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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害我看著你愚蠢的穿著而撞到電線杆,然後被其他人嘲笑。
你走在路上就要有服務大眾的心情,所以穿這樣子是錯的,因為造成別人的困擾。
這條馬路不只是你的,你是不是也要顧慮其他路人的心情?
你費心打扮穿著圓點小花褲的心意我不是不知道,可能你以為這很時尚很棒,但是請讓我有選擇觀看與否的權利,請你以後不要再穿了,因為這妨礙到我,這根本就是在強姦我的視覺啊!
你是不是該要想一想穿著圓點小花褲的必要性?
穿著普通的褲子不是更好嗎?
為什麼要造成其他人的困擾呢?
我不是故意要造成你的壓力,你不是不能穿褲子,只是請你不要穿圓點小花褲的褲子好嗎?
對我來講,那個什麼「自動播放撲滅委員會」就是以上這種感覺。
有沒有很荒謬?
好奇怪,這種觀念。莫名奇妙被貼上一個「錯誤」的標籤,莫名奇妙就要被那些自以為真理、正義的的人「糾正」什麼才是對的。你覺得網路上突然爆出的聲音令你惱怒嗎?我建議你在撲滅別人之前,先救救自己的脾氣。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上網習慣,要調整出哪一種適合自己的使用模式,是你自己要為自己負責的部份,而不是別人「義務」要為你改變的。
如果要邊聽自己的音樂邊瀏覽網頁,那就要有心理準備會有「大混音」的狀況出現。你所能選擇的,就是關掉其中一個音樂,或是關掉那個網頁,要不就是在瀏覽的時候暫時把音響關小聲一點。如果要邊上班邊打混逛網頁,那也請你聰明一點,控制一下你音響的音量。 
沒有人必須要為你遇到的困擾負責,畢竟網路使用者成千上萬,每個人都有自己各自的習慣,各自的喜好。不要以自己自私的情緒,把事事都辯解為對自己有利的真理,好像都是其他人害到你。
雖然Blog是一個各個網友都可以進出的空間,這不代表我就要把這裡經營的像是一個公共廁所一樣,要噴芳香劑,要衛生紙,還要有掃地的人定期打掃,要符合所有人的期望。我有收你的錢嗎?這是一個營利Blog嗎?我有強迫你嗎?我有這麼誇張,危害到你的生命危險嗎?
就算我是為了私心而播放音樂,想要讓別人聽聽看我喜歡的音樂,就算你喜歡的和我喜歡的音樂類型不一樣,那又怎樣?就因為抵觸到你喜歡的音樂風格,我就是該死嗎?那如果放的是你最愛的音樂呢?我這個Blog是否又會因為你的偏見與自私而被加分?
喔,對了,設定為自動播放就是:
因為「我想要一點進來就有音樂可以聽」,
還有「我不想要再去點播放鍵才能聽音樂」,
再來「因為當我換頁的時候他會Reload,我正在聽的歌會因為換頁的關係,而讓我要再去點一次才能聽音樂」,
所以「為了能更方便的享受音樂,我選擇自動播放」。
不過我還是把音樂播放器的位置移上來了,方便瀏覽者在不想聽音樂的狀況下,可以輕易的按下暫停。只不過他是換一個頁面就會Reload的系統,這我也改變不了,真的覺得很煩,煩到覺得這Blog怎麼這麼賤,那就關掉這Blog吧。
因為我想聽音樂,因為我想在自己的小小空間裡,放上自己喜歡的音樂,是給自己聽,也希望給想要欣賞的人聽,這是我的空間,我的世界,我不想要討好誰,好像讓你覺得舒服是一種絕對,你以為你是誰?你不想看,我還不想給你看咧。
噗,看搞笑漫畫日和的動畫比他們自己為的KUSO 有 意 義 多 了。

我如果遇到有放音樂的Blog,如果我正在聽自己想聽的歌,我就會先把對方的音樂關掉,如果我也沒在幹嘛,我就會選擇靜靜的聽網主所播放的音樂,好聽的就繼續聽,不喜歡的也沒關係,如果有多首選單的話,大不了跳到下一首 
有時候在我逛習慣的Blog,我如果已經知道對方的Blog有分享音樂的習慣,同時我自己的Blog也開著的話,大部分時候,我都會選擇關掉自己的Blog(或是關掉自己的音樂),專心瀏覽他們的文章。尤其是在觀看聯播內的文章時,關掉自己的Blog也沒關係,因為對方的網頁也有聯播窗格,可以再從那邊連到其他人的發布的新網誌去。
我喜歡阿樓他家的音樂跟他所設計的Blog版面之間的協調感,營造出來的氣氛很棒。
我也喜歡阿菲家一堆動畫的OP、ED、OST,因為真的很好聽,私下也交流了音樂檔案。
我也喜歡緲他家的日文歌曲,X JAPAN的歌真的很不錯。
更多的時候,我覺得一踏進一個Blog,就有好聽的音樂飄出來(自動播放就是這樣子好,因為如果要自己手動按播放的話,有時候根本就不會發現有音樂播放器,或者是根本沒那個動力去按來聽),會讓我對那個Blog印象深刻!有時候甚至會因為想聽歌而去那個Blog逛逛。而且如果是我之前沒聽過的音樂,因為透過網主的推薦,讓我認識更多音樂,我也會很開心。
這就是我選擇的適應狀況。我沒有任何的違和感產生。不否認,那個沒意義的委員會提到的一些會讓人感到不悅的使用狀況,我也曾經遇過,像是突然跑出的音樂,突然播放的影片檔,多重音樂的合唱,不過總是有方法可以解決。
畢竟我是在別人家家裡遊蕩,那是他的天地,他的習慣。
其實也沒什麼好生氣的,也沒什麼立場去抵制什麼。
所以呢,我也不會無聊到去抵制什麼反音樂播放。大家各有想法囉,我也只是想說出自己的看法而已。立場、想法、習慣都不同嘛。

對於合法性嘛…我相信那些在反自動播放的人,也不敢拿這個來鬧。
而且那些人敢說自己有在支持正版音樂嗎?他們電腦裡的MP3都是合法正版的嗎,是從自己購買的CD轉檔而來的嗎?哼,我才不信咧。
我 敢 發 誓
(抄襲屈臣氏XD?) 我在此Blog放的音樂(不管是之前或以後),全都是我自己的CD轉檔成MP3的。應該說,我電腦裡有九成七的音樂檔全都是源自於我自己所買的CD。另外 0.3 成就是別人分享給我的,還有幾首歌是我違背良心去抓的。反正之前也發過一篇文章,我有拍過自己的CD架啊,我買了什麼專輯我也常發文章寫心得,不怕你懷疑:P
現在播放的其中一個「JEWEL」是節目現場演唱轉檔的就是了…XD 不過將來CD發行的時候,想必我會放上原版的音樂。再來,那首「rainy day」,是我從濱崎步演唱會的DVD轉檔擷取而來的,而這塊 LIVE DVD ,也是正版的,也是我自己買的。因為濱崎步從來沒有發行過 LIVE CD,可是為了要聽現場版的還要特地播放DVD實在是很麻煩,為了方便就轉檔來聽了。超愛濱崎步唱現場的咧:P
我並沒有提供其他人下載,也沒有鼓吹別人下載音樂,也並無非法營利。不過如果有更明確的條例說出這是錯誤的、違法的,秉持著愛音樂的精神 其他人也有發表相關的看法,可以去看看唷:P 拓展連結如下: 三鬼 「BLOG的真義」-【吟遊詩人集散地】 簡榮宗律師為大家解答,
,我還是會撤下播放器。

Fey 「Music!turn on!」-【F.D.S 頹廢手札】
緲 「我對<自動播放撲滅委員會>的看法」-【日光墳場】
樓罄亭 「自由,是離開,不是撲滅」-【No Subject--Zero Zone】

2006 / 10 / 22 新增內容:
部落格播放音樂的合理使用範圍:
這裡面有簡單的判斷標準提供大家參考。
所以,法律問題到此結束。
所以,這件事情也到此為止。
我個人還是遵循自己的原則,創造自己的小世界。
如果你不喜歡,歡迎大罵一聲:「X的爛Blog!」然後用力的按下你家的滑鼠,點下右上角的那個「X」。
掰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