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11, 2008
cagiva1005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22:08:33 |
生活大雜記
遊戲規則:
被點到名字的要在自己 Blog 寫下自己的答案,
然後去掉一個你最不喜歡的問題再加上一個你的問題,但仍然要組成 20 個問題。
還要傳給其他8個人做答,並在文章中列出這8個需要回答問題的人之名字,
還要到這8個人的 Blog 去留言通知對方→你被點名了…
被點名者不得拒絕回答問題,完成遊戲的人將會永遠得到大家的祝福。
這8個人要在自己的 Blog 註明是從哪裡接到的,
並且再傳給其他8個人,讓遊戲繼續下去,不能回傳,
被點到名字的人將會得到大家的祝福,所有美好的願望都會在不久的將來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