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件事我憋在心裡很久了今天一定要說出來。2008年底我做了不算太瘋狂的舉動 : 看了三場Kylie Minogue X Tour,從新加坡到香港再到台北。雖然出國看演唱會對我而言一點都不是新奇的事,但是朋友們不免質疑我,有這個必要嗎 ?你有那麼愛Kylie嗎 ?
好,我對Kylie的愛有天上日月為証,無需多言。不過我對照片上中間那個男的花痴也有我的18CM作擔保,此人是Kylie的dancer,Marco Da Silva。嗯,Kylie+Marco Da Silva=3場concerts = 60000NTD…。 我的朋友,現在你們知道為什麼我要追三場了吧 ~(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