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我們寄出申請公民的文件之前,我們還忙著另一件事,就是結婚申請。
土耳其與台灣並無外交關係,所以他們不承認我辛辛苦苦弄來的,也蓋了無數的章的台灣結婚證書。
基本上要不要再在土耳其辦一次結婚,和申請土耳其公民一樣,對我並無太大意義,但為了能和土人先生「長相廝守」不被拆散,也不用勞頓奔波每個月要出境一次,唯一的方法就是要申請結婚居留。「沒有辦法延簽,一定要出境!」警察總局研究我的台灣護照和簽證半天之後,以堅定的口吻告訴我。
第一個月,我們興沖沖的搭船到2小時以外的希臘小島,在申根簽證上賺了一個章,然後就搭同一班船回去了,連碼頭邊的雜貨店長什麼樣都沒瞧見。這樣也算出國旅遊了。
第二個月,又要重複一樣的事,我覺得厭煩,堅持提前回伊斯坦堡上課,土人先生於是獨自帶著我的護照,去同樣的碼頭試試看,可不可以「付點錢」打發,蓋個出入境章。碼頭的海關已經認得我們,畢竟很少有神經病會一個下午去希臘小島來回。答案是「可以」,但「你太太本人要來啊!要看一下。」有啥好看的?!
我想放棄。
後來在土耳其語課上認識了一位大陸女孩,在此地的一家中國餐館當經理。我問她的意見。
「妳別跑啦!大不了離境時付點罰款就算啦!還比較省錢呢。」她說。
「真的嗎?下次入境不會有問題吧?」我曾在加拿大碰過類似的居留問題,差點入不了境回不了家,流落美國。
「應該不會,至少沒聽說過。」她豪爽的說。我想她人脈廣、見識多、待的時間也久,就聽她的吧!我實在厭倦這一切了。
就這樣,鴕鳥心態的日子過了3個月。有天不知怎麼的福至心靈,我突然想到打個電話到台北駐安卡拉辦事處,問問有沒有比較好也比較容易的解決方法。
接我電話的是一位林先生,似乎很高興土耳其又多了一位台灣同胞了。當他得知我先生是某公司的導遊,又問了他的名字之後,確定是曾經帶過他們去玩的導遊,於是很親切的說「有機會和妳先生來我們這一趟嘛!」
我想自己人應該比較值得信任,頭腦思路也比較清楚,不會像土耳其人,每個單位都給我們不一樣的答案,害我經常在想「我是土耳其第一個外國新娘嗎?為什麼大家都好像搞不清楚狀況?」
我一一告知我的情形,林先生的答案果然簡潔俐落,而且容易得讓我嚇一跳。
「就再辦一次結婚就好啦!」就這樣?
「妳在台灣辦結婚之前,有沒有拿單身證明?」有啊。
「那就再在這結一次婚就好啦!」真的就這樣?
「很多台灣小姐嫁過來才發現需要這張單身證明,可是也來不及了。如果妳有就方便啦!趕快拿來我們這蓋個章吧!」多謝多謝!!
掛電話之前林先生還不忘「親切的呼喚」:「如果可以你們就跑一趟,來我們這坐坐嘛!」
再三謝過他之後,我和土人先生趕快著手辦這件事。
新加坡?就先擱在一邊吧!
PS.原文寫於2002年1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