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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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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23, 2008
沒想到這樣一篇文章居然勾來這麼高的點閱率。我覺得各方的討論似乎忘記一點,倒底怎麼樣才能成為翻譯A咖?
我覺得我來談這個再恰當不過,我經常擔任翻譯書籍的審閱,也親身下海編過幾本書。所以我知道譯者如何看自己,也知道出版社如何看譯者。
就我自己的標準,A咖必要條件為;
1.翻譯力求百分百準確。出版社不是你的「幾內亞豬」。這包括翻譯散文與小說,力求隱沒自己的文字風格,努力貼近原作者的文風,讀起來還要像中文。這點,我覺得是絕大部份譯者最難跨越的。譬如韓少功中文夠好吧,《惶然錄》翻譯得簡直就是噎住了。有經驗的譯者或者編者一看就知道是出版社幫他挑的英譯本本身就爛,轉譯再轉譯,譯者已經無法抓住原作者的文字風格。
就編輯的角度,最怕碰到的譯者是「行文流暢、邏輯正確,卻是自行創作」。有些翻譯者沒耐性查資料,碰到字面上行不通的句子,就自己幫作者轉彎,七拐八彎,變成看似沒問題,其實完全不是那回事的譯稿。
信不信,有些A咖是這種型的。編輯懾於他們的盛名,再加上自己也看不懂,就過關了。所在多有。
2.願意花時間勤查資料。這個在已經有網路的時代,實在是簡單多了,還不願好好查資料的譯者真該打屁股。但是就我看過的書稿,十個譯者大約五六個要打屁股。審閱書稿經常氣到要翻桌。假設他六毛,你八毛,請問出版社為什麼看不出發給六毛不查資料的譯者多麼划不來。不是說我本來就養了編輯,編輯的工作就是要抓錯,這種態度就是錯誤。出版社應該捫心自問-----我的編輯養成教育是什麼?講得難聽點,有錯,編輯也看不出來,更沒耐性周遊網海。因此八毛才顯得不夠經濟實惠。我覺得這不是編輯的錯,是出版社用什麼態度在看待編輯。你期望你的編輯眼界寬廣、知識淵博,還要能抓錯,就不要把他們當成「工人」,要認真期許編者當「文人」。多數編輯要應付作者、譯者、印刷廠、開不完的行銷會議、改稿、抓錯,填各式表格。我認識一些編輯在辦公室裡沒法做事,因為根本就是女工,往往書稿是抱回家看。這樣,出版社想期望什麼?
3.對文字的要求。「遜成C咖的A咖」一文貼出來,不少譯者表示A咖對贅字的挑剔,其實忽略了閱讀流暢性。這點當然值得討論。首先回到一,原作者有原作者的文風,你要貼近他。原作者如果是個文字密度高、講究結構的,翻譯者
前幾天,我看到報上登出大翻譯家傅雷的手稿,圈圈畫畫,自行修訂處幾達譯文的一半。他是英法文不好嗎?他是中文差嗎?就我的經驗判斷,他是試圖鑽進原作者的皮膚裡。不斷修訂自己的行文力度、速度與語法結構。
有時候,我碰到文字密度非常高的作者,譬如西蒙波娃、蘇姍桑塔格,我必須把長達一兩百字的句子在紙上拆開來,一個子句一個子句翻譯,然後重新組織,組織完畢後,再檢查原作者使用的文字難度,尋找更貼近它的中文來表達。有時作者用了big word,或者一堆形容詞堆疊,文字意象就變成濃重,你翻譯的對應中文如果筆畫不足,難度不夠,就是滅了原作者的風格。
因此,這已經不是閱讀流暢度的問題。這牽涉到你對作者文風的認識有多少。對白裡面出現「了」「的」「地」這類贅字,很合理,因為那是說話。非對話的部份,譯者自行給作者添加「滑潤劑」,我個人認為是一種錯誤。講究的作家如汪曾祺,他的文字就是一幅畫,還可以拿起來朗誦。仔細找找,你看不到贅字。
翻譯者對自己的期許,就是一步步爬向汪曾祺與傅雷。到了這種程度,我認為才是A咖。一字幾毛不是判斷的標準。
December 20, 2008
很喜歡逛這個部落格,看到這樣一篇文章〈樂當B咖譯者〉
http://translation.pixnet.net/blog/post/22174950#comments
我仔細看了一下,我的翻譯稿酬勉強擠進A咖之流,也有挑書的權力,也是出版社排隊在等候。但是A咖真的有比B咖好賺嗎?
http://translation.pixnet.net/blog/post/22174950#comments
我仔細看了一下,我的翻譯稿酬勉強擠進A咖之流,也有挑書的權力,也是出版社排隊在等候。但是A咖真的有比B咖好賺嗎? 首先,不是那種必須周遊網海、皓首窮經、作者愛吊書袋的書,出版社不會考慮給A咖。(一字八毛?外面一字六毛的人多的是。)因此我認為多數A咖是抱著挑戰與鍛鍊自我的心情在接書。
譬如三百頁的書,我會要求給我六個月,這裡面包括我一天只能翻譯兩千字,一星期只能工作五天,一天八小時的工作裡可能得花四小時查資料。最後,包括一、二、三校完畢才交給出版的時間。(@還要每個月給自己五天預定可能病到無法工作的緩衝。)
譬如三百頁的書,我會要求給我六個月,這裡面包括我一天只能翻譯兩千字,一星期只能工作五天,一天八小時的工作裡可能得花四小時查資料。最後,包括一、二、三校完畢才交給出版的時間。(@還要每個月給自己五天預定可能病到無法工作的緩衝。)
同樣三百頁,我相信多數譯者給自己的時間是三個月,一個月一百頁,一個月工作二十天,一天五頁,假設每頁滿滿都是字(不是空格超多的小說對白),五頁,就算你文字邋遢,贅字奇多,大概一頁得七百字,五頁,代表一天只翻譯三千五百字。很合理的工作量。有良心的譯者可能會額外要半個月,校電腦稿,再校一次列印稿,就可以交差了。
因此你算算,A咖比較會賺錢,還是B咖比較會賺錢呢?
A咖的堅持,不盡然是身段。而是對贅字恨之入骨,如芒刺在背。我想起小說家王文興說,有時他在公車上想起某篇文章的某個字用得不好,頓時熱火從背脊燒起。我很能體會那種感受,不光是丟臉,還很想抹消自己的錯誤。
我愛改贅字,譬如「當我每天八點起床時」,我鐵定會刪掉「當」與「時」的一個,因為「當」等於「時」。又譬如「但是他卻說」,對我來說,「但是」就等於「卻」。更不要提很多「地」根本不需要,還是壞習慣。更有處處可見礙眼的被動句,如「把我的手伸進洞裡」,難道不該是「我的手伸進洞裡」?還有欠邏輯的句子。最近好不容易弄到上下兩冊頗受好評的書(姑隱其名吧),才看到第二頁,眼前就跳出這樣的句子――就算他那一頭臉頰紅潤、口齒不清的寵物捲毛狗也一樣。好吧,我承認沙皮狗這樣的狗有可能顯現紅潤臉色,但這是頭捲毛狗吧?口齒清晰的狗是哪種狗?作者通狗語嗎?質疑至此,我開始想捲毛狗有可能是某人的綽號,但是捲毛狗前面有寵物兩字。一整個不懂。
我愛改贅字,譬如「當我每天八點起床時」,我鐵定會刪掉「當」與「時」的一個,因為「當」等於「時」。又譬如「但是他卻說」,對我來說,「但是」就等於「卻」。更不要提很多「地」根本不需要,還是壞習慣。更有處處可見礙眼的被動句,如「把我的手伸進洞裡」,難道不該是「我的手伸進洞裡」?還有欠邏輯的句子。最近好不容易弄到上下兩冊頗受好評的書(姑隱其名吧),才看到第二頁,眼前就跳出這樣的句子――就算他那一頭臉頰紅潤、口齒不清的寵物捲毛狗也一樣。好吧,我承認沙皮狗這樣的狗有可能顯現紅潤臉色,但這是頭捲毛狗吧?口齒清晰的狗是哪種狗?作者通狗語嗎?質疑至此,我開始想捲毛狗有可能是某人的綽號,但是捲毛狗前面有寵物兩字。一整個不懂。
所以,我常常自豪誇口――倪匡雖著作等身,如果我是他的編輯,贅字、被動句、不合邏輯的句子刪刪改改,他大概只能「著作到腳踝」吧。
因此,我跟老公說,一字八毛A咖譯者,只是講來臉面有光,實際算算,我們大概只等於一字五毛的C咖。出版社如果看不出我們的真正價值(就是翻譯兼審閱兼校對),那就讓他們去「誰怕維吉尼亞州的狼」吧。
December 18, 2008
背痛嚴重到影響起居生活謀生技能。終於排了數個月的隊伍看到一個骨科復健專家,給我下藥方,去游泳池走路,做復健按摩。不讓我有偷懶的藉口,他幫我填表格,讓我申請殘障接送服務。 我答應他三月回去看他時,體定可以躋身《運動畫刊》泳裝模特兒之列。
殘障接送車是小巴,到你家門口接你,送你到目的地,費用跟公車相同。如果臨時調不出車,還會出現計程車接送,你只要簽名,市府公車處就會跟他們結帳。
因此我展開了游泳、按摩,與司機聊天之旅。我跟一個女司機說,我的按摩師擁有碩士學位,在大學教書,先生是Bryan Adams錄音室的錄音師哦。
加拿大人很奇怪,超迷戀Bryan Adams,我每次跟人家談他們的正牌國寶Joni Mitchell、Leonard Cohen,還有人一副沒聽過的樣子。但是如果你要談加拿大流行音樂,十個有九個都跟你說Bryan Adams。
因此,我說啦,我的按摩師就這樣握過Bryan Adams的手,然後她的手按在我身上,這就是我跟名人的最貼身一次接觸了。
女司機很酷地跟我說,她的朋友是廣播DJ,握過貓王的手!
瞬間,我鳥掉了。
(@附註:按摩師告訴我Bryan Adams嚴格禁煙,所有使用錄音室的人員與藝人都不准抽煙。AC/DC是例外。簽署的合約裡注明他們一定得在錄音室抽煙,否則無法錄音。條件是唱片錄完後,他們把錄音間的隔音海綿與裝潢全部換新。耗資據說五萬美元哩。)
December 17, 2008
審閱《猜火車》的續集《春宮電影》,作者特別喜歡流行音樂典故,查得我要死要活。下面是一例。
hopin thit Zappa’s no been digging oot the big yucca gadgie again.
先說,我沒有打錯字。這些是蘇格蘭式英語的拼音,以及媲美非洲裔英文的文法。
還原為正式英文呢,為
hoping that Zappa has not been digging out the big yucca fellow again.
這樣,還是天書吧?
因此,它耗掉了我一小時,又是google,又是wikipedia,又是allmusic.com,又是youtube,又是Scottish slang,又是Cockney Rhyming Slang,又是sex dictionary。
沒錯。「我的最愛」裡有「字典」資料夾,裡面有各式網路字典約莫一百個。我最害怕的兩件事:一,outlook連絡簿被洗掉,朋友頓時少掉99%。二,我的最愛不見了,職業生涯為之中斷。
回到正題,目前查到的解,如下,這是我寫給可憐翻譯者但唐謨與一校審閱者紀大偉的回答。
首先,yucca這個字有特別的意思,很罕見,叫做yucca country,指男人的鼠蹊部位,又叫y region,我想跟yucca這種植物沒直接關係,而是字首的y跟男人的性器很像,而且yucca披頭散髮的,也像男性私處的毛。所以呢,屎霸(這段自述的主角)的意思是說,希望Frank Zappa不要再提那些大雞雞的男人了。gadgie是fellow的蘇格蘭俚語。Frank Zappa在《Alabama 3》與《Motel 200》裡都常拿男人對大陰莖的執著開玩笑,8 inches or less是他常用的歌詞,諷刺男人以為沒有八英吋,就是小雞雞。
還真是鳥事一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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