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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h 18, 2009
  中東允許多妻制 一夫兩妻學問大



TVBS 2008/10/27



在約旦因為宗教的因素,大約還有5%的家庭奉行一夫多妻制,不過,要享齊人之福,當丈夫的可得要有能耐,有的家庭因為大小老婆不合,分隔兩地住,老公必須兩邊來回奔波,有的丈夫處理的好,大小老婆住在一塊,感情濃到就像好姊妹。





32歲的卡薩娜正在準備晚餐,她用的是最現代的設備,不過,她的婚姻狀態卻很傳統,在約旦,因為宗教因素,男性最多可以娶4個妻子,卡薩娜是二老婆,大老婆住在幾公里外的城市。大老婆:「他決定要再娶時,我正好懷孕,我不會忘記我的反應,我從一開始就反對這個婚姻。」 老公再娶,大老婆非常生氣,原本想要離家出走,在娘家勸說下才又回家,不過,對於這個「一夫二妻」的婚姻,她失望透頂。大老婆:「我想要這狀況改變,我寧可去參加他的喪禮,也不願參加婚禮。」 大老婆和二老婆互看不順眼,只好沙漠、城市分開住,當老公的,也得跟著跑來跑去。多妻制丈夫:「一個不喜歡另一個,如果你覺得其中一個覺得被忽略了,就去陪她。」 在比較現代化的約旦河西岸,這一個記者也有兩個老婆,不過大小老婆全部住在一起,說話的人是大老婆,結婚前,和二老婆是好朋友,是她鼓勵好友嫁給自己的老公,結婚後,兩人沒有爭風吃醋,友誼反而更堅定。女子:「我們之間沒有不一樣,小孩之間也沒有不同,他們就像來自同一個母親,他們一起叫我們媽媽。」



大小老婆相處愉快,老公娓娓道來和兩個老婆相處的秘訣。多妻制丈夫:「如果你做不到公平,你就娶一個老婆就好了。」



今天陪大老婆,明天就陪二老婆,老公給兩個老婆的時間一樣多,他說,多妻家庭是天堂還是地獄,公平是關鍵的決定因素。







March 18, 2009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04+112008080400524,00.html



痛失監護權 離婚爸綁架女兒



中國時報 2008-08-04 【潘勛/綜合紐約二日外電報導】



 美國「聯邦調查局」宣布,一名涉嫌在七天前探視七歲女兒時加以綁架的白人父親,二日已經在巴爾的摩市被捕;該男子據稱是石油大王洛克斐勒的後代,而且似乎手頭闊綽,綁架案發生後,全美關注,揣測其身分的謠言也紛傳。



 綁架女兒的男子現年四十八歲,名叫克拉克.洛克斐勒,自稱是藝術品經紀商。他與妻子柏絲在二○○七年十二月離異;柏絲獲得女兒蕾伊的全權監護權,並帶著她移居英國倫敦。現年四十一歲的柏絲畢業於哈佛大學,她是全球管理顧問公司「麥肯錫」的合夥人,也曾替紐約市長彭博工作過。



 據說洛克斐勒是個很愛女兒又盡職的好爸爸,與柏斯離婚前,甚至還在家當全職奶爸。據報導,洛克斐勒為了掩飾自己的真實身分,故同意前妻擁有全權監護權,但柏絲獲得女兒的全權監護權後,讓洛克斐勒很生氣且痛苦。



 七天前,蕾伊由社工人員護送,到波士頓市探視洛克斐勒;社工人員表示,洛克斐勒見到蕾伊後即將她攫住,並猛然推開社工,帶著女兒駕駛休旅車逃走。



 波士頓警方接獲報案後,隨即發布通緝令。有「洛克斐勒」家族男子綁架女兒逃逸,也立即引起全美八卦媒體高度關注,其間謠傳擁有大型遊艇的洛克斐勒已帶著其女跑到百慕達、秘魯或加勒比海地區;還有報導說洛克斐勒剪短蕾伊醒目的金髮,染成別的顏色,還將她喬扮成小男孩,他曾購買價值卅萬美元的金幣,打算終生逃亡時使用等等。而蕾伊失蹤後,其母柏絲也在美國電視上與影音分享網站YouTube厲聲疾呼,懇請洛克斐勒把她的「小公主」交出來。



 最後,警方接獲熱心民眾線報,得悉洛克斐勒帶著女兒藏身在巴爾的摩市某小艇碼頭附近的小公寓。警方監視兩天後,打電話騙洛克斐勒,說他那艘廿六英尺(約八公尺)長的遊艇進水,而等洛克斐勒離開公寓出來查看時,加以逮捕,救出毫髮未傷的蕾伊。警方表示,在整個過程中,洛克斐勒「很合作」。而蕾伊之母柏絲聞訊後,也隨即由波士頓趕赴巴爾的摩與女兒團圓。洛克斐勒則將面臨綁架等控罪。



 雖然洛克斐勒家族否認與克拉克.洛克斐勒有關,但克拉克曾使用「洛克斐勒」之姓,出入波士頓及紐約等地頂級俱樂部,還擔任過波士頓「亞岡奎恩」名流專屬俱樂部的主任,唯該俱樂部經理表示,克拉克三個月前已經辭職。



 《華爾街日報》引述專研洛克斐勒王朝的歷史學家表示,在美國使用這個顯赫姓氏者大約有一萬人,但合法者只有一半,其中石油大王約翰.D.洛克斐勒的直系後代只有一百人。



March 18, 2009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2007/08/21



嘉義縣吳姓男子與印尼籍曾姓女子結婚,並育有一對子女,不過受到同鄉影響,常抱怨住在農村,沒有遊樂場所及風景區,自九十四年九月帶子女離家後,迄今行蹤不明,吳男訴離,嘉義地方法院以曾女惡意遺棄為由判離。



判決書指出,住在鹿草鄉的吳姓男子,於八十七年六月與印尼籍曾姓女子結婚,並先後生下一男一女,原本乖巧的曾女受到印尼同鄉影響,常常不顧家庭、離家不知去向,期間常以娘家要整修房屋、購買家電索討金錢,估計逾新台幣百萬元,如果拒絕,曾女就會不高興離家。



而且,曾女常常抱怨住在農村,沒有遊樂場所、風景區。後來於九十四年九月帶子女回印尼旅遊後,從此行蹤不明,音訊全無,後經向內政部入出境管理局查證,知悉曾女於九十四年十月六日曾經入境,不過從銀行領走十萬元後,隔日又馬上出境。



吳姓男子以曾女騙取金錢、離家失蹤、不履行夫妻同居義務為由,向嘉義地方法院訴請離婚;嘉義地方法院以曾女離家出走近兩年,無履行夫妻同居義務,係屬惡意遺棄,吳男訴請離婚,應予准許。



March 18, 2009
  

中國時報 2009-05-06 【盧金足/台中報導】

 社會處公布婦女需求調查報告,已婚男性做家事僅占六.九%,五十四%職業婦女,工作、家事兩頭燒,產生憂鬱、失眠等健康問題,廿%有企圖自殺、被搶奪財物、先生外遇家暴等特殊遭遇。而依統計,八名婦女就有一人面臨喪偶或離婚境遇,這項數據令人驚心。



 市府委託婦女福利服務中心,針對台中市五十四多萬人婦女中,年齡在十八至六十五歲者,隨機抽樣三千人進行調查,主題訂定為台中市婦女福利服務需求,由暨南大學社會政策與社會工作學系完成調查分析。



 已婚男性 僅六.九%幫做家事



 調查結果顯示,五四%女性為職業婦女,需照顧小孩比例高達七五.八%,有將近五○%婦女;平均須花四小時以上,來料理家務及照顧家人,高齡婦女有更年期、睡眠障礙、中高齡有債務和房貸壓力。



 而依市府總計,二○○八年台中地區離婚、喪偶婦女人口,達七萬一千多人,占台中市婦女人口一三%,相當於每八個婦女,有一人面臨這種狀況。



 受訪婦女感嘆,走入婚姻後,家務成為生活重心,除了先生之外,家庭的孩童或老人,婦女也是首要照顧者,辛苦的聲音被埋沒,不如逾齡未婚,被定義為「敗犬」的女性,沒有家庭包袱。



 八名婦女 一人面臨離婚或喪偶



 民調指出,單親庭比例不斷攀升,很多婦女獨力面對特殊遭遇,在生活中造成不便、驚嚇或失去信心,受訪的婦女中,就有廿%以上有特殊遭遇,其中又以企圖自殺、被搶奪財物、先生外遇最多,也有人遭受重大疾病或傷害。



 社會處副處長利坤明表示,希望男性能主動幫忙做家事,減輕老婆負擔,家庭和諧有助降低離婚率,婦女遇到人生低潮期,不要鑽牛角尖,台中市各區都設有婦女福利中心,可尋求協助。

March 18, 2009
  王靜瑩掀竊聽風暴 婚姻玩完?



自由時報 2008/10/26



記者王述宏、林南谷/台北報導



王靜瑩日前因座車遭人私裝竊聽器向警局報案,卻意外爆出她最近被丈夫陳威陶以簡訊騷擾,甚至她在車上談到陳威陶,不久就接到他的電話,王靜瑩雖未明指竊聽器是誰所為,但已正式控告安裝竊聽器的人妨害秘密。



氣炸大罵神經病



昨天陳威陶聞訊後,氣得大罵王靜瑩有神經病,他說:「車子是我的,三年來都是我在使用,哪知上個月20日去越南出差,她就把車開走不還。」陳威陶強調,自己實在不用裝竊聽器來竊聽自己,直指王靜瑩神志不清。



據了解,本月十八日王靜瑩開車載母親、友人外出,在車內討論陳威陶,隨後就接到陳威陶的電話和簡訊,他要王靜瑩等人不要罵他、污辱他。



座車內取出竊聽器



22日下午,王靜瑩準備開車外出,聽見駕駛座下有異物掉落的聲音,她下車察看,發現被安裝不明裝置,隨後她把車開到修理廠檢視,查出方向盤下方連接著有SIM卡的竊聽器,王靜瑩隨即前往台北市警中山分局報案。



王靜瑩表示,這輛車約兩年多前買的,前兩年都是陳威陶使用,今年9月才換她開,平常停在住處附近停車格,到18日出現異狀,才把車停在朋友的停車場,她不知道陳威陶是否有另一把鑰匙;王靜瑩更提到,和陳威陶的婚姻確實有糾紛,最近陳還發簡訊騷擾她,她無法確定是誰裝的竊聽器,但已決定控告指使安裝竊聽器的人妨害秘密。



陳威陶直指炒新聞



對於婚姻出現糾紛,陳威陶昨天淡淡地說:「王靜瑩為了拍戲方便把車開走,我都沒話說了,還要怎樣。」他說自己是在上個月底赴越南洽公未被告知的情況下,車子被王靜瑩開走,更撂下一句:「她如果再炒作,我就…」盼王靜瑩不要藉機炒新聞。



王靜瑩昨天則因忙於拍戲,記者致電給她,但她一直都沒有接手機。



March 18, 2009
  廿五歲的王姓女子,和丈夫分居期間,以應召為業,去年搭乘「馬夫」駕駛的小汽車前往飯店接客時,為警方當場查獲。王女丈夫知道妻子賣淫後,提出妨害家庭的告訴,案經台北地方法院審結,依通姦罪判處王女有期徒刑二月,緩刑五年確定。



賣淫被查獲的王女,原本只是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頂多被裁處拘留,卻因為她在應召當時為已婚身分,和丈夫以外之人發生性關係,就觸犯刑法通姦罪,得接受刑罰的制裁。本案乃相當少見賣淫吃上通姦罪的案例。



王女是在九十一年十月間,和邱姓男子結婚。二人婚後感情不融洽,九十三年六、七月間,兩夫妻一度簽署離婚協議書,二人自此並分居。



由於王、邱夫妻倆簽下離婚協議書後,一直未前往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使得離婚協議沒有產生法律上的效力,即便分居多時,二人在法律上還是合法夫妻關係。



因王女和丈夫分居後,充當應召女郎,在台北縣市飯店、汽車旅館接客賣淫,去年五月間,王女搭乘吳姓馬夫駕駛的汽車,前往北市八德路四段一家飯店,準備從事性交易時,為警方當場查獲。



邱某事後知道妻子賣淫被查獲,就到地檢署控告妻子涉嫌觸犯通姦罪。檢察官起訴王女聲請簡易判決,王女一審被判刑二月,可以易科罰金,上訴台北地院普通庭二審後,她和邱某正式辦妥離婚手續。



王女雖因此結束婚姻關係,卻無助所涉通姦案,因行為當時,還在婚姻關係存續中,合議庭考量王女坦承不諱,且態度良好,又沒有前科,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二月刑度同時,特別宣告緩刑二年,讓王女在緩刑期間,免除刑罰執行。



March 18, 2009
  屏東縣吳姓女子迷上職棒簽賭,越賭越輸,輸光錢後,要求每次與丈夫行房要收錢,且作愛費從五百元不斷調漲成兩千元;開計程車的丈夫不堪負荷訴請離婚,法官昨天以兩人已失去共組家庭婚姻基礎,判准離婚。



卅九歲的陳姓男子與卅二歲吳姓女子育有三名子女。陳姓男子說,太太前幾年迷上職棒等簽賭,輸多贏少,為償還越欠越多的賭債,把腦筋動到他身上,每次作愛都要求他付錢,且都要先給錢,「少一百元都不行」;剛開始每次五百元,後來不停漲價,最後漲到兩千元。



他說,他只是司機,「有時一天賺不到兩千元,全部都給她,連加油錢也沒有」,「想要時,太太說沒錢免談!」還叫他向媽媽要。



他說,每次太太要簽注沒錢,就連續打電話叩他回家「辦事」,不管他是否正在載客,已嚴重影響他工作。



法官開庭調查時,發現陳姓男子因外遇遭檢方起訴。他向法官解釋說,因與太太行房的價碼愈來愈高,他因此害怕跟太太上床,才有婚外情。



法官傳吳女到庭,她說,因丈夫不給她零用錢,才要求每次作愛都要先給錢。但法官問她,為何丈夫在外賺錢也要撥電話叫他回家,她無言以對。



兩人在庭上均互指對方不是,要求離婚,吳女要求丈夫給付四十萬元贍養費、每月兩萬八千元小孩扶養費。



法官認為,男方扶養一名子女,女方扶養兩人,要求四十萬元贍養費太高,降為卅萬元;女方多扶養一名孩子,衡量陳姓男子的收入,應另給付女方每月一萬三千元。



March 18, 2009
  法新社╱彭木芳 2007-05-07 23:50





(法新社東京七日電)警方和媒體今天表示,一名日本男子因新婚妻子偷窺其手機並發現其中有色情圖片,在雙方引發爭吵後竟然勒死同床人。



警方發言人說,川上仁志昨天晚間於東京郊外公寓勒死太太和子。警方沒有交代詳情。



據日本時事通信社和其他媒體報導,和子今天早上在醫院不治,警方準備控告這名男子殺人罪。



媒體報導說,現年二十八歲的死者在先生洗澡時玩弄他的手機,發現一通先生朋友傳來的色情圖片資訊。



這對夫妻今年二月才完成結婚登記。因為手機上的色情圖片發生爭吵,丈夫涉嫌在一怒之下勒死新婚妻子。



警方發言人說,這名男子打電話向友人告白,友人獲悉後隨即通知警方。



March 18, 2009
  中時電子報 更新日期:2007/05/29 04:39 記者: 陳俊雄/北縣報導

退休女人不值錢?男子鄭美榮和前妻離婚另與許女結婚,卻又把前妻接回家共住,再逼迫許女離婚,還穿著寫有「天天不回家的賤女人」上衣在鬧區張揚。結果遭許女訴求離婚、並求償一千萬元名譽損失,卻只判賠廿萬元,原因是許女已退休,誹謗殺傷力大減。



板橋地院民事庭法官認為許女已從保險公司退休,且名下有三間房屋,鄭美榮雖身穿「天天不回家的賤女人」外衣對許女誹謗,但誹謗殺傷力已經大為減少,因此法官以求償千萬數額過多,在審結後將賠償金大減為廿萬元。



判決指出,許姓女子與鄭美榮結婚,由於鄭美榮情變又把前妻接回家中居住,再逼許女離婚,而且不再給許女生活費,甚至在逼迫離婚同時偷偷把家裡門鎖換掉,徹底將她掃地出門。



另外,鄭美榮從九十三年八月底起,多次穿著正、背面以簽字筆寫著:「尋妻許XX,新光業務員許XX回家吧!天天晚上不回家的女人,尋妻許XXXX職員」、「天天不回家的賤女人,拜託同仁告知吾妻許XX晚上該回家了」的白色上衣,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許女服務的保險公司門口張揚「尋人」。



鄭美榮更打著許女老公名號,向許女公司、客戶表示「我太太會挪用公款,並且很會向人借錢不還,打電話特別提醒你們。」等語,害得許女經手業務全遭保險公司嚴格查辦,業績一落千丈。



為了報復先生的抹黑手段,許女除提出刑事訴訟並獲勝訴,民事部分更提出千萬鉅款的賠償。



鄭美榮辯稱,他因尋妻心切希望許女能回家團圓,一時心急才會身穿控訴妻子是「天天不回家的賤女人」的衣服。



March 18, 2009
  中時電子報 2007/04/14 記者:吳進昌/中縣報導



已娶越南籍妻子的顏姓男子,誘拐朋友的柬埔寨籍妻子到飯店通姦,朋友發覺有異而報警抓姦,警方在房間和車上意外查獲大量毒品;顏嫌為了脫罪,還企圖以廿餘萬行賄員警,一併觸犯妨害家庭、毒品及行賄等三罪嫌。

誘拐友妻的嫌犯顏東平(卅九歲、高雄市人,有毒品和詐欺前科)因毒品案,目前還被法院通緝中。他是昨天凌晨約陳姓朋友的柬埔寨籍妻子到飯店見面,陳姓友人覺得事有蹊蹺,暗中跟蹤到飯店後,向轄區派出所報案,請求協助捉姦。

大里國光所副所長黃琪勇率領警員前往,突如其來的抓姦行動,嚇得顏嫌不知所措,為了遮醜,只好拿著襯衫裹體,下半身仍光溜溜的,江女則花容失色地躲進浴室裹著浴袍,不敢見先生。

警方在完成拍照存證後,又在房間和顏嫌的自小客車內取出一百多公克海洛因、安非他命及大麻等毒品及磅秤;他辯稱毒品是向綽號「阿郎」的男子買的,也不知道其年籍和姓名。

當警方將兩人要帶回派出所偵訊時,在車上顏嫌突小聲地向黃琪勇表示,他身上有廿餘萬元,希望拿去「喝涼水」,不要將他以毒品罪嫌移送,三天後,還要再補送十五萬元,但當場被悍然拒絕,並錄音存證。

返所後,警方果然在顏嫌身上取出新台幣、美金、泰幣、人民幣共廿餘萬元。

據了解,顏東平與陳姓男子是交往十餘年的朋友,顏已娶一名越南籍女子,陳則娶柬埔寨女子為妻,雙方經常有往來,沒想到顏嫌未顧及朋友情義,竟給陳姓朋友戴綠帽,才衍生這場家庭糾紛,並給自己惹上三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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