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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摘錄~
健康食品的分類
以科學的觀點來看,「健康食品」可區分為以下幾類:
- 天然食品(Natural food):為具有特殊功效而被人們廣泛使用的食品。例如:蜂王乳、人參、靈芝、花粉等。這類食品對人類健康的貢獻自古即受肯定,中國人稱之為「補品」, 亦即除了藥以外,還可用以補強身體的食品。
- 有機(生機)食品(Organic food):有機(生機)食品的製造流程特別強調在品種改良、土壤耕作、微生物防治及增加產量的過程中,完全不使用農藥與化學肥料。因此有機食品便是在讓 消費者吃得安心的前提下廣為流行。
- 營養補助食品(Nutrition supplement):這一類的食品是指除三餐以外,對身體健康有益的補助品,特別是指以維生素和礦物質為主的必需微量物質,例如:鈣片、鐵劑等。這些 成份的選定通常具有較特定的對象,例如:成長中的孩童和更年期的婦女等特別需要鈣質補充的族群;女性在生理週期時所流失的鐵質,也可藉由營養補充品劑而獲 得。
- 特殊營養食品(Health food):這一類食品主要是將食物中對於某些特殊疾病不利的成分以其它替代品取代。意即不影響食物的美味,也不會造成不良影響。特殊營養品的特性是作為 疾病治療的處方之用,因此對正常人來說,特殊營養品並不完全適用。特殊營養品是針對幼兒、產(授乳)婦、病人而設計的食品。我國食品衛生法規第十八條明文 指出:「特殊營養品是加強某一類的營養素,作為特殊狀況的營養需求補充之用。」這類食品包含所稱之特殊營養食品,其範圍如下:(1)嬰兒配方食品及較大嬰 兒配方輔助食品;(2)病人用食品,包括調整蛋白質、胺基酸、脂肪或礦物質之食品及低乳糖、低減過敏性、控制體重、管灌用食品;(3)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 指定公告之食品。另外,在歐美國家中,此類的食品亦蔚為風行,例如:代糖、低鈉、低脂食品等。
- 療養食品(Diet food):此類飲食是依照病人的病情所設計的飲食組合,用以替代一日三餐的功能。飲食的配方必須由營養師和醫師依病人的病情予以修改。例如:高鈣飲食,低鈉飲食等。
- 機能性食品(Functional food):此類食品是經由臨床試驗或科學理論解釋其調節人體機能的現象。產品的設計著重於利用食物中的機能因子調節生理狀況以達到預防疾病,延緩老化, 強化免疫機能及維持健康等。截至目前為止,衛生署公告的健康食品共八十九件(附表)。
- 計劃性食品(Designer food):此類食品經美國國家癌症中心(National Cancer Institute)定義為「可用以預防因飲食習慣不當所造成各種慢性病及老年病變的食品,特別是對預防癌症、高血脂、癡呆症及免疫功能不彰的食品」。
綜合以上所述可知,健康食品在定義上及使用對象上仍有所不同。
機能性食品的定義和定位
「健康食品」在市場上已有其廣大的消費群眾,製造廠商無不以「追求健康」為訴求,其中以日本所提出的「機能性食品」較具有市場區隔性。機 能性食品之所以 有別於其它的健康食品乃在於機能性食品必須經由人體或動物試驗證明其效能,或以科學的理論解釋其調節人體的機能。因此,該食品中所存在的機能因子對個體的 生理調節、免疫能力的提高、疾病的防禦和恢復等都有相當的效能。根據日本健康食品協會對機能性食品的定位,機能性食品的地位應界定於特殊營養食品和藥品之 間,主要的功能在於保健、預防而非治療。因此,隨著民眾對醫學、營養知識的日益普及,運用機能食品以求達到預防、保健的目的將是未來的趨勢。機能性食品的 研究發展需要相當的科學基礎,才得以落實並嘉惠民眾。換言之,機能性食品是結合醫學、營養學、生命科學、生物技術和食品科技等科學所開發的食品。
在這方面的研究也以日本的發展最早,也較具規模。目前日本約有上百家的公司正在發展和宣傳機能性食品,日本政府也針對標示特殊用途之機能 性食品立法以為 管理之依據,其中已通過的機能性食品包括:精製米、低磷奶粉、寡糖、糖醇、纖維素、蛋白質、月生月太、乳酸菌、多元不飽和脂肪酸、礦物質等產品。相對而 言,美國食品在健康食品的發展和管理上均落後日本,目前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對保健食品並無實質上的限制,但認同部份飲食成份與人體的健康和疾病 有密切關連。而現今美國的食品包裝上亦可訴求並標示食品成份如鈣質、鈉鹽、脂肪和膳食纖維與若干疾病如癌症、冠狀血管心臟病、高血壓和骨質疏鬆症有相關 性。台灣在健康食品的發展上亦已走向機能性食品的道路,坊間常見的健康食品如高纖食品等可用以預防心血管疾病和癌症即為一例。
機能性食品流行的背景原因
仔細探究機能性食品的流行原因有以下幾點:
- 政府及具公信力的學術團體發表的實驗報告支持機能性食品的有效性。
- 高齡化時代的來臨,年紀愈大的族群對此類產品的興趣愈高。
- 政府提倡「預防重於治療」的政策助長了機能性食品的流通。
- 社會大眾自我保健的意識高漲,「健康是我的權利」。
- 「建立良好生活習慣並選擇均衡飲食」的觀念逐漸取代以「藥物治療」為主的醫療原則。
- 生活水準的提高,對「生活品質」的要求相對增加。
- 食品科技的進步。
因此如何運用現有的醫學、營養學、生物科技和食品科技等科學,發展出符合民眾健康需求的產品,並配合先進而完整的醫藥資源和規律的個人生活,共同解決人類所必須面臨的老化和疾病,同是發展機能性食品的最終目的。
健康食品在銷售上最大的問題在於成分與功效的標示不一,美、日兩國為順應世界潮流所趨,不斷研商並修改食品標示法。1994年,美國國會所通過的「營養標示與教育法案」(The Nutrition Labeling and Education Act)最令人注意。日本甚至特別為這類「特殊保健食品」立法,加以規範。
目前國內則主要以【健康食品管理法】管理健康食品或保健食品;除健康食品管理法外,尚有【食品衛生管理法及施行細則】、【食品衛生標準及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和【藥物藥商管理法】予以規範。然而就機能性食品而言,在產品設計上,就含有調節生理機能的原始意義。因此,如何在食品宣傳和包裝文字上做療效或非療效的分野,實在是見仁見智的問題,我國【健康食品管理法及施行細則】中就詳細規範健康食品之安全性與功能性驗證,其細節請參照行政院衛生署網站。凡通過健康食品之安全性與功能性驗證者,即發給健康食品功能性認證標示
選擇健康食品的注意事項
由於國內健康食品市場景氣良好,再加上高齡化社會的到來和自我保健的意識高漲,有些不肖商人趁機吹噓其神奇療效,以求擴大生存空間,如此不但失去追求健康的意義,更嚴重地誤導人們對健康食品真正含義的認識,影響健康食品應有的存在價值。當然最重要的是消費者在選擇適合的健康食品時,應有適當的判斷力,除此之外,選擇具有研發能力而且正派經營的公司所研製的產品也比較有保障。
以下簡單提供選擇健康食品的注意事項:
- 詢問專業人員:健康食品的生理調節功效,必須用於適當的對象,才能達到預防或改善疾病的效果,因此在食用健康食品之前,最好先請教專業醫療人員,如醫師或營養師,並依照個人體質來選擇適合的產品。
- 明確的產品標示:消費者在選購此類產品時,應注意產品的標示及其組成成份,如:營養素含量、食用量、產品功效及建議使用對象等。具有研發能力而且正派經營的公司所研製的產品,會在包裝上註明詳細品名、內容物、成份表、製造日期、保存期限及公司聯絡電話等資料。
- 衛生署審核認證字號:健康食品的安全性與有效性也是選購這類健康食品的重要考量,而原料與製程是決定產品品質最關鍵的因素。經由國家認證的健康食品,衛生署會核予健康食品字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