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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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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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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doh.gov.tw/CHT2006/DM/DM2_p01.aspx?class_no=25&now_fod_list_no=10404&level_no=2&doc_no=71733

衛生署推動電子病歷有成,首家宣告實施電子病歷之醫院已誕生 ~~ 台中榮總 邁入電子病歷元年 
 
2009/06/18 09:28:26
 

衛生署新聞

為了減少醫療疏失及提昇醫療之作業效率,衛生署正積極推動醫療院所實施電子病歷,並預計 五年內 (103年) 達成醫療機構病歷全面電子化 之目標,同時建置完成病歷交換系統。近年來衛生署已經從法規面、推廣面、標準面及安全面著手,藉由修訂相關法規、訂定標準、強化資訊安全及醫院評鑑與健保專業審查免用紙本病歷等項措施,提高醫療機構主動實施電子病歷意願,讓所有的醫療院所得以逐步實施電子病歷,且目前衛生署亦規劃對率先合法上路醫療機構給予獎勵,以期加速我國電子病歷發展。

目前國內已有多家醫院正在積極佈建電子病歷,依據現行「醫療機構電子病歷製作及管理辦法」第7條規定:「醫療機構實施電子病歷,應將開始實施之日期及範圍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並應揭示於機構內明顯處所,其變更或停止實施時,亦同。」,其中,台中榮民總醫院在院長王丹江及各科部門主管的支持下逐步實施,並於今年 5月29日正式向台中市衛生局報備,自今年 6月1日起,開始實施護理給藥簽用紀錄、護理紀錄及護理執行治療紀錄之電子病歷,此為我國電子病歷發展上之重要突破!未來相信會有更多醫院陸續宣告實施電子病歷。

中榮為了實施電子病歷,有別於以往紙本之作業流程,導入行動醫療系統,安裝行動電腦及讀卡機於護理推車上,以供護理師在照護病人之時,只要將衛生署核發之醫事人員卡,插入護理推車上的讀卡機,再輸入密碼,即可登入護理資訊系統,即時製作電子病歷,並可加註電子簽章,其作業之速度優於傳統印出紙本再簽名蓋章及歸檔,且該系統依照法規建置,可顯示未完成簽章之相關病歷紀錄,並提供護理師 24小時內補簽章之功能,以完備電子病歷之製作,且其相關作業都已採用電腦化不再製作紙本病歷,可為醫院節省大量紙本病歷製作成本及儲存之空間,提昇臨床作業效率。

衛生署目前已委託台灣醫院協會研擬電子病歷檢查機制,並已針對台大醫院公館院區護理給藥紀錄、林口長庚醫院檢驗報告、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醫學影像系統與放射診斷報告系統、岡山秀傳醫院門診醫令進行試評,這四家醫院已通過檢查,近期亦將宣告實施電子病歷。

有關國內電子病歷發展的最新消息,民眾可至衛生署「電子病歷推動專區(http://emr.doh.gov.tw)」網站瀏覽,若有電子病歷相關建議,亦可於該網站論壇表示意見,共同為我國推動之電子病歷工作善盡一份心力。


彭立人醫師

有了第一家, 希望以後 陸陸續續開花結果 ...


大方寫中文病歷但毋須修法
joinjoin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9:37:10 | 隨身病資新觀念
大方寫中文病歷但毋須修法



大方寫中文病歷但毋須修法


大方寫中文病歷但毋須修法    (江盛 作者為馬偕醫院婦產部主治醫師)
2009年05月21日蘋果日報

立委最近提案建議修法讓醫師執行業務時,應製作中文病歷,這是呼應部分醫師及其盟友的一系列行動,他們從病人知的權益角度出發,指控英文病歷是醫師刻意製造的資訊黑箱,除了造成醫療訴訟不公義之外,也是詐領健保費的溫床。

英文病歷真的十惡不赦,必須在法律上明白消滅它嗎?許多不同觀點的醫師譏諷地說應該修成「漢文病歷」或「簡體漢文病歷」才更政治正確!

擁護中文化的一派愛舉長庚醫院登陸廈門之後,立即中文化來合理化。但事實是,中國的病歷中文化並不足取;在中國,醫師寫完病歷後,都交給病人,病人多半也只保留最近的紀錄,這些紀錄除了簡體之外,還有文言、白話參雜的困擾,至於舉世醫師皆有的鬼畫符字,中國同行也不缺。

為了應付中國的規定,台灣醫師會發展出一套適應的方法,但簡繁體的互換,加上醫學英文換成中文的障礙,讓中文病歷呈現的是簡單到不能再簡單,以及猖獗的制式內容。

台灣醫師用英文寫病歷是一項根深蒂固的文化。近年來,在醫院評鑑之下,才赫然發現醫師寫的英文病歷普遍不佳,以前是鬼畫符的年代,現在是「複製與貼上」,以及錯字猖獗的電子時代。

因此衍生的反射便是病歷中文化。其實,英文不佳,反映的是台灣大學生的英文寫作水準;即使中文化,反映的也會是中文寫作水準,而中文水準的下降趨勢也是教育界的普遍認知。病歷中文化並不能解決邏輯與修辭學低落的現象。該如何解決呢?醫院評鑑專家選擇的是耐心,用演化的心情來看待!

全面轉彎代價太大
病歷不佳與醫學院教育缺乏病歷寫作課程有關,一旦進入醫院,情況只是雪上加霜。只要想像外科住院醫師整天跟刀、查房,下班前如果還要接五個新病人,他們能寫出什麼好病歷?而老師們每個門診都要看上五十個病患,又能寫出什麼高明病歷?

病歷癥結不是中文化可以解決的,因為現實環境充滿了醫學英文轉換成中文的巨大障礙。許多資深醫師根本無法使用中文輸入,而台灣醫師從學生時代開始的醫學英文印記已然成形,要急轉彎的經濟代價太大。

經建會最近通過三年內投資6億元來「提升國人英語能力建設計劃」;就政策一貫性及著眼競爭力的角度,台灣應該學新加坡,將英文同列官方語言才有前瞻性。與病歷中文化衍生的經濟代價和困難相較,加強醫學院的英文病歷課程,並且要求進入醫院執業的新一代醫師要通過英文檢定才更容易達到。

現行醫院評鑑並沒有禁用中文病歷,法理上,醫師可以大方的寫中文。但是為了解決病歷問題,以為立法規定全面提倡中文化就是出路,則是一種迷思;而囈語式地夢想將西方醫學轉譯中文更是民粹派,是吃力不經濟的假改革。至於病人知的權益,醫療訴訟及詐領健保費都有其他原因,也有辦法解決,並不需要拿英文病歷當祭旗。


彭立人醫師


我的好同學文筆
犀利 論述精闢 ...


法律並沒有禁用中文寫病歷 ... 只是別人沒做, 就沒有醫師敢大方地用中文來書寫病歷 ...

"病人知的權益,醫療訴訟及詐領健保費都有其他原因,也有辦法解決,並不需要拿英文病歷當祭旗" --- 這點 是所有內行人都心知肚明的事, 唯有立委 思路不清 盡做一些緣木求魚 事倍功半 的立法草案 ...

以我們醫師角度來看 就是 診不對了症 也下錯了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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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歷的問題

用「說」的把病歷錄完


病歷的問題
joinjoin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20:06:57 | 隨身病資新觀念
病歷的問題


病歷的問題


病歷的問題 在簡略貧乏
 
【聯合報╱黃達夫/和信治癌中心醫院院長(台北市)】
 2009.05.19 04:16 am

拜讀十六日民意論壇「病歷中文化,醫病第一步」、「醫病關係,問題不在中文」二文,我完全同意劉沛昌醫師邏輯清晰、條理分明的論述,更認同滕西華發言人,實質上落實醫病互動的訴求。

高克培先生是少數關心國內醫療品質,經常對國內醫療制度提出針砭與建言的醫師。在一次見面的機會,他感慨他的關心似乎是「狗吠火車」,我鼓勵他繼續做他該做的事。

第二次見面是他來找我談「病歷中文化」的事情。我告訴他,如果他推動這法案,我願意簽署。但是,我認為目前台灣病歷最大的問題,是其內容。因為,醫院作業的複雜度,絕對不亞於一個國際機場的經營。機場每日所處理不同航空公司班機航道、登機門的調度、旅客與行李的運轉、出入境及檢疫的流程,就如醫院裏每位病人不同的診斷與治療過程中,接觸不同的醫師、護理與技術人員、藥師、復健師、營養師…,病人在不同部門,接受各種檢驗與處置時,這中間的銜接,「病歷」是不同醫事人員溝通的主要媒介。電腦能幫忙的,只是「病歷」資訊的傳輸而已。除了醫事人員的專業素養外,病人是否獲得正確而周全的照護,完全取決於病歷內容的完整性與可瞭解性。

令人遺憾的是,在台灣速食文化影響下,周詳的紀錄是例外,病歷內容普遍貧乏,所以,連從事醫療工作已超過四十年的我,都要用很多善意的想像來推測醫師的決策思維與病程的變化。這樣缺乏證據的文件,實在很難成為有利的法律文件。

記得我廿年前初回國時,與一位資深的國內醫師談到這件事時,他笑說,法律上,在國外,病歷上沒有記錄,就表示醫師沒有想到,也沒做到。在國內正好相反,沒有記錄,反而讓你有 更多辯解的空間

真正的醫療品質,事實上,是藏在醫療決策以及照護過程的每個細節裏,而這些重要的細節,是否被注意到?很難從簡略的病歷中看出端倪。

因此,我當時告訴高克培醫師,我希望病歷的中文化,必須與醫學臨床教育及健保制度的改革同步進行否則,就如滕發言人所言,將又是個頭痛醫頭的處方,而不易達到預期的效果



彭立人醫師


病歷的問題很多 ...

改革的方法有兩大類 ...

體制內改革與體制外改革 ...


誠如 黃達夫 院長 所言 , 病歷問題 積弊已久, 非單純 電腦化或是中文化就可以完全除弊 ... 而重點是 "弊在人心" , 電腦化或是中文化 僅治表象 ...

試想, 若醫師不詳細寫病歷的動機是 "事後有更多的辯解空間", 那她的中文病歷會詳盡嗎 ?

我與友專 推動隨身病歷的時候, 最大的阻力是來自最大的連鎖醫院 --- 長庚

各位就可以知道 長庚有多少黑箱作業了 ...

現今病人取得英文病歷檔案 都受到最大醫療體系的抵制, 而衛生署卻毫無強制性地作為 ...

不必奢想短期內國內會有中文化病歷了 ...

陳立委 他會不知道 長庚養多少立委嗎 ?

電子病歷推動十多年了, 到目前都沒有落日條款 ...
到時, 病歷中文化落日條款定到 20 年 ... 有意義嗎 ?



用「說」的把病歷錄完
joinjoin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5:54:45 | 隨身病資新觀念
用「說」的把病歷錄完



用「說」的把病歷錄完



醫病糾紛 問題不在中文
 
【聯合報╱滕西華/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台北市)】
 2009.05.16 03:12 am
 
媒體報導立委擬提案修法要求病歷書寫中文化,以降低醫療糾紛,事實上,病人看不懂英文病歷,與醫療糾紛的關係不若想像中深刻,醫療糾紛或訴訟的關鍵通常在治療程序上面,其中最重要的是「知情同意」(informed consent)。

台灣的病人事實上相當程度仰賴與信任醫師,遵囑性也相當好;多數病人就醫時,甚至不問醫師任何與疾病或治療有關的問題,大部分醫師也較少主動向病人說明衛教或是治療的程序、方法與疾病的診斷問題,因此即便拿了中文診斷書,病人也甚少去閱讀或請教醫師。

會出現醫病之間對治療的誤解或是衍生醫療糾紛,都是在「治療結果」不若預期或是「治療過程」出現認知差異,而這差異,除了病人隱瞞其他病情或治療、醫師治療方法上的錯誤或是誤診、使用不確定的診療方式或照顧過程的疏失等惡意、蓄意或疏忽的因素外,多數是因為醫師可能在向病人解釋治療相關問題時,發生了諸如:沒有說明、說明不完整(如只用書面或是只說了部分、只說了好處卻沒說風險…)、病人聽不懂醫師的專業說明、醫師使用語文的限制(如國語、台語、客語或原住民語等)、醫師與病人對了解程度解讀的差異……等病情告知或治療告知的「知情同意」過程出了問題,與病歷的書寫方式通常沒有太多關係,手術同意書就是一例,即便病人看得懂「中文字」,也無法理解中文的含意。

中文病歷也會遇到某些專有醫藥名詞或治療方式無法中譯的情況,即便中文書寫也會有醫師書寫潦草或是書寫技巧、詞不達意等問題,台灣目前若持續推動電子化病歷,或是要使部分慢性病患、特殊疾病、癌症病患能隨身攜帶病歷摘要,英文病歷恐怕仍是主流。

當然,不是否定病歷中文化的優點,而是在推動病歷中文化的同時,更應在實質上更重視醫病互動;與醫病之間知情同意的行使過程,是否確實對知識較為弱勢的病人有利;落實醫師親自核實撰寫病歷;病人所需的各式病歷摘要及檢驗報告以 中文書寫 等,才更能減少醫病糾紛的產生



病歷中文化 醫病第一步
 
【聯合報╱劉沛昌/耶魯大學內科總醫師(美國康乃狄克州)】
 2009.05.16 03:12 am

近日欣聞立委提案病歷全面中文化,我舉雙手支持。

很多醫師忽略了病歷不只是醫生間溝通的工具,也是記載病情發展的法律文件,所以絕對有讓病人看懂的義務。美國上世紀初醫療改革時即明訂官方語言是病歷書寫唯一的合法文字,若以英語之外的語言寫病歷,保險公司是不會給付醫師費用的。同時,為了兼顧病人知的權利,在新英格蘭的醫學中心,每一間都有病歷翻譯處,可以把病歷翻譯成廿八種不同的文字。試想你修車時,難道只想把車修好而不想知道車子是怎麼壞的?

有人以為台灣醫師多以英文受醫學教育,要改過來不容易。其實在WHO的世界醫學教育年鑑裡,台灣所有的醫學院都是登錄為以中文教學。筆者不記得在台大醫學院裡有哪一位老師是以英語授課的。大學時真的把英文教科書看完的同學,不會超過百分之五。而台灣醫師在投稿國際期刊時,能不找翻譯公司先修改稿子的,一隻手就數得出來。就連醫師間討論或是思考疾病治療流程時,用的也還是中文,頂多就是把疾病或藥物的專有名詞改成英文而已,所以英文不應該是造成病歷中文化障礙的藉口。

激進者憂心病歷中文化會影響台灣醫生接收國際最新資訊的能力。在日法德等先進國家,病歷無不是用母語書寫,難道這些醫生就沒有閱讀英文醫學期刊能力?學習以英文吸收最新知識是每個醫生的義務,不是醫學教育的責任。醫學是個與當地人民和文化高度結合的科學,用自己語言表達可能更適合。文字本無貴賤之分。

也有不少論者以為醫學很多專有名詞,即使用中文寫,病人不一定看懂。但比起英文,中文總是比較能讓病人對自身疾病有個概念吧。病人不懂,自會來請教。

而病歷裡會記載病人主訴、症狀和病史。用中文寫,病人比較能知道醫生到底清不清楚自己的病況,或有沒有胡說八道、捏造事實。很多台灣人看不起中國的醫療水準,不過在大陸,即便小到地區醫院的層級,每一份病歷寫完後,都要給病人看過並且讓病人在上面簽名,以保護病人權益,這在中國的醫師法裡有明文規定。

另一個中文化的難度在於中文字筆畫繁多,需要花更多時間書寫。解決之道一樣可向國外借鏡。在筆者工作的耶魯大學裡,幾乎已沒有醫師自己手寫或打病歷了。醫院聘請很多專長打字的人,都沒有醫學背景,很多只是高中畢業。我 只要拿起電話,或打開電腦錄音系統,連接到醫院中控的病歷室裡,用「說」的把病歷錄完,不到廿分鐘,電腦就會出現文字的成品。即使有打字錯誤,也因為醫院有保存的錄音母帶,醫師也不至於有吃官司的危險。我想,要醫師們用說話的方式「寫」中文病歷,恐怕還比手寫英文輕鬆省時吧?

醫病本身已經在知識上是高度傾斜向醫生的關係,荒謬的是病人竟連自己的身體狀況都不能以直接而輕鬆的方式知道。病歷中文化只是第一步,我們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彭立人醫師

這幾天我一直在思考病歷中文化這個命題 ...

首先, 我先設想一個情況, 就是先提一個問題 ...

"民眾真的很想看懂病歷嗎 ?" --- "還是 她想要醫師毫無保留地 完全告知她所有 病情 治療選擇 及 預後 等等" ...

我想答案是後者 ...

但不可諱言地 病歷中文化 對 病人了解自己的病情 有某種程度以上的幫助; 但也有可能造成更多疑惑 更多的一知半解 ...


耶魯大學內科總醫師 文中所說的 "用「說」的把病歷錄完", 正暴露了一個很重要的訊息 ...

那就是 醫師人力是很貴的 且 醫師打字都是很慢的 --- 試想 養尊處優 的美國醫師 連英打都不必自己打, 一天看  18 個 病人就說受不了了, 都還需要把 病歷製作這種文書作業 分割一部分出來給工讀生來打字, 醫師用嘴來寫病歷了 ... 台灣 的醫師 為何那麼命苦 一天看百來個病人 還需用中文打字 慢慢敲鍵盤到天黑到凌晨呢 ?

醫師不是應該花最多的時間來問診病人, 來做診斷及最佳處置的嗎 ?

醫院肯花大錢建置 全院性的 中文病歷錄打系統嗎 ?
錄音打字出來 就解決所有問題了嗎 ?


所以, 我覺得病歷中文化 是 症狀解而不是根本解  ...

根本解 應該是 病人取得 隨身病資, 上網 Upload 到 "病資保管銀行", 在取用時, 由電腦系統自動翻譯成中文, 並可以隨時付費 做 網路醫療諮詢 ...


噗浪聯播



撤掉陪客床
joinjoin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7:59:55 | 隨身病資新觀念

撤掉陪客床 不准家屬過夜

彭立人醫師


續前

我只下一個單一處方就是 : 撤掉陪客床 不准家屬過夜

你瘋啦 ! 現在護士人力吃緊, 好在有家屬幫忙 才勉強不出事. 現在你卻建議不准家屬幫忙, 全部由護士來照顧, 不出人命才怪 ?

 



觀看全文...
護士和病人比例
joinjoin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9:11:47 | 隨身病資新觀念

護士和病人比例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Print/0,4634,110502x112009031500070,00.html

中國時報  2009.03.15

護病比一比七 馬總統:修法規範

黃天如/台北報導

     護士人力短缺問題嚴重,不但小護士累翻,病人權益更直接受到影響。馬英九總統昨天出席護理師護士公會全聯會廿周年慶時表示,雖然景氣不好,但他將努力實現一比七護病比的競選承諾,修法列入醫療機構設置標準

     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尹祚芊表示,目前國內護病比約一比八到一比十,一些缺乏制度的私人小醫院,甚至常有一名護士要照顧十五到廿名病患的離譜狀況,不但基層護理人員人仰馬翻,病人的照顧責任更不合理地落在家屬身上

     她說,台灣病人真的很可憐,因為護士不夠,臨床上常發生老先生生病住院,卻由同樣體弱多病的老太太照顧;還有患者家裡能來輪班的人都輪完了,最後連心智障礙的小朋友都來陪病,到頭來護理人員不但要照顧病人,還要照顧家屬,負擔及壓力更大。

     「病人既然住院,就該由醫院負起照顧的責任,台灣這種『家屬輪班』彌補護士不足的怪現象,是不對的。」尹祚芊說

     台北榮總護理部副主任傅玲表示,相關研究指出,最理想的護病比,因應不同的病房及科別需要應該是一比四到一比六,且患者死亡率,明顯隨著護病比例拉大而增加。護理師護士公會全聯會要求的一比七護病比,已是經過協商的折衷方案。

     然而,要一比七護病比的理想,初步估計,國內現有護理師及護士人力必須從現有十三萬人增加到十五、六萬人,對整體醫療機構的人事成本支出將是一大挑戰。

     但馬總統既然開了「競選支票」,衛生署也不敢輕言跳票。

     護理暨健康照護處副處長蔡淑鳳表示,縮減護病比牽涉到《醫療機構設置標準》的修法問題,一比七是護理團體的期待,但政府施政必須有本土實證研究為依據,相關研究結果將於年底出爐,屆時該處將再邀集專家學者作進一步的討論。

http://www.udn.com/2009/3/15/NEWS/HEALTH/HEA1/4789753.shtml

護士照顧15病人 天使也抓狂
 
【聯合報╱記者劉惠敏/台北報導】
 2009.03.15 02:31 am
 
一名護士平均要照顧十位病人,有沒有「太超過」?馬英九總統昨日應邀出席護理師護士公會全聯會廿周年慶祝大會,護理界爭取護理人員與病患比例應達一比七,以及合理的工作條件、不開放大陸學歷考專業證照等問題,他表示「將盡力實踐選前承諾」。

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監察委員尹祚芊表示,國內護理人員長期配置嚴重不足,除現行五百床以上的醫院須依醫院評鑑標準,在腫瘤科及輪值白班時,有較充裕的護理人力,達到護病比一比七之外,其他幾乎是一名護士照顧八到十名病患,而且越小的醫院、人力越不足,甚至有高達一比十五的怪現象。

全聯會理事傅玲說,美國有研究發現,最符合醫療品質、病人安全要求的護病比,應該是一比四到一比六,如果護理人員多照顧一個病人,患者的死亡率便相對增加。

對於護理界的訴求,馬英九昨特別向在場的百多名護理人員代表表示,儘管現實條件有限制,但「一定會試、盡量做到」,「還會要求研考會列管、檢討」。

馬總統並說,衛生署可以考慮修改相關規定,降低護病比,來提升護理人員及病人的權益。尤其是未來即使承認大陸學歷,也不能開放參加國家考試取得專業證照,不會影響國內護理人員就業

尹祚芊說,國內持護理專業證照者有二十一萬人,若調整護病比平均為一比七,將要增加兩到三萬人,對護理人員、病人來說都有助益。衛生署護理暨健康照護處副處長蔡淑鳳表示,衛署針對醫療機構設置標準,有關縮減護病比部分,已進行內部研議,本土的實證研究也將於年底出爐,屆時將邀請各界、專業人士研商,確認調整的幅度。

http://www.udn.com/2009/3/15/NEWS/HEALTH/HEA1/4789774.shtml

產檯實況》護士軋不過來 老公親自接生
 
【聯合報╱記者劉惠敏/台北報導】
 2009.03.15 02:31 am
 
就連天使下凡當護士,都會想離職」,因國內護理人力配置失當,致負擔過重、勞動條件差,還潛藏職業傷害,造成流動率高,護理人員分身乏術,患者醫療權益與安全也難保障。

一名現職護理人員在網路論壇寫道「護士真不是人當的」,引起熱烈迴響。有人抱怨,即使已取得護理師執照,但還得接受時薪制的護士工作,工作繁雜,加上高危險的工作環境,「比工讀生還不如」。

一家產科診所本來有十到十五個護士輪班,近年因精簡人事,只剩下三個護士分別值班,由於採責任制,白班護士到晚上十一點還不能下班,回家後還要等電話,若臨時有產婦上門,就必須奔回診所幫忙。

護士韓小姐說,人手不足、工時又長,難免會聽錯醫師指令或給錯藥。另一名護士則抱怨,因老公外遇而離婚,小孩只能託娘家帶,自嘆「誰叫我從事輪三班的工作」。

護理人力不足,照護病人的工作往往落在家屬身上,一名新手老爸說,他太太在某家醫學中心待產,多次催產房「快生了」,直到上產檯都沒人理,還好自己身手敏捷,剛好接到「掉出來」的孩子。事後打聽,原來為因應醫院評鑑,所有護理人員都去整理病歷、寫海報,「醫院忙評鑑的時候,千萬不要生病或生孩子」,這是他切身感受

http://udn.com/NEWS/OPINION/X1/4791027.shtml

美國全照護 台灣靠病人家屬…
 
【聯合報╱Deborah Ku/美國護理師(美國加州)】
 2009.03.16 05:39 pm
 
報載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要求立法改善謢士和病人不合理比例的問題。我曾在台灣和在美國從事護理工作,我認為,美、台制度不同,只拿照護的人數來做比較,卻不看工作內容,有失公平。

在美國是 total care,護理人員不但要給病人藥,還要三餐餵食;大小便、任何事全由護理人員來處理。病人家屬探病的時間有限制,不像台灣家屬是廿四小時在旁邊協助的,相對之下護理人員要負責的就是病人從頭到腳全身的問題,包括和各科的醫生和其他各部門的連繫

美國醫院多半只收急症病人,一但病人的病況穩定下來,馬上請出院或轉入護理之家或復健中心。多半的病人在出院後,往往還得在家休養一段時間才能回到工作崗位上。像美國的病人開全膝關節置換,最多只留病人三到四天在醫院裏,就請病人出院,然後轉診到復健醫院定期復健。可是同樣的全膝關節置換病人在台灣往往住院一、兩個星期以上,甚至有到廿天的。

另一個例子是生產。美國的自然產後第二天一定叫妳走人,台灣卻是觀察三到四天才出院。剖腹生產是三天出院,台灣則是住院住一個星期。醫院運作方式差距如此之大,怎麼拿台灣跟美國比?所以我在台灣和美國或是在日本和美國做過護理的朋友,沒有一個覺得在美國照顧五個病人,會比在台灣照顧十個病人或日本七個病人來得輕鬆

我並不反對檢討台灣的護士和病人比例。但在檢討比例的同時,醫療體制、謢理內容和國人的需求與文化也應該一併納入考量。一味追求降低護士和病人的比例,並無法解決長期以來醫療文化造成的照謢現象,也不是解決護理品質不佳的根本

http://udn.com/NEWS/OPINION/X1/4791025.shtml

流浪醫生、離職天使 獵取病患
 
【聯合報╱林騰鷂/東海大學法律系教授(台中市)】
 2009.03.16 03:45 am
 
報載馬總統對一名護士要照顧十五名病人之護病不成比例現象表示關切,並允諾促使衛生署考慮修改相關規定,來提升護理人員及病人的權益。

醫療法制是涉及人民生命、健康最重要的法制,但也是改革最晚起步,改革最不周全的法制。其中,醫療法制人才的缺乏固是一項因素,但在醫療政策的遲疑、延宕以及受到太多既得利益的干擾,才是主因。不只護病不成比例,而是醫病也不成比例。社會上甚至也出現「流浪醫生」的雅號,顯示現行的醫療法制已有嚴重扭曲的現象。

先從護病比例來說,由於醫院為了節省成本,通常配置遠低於醫療安全的護理人員,以致護理人員負擔過重,職業危害過大,形成「就連天使下凡當護士,都會想離職」的心聲。因此,修改法制,調整護病比例為一比七,只是改革的開端而已。醫院容許病患家屬在病房過夜,代替護士照顧病人的惡習,應嚴格禁止。這是廿世紀初年病院規模還不甚大的惡習。今日醫院規模已大,實應早日革除,否則在醫院內集體感染,以及醫療責任之爭議,將會層出不窮。又醫院訪病時間廿四小時全天候,以及容許病患家屬私帶補品陋習,也應去除。醫院管控病患飲食及訪病時間是隔絕疫病的起步,也是現代文明國家之醫療通例

再從醫病比例來說,現時鄉下偏遠地區醫生數量偏低,而都市醫生數量偏高,造成都市內醫院惡性競爭,規定醫生業績數量,衍生出醫院、醫生採取多次掛號,分段診治、鼓勵人工分娩及小病也要繁複檢查及洗腎、開刀等種種「獵取病患」之怪招,導致醫療道德日益敗壞。而在偏遠地區,醫院少,醫生少,造成弱勢人民醫療人權缺乏保障。因此,除了積極採行獎勵醫院及醫療人才下鄉之政策以外,並應採取德國醫療人員執照管理法制,規定城市密集地區醫療執照達一定數額時,即不再發照,迫使醫療人員遷移到鄉村偏遠地區執行業務,以減輕都市地區醫生惡性競爭及消除鄉村地區醫生不足之現象

另外,實習醫生、住院醫師、總醫師之負擔是否過重,其值夜制度應否合理調整?又外科開刀醫師之酬報應否改善,以防止其不斷流失,均是當今醫療法制改革之重大課題。

醫療法制還有很多改革的空間,希望衛生主管機關能夠依照馬總統的指示,努力加把勁,以提升國人之醫療安全與品質。



彭立人醫師

http://blog.yam.com/BlogIndex.php?BLOG_ID=joinjoin&search=%E9%99%AA%E5%AE%A2%E5%BA%8A

看到問題了 ...

要如何解決 ?

很簡單, 明日揭曉.

請各位練習思考, 分析出問題癥結, 然後迎刃而解 ... 


揭曉 ...

 


醫療機構電子病歷製作及管理辦法
joinjoin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0:36:21 | 隨身病資新觀念
醫療機構電子病歷製作及管理辦法

http://law.moj.gov.tw/fn/fn4.asp?id=52880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醫字第 0970204749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8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第 1 條 本辦法依醫療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六十九條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醫療機構以電子文件方式製作及貯存之病歷(以下簡稱電子病歷),符合
本辦法之規定者,得免另以書面方式製作。

第 3 條 醫療機構電子病歷,其病歷資訊系統之建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人員操作、維護、系統變更、稽核管制,有完善之作業程序。
二、電子病歷存取、增刪、查閱、複製或維護之權限及管控機制,有明確
規範。
三、電子病歷存取、增刪、查閱、複製、維護或稽核,其執行人員、時間
及內容,應有紀錄併同電子病歷保存。
四、電子病歷置有備份。
五、有效之系統故障回復及緊急應變機制。
六、足資確保病歷資訊系統之安全防護機制。
七、保持病歷資訊系統時間正確性之機制。

第 4 條 電子病歷之製作及貯存,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於本法第七十條所定保存期間,其內容可完整呈現,並可隨時列印或
取出供查驗。
二、依本法第六十八條所定之簽名或蓋章,應以電子簽章方式為之。
三、經刪改之病歷或紀錄,其刪改部分,應予保留,不得刪除。
前項第二款所稱電子簽章,應依附於電子病歷並與其相關連。

第 5 條 電子病歷之簽章,應憑中央主管機關核發之醫事憑證為之。
前項醫事憑證之換發、補發及附卡、備用卡之核發,中央主管機關得收取
證照費,其費額由中央主管機關另定之。

第 6 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委託相關機構辦理醫事憑證之核發。

第 7 條 醫療機構實施電子病歷,應將開始實施之日期及範圍報請直轄市、縣(市
)主管機關備查,並應揭示於機構內明顯處所,其變更或停止實施時亦同


第 8 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觀看全文...
病歷隨身攜帶
joinjoin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6:26:35 | 隨身病資新觀念

病歷隨身攜帶 11家醫院 5月上路
衛署供2200隨身碟 餘者自費 

http://1-apple.com.tw/apple/index.cfm?Fuseaction=Article&Sec_ID=5&ShowDate=20080327&NewsType=twapple&Loc=TP&Art_ID=30396139

【甯瑋瑜╱台北報導】為方便民眾申請與攜帶病歷,衛生署推動「可攜式電子病歷」,今年五月起全國十一家醫學中心優先上路,提供兩千兩百個加密隨身碟,讓民眾將病歷存在隨身碟中,輕鬆跟著走。另外,有醫師研發出國內第一套「醫療手繪圖檔管理系統」,全面落實無紙化病歷。

方便諮詢
衛生署委託台灣醫學資訊學會規劃可攜式電子病歷,長庚醫院、榮總等北中南東十一家醫院參與。台灣醫學資訊學會常務理事李友專說,每家醫院各有兩百個名額,優先讓三高(血壓、血脂、血糖)與慢性肝炎等慢性病患使用,名額之外的民眾,可採自費購買加密隨身碟,方法由醫院自訂。
台灣醫學資訊學會常務理事簡文山說,隨身碟直接下載所有可電子化的文字病歷、影片等,方便病患轉院或徵詢第二意見。

自設密碼防外洩
電子病歷儲存在加密隨身碟,有醫院電子簽章,避免內容被竄改;且隨身碟由病患自設密碼,不怕隱私外洩。
罹患糖尿病的王太太說,希望政府擴大推廣「既然不須要用紙張,醫院病歷申請費也應跟著下降。」簡文山說,下半年還將推出「旅行者電子病歷摘要」,民眾出國若緊急就醫,隨身碟內有病史且可變換多國語言,供外國醫師了解病情。

電腦繪圖畫病灶
衛生署新營醫院外科主任謝文淮研發全國第一套「醫療手繪圖檔管理系統」,將病歷與電腦繪圖系統結合,讓醫師直接在觸控式螢幕上「畫」出病患病灶,落實無紙化病歷。謝文淮說,願將技術分享給全台醫院。衛生署資訊中心主任徐嫦娥表示樂觀其成。

圖解新聞
電子病歷也可圖文並茂 


彭立人醫師


真高興, 推動了好幾年的 隨身病資新觀念, 終於快具體成行(形)了 ...

也終於到了接受民眾真正考驗的時候了 ...

希望接收到這個訊息的網友們, 儘快去 "搶" 來用; 並把使用後的感覺直接在這個部落格上回饋給我, 我會反映給相關人員 繼續將其改進得更好 ...

如果搶不到的民眾, 可以自備 U3 隨身碟 去醫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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