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ruary 7, 2006
無意間在筆記本裡發現的舊稿,聽說至少是某鴉三、四年以前隨手亂寫的東西。不過自己現在看的感覺比較像《龍槍》狂熱時期的產物﹝請記得龍槍除了兩位作者絕妙的文筆與編劇功力之外,還有麥可.威廉斯的敘事詩︿︿﹞,可若要問我什麼時候愛上《龍槍》的話...對不起我真的不記得了XDD
呃,大家就不要抱著太嚴肅的心情,看一看、笑一笑就算了。不過難聽話說在前頭:就算舊稿也是鴉想了很久、在鍵盤上一個字一個字敲出來的心血,因此,鴉並不希望這些字句被人拿到自己的作品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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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寫東西(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