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25, 2006


歡迎光臨「反Yahoo!奇摩拍賣協會」!以文找文

您好!歡迎光臨「反Yahoo!奇摩拍賣協會」的部落格。這是一個為了連署抗議Yahoo!奇摩拍賣而成立的網站。起因是自2006年8月10日中午12:00起,賣家於Yahoo!奇摩拍賣新刊登的商品(包括手動重新刊登),在商品結標時若成功賣出(有得標者),需支付「交易手續費」。

我們認為在收了上架費的同時加收交易手續費並不符合公平原則。所以發起反Yahoo!奇摩拍賣串連活動。透過這個blog,我們希望做到下列幾件事。

1. 發揮串連力量,讓Yahoo!奇摩拍賣感受網友的力量。

2. 透過blog特性,持續記錄串連過程與回應。

3. 讓有想法或建議的朋友,透過適當的機制發聲。

如果您有興趣的話,請撥冗閱讀以下的活動發起聲明:

為什麼要發動串連活動?

Yahoo!奇摩拍賣在收了刊登費的同時加收不合理的交易手續費,這是為了抗議不合理收費所發起的串連活動。

誰可以參加?

任何擁有部落格或網站的人並願意支持這項活動,就可以參加。

如何參加?

使用「串連貼紙」方式,將下列語法貼在您部落格有自由欄位的地方即可。

串連貼紙
串連貼紙

串連貼紙語法

 

串連的目的是什麼?

我們希望Yahoo!奇摩拍賣:

- 重新檢討拍賣付費模式

- 解決漏信問題

- 正視網友權益,提供一個買賣雙贏的優質交易平台

我們支持使用者付費,但我們堅決反對不合理的收費模式。只要Yahoo!奇摩拍賣不願改善,網路上就會一直看得到我們對它的負面評價。您也可以直接留在這一篇文章的後面;我們期望聽到您的聲音。




Posted by at 天空部落 │00:20 │回應(53)引用(4)未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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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URL

http://blog.yam.com/antiyahooauction/trackback/6264948
引用列表:
有玩網拍的人最近最大的新聞,莫過於雅虎拍賣日前宣佈將收取3%的交易手續費吧?當然,就如同之前雅拍收取上架費一樣,引發了眾多使用者的不滿,不過由於雅虎拍賣在台灣可以說是一家獨大,最大的競爭對手也早就宣佈就地解散,改以合作的方式和網路家庭合併,因此就如同今天聯合新聞網的報導“獨霸市場,收費的好時機”所述一般,雅拍就是看準的國內市場沒有值得害怕的對手了,本著自己是最大網拍交易平台,斷然決定收費,也吃定了為數眾多的職業賣家,為了順利將貨品賣出,還是得硬著頭皮付錢! [#M_ more.. | less.. | .
[Anti]網拍賣家一魚被三吃?反Yahoo!奇摩拍賣協會串聯中!【阿祥の網路筆記本】 at 2006-07-25 15:19:52
該來的總是要來~8/10開始刊登的商品Yahoo拍賣將開始收取「交易手續費」,只要你的商品成功賣出,Yahoo
Yahoo拍賣開始收取交易手續費【appleseed, 蘋果核】 at 2006-07-26 13:25:32
Obama nfl game monday night football video. Obama video.
Video of barack obama.【Barack obama espn monday night football video.】 at 2008-08-04 14:28:25
Asian and big tits a. Asian big tits.
Big asian tits.【Big asian tits.】 at 2009-04-03 19:42:00
回應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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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Posted by fuckuyahoo at 2006-07-25 00:49:42
贊成!
真的是太誇張了!
2手東西根本沒賺錢啊~
Yahoo也根本沒幫什麼忙竟然要收手續費!
而且還收3%甄試太扯了!!
Posted by Lee at 2006-07-25 00:56:52
我有時候覺得自己被Y拍賣掉資料了說..一堆垃圾信件 怎麼殺也殺不完!!
漏信狀況嚴重而且有時後拍賣問問題 並不會馬上收到信件!! 設底價要多收費 直接購買又要收錢。多給錢就算了 服務也沒有好一點。永遠只保障賣家
枉顧買家權益~我看啊!! 大家都移去別的平台好了~到最後讓YAHOO自己慢慢收什麼3%手續費
Posted by s81250 at 2006-07-25 01:32:15
一隻牛剝2層皮......


能保護賣,買家的責任==0

像本人上一次,因為賣方不誠實,手機明明是04年8月出廠,凹成05年1月.....跟賣方談了不知道多少次
也請YAHOO..協助處理,根本沒有答案

這樣的服務.....還想抽成?

只差沒開口說--

只有我一家,要不要隨便你

有什麼2樣
Posted by ericsun0514 at 2006-07-25 01:39:17
我做了一個msn的顯示圖片
http://static.flickr.com/75/197272321_f8cd4e586b_o.jpg
歡迎放到這上面來給大家放喔!
Posted by D at 2006-07-25 01:52:32
個人認為~
yahoo如洪水猛獸一般~~
收費的趨勢是擋不了的~~

沒辦法...大家對於上拍賣網的行為模式..
長久以來被yahoo制約了...

要你現在去ebay.tw...
根本用不習慣...且一般購買者也習慣yahoo..

yahoo這次的態度..
明擺著說...不爽的話你就別在我這賣東西...

我認為..任何抗議都是無濟於事的..

抱歉了~~潑了板主的冷水~~
Posted by 天下無敵李小鎰 at 2006-07-25 10:25:10
圖片更新
http://static.flickr.com/70/197670118_9a946b937e_o.jpg

如果大家不團結起來抵制
那才會真正被Y拍給吃的死死的
Posted by D at 2006-07-25 10:40:34
Posted by D at 2006-07-25 11:33:56
推~~~
3%對一般使用人來說算不少了!
yahoo再增加3%的手續費中是否有把這3%
的收益反映在改善網拍身上?還是單純的想賺大家網拍的錢?
這個大家應該都知道吧!!
基於付費者角色,今天你的平台要收費就要提供相當的服務
單純因為會員人數多,要賣的人不得不支付這筆錢
真是...這年頭,真是到處都在搶錢阿!
Posted by dophin at 2006-07-25 15:07:35
加油吧!
Posted by axiang at 2006-07-25 15:09:57
加油~
Posted by ~^^ at 2006-07-25 15:12:59
Q:Y!在中央主管機關眼中算不算獨占事業?

第五條之一(獨占事業認定標準)
事業無左列各款情形者,不列入前條獨占事業認定範圍:
一、一事業在特定市場之占有率達二分之一。
二、二事業全體在特定市場之占有率達三分之二。
三、三事業全體在特定市場之占有率達四分之三。
有前項各款情形之一,其個別事業在該特定市場占有率未達十分之一或上一會計年度事業總銷售金額未達新臺幣十億元者,該事業不列入獨占事業之認定範圍。
事業之設立或事業所提供之商品或服務進入特定市場,受法令、技術之限制或有其他足以影響市場供需可排除競爭能力之情事者,雖有前二項不列入認定範圍之情形,中央主管機關仍得認定其為獨占事業。

若是,即有違反公平交易法之可能性,可提報公平交易委員會。

第十條(獨占事業禁止行為)
獨占之事業,不得有左列行為:
一、以不公平之方法,直接或間接阻礙他事業參與競爭。
二、對商品價格或服務報酬,為不當之決定、維持或變 更。
三、無正當理由,使交易相對人給予特別優惠。
四、其他濫用市場地位之行為。
Posted by Antony at 2006-07-25 15:42:10
雖說天底下沒有白吃的午餐,但是今天yahoo奇摩提供拍賣機制,早已經將市場的實體通路的銷售價格徹底破壞,刻意比價的結果,導致只有以量吃貨的賣家,與真的願意低價出清存貨或是舊品的賣家能夠在該網拍市場上生存,當然也有懂得利用包裝與行銷的服飾業者,在網拍上大發利市,但是事實上,實體通路的競爭除了網路,還有媒體行銷與實體通路本身,也就是說,這塊消費市場的大餅並沒有沒有變,透過網路唯一的好處是讓餅變大,但是對於同樣的族群來說只是卻多了種不同的消費模式。

坦白說,我不愛網路上的拍賣與購物,因為總是缺少逛街時接觸把玩物品的真實感,但是對於怕麻煩的我來說,卻也加入了這個行列,提供服務而收取費用,我認為是應該的,但是收費機制是否合理,這就要讓市場機制去判定。如果yahoo奇摩認為賣家與買家都這麼笨的話,那可就大錯特錯了。這就如同政府徵收稅收,體制內,這當然是人民應盡的義務,但是人民是否懂得節稅,政府如何去支應這些徵收來的稅款,是否正當合理的妥善使用,人民所選出的民代是否有盡力去把關,那又是另外一個議題了。

收費機制最容易出現的情況就是轉嫁到消費者身上,其實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的情況,我們的口水抗爭是不會有太大的作用的,因為就像是房屋買賣,成交後賣方要給予仲介4%的佣金是一樣的意思,就像一般銷售的業者要繳納5%的營業稅,加上約3%的營業所得稅,以及成交後額外的3%,加上刊登服務機制每件商品所收取的1元5元,當業者覺得無利可圖時,自然就沒有人願意在上面銷售,當然如果買方覺得網拍上購買不划算時,人氣自然就也會變少,其實會利用網拍購物的買家,多半都是粉精明的(貨比三家不吃虧)...嗯....當然也有例外的。

其實網拍本來其目的就是讓商品貨通有無,讓商品能夠持續保有她的存在與利用價值,而網路上的交易行為早已形成貨通天下的局面,如果大家覺得yahoo奇摩的服務不佳、機制不好,而有其他更好的系統可選擇的話,今天應該大家都不用抗議,集體跳槽換個系統吧了,但是今天她所形成的群聚效應,已經不是單純的抗議行為,就可以讓她取消收費機制的,所以大家不妨可以好好想想,如何去設計一個更好的系統,如何去聚集更多的人氣流量,如果那時真的能夠提供這樣的服務時,你是否願意免費的讓其他人持續的使用,那時你是否可以找到能夠持續的獲利模式且願意分享給大家知道,而不會像今天發生轉嫁到消費者的情況發生。

競爭是隨時都存在你我的身邊,靠個人企業單打獨鬥的時代早已經過去,要如何提高企業與本身的競爭力,除了完善標準化管理制度,上中下游的相互合作整合,懂得利用有限的資源來創造最大的利潤,這才是我們這一代所要努力的目標,所以版主你要讓這股力量轉化成另外一種動力,或許到那時我們會有另外一種更好的選擇。
Posted by ALEX at 2006-07-25 16:18:36
反對任何壟斷性的不正當取財,那試問中華電信是不是也要分一杯羹..?
而且Yahoo與PC Home等平台無論是介面與架構幾乎一模一樣,如此沒有競爭性的作為還敢說要多收錢??
Posted by 小李 at 2006-07-25 20:51:20
我知持!
Posted by 新將! at 2006-07-25 23:00:03
對阿,收手續費實在太誇張了,原本的利潤就不高,張貼收3元我已經很火大了,還收手續費,怎嚜,世嫌人太多是八。
Posted by EricHsu at 2006-07-25 23:00:04
反對yahoo不合理的收費!
難道要我把3%的手續費反映到商品價格,
一旦價格優勢不再,就到外面的店面購買即可,
這樣還會有人買嗎?
想跳槽,如果沒有其他拍賣網可跳槽,
那我也吹熄燈號,反正我也不是專職賣家,
大家集體出走或是打烊不做,
yahoo辛苦建立的拍賣網還能存在嗎?
yahoo你要三思,3%的手續費跟3元的刊登費是差別很大的金額!

抗議 抗議 反對 反對
Posted by 酷弟 at 2006-07-26 00:07:50
抱歉,因為我是使用天空的部落格--
嚐試了一下,我放不上去,可以麻煩這裡的各位幫忙一下,請教我該如何使用?

ORZ
Posted by J at 2006-07-26 00:57:03
我在我的部落格貼上了資訊,等等會發文支持
Posted by 翰璋 at 2006-07-26 05:24:05
大家乾脆回去登跳蚤市場雜誌好了他還是跟以前一樣不收費而且他也有網站了
給大家參考一下
網址http://www.tj104.com
Posted by jack at 2006-07-26 10:51:57
支持支持!
Posted by damn yahoo at 2006-07-26 14:12:46
用滑鼠投票才是最直接的(轉移陣地吧!)!
只要大家都不再使用他的拍賣平台,
到時為了吸引客戶,
說不定YAHOO還會付錢拜託賣家上拍賣網咧。
問題是有多少人會走呢?
上次收費之後沒多久大家不就又繼續使用了嗎???
Posted by eric at 2006-07-26 14:53:22
本來就是嘛....只知道收錢、收錢、收錢!就跟之前我們在玩奇摩交友一樣,一下子說要漲費用就漲;一下子說要改版本就改~服務沒有做多少?錢到要了不少!就像樓上ㄉ那位Jack大哥說的還不如回跳蚤市場去登廣告賣東西,效果還不會給輸什麼"雅虎幹"拍賣網咧!吼....真的是什麼錢都要賺;什麼人都要坑,倒了也不奇怪~
Posted by 皓皓 at 2006-07-26 15:09:05
凡事都要分一杯羹ㄉ奇摩,坑錢第一名
Posted by 林耀彬 at 2006-07-26 21:23:34
推~~((我網誌也弄好了....
Posted by 惡魔草莓 at 2006-07-26 22:50:35
大推!!!> <"
Posted by 花花 at 2006-07-26 23:46:19
我也要抗議,加入你們~
Posted by ann at 2006-07-27 08:22:20
我響應你們了!
加油!
Posted by 南瓜寶 at 2006-07-27 12:10:20
要收手續費3%,要也以是否有提高交易環境的品質及更優的服務而定,而不是一開始免費吸引消費者利用,等到消費者習慣了之後,就成為俎上之肉,任人宰割!
Posted by ericliang at 2006-07-27 13:22:58
     推推 !!奇摩真的太過分拉..
     不贊成..抗議..反對拉ˋˊ
Posted by   噗噗 at 2006-07-27 16: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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