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21, 2007
legislator_wang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1:13:52 |
其他社會福利
攸關老人生活照顧及安全的「老人福利法」在王榮璋國會辦公室與民間團體攜手合作下,歷經多次研商與奔走推動,終於在2007年1月12日於立法院完成三讀修正。經歷此次修法後,已為老人福利重新建構一套可長可久之制度,以因應我國步入高齡化社會所面臨之各項問題。
此次的修法精神,除將1991年「聯合國老人綱領」中制訂之5項要點:獨立、參與、照顧、自我實現、尊嚴,列為老人福利推動原則外,亦將包括「權責分工、專業服務」、「促進經濟保障」、「在地老化、社區化服務」、「多元連續性服務」、「促進社會參與」、「強化家庭照顧支持」、「強化老人保護網絡」等7大原則納入制度設計架構之中,並依此規範子法修訂方向,以落實母法建立完善的老人福利之制度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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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署於今年元旦起開始全面實施新制醫院評鑑制度,其目的是希望透過評鑑,將原本過度偏重醫療設備的舊式評鑑思維,引導回歸至以病人為中心的醫療服務過程,加強對病人安全的重視。不過,受衛生署委託執行此項業務的醫院評鑑與醫療品質策進會,日前規劃出爐的「醫院評鑑基準暨評分說明」草案,卻引起醫事團體極大反彈,指專業人力幾未納入評鑑的必要項目,極可能導引院方為節省成本而縮減人力配置,如何能提升醫療品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