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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糾紛案去妖魔化 病家需免費法律諮詢、真相與道歉
ai2009x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0:59:59 | 法律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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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4/10 13:20

(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十日電)發生醫療糾紛,病家果真動不動就抬棺、撒冥紙,向醫院抗議而鬧上媒體嗎?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統計上千筆個案,發現每一百件醫療糾紛,只有一件會找媒體出頭,絕大多數病家要的是道歉與了解真相,其次才是賠償。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統計六年多來,受理一千四百五十筆醫療糾紛的諮詢案件,發現病家最常採取的辦法是「院內申訴」,選擇向媒體爆料的比率只有百分之一左右,在尋求醫改會協助之前,約有兩成七的民眾什麼動作也沒做。

在採取行動的病家中,除了向就醫的院所內部申訴外,進行訴訟、院外申訴各約佔一成,其他是調解佔約百分之八。

醫改會執行長劉梅君今天說,醫療糾紛的病家絕非媒體所呈現的手段激烈妖魔化形象,往往家屬覺得患者生病死亡不明不白,醫院欠病家一個交代,可是醫院惟恐道歉之後,隨之而來的是訴訟求償,結果雙方更形對立。

醫改會分析,病家的訴求目標最多的是希望醫療機構道歉與了解真相,其次才是請求賠償,排名第三、四者,則是後續醫療照護及預防類似不幸或疏忽再度發生。至於病家最迫切需要服務依序是醫療諮詢、病歷諮詢、鑑定諮詢,接下來是協商處理技巧、如何訂定求償範圍和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等醫療糾紛處理諮詢。

醫改會董事長張苙雲說,醫改會成立六年來,民眾還是諮詢這些老問題,顯然相關單位對醫療糾紛的處理,一直在原地踏步,現在醫改會印製「醫療爭議參考手冊」供有需要的民眾免費索取,詳情可洽醫改會電話(02)2741-7659。960410



苗檢被害人保護服務處揭牌 提供免費法律諮詢
ai2009x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0:59:59 | 法律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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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4/03 00:18 記者:記者楊震海/苗栗報導

苗栗地檢署犯罪被害人保護服務處,全國首創結合司法體系和社工專業服務窗口,將協助犯罪被害人及家屬,在司法偵查程序中獲得各項免費法律諮詢與關懷服務,更有能力走出陰霾並重新出發。

設在地檢署二樓的被害人保護服務處2日揭牌成立。服務處指出,犯罪被害人一旦進入刑事訴訟程序,除受犯罪傷害的創傷外,常因不熟悉法律或面對法庭的恐懼,對司法問題卻步。檢署因此結合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現代婦女基金會,共同開辦犯罪被害人保護服務處。

服務處服務內容,包括個案個別會談、心理治療、家庭治療、創傷輔導等轉介服務、相關社會福利資源的連結整合、人身安全、違反保護令罪,以及非減訴性侵害案件陪同服務、連繫社工或個管員到庭服務,殺人、傷害等刑事案件相關免費法律諮詢服務。

服務時間為周一至周五上午8點30分至12點,下午1點30分至5點30分。服務電話:037-353410轉231、232,傳真和專線:037-369639。

服務處2日由法務部保護司科長黃啟芳、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執行長陳宏達、地檢署檢察長施慶堂等人揭牌成立,然後由志工演出「再現陽光」行動劇,宣導服務處所提供的各項貼心與關懷服務。

地檢署檢察長施慶堂表示,服務處是參考北美地區法院被害人服務模式所設立,希望能以苗栗在地化的心情投入被害人保護服務工作,在「拒絕被害雙重弱勢」及「減少被害二度傷害」的期許下,推動多元服務方案。

縣長劉政鴻也邀請「行動劇」表演志工參加縣府各項活動,宣導犯罪被害人保護服務。他表示,近年來司法改革並未積極保障犯罪被害人的權益,被害人常在暗夜哭泣,苗栗地檢署結合民間資源率先成立服務處,提供犯罪被害人溫馨服務,不僅讓「傷害止步」,也能協助他們從創傷中恢復,迎向陽光



胡志強誓言做好毒品防制 提免費法律諮詢等嘉惠市民
ai2009x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0:59:59 | 法律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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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4/16 19:30

行政院法務部次長朱楠率領督導小組一行人,十六號下午到台中市進行96年度毒品危害防制中心聯合視導暨考評。市長胡志強會中表示,毒品對國家的危害不容小覷,不能輕忽,有效杜絕防治毒品能根本減輕治安工作,市府會全力配合中央,做好毒品防制工作。

朱次長則表示,行政院訂2005年到2008年是全國反毒作戰年,昔日反毒工作重在緝毒,但無法根本解決源頭,因此將重點工作改為防毒、戒毒。為此,行政院成立毒品防制會報,全力推動反毒工作,並要求地方政府成立防制中心配合,以達全國向毒品宣戰,有效杜絕毒品。為瞭解各地方政府毒品危害防制中心運作現況、業務推動、初步執行成果及執行困難,行政院由相關單位組成督導小組,到各地方政府進行聯合督導考核,以提昇執行成效。台中市的部分,衛生局長林登圳表示,防制中心成立至今,已轉介毒癮者80人轉往醫療院所作戒毒的替代療法,不久應可看到他們重獲新生。另外,免費法律諮詢1193人,免費電話諮詢1735人,心理、社會諮商60人,轉介就業4人,就學輔導8人,社會扶助2人,危機處理26人,保護扶助訪視輔導187人,中心各小組發揮團隊精神合作,都逐漸看到績效。



中市「徵新鮮」現場人潮洶湧 提供勞工免費法律諮詢
ai2009x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0:59:59 | 法律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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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4/15 00:08 記者:記者張益銘/台中報導

台中市政府勞工局14日在中興大學舉辦「2007徵新鮮、看未來」聯合徵才活動,現場邀請至友達光電、茂德科技、聯華電子等40多家各職類廠商參與,計超過1,500多個職缺,多樣化的工作機會,湧入洶湧人潮;台中市副市長蕭家旗也前來關切,並鼓勵求職民眾把握良機,細細挑選一份適合自己的好工作。

蕭家旗於會中表示,徵才活動邀請到42家廠商,包括友達光電、茂德科技、聯華電子、上銀科技、大眾銀行、台中商銀、信義房屋、統一超商、超級數位科技,及國軍人才招募中心,有電子科技、機械製造、銀行證券、服務、文教出版等各職類廠商參與,工作機會相當多元,在待業或想轉業的朋友要好好把握機會,細細挑選。蕭家旗也期藉由舉辦徵才活動,能降低台中市的失業率。

現場除提供求職者多元工作機會外,也安排「平等工作好伙伴」、「求職面試技巧」兩場專題講座,為求職民眾及社會新鮮人加油充電。為吸引社會新鮮人加入國軍行列,國軍招募中心也特地在現場進行國軍儀隊表演,英姿勃發的儀隊,整齊劃一、乾淨俐落的操槍動作,在綠意盎然中,格外引人注目。



另外主辦單位勞工局也於現場提供瞭解個人就業方向及就業優劣勢的「弱勢職業勞工輔導評量」;維繫勞資雙方權益,共創雙贏新局的「勞動免費法律諮詢服務」;及讓市民朋友在工作之餘,還能有進修的機會的「台中市勞工大學」等貼心服務。



強化演習紀律 國軍實施軍法巡迴教育 及免費法律諮詢
ai2009x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0:59:59 | 法律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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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4/03 18:17

(軍聞社記者袁靖宇台中三日電)為確保年度重要演習順利成功,國防部後備司令部今天在台中成功嶺營區舉行軍法巡迴教育講座,增進官兵法律常識及法治觀念,嚴肅軍紀,有效預防犯罪,利於演訓任務的達成。

軍法巡迴教育講座,上午由中部地區後備指揮部副指揮官李海同少將主持,國防部後備司令部軍法官王啟恆中校授課,計有地區官兵百餘人與會。

課程安排重要政策宣導、免費法律服務,以及介紹「陸海空軍刑法」、「刑法」,其內容包括「逃亡罪」、「危險駕駛」罪(酒後開車)、「國家機密保護法」;另也宣導「消費者保護法」、「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性騷擾防治法」、「毒品危害防治條例」及法律服務作業要點。

課程置重點於貪瀆、盜賣軍品、軍品外流、資安洩密事件及兩性相處的規範,課中還安排了有獎徵答及課後測驗,以及免費法律服務,以提高官兵的參與熱度及了解大家的對於授課內容的理解程度。

軍法官王中校在授課時說,有關貪瀆、盜賣軍品、軍品外流等案件,凡涉案或失察、失職而觸法人員,一律依法嚴辦,絕無寬貸,各單位凡涉及重大資安洩密者,一律依法嚴懲,呼籲官兵勿以身試法。

凡官兵因為疏忽大意或威脅利誘而洩漏機密,或者因為業務主官(管)、保密軍官未盡督導責任,而導致保密工作發生缺失,都要依「國軍官兵(聘雇人員)違犯保密規定行政懲處標準表」處分,情節嚴重者更可以依「國家機密保護法」、「陸海空軍刑法」、「刑法」或「國家安全法」等相關法律究辦。

副指揮官李少將表示,知法守法是軍法教育的目的,以避免官兵因對法律不了解,而不知不覺誤觸法網,軍法的功用就在協助軍隊建立與維持軍紀,軍法常是治標的手段而不是治本之方,平時的軍紀要求、軍法的嚴肅,方能確保戰時官兵成為號令統一的精銳勁旅。因此各級幹部應嚴格遵守與落實要求,以身作則,在軍法的規範與協助下,建立有紀律、有士氣、上下團結的軍隊。



台北縣府成立廉政委員會 提升縣府清廉度並有免費法律諮詢
ai2009x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0:59:59 | 法律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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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4/10 22:22

(中央社記者王鴻國台北縣十日電)台北縣政府今晚舉行「廉政諮詢委員會」成立大會,縣長周錫瑋致詞表示,希望委員會能每六個月召開一次固定會議,並與政風室共同督導縣府各單位的廉政工作,使北縣邁向清廉執正的目標。

周錫瑋表示,「天下雜誌」去年針對全國「幸福城市」的「廉能力」做出評比,台北縣落居第十九名,顯示縣民對政府的清廉度及信任感仍有待加強。

他說,清廉是所有政府單位最重要的資產,未來縣府除了加強廉能督導及法制教育外,對於舊有團隊曾出現公職人員涉嫌介入土資場弊案,也已成立聯合稽查小組全面配合檢調清查,務必做到勿枉勿縱,並提供免費法律諮詢服務,使縣民對縣府清廉度重拾信心。

首屆廉政諮詢委員共十五人,由周錫瑋任召集人,副縣長陳威仁、李鴻源及主秘鄧民治擔任副召集人,其他委員包括研考室、法制室及新聞室主任外,還遴聘縣政總顧問許再恩、法務部北縣調查站主任劉禮信、縣府法律總顧問周國代、台中縣商業總會理事長張信、台灣省會計師公會理事長周志誠、台北大學法學系主任陳春生、台灣大學管理學院教授陳家聲、政治大學金融學系教授李桐豪。

沒錢打官司 找法扶會作免費法律諮詢就對了
ai2009x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0:59:59 | 法律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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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3/16 09:46 記者:【許俊偉/板橋報導】

有句話說,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不過也有人說,法律是保護有錢人,因為沒錢請律師,往往得不到法律的完整保護。不過這些話不再完全正確,有了民間協助,如今法律其實是保護懂得尋求協助的人。

不管有錢沒錢,懂得尋求協助就有法律保護。有錢人請律師,沒錢人就找民間法律扶助單位進行免費法律諮詢等協助,就怕你既沒錢又不知道尋找幫忙。

無奈上述沒錢又不懂找人幫忙的人還不少。免費協助沒錢民眾處理訴訟案件的法律扶助基金會,為了服務廣大北縣民眾,去年底在板橋成立分會,無奈知道尋求協助的民眾似乎還不多,運作兩個多月受理件數未如預期。

板橋分會執行秘書林聰賢說,今年一月僅受理約170件訴訟案件,二月因適逢春節長假不予計算,但本月至今也僅有90件。他說,草創初期難免乏人問津,但好康沒人知實在很可惜,將積極透過調解委員會和公所相關單位來轉介和轉知民眾。

別再浪費民間提供的免費法律諮詢協助,只要無資力(通常均是低收入戶)民眾遇到訴訟案件,不妨尋求法律扶助基金會的幫忙。相關服務內容可洽電:22527778。



義務律師提供免費法律服務 維護冤獄人權
ai2009x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0:59:59 | 法律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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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3/29 12:29 記者:詹婉如

台灣一起「襲警奪槍殺人案」震驚社會,但警方急著破案抓錯人,大搞烏龍!被羈押的中度智障者陳榮吉坐了三天冤獄,台灣政府官員立即為此事道歉,並協助陳榮吉請求國家賠償還他應有人權!台灣冤獄人權到底如何維護?國家「冤獄賠償法」又是個什麼制度?

◎陳榮吉案真相大白重獲自由

『抓不對人的烏龍事件,我們表示歉意,相關疏失責任警政署督察室主任早已去調查,這事情一定要懲處。』內政部長李逸洋公開道歉,正式還給無辜被關三天的陳榮吉一個公道,台南縣警察局長還親自登門道歉、警政署公布懲處名單才暫時平息眾怒。

脫掉看守所囚衣,換上自己衣服,這一刻,陳榮吉總算回到他原本生活;回到家,他依照台灣習俗跨過母親準備的火爐吃下豬腳麵線,揮別所有霉運,回想阿吉被關三天的日子,陳媽媽百感交集,她怎麼也想不到自己中度智障的兒子怎麼會跟「襲警奪槍案」有關?

一個台灣再平凡不過的陳家,發生這麼大的事,能在短時間內獲得平反,不擅言詞的陳媽媽話雖不多,但感謝大家的幫忙的詞兒卻沒停過。陳媽媽說:『謝謝多謝,也謝謝各位記者的關心,我在這兒謝謝多謝。』

那三天對陳媽媽而言,是人生中最漫長的72小時,但她知道台灣有句俗話說「天公疼好人」,上蒼一定會保佑無辜的阿吉早日回家,陳媽媽說:『(我去廟裡)求城隍爺說阿吉被人抓去但抓不對人,(希望早點)讓他回來,求平安。』

陳榮吉被警方抓走後,陳媽媽立即向嘉義市智障福利協進會理事長洪界速求助,洪理事長談到當天情況說:『他媽媽在電視上看到就打電話給陳榮吉說,陳榮吉你做了什麼事情,不然電視上怎麼會有你的相片和名字?他們只知道莫名其妙,他們全家就是守著電視在看,他們家裡還在討論我們什麼時候照了那張相片,你可見這個家庭、智障家庭的心酸在哪裡!發生這麼大的事竟然全家還在研究那個相片。』

連同陳榮吉,家裡有兩個人中度智能不足、多重障礙的孩子,一家四口靠陳媽媽當廚工,陳榮吉在工廠做工賺來的錢維持生計,16日晚間,十幾位警察進入陳榮吉的家中,沒出示任何文件,進門就是一陣搜索,這樣突如其來的大陣仗把純僕的陳家人給嚇壞了,最後陳榮吉被帶上警車在警察局羈押了三天。

◎指認錯誤造成冤獄重演

陳榮吉冤獄可以在短時間內平反,跟法律扶助基金會嘉義分會有很大的關係,法扶會成立至今兩年多,一群義務律師提供免費法律諮詢,協助窮人打官司,2006年起更把目標訂為下鄉服務,落實「走進法律正義到不了的地方」理想,希望彌補城鄉法律扶助資源的差距,中度智障者陳榮吉出生於是台灣弱勢家庭,過去遇到如此案件,根本請不起律師為自己辯護,但在法扶會的免費法律諮詢協助下,一切變得不一樣了!

警方抓錯人很尷尬,但為什麼會出這樣的錯呢?法律扶助基金會義務律師張寧洲分析,陳榮吉被關除了警方搞烏龍,檢察官和法官也沒有盡到把關責任,而案件最開端與「指認錯誤」有很大關係,當初警方只依照目擊者的供詞就循線逮捕,之後整個查證過程草率,而且完全沒有採信辯詞。張律師說:『當時有三個目擊證人,被劫車的車主第一次指認時,很明確指認就是他,就是陳榮吉,另外(在場的)員警在第一次也是這樣指認。』

民主國家發生冤獄舉國震動,案發時有人挺身而出為其辯護,結案時政府道歉賠償還其清白,但冤獄人權絕不是國家賠錢了事,而應是檢警調司法體系謹慎辦案,杜絕冤獄。



徵信新聞:河南省也要培養合法的「職業討債人」了!
ai2009x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0:59:59 | 法律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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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佈時間: 2007-04-02來源:東方今報

新華網河南頻道4月2日訊 東方今報報道:(記者 夏友勝 通訊員 胡春玲)河南省也要培養合法的“職業討債人”了。

3月31日,鄭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舉行新聞發佈會,國家信用徵信職業培訓項目(河南)河南培訓機構在該局正式成立,將在河南培訓商賬管理師、信用分析師、信用評估師、信用調查師和商務調查師等5個新職業。

去年4月,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正式確立這5個職業培訓新項目。我省將於4月中旬正式開班培訓,合格學員將拿到全國統一職業崗位證書。

信用服務行業領域包括信用調查、信用評級、信用擔保、商賬管理與追收等。商賬管理師和過去的討債人有啥區別呢?有關負責人解釋說,商賬管理師和討債人雖都是為客戶去要賬,但前一個公開後一個“地下”,前者是在合法的前提下採取電話催賬、法律手段追收等,後者多采取威脅、毆打等暴力手段等



電郵罵妻「騙婚」 男子不實指控 遭判拘役30日
ai2009x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0:59:59 | 法律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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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森新聞報╱記者鍾錦榮/高雄報導 2007-05-09 00:48



高雄市吳姓男子因不悅其妻不告而別,竟謾罵她「騙婚」等不實情事,並在網路以電子郵件傳送,造成其妻因顏面掛不住而提出控訴,8日法官依妨害名譽罪判處吳某30日,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35歲的吳姓男子,與其妻發生家庭糾紛,後因不高興妻子拂袖而去,心生報復。吳姓男子於95年10月初,透過中華電信網路連線,接續散布內容指摘其妻「騙婚」、「詐財」、「專釣凱子」、「專宰肥羊」等不實情事,傳送給其友人及同事知悉。





事後吳妻獲悉憤而堅持提出誹謗控訴,但吳某到庭辯稱,他是想了解妻子狀況,並沒有惡意。但法官林揚奇指出,該電子郵信內容,純屬個人私德,並與公共利益無關,認為吳某涉及誹謗犯行明確,並考量仍未其妻和解,因此判處他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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