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ober 6, 2006

余思遠與陳易希 (足本原版)

  近日有兩名學生常被香港人提起:余思遠與陳易希。

  余思遠,七前年從內地來港定居,於應屆會考考獲十優,卻拒絕回母校拍照,更指責母校老師不同意他報考十科,擔心他馬失前蹄,影響學校的合格率。放榜後,他轉投名校,並聲稱榮耀歸於補習社。

  我不認同其母校老師之舉,既然余有意嘗試,即使失敗,他有責任自負後果。余本身的校內成績優良,即使重考也不是難事。若母校是擔心影響什麼指標、什麼比率,而阻礙學生發展,這更是本末倒置。

  然而余之行為,我也無法認同。我說的不是他批評母校──若他有理據而非無的放矢,他當然有議論的權利。我說的,是他的學習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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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tember 8, 2006

「現實」社會的女王教室 (足本原版)

  日劇《女王的教室》進駐香港大氣電波,正如預期般,引起了不少爭議聲音。

  香港有教師批評此劇醜化教師的「專業形象」。說真的,我有點怕聽到這種論點。劇集當然會有它誇張、虛構之處,重點是這些情節背後的訊息、意義。況且,今天已沒有什麼「專業形象」是必不可被瓦解的。

  但我更怕聽到一些人,死命反對人們對此劇所作的批評,一味認同「魔鬼老師」阿久津真矢。

  敢問大家,在還未看到第十集的時候,你會否認同真矢的做法,認同她說的「道理」?這問題反映了你在現代都市裏的價值觀和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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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20, 2006

版權公司對創作空間的應有承擔 (三之三)

保護創作?
  在《創作與版權法》裏,我已解說了作者的非商業性利益,以及現行版權法傾側於「把作品作為商業使用」的問題。那麼,修改法例使之更能保障創作,當然重要。

  然而在相關的政府機關未動手前,執行版權管員的機構,亦有其對創作應負的責任──這些機構所管理的版權,既然是從作品而來,沒有作品就沒有版權這回事,它們有任務去使其所作所為,不會反過去桎梏、囿限作品的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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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19, 2006

創作與版權法 (三之二)

知產署真的這樣做?
  談起創作與版權的問題,一般人常常會首先想起版權法,以及執行版權法的政府部門,例如香港的知識產權署(下稱「知產署」)。一直以來,知產署推廣的產權觀,是現行法律的規定。有些人看創作,也只以現行法律規定來作一鎚定音,凡有半點兒可能不合現行法律的嫌疑,都加以批評。

  法律是一種社會規則,以白紙黑字寫下來,希望使社會上的某些事物、制度維持不變,為整個社會的運作設下界線。然而,社會的價值觀、模式、秩序,決非一成不變,隨着社會的進步,法律應得到與之配合的更新。若現在寫下的法律就等於一切,那麼,為什麼各個地方仍有立法和修改法律的機關?

  因此,在以現行法律作定音前,應先經過「現行法律是否恰當」之思考。否則,若以不恰當的標準出發,得出來的評議就未必很公允。

  知產署宣稱現行版權法保障了創作人的利益,並因而促進了創作的發展。的確,現行的版權法,著墨處主要在使用者有否損害版權持有者的利益──但所謂的利益,是以商業上的損失來衡量。即是說,現行版權法的前設,是把所有作品視作商品,從而在商業利益上作出保護。

  然而,作品是否都是商品?創作的終站,是否都是變成商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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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18, 2006

把創意割賣的知產署:知識產權講座有感 (三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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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知識產權關注小組的邀請,在7月14日的「知識產權在香港──創作與再創作」講座上說說話。本來還抱着一些期望,結果卻是失望而回。

  在講座前,大會的工作人員約見我和朋友,說明了講座的主旨、內容,並希望我以「網絡創作人」的身分,談談對「再創作」的看法。

  再創作(re-creation),又叫二次創作、衍生創作,是指在作品內明顯包含其他已有作品元素的創作。中國古人寫詩詞,每每要字字有出處,甚至像黃庭堅的「江西詩派」般,以前人詩作「奪胎」而成以求「換骨」,新作品的七、八成文字由一首或數首舊作而來,這肯定已是一種二次創作。今天,致敬、惡搞、戲仿、拼貼、改編等的多種藝術表現模式,也屬二次創作的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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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e 1, 2006

巴士阿叔──《星島》造新聞實錄

  《壹週刊》牽出了巴士阿叔的真人,除了大字標題繪型繪聲外,還在網上公開部份受訪片段,造出一個好像真實、其實是表演的精彩真人show,令人想起「人辦陳健康」事件。「壹仔」這種做法,向來如此,所以它的公信,大家心照。

  其他傳媒為求出位,不介意吃「壹仔」的餘唾,扯巴士阿叔到被罵四眼仔的地產公司上,阻着別人上班。片段中還加入不少獎門人式的突入字幕、以及把同一句說話重複數次的rap鏡頭,完全是虐人式娛樂遊戲的後期製作手法。

  那家專業的新聞報章,如此不知羞?就是還有不少學校訂閱,自稱中產市場、知識型報章的《星島日報》,及其倍數垃圾版《頭條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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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5, 2006

百度黐線百科

  舊文已說了的問題,在此不贅。

  今天百度百科首頁有一個推薦精彩詞條「五四青年節」,內容卻荒天下之大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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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 24, 2006

百度百科,垃圾一籮籮

  大陸封了維基百科,開了百度百科。百度抄得了殼,卻抄不到維基的不同意見自由並存、抄不到真正開放、抄不到開放版權等等精神。結果,才公開了數天,垃圾一籮籮。

  其一,大量抄襲。百度開了短短幾天,條目上升速度驚人,原因他們用「CTRL+C與CTRL+V」(複製與貼上)寫作大法。

  維基百科用GNU通用公共許可證,本來你可以抄,甚至抄來商業使用都可。但是要注明原作者,保留原本的開放授權。可是百度所抄的,就全都沒有做。像「COPYLEFT」這條目,下方參考資料有寫「維基百科」四字,已經是百度百科裏「好畀面」的了。還有許多抄完後完全沒說明的,例如這個「計算機圖形學」(即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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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 10, 2006

呈現重現曾現傳現喜帖街

  Word file,請看此連結

February 13, 2006

City Culture研究(1)

  為何要選擇灣仔作調查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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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 23, 2006

鋼鍊的控訴:排斥他者──人為之禍

  聞說有影評人大為劣評,意料之中。對於未看過原著就會看得不明白的電影版、劇場版,除了宮崎駿的《哈爾移動城堡》(《霍爾的移動城堡》)不敢劣評外,有哪出會好評?同一扇門的另一邊,標榜另類的《麥兜故事》(指第一套),影評人一致好評,但動畫迷早已看過動畫,發現一切在意料之外,不但「創新」的都是舊東西,電影中還大量用回動畫(只是加些Editing而已),評價自然與影評人不同。

  這套《鋼之鍊金術師》的劇場版──《森巴拉的征服者》(下稱《森》),雷聲如《鋼鍊》電視版般大,但雨點嫌小,主要是劇味較薄弱,許多重要角色變作配角,連最後那個「大佬」也是這樣弱。看畢以後,竟有「真係完晒喇?」的感覺,以及「雲妮很慘啊」的惻忍。

  然而,不夠劇味也好,非擁躉看不明也好,劇情如何怎樣都好,創作一套電影,作者總會有希望觀眾接收或思考的東西。所謂結局的鍊成,其實就是把透過《鋼鍊》帶給觀眾的話說完畢,把當中的重點強調。

  因為,《鋼鍊》無意作為一套像《魔剎》般,只有識貨之人大讚精彩,但這個受眾群卻不闊的作品。它希望有廣的受眾群,但同意也不希望只是「熱門」,而有它想說的話。若這番話不能真正的傳達,熱門過後只是吵鬧了一場而已。《森》不再弄一大番「等格交換」,不再弄一堆但丁或安比(又譯恩維)級的對手,反而多次把要說的話,直接用對白交待。為的,就是希望看《鋼鍊》的人,不要只讚讚故事設定厲害後,就只剩下什麼「阿豆大佐配」,忘記了故事裏的控訴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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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19, 2005

告訴佛地芒:世界是圓的!

  粗略看了一本被人盛讚的暢銷書,作者是《紐約時報》的「炸子雞」作家,名叫湯馬斯.佛地芒(Thomas L. Friedman),書名叫《世界是平的》。有什麼感想?就像董啟章看《失城》的感覺:「驚慄擲書,不忍卒讀」。為什麼?因為「我只讀到暴烈,暴烈,和暴烈。所謂溫柔,也是暴烈。」幸好,書只不過是問朋友借來的廉價簡體版,雖浪費了我的時間,算是沒讓我親自付錢買垃圾,增加其銷量。良心總算安樂一點。

  書的內容,就是說,挾着地球村的想像及互聯網等科技技術,今日世界的經濟已經一體化,所有對經濟的地域障礙已經剷平。於是全世界的「勞力市場」必然要競爭,你要是不與自己的飯碗作對的話,就要所謂「自我資源增(爭)值」,令自己做一匹既不吃草又好的馬,或者索性「轉營」,就像早幾年的中銀過年廣告,巨龍啼晨,弱雞賽跑。你做得辛苦?你用盡精力都沒法一下子轉營或增值?你要違背你的興趣和志向?大企業可在祝賀你變成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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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14, 2005

NANA:不可恃寵社會的獲寵方法

  太忙了!置身在晚期資本主義(Late Capitalism)的「信仰」主導的社會中,我,和你,作為「勞力資源」的其中一部份,即使懷疑甚至反對制度,但你必須聽命。大人/老闆曰:「吃得鹹魚,就要抵得渴。」我反駁說:「可是,我根本就不想吃鹹魚,是你們逼我的!我沒有選擇!」大人/老闆更兇地說:「要選擇嗎?就選擇吃米田共,三餐不繼、居無定所吧!鹹魚都沒得吃!」

  偷半天出來,到電影院,本來只想着「熒幕發光,無論什麼都看」。幸好《NANA》上了畫。《NANA世界上的另一個我》是一套由同名漫畫改編成的電影,看電影後,惡補過漫畫(僅頭數本而已),發現它很忠於原著。我想,這就不用被一些盲目的fans臭罵吧?真好。個人覺得,影片裏做得最好的,是音樂部份。不過美與不美本來就沒有絕對標準,我也無意去評價別人的美感是「對」或「錯」。反而是看電影時的一點點感覺,更想和各位讀者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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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27, 2005

香港同人文化顯象(上)

  引子:自日本引進的「同人誌」,在香港已發展了一段時間,成為了一種文化。近年來,隨着日本漫畫文化的流行,認識和參與同人文化的人都比以往多,但普遍社會仍存在着不了解或誤解。本文嘗試綜合觀察、受訪者訪問內容,以及前人論述,找出同文人化的構成、特徵、發展脈絡,以及敘述當中的文化資本之爭取與主導權力的角力。

同人誌,啥來的?

  第一次聽到「同人誌」這三個字,一般人的反應有可能會是:「吓?甚麼來的?」。當筆者改用意義接近的「自創漫畫」或「自主漫畫」這詞語,原先不明白的人,卻似乎不須再聽解說,已立刻大概知道所說的是甚麼東西。(註1)每人的生活經驗會有不同,但從筆者的經驗來看,「同人誌」並未見得獲社會的普遍認知和認同。(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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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26, 2005

我和她的apm

  到了今天,觀塘區已是一個被形容為「過度」發展的舊區。以地鐵站作為一個辨路指標,在它A出口那方,有着裕民坊、輔仁街、康寧道、協和街的凌亂、密集而不規劃;到B出口那方,有着工廠區的灰濛濛、空氣混濁,連較多年輕人到的觀塘廣場,也是那麼凌亂、狹窄。滿眼的景象,都令人感受到舊區的氣氛,彷彿觀塘區就是已老化了的地區。直至一個新式的購物商場空降觀塘,我和她有了約會、流連、消閒或打發時間的地方,它是a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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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6, 2005

尊重版權 vs 尊重創作

三件與「抄襲」有關的事

  最近,圍繞耳邊的數則新聞與消息,都與抄襲、創作、版權等問題有關。

  一者,「永邦事件」。永邦是一名台灣創作型歌手,他在2005年8月4日發行一張新曲+精選的專輯《珍愛真愛風行精選集》。唱片所收錄的曲目,包括有純音樂的:《Magic (原創風行版)》和《Melody (原創風行版)》。諷刺的是,加上「原創風行版」的曲目,偏偏就是抄來的。《Melody》的Melody,百分百與深受ACG(動漫遊戲)同好喜愛、廣為ACG界人士熟悉的動畫及電玩遊戲《AIR》主題曲《鳥之詩》(鳥の詩)相同。而《Magic》一曲,也抄自藤島裕之的鋼琴曲《天使的假日》(天使の休日)。鑑於互聯網這個「地球村」的威力,及各同好路見不平的聲討,此事迅速地日本製作《AIR》的公司Key及藤島裕之的耳中(見 http://key.visualarts.gr.jp/ http://www2s.biglobe.ne.jp/~aitukiyo/ )。

  對於此事,永邦的回應是他不知情。他回應台灣記者的提問時,辯稱他沒參與該專輯的製作,歌曲乃由唱片公司所揀選、輯錄;又指該兩首歌曲並非他的創作,他沒有抄襲作品。唱片公司則指,歌曲的收錄乃永邦的經理人季忠平決定。其後,季忠平表示該兩首歌曲已向日本公司購得中國大陸的版權,但因為唱片發行得太趕,來不及向日本取得台灣地區的版權。

  然而,《時報週刊》翻查唱片歌詞本中有關曲目的版權宣告資料,卻尋不獲。Key和藤島都在其網站表示,季忠平所謂購得銷售權的言論是不符事實、不誠實的,並要求台方道歉。Key要求發行該唱片的台灣Sony BMG在網上賠罪和注明該歌曲名字是《鳥之詩》,作曲者為折戶伸治。若台灣Sony能做到,Key社並不要求作金錢賠償。

  最後,台灣Sony發表聲明( http://www.sonymusic.com.tw/20050929/20050929.htm ),向《鳥之詩》作者折戶致歉。

  二者,「吉蒂」事件。日前,劇團好戲量再次公演劇本《吉蒂與死人頭》,該劇本乃劇團的創辦人楊秉基,在2002年戲劇匯演編劇中獲得優異獎的作品。然而,Hello Kitty的製作和版權持有公司Sanrio則認為,劇團的海報和橫額使用了極似Hello Kitty的圖像,侵犯其註冊商標,並認為《吉》劇利用了Sanrio的商譽。Sanrio遂向好戲量發出多封律師信,要求他們拆除所有宣傳品,把劇本交予Sanrio審查,以及把該劇所有收益交予Sanr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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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ober 19, 2005

活在我們思念中:藤子.F.不二雄

  藤子.F.不二雄(Fujiko.F.Fujio ,下稱藤子F)先生於1996年9月23日凌晨2時10分因肝衰竭,到了天國,享年62歲。9月21日,正當他繪畫會作電影放映的影畫原作《叮噹大長篇:上鏈都市歷險記》的執筆途中,突然失去意識昏倒,一直沒有醒來。經搶救後仍返魂乏術,於9月23日(星期一)宣告不治。

  這位畢生奉獻給漫畫的「叮噹之父」,在辭世的時候也是執着筆桿,畫着叮噹。想到這裏,又怎能教人不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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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23, 2005

玩殘藝術的藝術品

  杜象(Marcel Duchamp,1887-1968)的著名藝術作品《清泉》(Fountain),最近被國際藝評界選為最重要、最偉大的現代藝術品。然而,它只是一個男廁內的小便池。為何會有這樣滑稽、這樣離譜的「藝術品」?它真的可算是「藝術品」嗎?看來,要談這位法國出生的美藉藝術家,不得不先談所謂的「藝術」。

  談起藝術,不少人覺得高深莫測、高不可攀。不少升斗小民,自認沒有藝術家基因,覺得自己窮畢生精力,都難以到達藝術家超脫人世的境界,還是現實一點,但求兩餐溫飽,不要做夢吧!有財富的貴族人士,為了顯示他的身份、品味都屬上流階層的,於是不惜斥巨資購買昂貴的名畫,然後掛在貴賓招待廳或夾萬中,讓自己披上一層皇帝的新衣,並在閒時接受雜誌訪問,讓人們向他們投來欽羨的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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