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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蓄被偷光 男子拄杖告印尼逃妻(外遇離婚) ed
bifours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0:59:59 | 外遇新聞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7/4500730.shtml



積蓄被偷光 男子拄杖告印尼逃妻



【聯合報╱記者游振昇╱豐原報導】 2008.09.03



新竹縣陳姓男子前晚向豐原警方報案,說他經商失敗,印尼籍妻子上月底第5度離家,還偷走他的積蓄80萬元,女兒也被帶到印尼,他對溫暖家庭的夢想已破滅,決定報警尋妻並告她竊盜,訴請離婚。



陳姓男子(42歲)前晚拄著枴杖到豐原派出所報案,他拿著印尼妻子(28歲)的照片說,妻子來台擔任仲介業翻譯,他因工作機會認識對方,當時自己已離婚,女兒由前妻撫養,他和印尼妻一見鐘情,4年前結婚生下1女。



他說,印尼籍妻子個性活潑、外向,他忙於工作,無暇照顧女兒,最後同意讓妻子帶女兒回印尼,由年輕的岳母照顧;陳姓男子說,女兒在國外,妻子開始獅子大開口,常向他要錢寄回印尼當女兒的生活費。



陳姓男子後來經商生敗,為了尋妻發生車禍,兩腳骨折,目前在豐原治療,他說妻子已5度離家,前4次尋回時,他發現妻子和一名泰國男子電話聯絡頻繁,懷疑妻子有外遇,每次詢問妻子都否認。



上月27日,印尼妻5度離家,陳姓男子發現藏在家中銀行存摺和印章不見,向銀行追查才知妻子已領出他全部積蓄80萬元。



陳姓男子表示,他第一任婚姻失敗後,仍然很渴望有溫暖的家庭,再與印尼妻共組家庭,現在印尼妻子讓他的家庭夢碎,一度對人生失去信心,想輕生,他現在只想找回妻子,當面說清楚後訴請離婚,並告她竊盜。







醫護偷情 自拍性碟近百張 ed
bifours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0:59:59 | 外遇新聞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sep/6/today-so1.htm



醫護偷情 自拍性碟近百張



自由時報 2008/09/06



〔記者吳世聰、王善嬿/嘉義報導〕「炒飯必拍」!



劉姓開業醫師與黃姓護士爆發醫護戀,兩人還拍下近百片性愛光碟留念,劉某太太意外發現光碟而東窗事發,提出妨害家庭告訴,黃女反控劉妨害性自主及恐嚇,檢方檢視光碟內容並無脅迫及強暴行為,前者不起訴處分,但依恐嚇罪嫌將劉起訴。



每週「炒飯」自拍留念



這起杏林桃色風暴的男主角是30出頭的美容醫學科醫師,他自行開業,並娶了個美嬌娘,2年多前在一家區域醫院擔任特約急診醫師,近水樓台與小他2歲的女護士發生婚外情,每星期相約親熱一次,劉於去年11月離職,黃女仍在醫院工作。



據指出,兩人性愛的地點包括汽車旅館、診所2樓及利用醫院宿舍夜間無人看管時進入,且每次「炒飯」一定自拍性愛光碟保存留念。



光碟曝光 老婆提告



今年2月間,劉妻整理物品時意外在老公皮包發現一片光碟,因好奇心驅使播放觀看,沒想到竟是老公與女子性愛的畫面,她先按兵不動,翻拍畫面後查出女主角係該區域醫院的女護士,提出妨害家庭告訴。



黃女被告後允諾不再與劉交往,劉妻才撤告,不料,黃女暗中又與劉來往,東窗事發後鬧得不可收拾。



護士反告 男方恐嚇



劉妻再控告黃女妨害家庭(審理中),黃女則控告劉妨害性自主及恐嚇,檢警調查時,劉強調是婚外情,屬男歡女愛的性關係,他還出示一片性愛光碟證明,並主張到女方宿舍搜索,取出6、70片性愛光碟,據透露,兩人自拍的光碟有近百片之多。



檢方勘驗光碟內容,顯示男方並無脅迫及強暴女方的行為,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至於恐嚇部份,因劉於今年5月7日深夜傳給黃女的簡訊提及「你想確定我就同歸於盡,給臉不要,那你等死」等語,檢方昨依恐嚇罪嫌起訴劉。



劉某表示,黃女自稱身世可憐,他於是資助金錢,但後來察覺她是退休高階警官之女,因黃女不斷向他要錢,拿了百萬元還不滿足,且不斷與其妻連絡,還揚言同歸於盡、找人大鬧診所等,他一時氣憤才發出簡訊;其委任律師嚴庚辰也說,事實證明劉醫師並未性侵對方,將提出誣告告訴及請求民事賠償。



記者昨天去電找黃女,但接電話女子自稱不是黃姓護士;醫院主管人員證實不久接獲黃女主動告知:「有記者詢問,但沒這回事。」院方表示,醫護私人感情及交往情況,院方不便過問。





報復丈夫外遇 妻找老公同事上床 ed
bifours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0:59:59 | 外遇新聞
  http://www.nownews.com/2008/09/15/138-2335474.htm



報復丈夫外遇 妻找老公同事上床



NOW news 2008/09/15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竹市一名林姓女子為了報復丈夫外遇,竟找上丈夫的一名徐姓同事做愛,並多次傳曖昧簡訊挑逗對方,事後林女通姦一事被丈夫發現,丈夫怒而向徐男出妨害家庭告訴,合議庭法官判徐男有期徒刑5個月。



根據平面媒體報導,林女丈夫和徐男兩人原是竹科同事,之後一起被調往南科工作,去年9月,林女懷疑丈夫外遇,於是找上徐男幫忙調查,林女為了報復丈夫,索性「各玩各的」,要徐男幫她介紹男友,徐男趁機毛遂自薦,兩人因此發生關係三次;徐男表示,他曾經想喊停,卻被林女傳來的簡訊誘惑,因此陷入情慾當中。



林女丈夫與徐男不僅熟識,而且是科技公司同事,兩人同時從竹科被調往南科工作,去年9月間,林女懷疑先生有外遇,因而心情不佳,卻給了徐男可乘之機,林女多次要徐介紹男友給她,徐竟見獵心喜地說,「就我好了!」之後幾天林女就南下找徐,兩人在台南縣永康市、仁德鄉等地汽車賓館開3次房間。



徐男說,第一次發生關係後,他跟林女說,「我們不應該這樣子」,可是林女卻說,她老公在外面有女人,她也要報復他;徐說,自己原本想叫停,然因林女又一直傳曖昧簡訊,像是「我好想要,你能再給我一次嗎?」徐禁不起誘惑,所以才接二連三地再發生關係。



合議庭法官認為,被告徐男和林女丈夫為舊識,竟與其妻子相姦,妨害別人家庭生活美滿,因此連續判他3次通姦罪,每次徒刑2月,最後應合併執行有期徒刑5月。





悍妻 扒光二奶內衣褲當街打罵 ed
bifours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0:59:59 | 外遇新聞
  http://news.sina.com.tw/article/20080923/870802.html



悍妻 扒光二奶內衣褲當街打罵



中廣新聞網 2008/09/23



丈夫有了外遇,妻子譴責丈夫及情婦本是理所當然,但雲南悍妻卻對二奶又打又罵,當眾羞辱,還當街脫光她的衣褲,但這名悍妻最後把自己送進了牢房,她被法院以侮辱罪判處拘役三個月,共犯的妹妹也被判拘役二個月,緩刑三個月。



家住大陸雲南西雙版納的(玉紅英)與(玉萍)的丈夫(岩小東)一直有不正常關係。今年5月2號早上,(玉萍)邀妹妹(玉燕)一起去找(玉紅英)算賬。



兩姐妹在與二奶的爭吵過程中,把她的內衣褲拉下來丟在路上,一路對她謾罵、毆打。



事後,被害人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認為玉萍、玉燕已構成犯罪,請求法院嚴懲。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姐妹對自訴人謾罵、毆打、脫衣、掀裙等行為已構成侮辱罪。於是判決玉萍拘役三個月,玉燕拘役二個月。



妻偷情、夫偷拍 「有意」蒐證無罪 ed
bifours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0:59:59 | 外遇新聞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3/4541579.shtml



妻偷情、夫偷拍 「有意」蒐證無罪



【聯合報╱記者呂開瑞╱桃園報導】 2008.10.02



桃園縣吳姓婦人偷情,丈夫裝針孔攝影機拍到A片級親熱畫面,吳女稱非志願性愛,但光碟中有她脫衣誘惑情郎,完事後抽菸滿足的畫面,被法官認定通姦,她反控丈夫妨害秘密,檢方以裝針孔並非「無故」,昨天不起訴。



桃園地檢署調查,擔任會計的吳姓婦人(33歲),去年姘上黃姓五金行老闆,並趁周姓丈夫值夜班時帶黃回家幽會,周雖懷疑妻子外遇,但二度抓姦失敗。



今年2月初,周不斷接獲鄰居和友人的「提醒和密報」,乃在家中裝設針孔錄影機,結果錄到妻子與黃在家中摟抱、熱吻和換衣服的鏡頭,並有不少限制級畫面,包括吳女撫摸情郎胯下性感帶等鏡頭。



吳女不知偷情被丈夫錄下,3月初又帶情郎回家恩愛,正在雲雨時,丈夫率警抓姦,吳女和黃光著身子躲進衣櫃,床上留下兩人的衣物,垃圾桶內也有用過的衛生紙。



周不堪戴綠帽,控告妻子,吳女開庭時則聲稱是和客戶商量生意,在「非志願」情形下被對方偷抱和強迫發生性行為。



檢察官勘驗性愛光碟,發現吳婦與黃進門後就熱情擁抱、深吻,吳女還穿著性感內衣展示身材誘惑對方,不像是被偷抱,接著是火辣和限制級的畫面,完事後吳女還抽菸、深情看著黃,一副很滿足的模樣。兩人後來被認定通姦,各判3個月徒刑,同時判准離婚及吳女得賠償丈夫30萬元遮羞費。



周告贏後,妻子反控他裝針孔攝影機是妨害秘密,檢察官認為,妨害秘密罪是「無故」竊錄他人隱私,周是為了保護婚姻而做出必要的努力。







偕服務生開房 廚師妻跟在後 (外遇抓姦) ed
bifours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0:59:59 | 外遇新聞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oct/3/today-so12-2.htm



偕服務生開房 廚師妻跟在後



自由時報 2008/10/03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一名廚師與餐廳外場服務生發生婚外情,第一次發生性關係就「出包」,廚師妻子跟蹤到賓館得知姦情,憤而報警「抓猴」,2人開門時衣著整齊,但妻子根據垃圾桶裡衛生紙團未乾的「殘跡」控告2人妨害家庭。



警方調查,27歲朱姓男子在北市西區一家海產店當廚師,2個月前餐廳錄取20歲長相清秀的李姓女子擔任外場服務生,朱對李女展開追求,雖告知其已婚身分,但一再保證快要和23歲楊姓妻子離婚了,李女受其感動,同意和朱交往,上週五颱風夜前夕,兩人一起至萬華康定路某賓館開房間。



朱姓夫婦感情不睦已久,近來朱妻更察覺丈夫形跡詭異,經常接電話時刻意閃避她,直覺老公有外遇,颱風天又突然表示會晚點才回家,朱妻聯絡丈夫友人都不知其丈夫下落,更讓她起疑,趕在餐廳打烊前,搭計程車至餐廳外「埋伏」,準備跟蹤丈夫的車,果然看到丈夫開車到路口接李女上車,奔赴西門町的賓館。



楊女在賓館外躊躇多時,還是決定至派出所報案,由員警陪同,至賓館套房外敲門「抓姦」。





抓姦簽切結 再犯可強制求償 ed
bifours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0:59:59 | 外遇新聞
  http://1-apple.com.tw/index.cfm?Fuseaction=Article&Sec_ID=2&ShowDate=20081008&IssueID=20081008&art_id=31028831&NewsType=1&SubSec=69



抓姦簽切結 再犯可強制求償



蘋果日報 2008/10/08



不具名讀者問:



今年八月我發現老公偷吃抓姦,雖沒抓到但女子承認通姦求我原諒,還簽切結書載明「已與男方配偶達成和解,日後若發生以上相同事件,不管是否捉姦在床,只要此男子出現在此女子房門內,對方元配即可要求精神賠償新台幣壹百萬元整」。



十天後,我又發現老公和該女子睡在她房間,我會同警方找上門時有拿手機拍照,當時先生只穿內褲躺在房內。此女傳來簡訊,要我別告她,她會精神賠償五十萬元(簽本票分五年給)。我想對她提出民刑事告訴,請問要怎麼做她才不會賴賬?若要私下和解,她簽的本票及和解書若經法院公證,有法律效力嗎?



律師鄭瑞崙答:



抓姦在床,實務上配偶可對第三者提起的告訴,包括刑事的妨害家庭及民事的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依來文,首次抓姦時對方簽下切結書坦承,且註明已取得配偶原諒,依法妳對這一次通姦行為不能提告。至於第二次抓姦,因只發現男方衣衫不整,能否構成通姦罪很難說,但可依《民法》,主張對方和妳丈夫的不當來往讓妳精神痛苦,要求損害賠償,賠償金額由法院決定。



切結書需法院公證



若切結書曾經法院公證,且載明妳可強制執行,那麼妳可直接聲請強制執行一百萬元,因切結書與確定判決書具有相同效力,不需再經法院審理、判決。記者王吟芳採訪整理





與兒子同學婚外情 英少婦無罪 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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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udn.com/NEWS/WORLD/WOR4/4558613.shtml



與兒子同學婚外情 英少婦無罪



【聯合報╱編譯高國珍╱報導】 2008.10.15



英國一名40歲家庭主婦因為和兒子的同學、一名14歲的少年發生性關係遭到起訴,13日法官判定「你因為婚姻生活不快樂,才無法抵抗他的引誘」,當庭釋放了這名主婦。



宣判後這名14歲少年的母親抗議道:「我簡直不敢相信,我兒子還只是個孩子。如果她是成年男子,早就入獄了。結果現在,她就住在我家附近,還可以自由行動。」



當地一個兒童福利機構的官員也認為,「這是個糟糕的先例,法官等於是說,一切都該怪那個年幼的受害者。但是他只是個孩子,即使外表看起來成熟,但是他還是個孩子,這仍舊是虐待。」



英國每日郵報14日報導,家庭主婦莎朗•愛德華茲雖與成功的汽車商丈夫馬克•愛德華茲結婚,育有兩子,住在一棟價值50萬英鎊(台幣2840萬元)的豪宅裏,卻非常寂寞。



去年10月,馬克懷疑妻子有外遇,因為發現她一天之中收到來自同一號碼的50多通簡訊。1月18日他進入妻子msn並改動程式,可以閱讀所有聊天紀錄,才發現妻子的外遇 對象竟是兒子的同學,一名14歲的少年。妻子還曾經為他買毒品,並說不用還錢。 馬克發現後當面質問莎朗,她否認。但在接受法官審問時,她承認從去年9月到今年1月,加上昨天,她先後在4個不同地點和這名少男發生性關係,並買給他古柯鹼。



檢察官提娜•丹普斯德說,少年在被母親質問時,淚流滿面,表示非常後悔,但不知道該怎麼停下來,他非常沮喪,說自己的人生可能就此完蛋,還不如去死。





婚外情自立門戶 王文洋:從來不是接班人 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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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nownews.com/2008/10/16/320-2350645.htm



婚外情自立門戶 王文洋:從來不是接班人



NOW news 2008/10/16



經營之神王永慶其實已經算半退休狀態,因為台塑集團現在已經由第二代和專業經理人接棒,台塑稱為七人小組,但是他的長子王文卻沒有在集團內任職,原因就是10多年前的一場婚外情,讓王文洋被逐出家、自立門戶。



王永慶的長子王文洋曾經表示,「我真的講,我很可憐耶!我沒有任何的,因為是王永慶的兒子,我沒有任何的特權,我有所有的責任。」在媒體前訴苦的這個畫面,讓人印象深刻,從小背負的壓力,讓王文洋似乎沒有感受到父親關愛的眼神。



王文洋還說,「我從來沒有認為、也從來沒有任何人讓我感覺到,我是台塑的接班人」,「沒有!絕對沒有!」



雖然這麼說,在英國拿到學位後,王文洋進入南亞工作,從課長一路做到南亞科技總經理,只是當時還是台大教授的王文洋,和研究生呂安妮相戀,事情爆發後和王永慶的關係降到冰點。



「突然之間被迫離開,真的心裡非常非常的恐慌。」爆發婚外情,王文洋離開了台塑,1年後王文洋成立宏仁集團,在大陸設廠,做的和爸爸一樣,也是電子和塑膠,10週年的運動會上,站在講台上的王文洋,看起來意氣風發,看到這一幕,外界還是會聯想到,有個經營之神的父親王永慶,就連王文洋的成功,也視為理所當然。



王文洋去(96)年9月時表示,「大家都以為他(王永慶)一定會幫助我嘛!對不對?其實沒有嘛!我很感謝他沒有嘛,他有的話,我站不起來,抬不起頭來,他沒有(幫助我),我很感謝他。」



即使兩人關係緊繃,但畢竟是父子,看看王文洋和年輕時期的王永慶,就是同一個模子刻出來的,其他的小細節,也看得出來,王文洋似乎有意無意跟隨父親的腳步。



王文洋企業的座右銘─「誠信、努力、熱忱」,和台塑一直遵循的「勤勞樸實」觀念其實差不多。出外闖蕩、遭遇的困難,也讓王文洋想起了年幼時期,父親王永慶為錢煩惱的時候。「我那時候只知道他在創業,很艱苦,他很少回到我們家,我只記得他垂頭喪氣過,這只是一個兒時印象而已。」



走進王文洋辦公室,櫃子裡除了一對子女以及和柯林頓的合照,看不到王永慶的身影,畢竟兩人之間糾葛的情感,實在很難完全化解,即使在王永慶晚年,王文洋每個禮拜幾乎會和父親一起吃飯,大壽時也開心獻上祝福。「我祝他、祝他活到120歲,好不好?」即使記者問有沒有要吃頓飯的問題,他也回答「這是私人的事情,好不好?」



父子倆之間,有責怪、有埋怨,但隨著王永慶的過世,一切煙消雲散,只留下父子倆最單純的感情。(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曾瑋、張博翔)



前妻外遇難釋懷 走不出背叛陰影 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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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oct/28/today-gender6.htm



前妻外遇難釋懷 走不出背叛陰影



自由時報 2008/10/28 文/東方不敗



與前妻結婚後,老二出生,她就外遇了,在打給她的電話中,一位男子呼喊她老婆!雖然目前已經和她分開,每當夜深人靜的時候,那一幕幕總是悄悄湧上心頭。曾經看過心理醫生,但是我總走不出這個傷痛的陰影。結婚前,曾告訴自己,結婚後就不離婚,沒想到卻遭受「背叛」。那年幾乎每天都得靠酒精入眠,雖然已走過來,也坦然面對這一切,但心中對於她,還是無法放棄。走到現在我也不知道下一步到底要往哪走?每每想要再重新出發,內心的害怕與不安就讓我退卻。我該如何?(J)





你還在她背叛的陰影中,如果你一直去想著她與別的男人交往的情形,你將看不到自己前面的路,你得想,她已經去過她的生活了,你留在原地踏步,是不是把自己賠上去了呢?



心愛的妻子去愛別人,你的心當然會痛,但這不全然是你的錯,也許是她需要別的男人帶給她刺激,只能說,她有自己的軌道,和你不在同一個軌道上,所以你害怕和退卻都是不必要的,你的軌道上必然也有和你同軌道的人,你要往前走才會碰到。她甩開你,你也得給她相同的回報,甩開她,過自己的生活,現在就算自己一個人喝酒,自己一個人吃飯,也有獨處的樂趣,你反而多出時間,去走走逛逛,還可以自由自在的交女朋友。



不要一失去妻子就好像失去母親的餵哺,軟弱的畏縮在自己的暗房。你要被一個不貞的妻子打敗,以證明她離開你是對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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