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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雲林來台所造成損害執政黨須負起所有責任!
aab0935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6:24:48 | 政治 藍
是誰讓陳雲林來台的?
是誰要陳雲林來台的?
執政黨在明知讓陳雲林來台將造成藍綠衝突的情況下
還讓陳雲林來台
所以--執政黨需負起所有因陳雲林來台所造成一切社會動盪不安的損害責任
包刮--警員受傷在內
若沒有陳雲林來台 這些損害就不會發生
台灣應速訂中國敵國往來條例..嚴懲所有傷害台灣行為
aab0935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9:05:41 | 政治 綠

眼見馬政府自上任後的許多施政及其與中國往來的種種行動
讓老百姓非但不斷遭受許多商業利益損失
連同國際地位也遭受空前的危機的情形下
在這種情況下有許人生活越來越感到不安及謊恐
這些問題之所以會發生
就是因為馬政府在目前法令沒有明文將中國這個拿飛彈對準台灣的敵國
不斷的以各種遊走於法律邊緣的手段在進行著傷害國家地位及主權與經濟的傷害行政措施
讓台灣不斷遭受到傷害
之所以造成這些問題
就是因為台灣目前沒有足夠明確的法律規範可將拿飛彈對準台灣或傷害台灣的任何國家
將這些敵對國家定義為"敵國"
更沒有將任何其他因為與敵國往來造成對台灣主權傷害或經濟損失或破壞民主等
公權力或私人行為定義成犯罪行為
所以才會讓這些人可以為所欲為
因此
我們主張
為了台灣日後能長治久安及面對台灣目前面臨的國家危機
應該有一個專門因應這種敵對國家情況發生的特別法
用以將敵對國家明確定義
並對傷害國家的公權力及私人行為科以遠比一般刑罰柯刑更加加重的現實規範
在此規範授權下
當有任何官員或公務員涉及違法此條例
在任何人告訴下法院就必須受理審理
之後便可直接判決
當然此種條例必須將總統的刑事豁免權去除
因為這是外患罪的國家法益層次的規範
理應大於總統的統帥權
亦即可明確將統帥權不能危害外患罪的國家法益明文化
也才能夠遏止目前憲法所規範非交戰國外涉及危害主權或其他利益等種種不法行為不斷發生
這非常重要

個人難以置信的事是已在野的民進黨
在一個號稱法律專業的蔡英文主席的領軍下
卻一直沒有對馬政府上任後的種種傷害主權等行為提出有利的解決及防制方案
在法律上或法律外也沒有看到他有任何的強力抗爭手段
特別是有關主權的流失問題上
這真的令人不解
實在非常令人失望並深感奇怪
我們提供此構想希望有力之士能共同響應


馬英九統一十年說! 我看你在放屁!
aab0935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8:19:42 | 政治 藍

今天看到中國時報所報導一篇有關說

 美國華爾街日報十四刊登馬英九總統的專訪。馬總統表示,兩岸能否如大陸所期待的達成統一,得看未來十年情勢的發展,目前沒人能回答這個問題。但身為總統,馬相信台灣兩千三百萬人民希望維持一、兩個世代的和平與繁榮,讓兩岸人民有充裕的時間互相了解,互相欣賞,並決定該怎麼做。

你這個馬英九充其量只不過是個總統! 現在你民氣這麼差! 選戰又打得不好! 又是個外來政權的主席!
憑什麼你能斷言"兩岸能否如大陸所期待的達成統一,得看未來十年情勢的發展".
以你目前的民氣來看你的推論根本就是非主流
現在縣市首長選戰打得如此糟糕丟臉都來不及了
你還有臉出來講這種丟人現眼的話

你根本沒資格決定台灣的未來是否能否與中國統一
台灣能否在未來多久時間內統一或獨立或建國也不是你能預測或論斷的
你不能預測也不應該預測更不應該去國外預測
台灣的未來是由台灣全民決定的
不是你這個小小總統所決定
所以你講這種話顯現出
你沒水準! 沒民主素養!
你法學博士是怎麼休的阿!
怎麼連這種話該不該說都搞不清楚
還敢去國外講這種丟人現眼的話
還有你向來拒絕統獨公投的立場更讓人無法置信

你縣市首長選戰戰績不佳
都還沒有向國人就你的急統路線錯誤向選民道歉
就急著發表這種不入流的言論
不就是又再向人民嗆聲嗎?
好比向民眾說: 我就是不跟你道歉! 反而要給你好看! 不是嗎?
不是我不尊重你
是你太不尊重全台灣人

你說:中國人民不了解為何台灣不想統一,但實情是統一的條件還不成熟,「我們還不夠了解彼此。」
是嗎?
我看是你不了解台灣吧!

我不認為中國人未來百年內會走向民主
更不接受中國民主化或經濟水準和台灣一樣後台灣就要和中國統一
台灣人與中國人有著天大的差異
這從你這位來台灣這麼多年的中國人都還不了解台灣就可以證明
不管中國如何變化
我都拒絕和中國統一

馬英九總統雖然推行不統一、不追求法理台獨、不以武力解決兩岸爭議這「三不」政策
請問這「三不」有降低了兩岸間的緊張情勢嗎? 事實上是沒有,事實是台灣國家地位被不斷矮化
馬英九的這種政策已經造成台灣人民的不安與對中國的仇視及敵意加深
更可能造成馬英九許多消滅主權疑慮的政策陷入其個人的司法危機

馬總統認為目前更迫切的任務,是台灣經濟應對中國開放,強化雙方的貿易關係,台灣的選民將享受到兩岸和解帶來的經濟利益。在這方面,馬總統最重要的措施就是推動兩岸簽署ECFA
相信大家都已經對馬上任後的中國經濟政策失敗感到失望
他這位總統竟然還這樣講! 我看鬼才相信!

由這位馬總統的談話看起來
他現在講這種話
猶如告訴人民他是要用強度激烈的手段來強制台灣走向統一
看來台灣人終有一天還是要用等同激烈或更激烈的手段來讓這個人了解: 我們為什麼不!


胡志強、李朝卿竟然將設宴歡迎敵國人士陳雲林..吐血!!!
aab0935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6:42:26 | 政治 藍

我國地方行政官員四次江陳會 胡志強、李朝卿將設宴歡迎陳雲林
看到這種新聞真的是令人無法置信
一個拿飛彈對準我國的敵對國家
又無所不用其極的打壓我國國際地位及生存空間的超級大濫國
竟然會有地方性的官員首長會做出這種令人難以想像置信的事情出來
真的不懂他們腦筋裡面在想什麼
我絕不歡迎這種濫敵對國家的人來台灣
特別是這個過去一向對台灣及不友善的人陳雲林
我更不希望看到有任何官員作出這種令人物法接受的事情

如果這種事真的發生
那我可以肯定的告訴些種官員
你也是我的敵人

 

 


陳雲林來我國~誰敢搶國旗誰就是公然違法的現行犯!~警察必須立即逮捕!!警察若不逮捕人民得自力防衛!
aab0935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9:30:53 | 未分類
據稱22日那個拿飛彈對準我國台灣的超級混蛋敵國中國有個官員陳雲林又要來台
如果政府所包圍的禁制區過大就是一種過度侵害人民自由的違法行為
同時也是一種違反憲法上保障人身自由的行為
更可能構成刑法上的強制罪
如果政府或人民或公務員敢在任何場所公然禁止或搶奪國旗
那其作為鐵定就是一種侮辱國旗及其所代表國家的公然無恥下流行為
更是一種明確已構成刑法上搶奪罪及強制罪的一種違法行為
若有任何政府官員膽敢違法作成這樣的違法行政命令
必定是一種違反刑法的違法行為
因此
若當敵國人士陳雲林來台時
任何人敢違法者
任何警察或人民都要將現行犯與以逮補
如果有現行犯人持凶器抗拒時人人得自我防衛的予以逮補歸案
到場的人民也可以進行蒐證
看誰敢公然違法
人民就可直接將其舉發
包刮直接向在場的檢察官或警員舉發
當檢察官或警員接獲人民的舉發就必須立即將現行犯逮捕

還有 我絕對不歡迎任何敵國人來我國  
特別是 陳雲林 這個過去作為一向對台灣非常不友善的人
馬總統無心為敗選道歉! 蔡是民進黨的敗選主因!
aab0935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7:44:56 | 政治 藍
馬英九在2009年12月5日選後發表談話說:在當前經濟如此不景氣、失業率如此高的情況下,我們選民還給本黨在12縣市繼續執政機會。他們對本黨非常寬厚,我們一定報謙卑跟感恩精神,以徹底反省嚴肅態度,面對這次選舉所傳達的警訊,繼續不斷推動改革。他並希望當選同志在地方執政跟問政表現要符合人民期待,真正做到清廉、勤政、愛民。選舉的成敗不是單一因素所能決定,包括候選人、大環境以及政黨的輔選都有關係,不宜歸因於某個特別因素。但他表示,國民黨會對找得到的原因努力改進。

 

看到他這番談話後..真的對這位總統搖頭..
他..不願意道歉就是不願意...死都不願意...
他們這群黨中央高官...更沒有人願意為這次的敗選下台負責
為什麼我們會主張這次中國黨是敗選的呢? 原因如下:
1. 美聯社報導說,民進黨不僅守住原本執政的三個縣市,還從國民黨手中搶下一塊版圖,其他縣市的差距也縮小。
2. 連這位中國黨大腳市長都這樣說: 縣市長得票率藍降綠升! 郝龍斌:這是非常嚴重的警訊! 而中國黨大老也這樣說: 國黨得票率大降 吳伯雄:警訊
3. 從上次總統大選到這次縣市長選舉,國民黨得票一落千丈,黨內立委直接點名馬總統,要負起全盤責任,羅淑蕾說,單純地方選舉,變成雙英對決結果候選人成了人民教訓的對象,林鴻池也要求內閣改組,因為ECFA以及美國牛開放政策,都無法貼近民心,再下去,恐怕連2010年直轄市選舉都有危機。
4. 反觀民進黨: 綠45.3%得票率 縣巿長選舉新高  贏得漂亮!民黨得票率增7%
5. 就連國民黨以前都會大勝好幾十萬票的桃園縣這次: 桃園吳志揚險勝 綠得票率45%
6. 連大力輔選的宜蘭都輸掉: 林聰賢當選 重返宜蘭綠色執政
7. 澎湖更誇張: 一向被視為藍軍執政的澎湖! 只有小贏且還差點輸掉! 只差45百票!

我們認為這次民進黨沒有勝選的原因是: 蔡英文的失敗所造成
蔡英文的失敗在於: 沒有強而有力的提出阻止馬英九違法亂紀的施政及種種親敵賣台作為
如果蔡英文或民進黨內有人可以強而有力的提出阻止馬英九違法亂紀的施政及種種親敵賣台作為!
那這次的勝選將是很有可能的
旦很弔詭的是竟有媒體是在刻意製造勝選後蔡英文民調提高!

我們也認為: 從馬英九以上談話可以了解到
1. 他還沾沾自喜! 我美國牛肉不重啟談判! 88水災救災延誤人命! ECFA拒絕讓人民公投! 都已經對你們台灣人做得這麼絕了! 你們竟然還給我12席! 那表示還不錯麻! 他還可以在繼續惡搞下去!
2. 將敗選歸因於經濟環境! 與他無太大的關係!
3. 他刻意沒有談到得票率大降! 怕黨內對他不滿聲浪大起!
4. 他沒有說要為敗選負責! 更沒有人願意下臺! 這種政治人物真的沒格!
 
我們認為
照理說這類地方選舉應該跟黨中央沒有什麼關聯
為什麼會搞到大家將矛頭指向黨中央的執政失利?
為什麼搞到後來許多候選人迴避與馬英九合照呢?
若連這種地方性選舉都會選到讓人民憤怒的很想藉此選舉來表達不滿的話
那如果真的要總統對決選舉的話! 那恐怕會更難看不是嗎?

最後
最令人關注的事是
這些依附在外來政權(中國黨)底下的台籍政治人物
將來會不會因為其黨中央的倒行逆施
而憤而脫黨或開始大力批判..抑或甚至罷免主或總統
這將是個未定數
因為若搞到連地方選舉都讓候選人開始人人自危的狀況
而黨中央又不願意為其倒行逆施道歉或徹底改過的話!
那這種態勢將可能在不久的時間內發生!


昨天國安局竟然公然著候選人背心介入選舉..真的是..無恥..下流..到極點!
aab0935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0:23:30 | 政治 藍
前天發生了一件台灣民主史上奇恥大辱的重大事件
個人認為這個事件是一個: 行政權以國家公權力在光天化日下公然介入選舉的超級下流無恥公務員違法亂紀事件

我要對這些違法亂紀的事件發生主導者說: 幹你娘 操你媽
據報導: 藍綠隊伍前晚在新竹縣掃街衝突事件,昨天驚爆當時現場有憲兵穿著國民黨縣長候選人邱鏡淳競選背心執行維安,嚴重違反軍方應在選戰嚴守中立的原則,並被民進黨立委痛批軍人干政。前晚率隊掃街和馬英九總統隊伍起爭執的前行政院長謝長廷,昨在部落格以「我被打了」為題,撰文抨擊國安局指揮穿著邱鏡淳競選背心的國安人員阻擋他們,是明顯的「犯罪行為」,衝突是國安人員挑釁的!
今天這起事件代表著
馬政府所統領的執政團隊已將台灣正式推入-- 威權恐怖時代
我們認為這件事
無論馬政府或任何公務員是否出面向人民出面道歉//包括自殺
對於台灣的民主發展傷害的造成的填補都已經毫無作用//毫無意義
我們絕對不相信身為一個國安人員連這種是否可能介入選舉的事都搞不清楚
這很可能是個有計畫//有預謀的衝突製造事件
這些主導人已是台灣民主史上的超級大罪人
接下來
我們到要看看
這些國家養的檢察體系內的檢察官如何來立即開始偵辦此重大刑案
否則就是檢查體系嚴重失職//對不起台灣民主及台灣人民
否則預估這次事件恐怕人民將會發出天大的民主怒火

扁案換法官釋憲合憲 = 扼殺憲法訴訟人權
aab0935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23:59:04 | 政治 綠
司法院大法官對前總統陳水扁聲請釋憲案作出釋字第六六五號解釋,認為扁聲請釋憲三大訴求統統不違憲,真的讓人非常無法接受,此釋憲等同宣告扁案一審中途換法官的判決有效,所以這個釋憲案等同宣告司法審判在中途換法官之傷害被告訴訟人權作為皆無罪,適足證這般的釋憲結果正是一種傷害司法訴訟人權的釋憲。

1. 試問大家! 有什麼憲法規定,竟然會去贊同一個訴訟制度在審判中途任意換法官的怪異現象!? 那法官法定原則的意義又在哪裡呢!?
2. 扁案律師鄭文龍說,大法官會議還是有沒解釋到的部份,鄭文龍說:『(原音)我們認為大法官會議在台北地方法院,違反大案不併小案,違反專庭不併普通庭,違反他應該由18個刑事庭來召開的審核小組會,竟然只有5個庭長就決定分案,這都違反法官法定原則,這都沒有解釋。』這是為什麼?
3. 試問大家: 有哪一個釋憲解釋文竟然敢去引用較低位階的法規來作為釋憲文說理引證的基礎呢! ?
4. 如果以後司法審判可以比照扁案被任意中途更換法官! 那司法訴訟人權在哪裡呢? 合理合情的司法訴訟制度在哪裡呢?
5. 憲法上所保障的訴訟人權! 應包刮賦予並維持被告保有公平審判的訴訟程序保障在內! 當被告認為訴訟程序不公平或違反法官法定原則時! 憲法又不給予應有的基本保障! 有這樣的憲法嗎?
6. 有這樣的解釋! 適足以讓國人日後生活在訴訟程序中途會有更換法官的危險恐懼中! 若有這樣的憲法規定! 那憲法保障訴訟人權還有存在的價值及意義嗎?
7. 大法官許玉秀、許宗力、李震山、林子儀四位大法官認為,案件中途換法官,應讓被告表示意見,許玉秀及林子儀認為,為避免當事人訴訟權遭侵害,案件併案換法官,應給當事人表達意見及異議等救濟途徑。.
8. 今天陳水扁這個個案中! 這種釋憲難以服人的地方是: 為什麼法院會在陳水扁被裁定無保釋放後才被換法官? 這種換法官的方式如果合憲! 你看得下去嗎? 你聽得下去嗎?
9. 更誇張的是換法官就算了! 還違反過去法院的分案慣例! 這樣也合憲嗎!? 憲法上的訴訟權到底在保障什麼東西?
 
很懷疑
大法官的這個釋憲案會 嚴重摧毀掉 憲法上保障的訴訟權!

最後
民主法治的存在價值就是在基本遊戲規則的確立及遵守
如果有人要去摧毀這個遊戲規則
那這個人的惡性 比山高 北海深!
拒發熱比婭簽證葬送台灣民主形象
aab0935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1:01:34 | 未分類

我國移民署副署長胡景富26日表示,雖熱比婭非國際刑警組織列管對象,但學者專家認為世界維吾爾代表大會與東突恐怖組織有極密切與重疊的關係,基於國家安全考量,「如果熱比婭強行闖關,移民署會依法將熱比婭原機遣返。」
試問: 讓熱比婭來台有什麼國家安全疑慮呢?
以中國(國民)黨的邏輯來看! 假若馬政府真的同意讓熱比婭來台!
根本沒有所謂的國家安全疑慮
原因在於
1. 既然熱比婭非國際刑警組織列管對象..那就表示熱比婭在國際刑警組織認定下並沒有恐怖組織的成分或疑慮不是嗎!?
2. 就算有學者專家認為世界維吾爾代表大會與東突恐怖組織有極密切有重疊的關係..那政府就可以單憑這種意見就認定或加以懷疑? 甚至不給予簽證嗎? 這樣會不會太輕率了呢?
3. 中國飛彈對準台灣! 因此中國確定是台灣的敵國! 我國在長期與美友好且美對台有協防關係的國際現實環境下! 實在沒有理由在此議題上站在與美國不同考量的任何決定! 如果政府有做成 與美國不同考量的任何決定才是真正會對我國國家安全造成傷害不是嗎?
4. 以台灣的民主價值及民主信譽來看! 實在沒有必要拒絕發給簽證! 如果一但拒絕發給簽證! 外國人將會如何看待台灣的民主及主權價值! 台灣的這種決定難道不會被說成是親中或媚中的危險嗎?
5.  這是一個對台灣有利的政策決定嗎? 不..顯而易見的這是非常不利的決定..放棄民主必定會造成台灣的利益流失! 因為如果台灣同意發給簽證後中國以武力犯台! 那台灣政府應該也要有十足的勇氣與信心來護衛民主才是符合我國的最大利益! 甚至與之武力對抗!
6. 因此這個議題!不是國家安全的問題! 而是民主自由人權價值維護及對抗敵國的信心與毅力的問題! 句發簽證不但會為台灣帶來國家安全危險! 且會讓外國懷疑政府沒有信心與中國做主權對抗!
7. 美國至今仍為世界上軍事武力最強國! 中國百分之百並沒有能力與之對抗 ! 我國實在沒有理由與美國站在不同立場或做成不同考慮的不同決定不是嗎? 其他國家就更不用多論!
8. 馬政府上任後外交休兵政策還不是一再受中國打壓! 若同意簽證也沒有什麼差別不是嗎? 也就是中國不會因為你沒有給簽證就不打壓我國不是嗎? 那政府就更無理由做出這種決定!
9. 就算她是恐怖組織好了! 人家使用武力的目的是為自己的權利在與獨裁強權做對抗不是嗎? 請問大家這叫做恐怖組織嗎? 若他們叫做恐怖組織! 那中國政府是不是更恐怖組織呢?台灣政府拒發簽證是不是更恐怖組織呢?

最後~西方人有一句話! 無自由毋寧死! 這個道理難道政府不知道嗎? 還是他們只是為了要親中賣台呢?


扁案高院被續押荒謬無理的幕後意圖
aab0935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0:30:33 | 政治 綠
1. 荒謬一: 特偵組竟然在二審延押庭之前,刻意再以外交機密案起訴阿扁,如此操縱下,就是意圖要讓陳水扁再被延押..。扁案再地院都已經審這麼久了..難道這不是意圖拖延訴訟及枉顧被告免押人權的一種下流手段嗎? 套一句負責審理扁案的偉大高院法官的一句話:  扁案是重大矚目案件,因此要速審速結! 你們這些檢察官在混什麼! 竟然混到這個階段還敢上訴高院! 難道拖延只是為了要讓阿扁續押嗎?
2. 荒謬二:地院這位偉大的法官刻意將扁判處無期徒刑,目的就是要讓高院可以以扁涉及重罪且已被地院判無期徒刑的手段來合理化將扁延押..。殊不知我國司法史上還有案例是被判死刑還可以免押的..那就是蘇建和案..所以這種說法根本就是再詐騙人民...騙小孩!
3. 荒謬三:說什麼國內沒有法令規定戴電子腳鐐可以免押! 這是天大的笑話..刑法不是已經賦予法官有一定程度的羈押審判權了嗎? 為什麼連這種芝麻小事都要立法來規範! 那是不是以後還要為了怕讓嫌疑犯脫逃訂個24小時影像監控的法規呢? 笑話! 我們法務部竟然還會收到司法院八月二十日函復的「電子腳鐐條款」草案..真的看不下去! 法律人竟然亂搞到這種地步! 種法律若訂成若事後若嫌疑人被判無罪! 那嫌疑人的人權在哪裡? 這點難道學法的人可以自圓其說嗎?
4. 荒謬四: 就連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監事林振煌律師也表示: 不是要幫扁說話,不管被告具有何種身分,除非有逃亡之虞,或是極度危險的暴力嫌犯,才應收押,以扁身分來說,有國安局隨扈二十四小時保護監控,根本不可能逃亡,另外,法院也可以限制住居或人保方式取代羈押。本文出自: 續押扁 法界傳出質疑聲浪
5. 荒謬五: 前台北地院審判長吳孟良律師說:「高院續押理由牽強、不合理、令人失望」。高院合議庭還認定扁海外仍有鉅款,仍具逃亡誘因,吳孟良反問高院,「扁逃得出去嗎?」扁已因卸任元首涉貪污被判無期徒刑而聞名國際,就算獲保,走到哪裏也成為國人注目焦點,如此環境還能逃到海外嗎?本文出自: 續押扁 法界傳出質疑聲浪
6. 荒謬六:日前大法官曾一度傳出扁案地院審判期間將做出釋憲案可是卻沒有完成釋憲! 這又是為什麼呢? 高院審理扁案的法官不是說: 扁案是重大矚目案件,因此合議庭決定接下來將以速審速結的原則,密集開庭來審理。因此大家可要就要看看本案在高院這位英明的法官審判下會速到什麼曾度? 高院法官的這種說法等於是打了蔡守訓法官 一個大巴掌! 因為這位地院的蔡守訓實在是審太久了不是嗎!? 也等於是打了大法官 一個大巴掌! 因為釋憲案竟然也還沒出來! 替這位高院法官說一句話: 他們真的是慢牛多屎尿! 拖垮台灣司法人權! 及司法威信!
7. 荒謬七: 其次是要談這些偉大的特偵組眾法界大神: 從一路偵辦公然違法洩密走來! 為什麼司法界都沒有給予追訴刑責! 有無證據就不用在多加批評! 真的是傷檢察風敗檢察俗到極點! 也真夠讓人目瞪口呆了!

最後還是一句話: 阿扁人權事小~葬送我國司法威信及國家法制事大
這些人....歷史及司法史總會為他們的行為.....客觀地一字一句寫下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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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老貓 !...大小場禁參..攝影死當確定!..攝影整個準備重修.. 但抱歉...相簿堅持不重整!!
地區:彰化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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