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頁 上一頁 < 2 3 4 5 6 7 8 9 10 11 > 下一頁 | 最後一頁 7/155
檢視方式: 列表 摘要
(家暴)前披頭四保羅麥卡尼之妻傳握遭婚姻暴力證據 離婚協議書內容外洩
ai2009x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0:59:59 | 離婚新聞
  前披頭四保羅麥卡尼之妻傳握遭婚姻暴力證據 離婚協議書內容外洩



2006/10/21 14:20 記者:盧瑞珠

(法新社倫敦二十一日電) 英國「每日郵報」報導,著名的娛樂界名人,前披頭四合唱團成員保羅麥卡尼已分居的妻子海瑟二十日表示,她有「十足的証據」可以證明,保羅在婚姻中曾經對她動粗。

英國媒體三天前報導一份兩人外洩的離婚協議書內容,其中細數海瑟所指保羅種種虐妻行為。

「每日郵報」在今天的後續報導中,引述一名接近希達的未具名消息來源指出,她手上握有「爆炸性的」證據,證明保羅不僅言辭羞辱她,還對她動粗。

消息來源指出,除了有錄影、證人之外,她還有其他錄音類更具殺傷力的證據,可能還有兩人吵架的錄影帶。

本週稍早爆光的檔內容指出,麥卡尼曾於二零零二年在洛杉磯的家中,抓著海瑟的脖子把她推向一張咖啡桌,用破掉的玻璃酒杯割傷她等暴力行為。

現年六十四歲的麥卡尼透過律師發表聲明指出,對他來說,唯一回應這些指控最好的地方就是離婚法庭。



(家暴)老公發酒瘋 逼寫離婚協議書 老婆拿刀砍他
ai2009x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0:59:59 | 離婚新聞
  2007/04/05 05:09 記者: 顏玉龍/北縣報導

多次外遇的吳姓男子,三日深夜酒後羞辱及毆打子女,飽受驚嚇的妻子陳金女,與女兒躲在房內,連上廁所都以垃圾桶就地解決,不敢踏出房門。但丈夫不斷踹門並揚言要殺她,她憤而持刀反撲,將丈夫砍成重傷。

家住中和市成功南路的油漆承包商吳進松(52歲),過去一年不斷外遇,三日深夜在住處飲酒,逼女兒替他寫離婚協議書,還對女兒拳打腳踢。47歲妻子陳金女看到丈夫發酒瘋,原本不予理會並與女兒躲在臥房。

陳金女供稱,丈夫不停踹門並表示,「賺錢養女人又如何?」「妳脫光倒貼都沒人要」等,還揚言若不簽字離婚,要殺光全家。陳婦說,原本她與女兒躲在房內,還要兒子也躲在自己房間不要出來,一家三口被嚇得緊鎖房門,連如廁也以房內的垃圾桶替代。

不過,陳婦見丈夫仍不停敲打房門,還逼她簽下離婚協議書,將近30年的結髮夫妻,卻落得如此下場,她心有不甘,一氣之下拿起房內的水果刀,衝出房外與丈夫一搏,兩人拉扯間,陳婦朝丈夫頸部及胸部猛刺。



怕他賴帳 富家女嫁負心漢 還簽離婚協議書備用 判離
ai2009x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0:59:59 | 離婚新聞
  2007/03/31 05:09 記者: 陳俊雄/北縣報導

婚姻雖非兒戲,但北縣卻有個女子借錢給男方開公司,竟想出以結婚來「保障債權」的怪事。

板橋地院昨日審結一宗罕見離婚官司,當初這樁婚姻是因女方的千萬投資而結合,女方為保障權益,甚至還訂出先生「不得攜帶女子尋歡過夜」條件。這宗因財而起的婚姻雖然有效,但由於女方當起河東獅讓先生受不了,先生又婚外情讓女方不悅,法官以兩人感情涼薄判准離婚。

民國八十六年間,林姓男子成立製造電腦光碟點唱伴唱機的電子公司,公司股東之一的張姓女子除投資一百萬元外,並陸續借款一千餘萬元給林某周轉。由於公司尚需資金挹注,加上張女為求對公司債權得以受償,九十一年十二月間,張女竟異想天開要求林某和她結婚以保障權益。兩人還立下一紙書面協議,並於九十二年元旦在臺北地院公證結婚後,隨即在二月間簽下一紙備用的離婚協議書。

法官發現,在林、張兩人訂出的這紙結婚協議裡,除表示雙方倘若有意離婚,林某必須在兩年內把積欠張女的股金平攤清償完畢,並在清算公司資產、負債及業主資產及平均分配所剩餘的公司資產後,才可同意訴請離婚。另外,張女還在結婚協定中指出,林某對她必須忠誠且「不得攜帶女子尋歡過夜」,否則就要放棄當日休假。

林、張公證結婚後未登記、未祭祖、未告知父母,加上林某又有劈腿新歡,林某便以兩人本無結婚真意向法院提出婚姻無效之訴;另林某以經常遭張女家暴毆打,且張女散佈不實消息害他無法出貨導致公司倒閉,提出備位的離婚之訴。



女子簽下離婚協議書後離家三年 傳喚不到庭 法院判決准許離婚
ai2009x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0:59:59 | 離婚新聞
  2007-04-03 10:29:47 來源:湖北日報報業集團

一女子離家出走3年,其丈夫到法院起訴要求離婚。法院傳喚和公告後,該女子仍拒絕到庭,法院判決准許離婚。

筆者昨從西塞山區法院獲悉,家住西塞山某村的張某和妻子郭某于1997年9月登記結婚,一年後生下一子。因性格不合,雙方經常為家庭瑣事爭吵。2002年10月,張某和郭某簽訂了離婚協議書,但未辦理離婚手續。後來郭某離家出走,雙方分居3年多。

去年7月,張某來到西塞山區法院,要求判決解除婚姻關係。法院受理後,傳喚郭某未到庭,無法送達起訴材料給她。去年10月,法院在《人民法院報》上對該案進行了公告,要求郭某按時出庭應訴。2個月過去了,郭某仍無回音。根據法律程式,今年1月,法院對該案進行公開開庭審理。原告參加了訴訟,但被告郭某仍未到庭。法庭進行了缺席判決。

法院認為,原被告經常爭吵,缺乏溝通交流,且雙方已分居多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郭某經法院傳喚無正當理由未到庭,法院判決准許離婚。 (完)(通訊員 陳杏蘭)



已婚男子為和女友交往偽造離婚協議書 被拘十天
ai2009x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0:59:59 | 離婚新聞
  中國徐州網-都市晨報訊(記者 霜雨 通訊員 顧加斌)沒辦離婚手續的王某為了與離異的張女士交往,竟然假造了一份離婚協議書,介紹人鞠女士出於對雙方的負責,將這份協議書拿到法院辨別真偽。王某騙局被識破,被警方拘留10天。

前段時間,當鞠女士聽說同事王某已與妻子離婚後,便準備把自己的好朋友張女士介紹給王某相識。但通過一段時間

的相處,張女士對王某的單身身份持懷疑態度,於是便通過鞠女士向王某索要其與前妻的離婚協議書。由於王某並沒與妻子離婚, 情急之下,就通過辦證野廣告與假證販子取得聯繫,花錢私刻了鼓樓區人民法院的公章,並親自起草離婚協議書一份交給鞠女士。鞠女士拿到這份離婚協議書,出於對朋友的負責,來到鼓樓區人民法院,請法官幫助核實真偽,結果查出證書是偽造的。

考慮到王某的行為已觸犯了我國有關法律,鼓樓法院的法官向楊莊派出所報警。日前,王某被行政拘留10日。



為修改離婚協議書 結婚幾分鐘後又領離婚證
ai2009x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0:59:59 | 離婚新聞
  2007年03月30日 09:56:17  來源: 重慶晨報

剛才辦完結婚登記,馬上就辦離婚手續,你一定以為這是電視中才會出現的情景!昨日,大渡口婚姻登記處就出現了這奇怪的一幕。



原來是一對男女本月27號辦理離婚手續後想修改部分協議內容,不得已選擇了再婚又離的方式進行。工作人員表示,修改離婚協議書還可通過公證處公證。



一邊結婚一邊離婚。

昨日,大渡口婚姻登記處人來人往,結婚的、離婚的讓工作人員忙得不可開交。在情緒各異的人群中,一對30多歲的男女特別引人注意:兩人趴在桌邊,各自填寫著結婚登記內容,相互間很少有語言交流。

交資料、照相、領結婚證……各個環節都進行得很順利。拿了結婚證本該高高興興回家,可他們卻徑直來到離婚登記工作人員面前,拿出結婚證和事先寫好的離婚協議書申請離婚。途中,沒有任何爭吵。

幾分鐘後,雙方手裏都多了一本結婚證和離婚證,讓在場的人都目瞪口呆。



原是想修改離婚協議書

結婚後馬上又離婚,雙方到底是怎麼了?原來,男子李健(化名)跟妻子王芳(化名)本是結婚多年的夫婦。因為種種原因,兩人於3月27日在當地婚姻登記處協議離婚。

「誰知離婚後,才發現房子過戶程式上有點小問題,不得不對當初的協議內容進行一些小的修改。」王芳的父親告訴記者,當兩人重新擬定協議並將其拿到婚姻登記處辦理相關手續時,工作人員卻告之不能進行修改。不得已,兩人才選擇了這種比較尷尬的辦法。

為此,大渡口區婚姻登記處表示,根據《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工作人員不得擅自修改離婚協議書內容。因為李健跟王芳結婚後馬上又離的程式合法,所以可以受理。此外,雙方欲修改離婚協議,還可採取通過公證處公證的方式進行。(記者周文潔)



夫妻簽訂離婚協議書 父親探視孩子一次2000元
ai2009x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0:59:59 | 離婚新聞
  2007-4-6 10:54:15

  人民網河南視窗訊 鄭州晚報報導:(記者 馬燕)夫妻離婚協議中,注明男方看望孩子一次需支付探視費2000元。這樣的離婚協議條款,不僅從事婚姻登記多年的人員第一次見到,有關專家也認為,無論夫妻中任何一方用這樣的手段來制約婚姻,不但匪夷所思,而且對孩子性格、成長非常不利。

  探望一次2000元,奇特的離婚協議書

  簽署這條奇特的離婚協定的當事人張先生和王女士,年齡均在三十出頭,兩人都戴著眼鏡,看上去文質彬彬。來到婚姻登記處,兩人顯得很平靜,沒有說話,就直接拿了離婚協議。填好後,拿給工作人員審核:車、房子、大部分存款歸女方,兒子由女方撫養;剩餘存款、公司歸男方。「男方不允許探望孩子,這可不行啊。」看到這個條款,工作人員馬上指出來。

  男方顯然不樂意,女方想了想,咬著牙把協議改為「探視一次2000元」。這次,任憑工作人員怎麼苦口婆心地勸說,女方鐵著心不同意修改。最後,男方無語簽字,表示同意。據瞭解,他們的兒子今年4歲。

  「這是我第一次見到這樣的離婚條款。」在金水區婚姻登記處工作數年的劉先生說,由於離婚夫妻雙方沒有在法律上有違反規定的地方,全部是自願簽署的離婚協議書,他們只能勸說,不能強迫雙方不能簽署這樣的協定。「看孩子是父親的權利和義務,這樣做就是拒絕父親看望孩子,真為孩子擔心!」



44歲嫁88歲 只給充氣娃娃
ai2009x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0:59:59 | 離婚新聞
  八十八歲的王姓榮民和四十四歲的張姓大陸女子三年前結婚,張女不願和他同房,買矽膠做的女性下體給他「自己玩」,還罵他是「最臭最髒的男人」,去年底張女領走他卅多萬元退休俸後回大陸,就不再來台,屏東地方法院昨天判准二人離婚。



法院調查,王姓榮民是江西人,住在屏東市東區,來台後曾結婚,育有一子,十多年前妻子去世後他獨居,幾前他返鄉掃墓,經友人介紹認識河南籍的張姓女子,張女已離婚,他們於九十三年底在大陸辦好結婚手續後,張女來台。



王姓榮民已婚的兒子原本以為父親續弦後,「新媽媽」可以照料父親生活起居,不料張女說來台是為了賺錢;她每天一早就到廳餐打工,深夜回家,和王姓榮民分房睡。



鄰居表示,常聽到張女罵丈夫「又髒又臭,是全村最臭的男人」,有時還打他。她不願行房,到情趣商店買矽膠娃娃,全身型的要一萬多元,她嫌太貴,花三千元買下體局部性器官,要老公「自己玩」。



法院調查,張女並不燒飯給王姓老榮民吃,去年底還領走丈夫卅多萬元退休俸,說要回大陸探親再回來,但一去不返。王姓榮民向屏東地方法院提起離婚之訴。



法界人士表示,娶大陸女子之前要多打聽,不要娶到只想打工賺錢的,能不能找到好的另一半安度晚年,要靠點運氣。



女子陳屍住處 研判燒炭自殺
ai2009x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0:59:59 | 離婚新聞
  一名離婚後疑似患有憂鬱症的陳姓女子,26日凌晨被人發現陳屍在住處內約2天之久。而警轄區三民二分局據報派員到場勘查,因屋內門窗沒遭外人入侵跡象,同時也沒遭翻箱倒櫃的財物損失情形,加上從死者身旁留有燒碳過的灰燼,研判死者是燒碳自殺身亡。



 



死者是住在三民區興隆街的陳姓女子(32歲),她在多年前與丈夫離婚後,雖保有孩子撫養權,卻因要工作又獨自一個女人家無法好好照顧孩子,何況前夫母親又捨不得與孫女分開,所以就把女兒交給前婆婆照顧。



 



後來,陳女經人介紹認識一名住在台東的男子,雖搬到台東跟對方同居,但在今年1月間,即因與對方鬧翻又搬回高雄市獨自一人住在興隆街的房子。



 



儘管陳女已與前夫離婚,甚至在後來也結交新男友,但她仍與前夫家人保持聯繫,並經常前往前夫家探視女兒。而陳女的前婆婆,因這2、3天都沒看到陳女來探視女兒,經打電話到她家也沒人接聽,於是覺得事有蹊蹺,即找上陳女妹妹詢問其下落,並因陳女妹妹也不知道,所以2人就在昨凌晨1時許一起前往陳女住處察看,並在入屋後赫然發現陳女早已一命嗚呼哀哉,且其身旁還留有燒碳過的灰燼,可見是以燒碳來自我了結。



同居男女打架 驗傷後互控傷害 雙雙送辦
ai2009x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0:59:59 | 離婚新聞
  2007/04/11 00:06 記者:記者陳左鈞/高雄報導

高雄一對同居數年的男女,10日清晨疑因女方徹夜喝酒,返家後不但叫醒男友大罵三字經,還砸損家中用品,引發兩人爭吵並大打出手。結果兩人不甘被打,驗傷之後互控傷害,並聲請家暴保護令,因係傷害現行犯,兩人一起由鼓山警分局依法移送法辦。

警方調查,37歲黃姓男子與32歲柯姓女子為同居數年的男女朋友,10日清晨七點左右,兩人因細故爭吵進而大打出手。根據男方的說法是女友在外喝酒,一直到10日清晨才返家,回家後像發酒瘋一樣,叫醒他對他大罵三字經,並摔住處的電視、電腦桌、椅、微波爐致損壞。

黃姓男子表示,當時他難忍女友的無理取鬧,提議兩人分手,卻激怒女友,女友就一直毆打他甚至拿棍打他,他只是以雙手抵擋並沒有出手打女友,只有出手制止她再毆打他。

不過柯姓女子則控訴,因個性不和才與男友發生衝突,遭男友持東西毆打成傷。她雖坦承徒手或持家電或傢俱打男友,但因被男友毆打成傷,她要提出告訴。

警方據報處理時,兩人均自稱遭對方毆打成傷,一起到醫院驗傷,披此提出傷害告訴及聲請家暴保護令。由於兩人均係傷害現行犯,一起被帶回偵訊後,由鼓山警分局依法送辦。



第一頁 上一頁 < 2 3 4 5 6 7 8 9 10 11 > 下一頁 | 最後一頁 7/155
系統公告
個人檔案
個人圖檔
ID:ai2009x
暱稱:不能說的咪咪

人氣指數
當日人次:
累積人次:
我推薦誰
誰推薦我
ai2009x的最新回應
  • 目前沒有留言
RSS 訂閱
贊助商
其它資訊
本部落所刊登之內容,皆由作者個人所提供,不代表 yam 天空 本身立場。
POWERED BY
POWERED BY 天空部落
會員登入免費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