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
連絡我們的新方法喔!
各位在台灣的朋友們!
為了和大家連絡我方便,

請撥台北 02 7701 0026

就可以接通我的專線電話,
不論我在世界哪個角落,
都可轉接到我的手機上!

夠方便了吧!
請隨時打電話來給我吧!
我的書櫃










行事曆
Dec 2009
S M T W T F S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記事分類
好時光貼曆
誰來我家
我推薦誰
目前無名單
誰推薦我
線上留言版






RSS 訂閱
RSS2
ATOM
贊助商
其它資訊
本部落所刊登之內容,皆由作者個人所提供,不代表 yam天空部落 本身立場。
POWERED BY
POWERED BY
會員登入免費註冊
January 8, 2008

在設立網站之初,
我答應自己把這個網站的定位,
單純的當作朋友交流的小園地,
除了班表,遊記,心情故事之外,
不發表任何其他類型的文章,

但是這個是轉載的!
我不發表評論!自己看吧!
以下文章摘自中國經濟網!

累了也要飛?
  去年8月,民航總局出臺規定:嚴格控制新成立航空公司運力增長,嚴格控制人機比,嚴格控制飛行員超時飛行,嚴格控制借人飛行,嚴格對老齡航空器的安全監管,嚴格機務維修人員的工時管理,嚴格對飛機置換的監管。
  2007年6月16日淩晨,飛行員李峰給他的領導發了一條短信:這樣飛太累了。我今天(15日)早上7:50坐車去(青島)機場,9:00坐車去煙臺,飛到23:40到青島。 坐機組的車回家還要一個多小時,實在忍受不了這個折磨,這個月飛完我就不飛了。
  他的領導回短信說,這樣飛行的還有其他人,也能克服困難。
  但李峰還是提出了辭職。在這之前和之後的幾個月裏,李和他的11名同事,先後向他們供職的單位───山東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航”)遞交了辭呈,或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申請。
 
    “山航”因此向他們索賠7000多萬元。
  作為特殊職業,飛行員在上崗前和服務過程中,都要經過嚴格的培訓,由航空公司支付高額的培訓費。因此,當飛行員辭職、跳槽時,都要對原東家進行一定的賠償。業內的規矩是:飛行員的下家公司,將支付這筆不菲的賠償費。
  近年來,飛行員辭職,所引起的高額賠償官司,時常見諸報端,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
  “山航”政宣部部長王宏軍認為,近年民航業的高速發展,尤其是民營航空公司的發展,以及飛行員人才緊缺,是飛行員無序流動的根本原因。一些民營航空公司用高薪從其他航空公司挖人。這導致“我們對飛行員不敢問,不敢管,飛行員隊伍處於散亂狀態。問了,管了,就要辭職”。
  因此,“山航”企業規劃發展部部長董錢堂警告說,長此以往,遲早要出事。
  辭職引來高額索賠
  是合理流動還是強行挖角?
  2007年4月2日,“山航”飛行員代東和劉元最早提出流動申請。
  過去,飛行執照有地域之分。2004年,民航總局將飛行執照換發為全國通用飛行駕駛執照,這使飛行員在不同航空公司間的流動成為可能。
  按規定,飛行人員每年的流出比例控制在本單位飛行人員總數的1%以內。並按照申請、排隊、公示等程式,在生產淡季時,才有可能獲得流動。
  代東和劉元的流動申請很快得到答覆:2007年飛行員流動指標已經用完,只能等到明年再議。
  之後,熊某、李某、肖某、叢某、張某等先後也都提出流動申請,在得到同樣的答覆後,提出辭職,他們在繼續服務了1個月後,均辭職回家,並以公司違規安排飛行任務、超時工作、違反民航有關規定,及勞動合同的約定為由,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裁決解除與“山航”的勞動合同。
  他們舉證稱,公司經常超時飛行,存在不安全隱患。
  2007年9月13日,范瑋、胡慶等5名飛行員,以“山航”未按國家規定足額、及時繳納社會保險和公積金等為由,直接向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在未得到答覆後,也進入勞動仲裁程式。
  “我們既不是申請流動,也不是辭職。我們是要求和山航解除勞動合同。”范某說,“因為山航違約在先。”
  他們舉證稱,公司沒有為他們買醫療保險,而且他們每月收入一兩萬元,但是公司為他們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很長一段時間裏只有一兩百元。
  隨後,這12名飛行員同時被“山航”反訴,並索賠7000多萬元。理由是,因飛行員崗位特殊,公司每年為他們花費鉅額培訓費,當他們單方面解除合同時,對公司造成巨大影響,因此飛行員應當支付違約金和培訓費。
  2007年12月份,飛行員們先後收到仲裁書,結果他們仍然要支付6000多萬元的賠償,平均每人五六百萬元。
  “面對山航這樣的大公司,我們是弱者。”在拿到裁決書時,飛行員說,“這是惡意索賠,致使沒有下家敢買我們,因此剝奪了我們就業的權利。”
  飛行員和“山航”均不服裁決,上月,雙方都向法院起訴對方。
  超時違規飛行
  現實中飛行員能夠拒絕不安全飛行嗎?
  李峰等人從“山航”網頁上,下載了他們近兩年的飛行記錄,並到青島市公證處進行了公證。
  劉元的飛行記錄顯示:2006年10月23日上午10:23,他和兩名駕駛員一起,從煙臺起飛,在西安、蘭州、太原、青島等機場降落、起飛,然後再從青島起飛,原線返回,仍然在太原、蘭州、西安等機場降落、起飛,直至晚上23:55返回煙臺。空中飛行時間超過10小時。
  而他從煙臺機場到飛行員駐地,還需要半小時車程。
  第二天早上7:58,他仍有飛行任務。機組的班車最早的一班于5:50發車,所以他至少於5:30起床。所以他休息時間不足6小時。
  僅這兩天的飛行就違反了民航總局《大型飛機公共航空承運人運行合格審定規則》中的兩個規定:第一,當飛行機組配備3名飛行員時,該值勤期內的飛行時間不得超過10小時。第二,值勤期後,應當安排至少14個連續小時的休息期,並安排在該值勤期與下一個值勤期開始時刻之間。
  肖權提供的飛行記錄顯示,2006年5月9日到16日的8天時間裏,他僅休息一天。而按照規定,在任何連續的7日內,對被安排了一次或者一次以上值勤期的機組,必須為其安排一個至少連續48小時的休息期。
  李峰等7人提供的、經青島市公證處公證的飛行記錄顯示,這樣的違規行為較為常見。
  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山航”相關負責人稱,飛行員提供的法律依據只是斷章取義。“安全管理是一個系統的體系,是否安全要從結果來看。”“山航”企業規劃發展部部長董錢堂說。
  董稱,“山航”從1994年成立以來,已經連續13年安全飛行,並4次獲得中國民航局頒發的安全飛行最高獎。“這在全國航空公司中是少見的,而且山航的安全生產在全民航業是排名前列的”。
  “飛行員如果覺得飛行不安全,或者對某次飛行沒有信心,他還可以拒絕飛行,這是他們的權利,事實上,他們也經常這樣做。”董錢堂說。
  按照規定,機長對飛機的安全擁有最後的決定權。飛行員如果沒有信心,可以提出不執行。
  但劉某、李某等人均稱,保證了安全,獲得了獎勵,並不等於沒有違規,也不等於不存在安全隱患。在“山航”,如果拒絕飛行往往會遭受處罰,他們都有這樣的經歷。
  2006年8月18日,下午1點多,劉元趕往青島機場,執行下午4:50的一次飛行。但由於飛機故障,航班延誤,一直推遲到淩晨12點,才從青島起飛,執行航班。公司要求機長劉某帶一名年輕的副駕駛執行此次飛行任務。
  劉某考慮到完成此次任務,要到第二日造成7點多鐘,跨晝夜飛行時間長,體力精力消耗大,建議公司配備一名正駕駛,這樣更有利於飛行安全,但遭到公司拒絕。劉某因此拒絕飛行。但第二天,他即被罰停飛一個星期。
  劉元等人均稱,違規飛行,給他們的飛行帶來很大壓力。再加上,他們飛的支線客機,50座或者70座,經常執行偏遠機場和特殊機場,這些機場通常地形複雜,設備簡陋,飛行安全壓力更大。職業前途、安全壓力等是他們辭職的主要原因。
  高薪誘惑
  “山航”:不安全飛行,並不是事實。
  “不安全飛行,並不是事實。這只是他們為了辭職找的理由。”“山航”政宣部部長王宏軍說。
  董錢堂也認為,范瑋等人提出的醫保、公積金等問題,也是他們“為了辭職,不想承擔賠償費,而找的藉口”。
  “山航”在勞動仲裁的庭審中辯稱,該公司沒有為員工繳納醫保,而實行實報實銷制度,是遵守山東省相關地方法規的,而“山航”公積金的繳納基數是當地平均工資的3倍。
  董錢堂稱,飛行員流動在業內早就不是新鮮事,而且在很多公司,如南航、東航、海航等,都曾出現飛行員辭職或者跳槽事件。
  原因是,近年來,民航業發展迅速,尤其是2003年左右,國家民航總局批准成立鷹聯、春秋和奧凱等民營航空公司,正式允許民營資本進入民航領域,因此打破了民航業國有的壟斷局面。
  從2005年3月起,春秋、鷹聯、奧凱等民營航空正式運營,對飛行員需求大增。我國飛行員都是各航空公司自己出錢培訓,並無富餘,更無市場。而且培養一名飛行員,不但費用昂貴,還至少需要5年到10年才能成熟。
  因此,民營航空公司只有高薪挖人。這些熟練的飛行員,即使在換機型時,培養也容易得多,也節約培訓費。這就是飛行員流動的最主要的原因。
  根據民航總局的規劃,“十一五”期間,中國民航每年將增加100多架飛機,一架飛機就需要十幾名飛行員,再加上飛行員的自然退休和身體狀況等原因,每年國內航空公司都需要新增2000名至2500名合格的飛行員。
  “安全、管理都是逐步完善的過程。即使我們完全解決了他們所提的問題,你看看他們會不會回來?”董錢堂認為飛行員辭職都是為了高薪。
  董稱,飛行員在辭職期間,下家公司每月給他們支付兩三萬元的生活補助,還有一張存了360萬元的銀行卡,作為補償安置費。“他們(飛行員)不想承擔賠償費,想獨自佔有補償費”。
  近年,為了穩定飛行員隊伍,“山航”出臺了很多政策,如飛行員家屬沒有工作的,公司每月發放600元低保,併為她們繳納養老保險。2006年,“山航”還規定,飛行員子女,無論什麼學歷,都可以安排到公司就業。
  2007年11月份,“山航”進行了薪酬改革。改革前,“山航”飛行員的薪酬,在國內民航業屬於中等偏下。改革後,飛行員平均工資上漲18%,其中機長上漲24%,飛行教員上漲16%.機長的年薪從原來的約45萬元,上漲到約53萬元,飛行教員的年薪從50萬元,上漲到60萬元。
  據介紹,僅此一項,“山航”一年將增加2500萬元的支出,而公司2007年的利潤為4000萬元。
  “這次薪酬改革僅僅針對一線飛行員,連公司的董事長、總經理都沒有漲工資。他們的年薪也只有20多萬元,是飛行員的一半,由此可見,我們的制度對飛行員是非常傾斜的。”王宏軍說,“在國內,除了海航外,其他民航公司的一把手收入都不比飛行員高。你說,誰是弱者呢?”
無序流動
  民營航空公司大挖國有公司飛行員?
  但即使這樣,與民營相比,“山航”以及較多國營航空公司,還有較大差距。
  王宏軍認為,國有航空公司制定工資,都必須依據國家相關制度,而民營公司不受此約束。這就是民營航空公司的工資優勢。
  正因為如此,最近幾年來,東航、海航、南航等各大航空公司均出現飛行員頻頻跳槽的現象。
  2004年6月,海航集團控股的中國新華航空公司14名飛行員集體向公司提交辭職書,投奔奧凱航空公司。
  2004年7月至10月,國航西南分公司先後有5名飛行員遞交辭職報告,要求解除勞動關係。2005年他們也加盟了民營航空公司。
  2006年到2007年,海航有12名飛行員先後辭職,在經過勞動仲裁、法院判決之後,雙方仍然不服,據悉,飛行員的新、老東家正就賠償事宜進行協商。
  另據不完全統計,從2005年11月,到2007年8月,僅經媒體報道的,東方航空公司,共有三四十名飛行員辭職。
  2006年6月,東航青島分公司7名飛行員因辭職,被公司的鉅額索賠,因此,7人于東航上海總部絕食抗議,引起輿論廣泛關注。
  “飛行員都是從國有的、大企業向新成立的民營企業流動,而在其他行業,人才的流動都是小企業流向大企業。唯獨飛行員隊伍是反向的。”董錢堂說。
  業內人士估計,勞動合同法已於今年1月1日實施,飛行員流動在2008年將可能更多。
  而一名航校學員,僅在學校期間的培訓費就高達70多萬元。畢業後,到上崗前還要經過嚴格的培訓,此後每年的培訓也不是一筆小數目。從空軍部隊轉業的飛行員,在上崗前,同樣經過一系列嚴格的、費用昂貴的培訓。
  因此,飛行員辭職時,往往遭到公司的“天價索賠”。2007年5月,飛行員鄭志宏向東航雲南分公司遞交辭職報告,後被公司索賠1257萬元。
  對此,民航總局等五部委曾規定,飛行員的“新東家”要向舊東家支付費用。原則上以飛行員初始培訓費70萬元為基數,從飛行員參加工作開始,以年均20%的遞增計算賠償費用,最高計算10年,最高補償費用210萬元,45歲以後,從210萬元開始,以70萬元為基數,以年均20%遞減計算補償費用。
  他們或通過法院判決,或兩家公司協商後,最後賠償多為100多萬元,也有少數高達兩三百元。
  “高額索賠是想挽留他們,即使他們現在回來,我們還是歡迎。”“山航”負責人發出與其他航空公司相同的聲音。
  業內人士認為,向民營航空公司流動,對飛行員的發展並非好事,因為“他們都不是做長遠的企業,他們不計運營成本,目的是吸引投資者,將來想把‘殼’賣給外資”。
  辭職隱憂
  飛行隊伍不穩定會影響安全飛行嗎?
  肖權等飛行員認為,飛行員流動對民航業的發展有著積極的意義。
  “我們付出很大代價辭職,到了新的公司,必然更加珍惜新的工作崗位。而辭職事件,也必然使原公司反省,以改善他們的制度和管理,使企業更具有活力和競爭力。”肖權說。
  但“山航”飛行部黨總支部書記馬宏生認為,近年,飛行員的無序流動,對航空公司的安全運營造成一定負面影響,
  按照規定,飛行員流動,只有通過申請、排隊、公示,在每年1%的指標範圍內,而且在淡季時,由雙方公司談判、協商,達成協定後,才可與原公司辦理離職手續。
  “但現在都是非正常流動,下家公司根本不浮出水面,造成勞動者與原公司之間的矛盾。”馬宏生說。
  這給民航公司的安全飛行帶來很大壓力。馬宏生認為,現代飛機技術已經相當成熟了,而人為差錯是發生事故的主要原因,飛行員任何小的情緒波動都可能帶來嚴重的後果。黑匣子原本是記錄事故原因的,現在也同時用來監控飛行員的操作。
  “現在,飛行員為了達到辭職的目的,想盡一切辦法,找公司的缺陷,無疑分散了一定的精力。”馬宏生說,“有的飛行員在飛行時,精神不是集中在飛行上。我們甚至發現,有人用無線電交流辭職的事情,如果他恰好沒有聽到地面指揮,可能會造成撞機等嚴重的事故發生。”因此,“我們對這種氣氛很擔心,但又無能為力”。
  這氣氛也給飛行員管理帶來一定困難,比如在飛行員評級別時,只要達到規定的飛行時間的,不管技術是否達到標準,飛行員都要求升級。“在民航業,送人情就是送人命。但是現在如果不給他們升級,他們就會交辭職報告。所以為了飛行員隊伍的穩定,到了時間就給他們升級,即使技術不合格的,也要升級,這對那些兢兢業業的飛行員也帶來一定影響,因為他們看到,不兢兢業業也可以升級。這給飛行安全帶來一定隱患”。
  民航總局也意識到該問題的嚴重性,已經停止了民營航空公司的審批,並限制現有民營航空公司的發展規模。
  同時,嚴格控制新成立航空公司運力增長,嚴格控制人機比,嚴格控制飛行員超時飛行,嚴格控制借人飛行。
  為了限制飛行員流動,最近,民航總局還召開了有關飛行員有序流動的會議,要求各航空公司,對並非兩家公司達成協定的,不辦理飛行員執照異地變更手續。
  去年民航總局還對川航進行了處罰,該航空公司存在的一個問題即是人機比為4.2:1,而相關規定要求為8:1.
  “我們並不想辭職,我們都在青島安家十年了,房子買了,孩子讀最好的學校,年薪三四十萬元,我們不會為了多出十萬元而辭職的。我們想了很久,還是辭職了,因為我們不滿意山航的管理、企業文化,民營公司有相對寬鬆的氛圍。”李峰說。
  他們更想為自己尋求一個更好的發展空間。“作為一家國有公司,‘山航’有他特有的企業文化。比如,如果天氣不好,飛機去別的機場‘備降’,公司為了飛機正點返回,不顧飛行員的休息,要求飛行員迅速返回。要求你為了公司的利益,犧牲個人利益”。
  更讓他們不滿的是,公司在小飛機的存留問題上,沒有明確的方向。目前,“山航”已經減少了CRL機型的數量,他們面臨著改裝,即更換機型。而改裝又將經過嚴格的培訓。參加改裝的飛行員,原有的待遇只保留半年,之後降級,飛行員收入因此受到很大損失。
  “2004年初,公司要求一部分人,從CRJ改裝到波音737,很多人不願意去。”張宏說。張宏以機長中較高檔,參加改裝,幾個月後,他就降為正駕駛的倒數第二檔,共退了五六檔。每年他與同期進入公司的、原來同級別的、未參加改裝的同事相比,收入相差15萬到20萬元之間。
  張宏稱,別的公司,為鼓勵員工改裝,不僅保持原來的級別,還為飛行員增長30%的飛行補助,“因為改裝是公司的需要,不能讓員工承擔損失”。此次辭職的12名飛行員中,有9名是飛CRJ機型的。
  “CRJ只能飛支線,運營成本高,而且經常飛小機場,小機場設備落後,飛行員承擔更多的飛行壓力。”張峰說。
  李峰、胡慶等人均稱,對於西寧、攀枝花等機場,CRJ飛機的性能達不到機場運營相關標準,存在安全隱患。飛行員雖然多次提出,“但公司為了效益,還是持續運營了兩三年”。
  “公司營利困難,飛行員工資因此在全民航業是偏低的。就連某任領導,剛到任時,在大會上說,我們以前買的飛機,價格在全國是最高的。”肖權說,“但總公司屬下分公司,如食品公司、汽車租賃公司,每年都有豐厚的利潤。公司領導和員工都有持股。這些公司掙的不都是總公司的錢?”
  比如食品公司,普通員工最多可參股2000元,參股者第一年就分紅1000元,第二年700元,第三年1000元。
  飛行員認為,民營公司就不會出現這些情況,“因為航空公司是他們自己的”。
  (應採訪對象要求,文中飛行員均係化名)
 
引用 (你可以針對此文寫一篇屬於自己的blog/想法,並給作者一個通告)
引用
留言 (0筆)
發表你的留言 (字數限制 最多 2000 個中文字)
私密留言:
Name:






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