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 王世堅說,舉行同志公民運動的大遊行,「極盡惡心之能事」,「教壞囡仔大小」、 「傷風敗俗到極點」。王世堅說,「99.9%的絕大多數都是異性戀」,這些「極少中的極少 數,汙染了多數的空間」。王世堅接著「肯定」民政局今年「沒有贊助大遊行」,而且預算也減少,但仍認為「市府贊助同志活動,又編列宣導防治愛滋病的預算,根本是神經病」,他希望民政局承諾今年是「最後一次編列同志公民運動的預算」。
http://zh.wikipedia.org/wiki/王世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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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 王世堅說,舉行同志公民運動的大遊行,「極盡惡心之能事」,「教壞囡仔大小」、 「傷風敗俗到極點」。王世堅說,「99.9%的絕大多數都是異性戀」,這些「極少中的極少 數,汙染了多數的空間」。 「還給認真做事的立委一個公道」— 蕭美琴的地方關懷 大家看得見
社會各界團體聲援蕭美琴記者會
| 時 間: 2007 年 5 月 14 日 | ||||||||||||||||||||||||||||
| 地 點: 立法院中山南路大門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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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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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灣的女兒」—蕭美琴。從為台灣在國際上發聲到為國內弱勢、文化、動物、同志、青年、體育、婦女 … 等族群的關懷,仍是不遺餘力、積極爭取。今日 (5/14) 國內社會各界的團體齊聚立法院,以不同的領域、角度,用最誠摯的聲音,共同呼籲社會大眾,還給「最認真做事的蕭美琴一個合理的公道。」 台灣青年智庫理事長黃崇祐表示, 初選第一階段結果公佈後,全國許許多多的年輕人都非常的焦急美琴的選情,開始進行青年社團挺美琴(網站 http://www.wretch.cc/blog/studentstw&article_id=18547490 ),連署力挺美琴的活動,因為我們認為「台灣的外交不能沒有蕭美琴、台灣的國會不能沒有蕭美琴、民進黨更不能沒有蕭美琴。」。蕭美琴是否能出線,代表著民進黨是要向上提升,還是向下沈淪的最大關鍵。 台灣性別人權協會王蘋表示 , 我們真的需要一個真正為人民說話的立委,蕭美琴在立法院所提的同性婚姻法,立即在立法願被其他的同仁打壓,但她並沒有退卻,反而與同志社群成立專案小組, 繼續向前推動。同志團體目前透過同志社群電子報的發送,讓大家知道什麼樣的民意代表是我們需要的,而我們需要蕭美琴繼續與我們站在一起往前推動。 台灣音樂文化國際交流協會理事長朱劍輝表示, 我們需要做事、負責任的民意代表,很多做音樂的人在與公部門的聯繫上都是被忽略的,認識美琴之後,她成為我們與公部門間的橋樑,默默地為我們做很多事情。未來兩天,我們還是要繼續努力,讓美琴能夠順利出線。 晶晶書庫負責人賴正哲表示, 蕭委員在同志圈中,應該不是中國琴也不是台灣琴,而是同志朋友的「不了琴」。蕭委員是一個具有國際觀的立委,我們認為同志婚姻不只是針對同志社群而是針對整個國際的潮流提升。希望在士林、大同選區中的朋友,都能夠支持蕭美琴。 台灣原住民族文化推廣協會理事長麥村連表示, 原住民對蕭委員來說是沒有選票的,但她還是極力幫我們爭取經費到各小學去宣導家暴防治的活動。希望大家能夠繼續支持蕭立委,讓她順利出線。 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曾昭媛表示, 蕭美琴是立法院當中少數具有性別意識、國際觀及認真問政的好立委。但我們是親眼目睹他能夠一一地將逐條的法律條文認真審查的立委,這是很少有立委可以做到的,但我們卻非常的清楚。誠摯希望大家能夠支持這樣優秀的女立委。 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秘書長何碧珍表示, 美琴已經夠努力了,現在需要大家一起努力讓他出線。我覺得美琴不是中國琴也不只是台灣琴,而是「國際琴」,我們絕不能讓一個已經站上國際舞台的人才埋沒。我們必須要全力將美琴送上壘。 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研發長鄭敏菁表示, 優秀的立委應該很自然能夠連任的,但在台灣卻是相反的。蕭委員首先在所提出的「入出國及移民法」的版本中,優先將「人口販運」放入專章。作為一個公民,我們希望蕭委員在本次選舉後能夠順利留在立法院。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理事長朱增宏表示, 蕭委員是動物保護法民間版的提案人,我們希望蕭委員能夠順利出線,繼續為動物們謀求福利。 中華民國獸醫師公會聯合會理事長江世明表示, 她是一個非常認真在做事的委員,而美中不足的地方可能是他真的太認真了,造成各界競爭對手很大的壓力,也造成很大的排擠效果。但這就是我們民間團體我們所需要的委員。 蕭美琴表示,我在外交領域付出許多,但過去幾年來,我也在國內的各個領域裡面,與不同的團體共同合作、推動法案政策、舉辦活動,都有極大的努力與成果。感 謝大家今天願意一起為美琴聲援,召開記者會,這也代表了美琴過去的努力是值得大家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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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選民作答 抵抗排藍民調 趕印教戰手冊
【記者楊濡嘉∕台北報導】民進黨初選區域與不分區立委進入民調階段,在排藍民調影響下,較多中間選民支持的候選人推出民調教戰手冊,教支持者如何避開排藍問題。
另外,優秀立委推薦聯盟今早將舉行記者會,呼籲中間選民參與民進黨立委初選民調,他們認為,民進黨已放棄中間選民,但中間選民不應放棄讓民進黨進步的機會。他們將演出行動劇,教導選民,若接到民進黨民調電話,一律回答「支持民進黨」。
在台北市大同、士林區參選區域立委的現任立委蕭美琴,昨天趕印「電話民調教戰手冊」,依黨內初選民調問題,教支持者如何作答。
最關鍵的是第五題:「國內有五個常聽到的政黨,有民進黨、國民黨、新黨、親民黨、台灣團結聯盟,請問哪一個政黨的理念和主張和您比較接近?」教戰手冊教選民一定要回答「民進黨」,才可以繼續作答,否則不會被列入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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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31 同志婚姻權立法-開啟拒絕對話的門-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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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同性婚姻法」10/31在程序委員會中遭張慶忠委員阻擋,未能順利排入院會議程中… 同志婚姻權立法
同性婚姻的立法的平權運動已經在台灣展開! 由立委蕭美琴草擬及遊說的「同性婚姻法」法律制定案,於2006/10/11獲得足額立委連署,跨過門檻正式提案,並在10/17通過立法院程序委員會後,並交於10/20的立法院院會進行一讀的宣讀。 但10/20院會中,「同性婚姻法」法律制定案遭立委賴士葆等23名立委提出反對連署,以致無法順利通過一讀並交付內政及民族委員會繼續審議,該案 退回程序委員會,整個連署提案程序必須重新來過。蕭美琴委員辦公室將繼續積極推動法案,同志社群也期待能藉此開啟與社會大眾更多的對話。 性別、同志及人權團體在這個歷史的時刻,要開啟的是一個長期以來因著偏見和不了解而阻絕對話管道,希望在各個領域裡的對話都得以進行,以消弭對同志社群的歧視。 時間:2006年10月31日上午10時 主辦:性別人權協會、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婦女新知基金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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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朋友好: 非 常感謝各位朋友在「同性婚姻是否合法化」的這個議題上,給予美琴國會研究室的寶貴意見和建言。台灣在民主化的過程中,早已形成多元、兼容並蓄的社會價值 觀,各式各樣的議題,在美琴網站的民意論壇上,也常出現同一議題各有贊成或反對意見的兩極意見,我們都採取絕對尊重的態度,面對各方先進給予的指教和建議。 美琴這次提出「同性婚姻法」,主要是基於照顧弱勢族群權益以及尊重基本人 權的考量。長久以來美琴所秉持的從政理念,一直是以「人權」為優先,「人」不分男女老幼、貧賤富貴或族群背景,每個人皆有其存在的意義與活出自我價值的均 等機會,社會應給予同等對待。我國憲法第七條也清楚揭示:「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因此目前我國法律並無 明文規定同性不能結婚,也沒有支持同性結婚的法律依據。而這一「同性婚姻法」的提出,不僅正視了同性同居和婚姻需求的存在事實,也正式提出同性婚姻的責任 和義務,所涉及的種種法律規範。 一個法案的形成到正式通過,不僅要有其社會需 求的背景作為基礎,往往更要有足夠的民意支持來源,美琴和林淑芬、余政道、鄭運鵬等立委同仁作為「同性婚姻法」的共同提案人,另有其他包括牧師從政的立委 鄭國忠等,將近四十位國會立委同仁的連署,這些中央民意代表展現認同此一法案的一致性,也正是回應了社會的需求。 美琴自小於基督教的家庭成長,對於傳統男女兩情相悅結合的家庭價值,一向更是高度肯定祝福;然而,賦予同性婚姻有所依據的法律規範,與傳統婚姻價值絕非相互 抵觸的。此外,目前亦有多個歐美先進國家,相繼立法承認同性婚姻或是訂定相關伴侶法的規定,再以宗教上的觀念來看, 根據歷史學家約翰‧鮑斯威爾的考證發現,在中世紀的歐洲,曾有一段時期,同性伴侶的連理關係,也曾經是被教會公開承認且祝福的,而美琴在美國所屬的教會 United Church of Christ 對同性婚姻也開放給予上帝的祝福。 在台灣的眾多教會中,也有許多宗教界友人認同並接受「同性婚姻」應有法律規範的共同理念,我個人也覺得國會的議事過程,正好是個絕對公開的討論平台,在不同 聲音的表達中,都能促使我們對另類思維有相對的關照。而且現今這一進步、思想開放的社會下,不再有什麼觀念是絕對正確或是絕對錯誤的,再一次感謝各位朋友 提供寶貴的意見,更謝謝各位朋友長久以來的支持和鼓勵。耑此 敬頌 平安喜樂! 立法委員 蕭美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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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 間: 2006 年 3 月 24 日 AM 10:00-P.M.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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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點: 立法院 紅樓 201 會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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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 立法委員蕭美琴國會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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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會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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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 容:
隨 著現今國際社會人權意識高漲,許多先進國家在於保障同志權利這個領 域,已先後制定了相關法律規範,尤其 去年( 2005 ) 12 月 5 日 ,英國開始實施了「同志伴侶關係法」 ( Civil Partnership Act ) 的規定,這無非對台灣的同志更有了激勵的作用。但這也讓我們思考台灣同志究竟需不需要一個「合法化的婚姻」? 台灣政府對此議題是否應有更多的關注,並為保障同志人權,而須有相關的立法誕生。
在 本次 公聽會中 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法官、內政部戶政司、法務部及教育部的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的政府官員更是表示,一切遵照法律的規定,政府部門對此並沒預設任何立場。對 於一切對同志人權的輿論、抑是否用立法方式來給予規範或保障,皆是樂觀其成的。法務部林建宏科長更表示,「人權基本法」草案將於下週重新彙整各相關部門意 見,儘速送交行政院院會審議,屆時「人權基本法」的進度及內容將會更加明朗化。 蕭 美琴委員表示,『賦予同志婚姻的權利並不會對異性戀者有任何權益上的剝奪』。同志並不是次公民,外界不應該剝奪他們本來就享有的權利,並用一種歧視、有色 的眼光來看待他們。此外,在修法的種類上,我們應採行對同志最有利的方式直接做規範。如:從民法親屬篇中直接做法律上的修正,修訂成立婚姻關係的性別定 義。對此,社會各界學者及民間團體亦一致贊成應賦予同志一個合法的婚姻權,不論是以另外一種形式規範的「同志伴侶法」或是在民法親屬篇中直接將條文做修 正,皆是一種肯定同志人權的方式。同志諮詢熱線巫緒樑主任表示,「同志不是一個說明詞,同志更不是美化政府的形容詞」。政府不應該用一種呼口號的方式來片 面叫喊同志人權的提倡。 在憲法平等權的概念下,同志本來不應該因為身份的關係而被剝奪某些權利 。性別人權協會王蘋秘書長亦說明,同志只是性傾向和一般人不同罷了,他們是正常人,是台灣的公民,而在台灣的所有公民更是沒有分等級的。對於同志而言,婚 姻不是唯一的權利,只是一個選項,但是這個選項卻不在同志身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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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會議記錄.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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