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ember 22, 2009
audience01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1:54:43 |
未分類
太久沒發牢騷
來吐吐苦水...
21日早上發現我的車被敲破車窗偷走音響,
停大馬路邊被敲我自認倒楣。
但是報案後警方(鹿港分局陳慶隆)的處理態度就讓人無法苟同。
感覺就是推三阻四不想開報案三聯單,能免則免,
A4白紙寫些簡單的個人資料就想打發了,
還說採指紋使用銀粉很毒,灑在車內對身體有害,
要開單的話他是沒差,不過這是必要程序,
(最好處理竊案SOP有包括推拖拉)
正當我猶豫許久後決定還是開單吧!
竟然做勢拿起電話說那他要打電話叫偵查隊了喔,看我怎樣,會灑銀粉喔!
吃定一般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心態~"~
看他演到這都已心灰意冷說算了,
辦案技巧用來讓被害人知難而退實在無言,
無奈升斗小民沒有強力靠山就只能這樣被當猴耍。
7點報案搞到8:40最後不知道留下什麼,大概是滿肚子鳥氣吧!
言必稱人民保母為人民服務,
骨子裡想的卻是怎樣能讓被害人不要報案增加犯罪率,
最好還能大案化小案,小案不成案。
這能不成民怨嗎???
由於是上班尖峰時間,
許多同事路過都看到,
去公司後不免來關心一下,每個人見到都要重複一次@@
忽然覺得自己好紅喔 X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