民醫療人權缺乏保障。因此,除了積極採行獎勵醫院及醫療人才下鄉之政策以外,並應採取德國醫療人員執照管理法制,規定城市密集地區醫療執照達一定數額時,即不再發照,迫使醫療人員遷移到鄉村偏遠地區執行業務,以減輕都市地區醫生惡性競爭及消除鄉村地區醫生不足之現象。
另外,實習醫生、住院醫師、總醫師之負擔是否過重,其值夜制度應否合理調整?又外科開刀醫師之酬報應否改善,以防止其不斷流失,均是當今醫療法制改革之重大課題。
醫療法制還有很多改革的空間,希望衛生主管機關能夠依照馬總統的指示,努力加把勁,以提升國人之醫療安全與品質。
彭立人醫師
http://blog.yam.com/BlogIndex.php?BLOG_ID=joinjoin&search=%E9%99%AA%E5%AE%A2%E5%BA%8A
看到問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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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各位練習思考, 分析出問題癥結, 然後迎刃而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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