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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tember 26, 2010
各位車主:
如家中有因凡那比颱風的因素,而泡水的汽車和機車,本公司將可免費到府拖吊回收車輛,可高價回收,並開立環保署的管制聯單,一切均是合法程序,不但有現金可拿,還可節稅。
如須維修,需要拖吊,可打電話來詢價,本公司將會以便宜的價格,協助各位車主,後續處理。謝謝
99年9月20日
一、停電、停水、停話
單位名稱
內容
查詢方式
台電停電搶修專線
停電搶修
1911
台灣自來水公司停水搶修專線
(全省除台北市以外)
停水與修漏
1910
中華電信服務專線
停話、線路障礙
123
二、稅務減免
單位名稱
內容
查詢方式
財政部賦稅署
http://www.dot.gov.tw
一、 所得稅:受災戶應於災害發生後三十日內,檢具損失清單及證明文件,報請管轄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派員勘查,經核定後,得於辦理該年度綜合所得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列報災害損失;如災區內之工廠或分支機構與其總公司分屬不同縣市者,亦可向工廠或分支機構所在地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就近申請派員勘查。至綜合所得稅災害損失金額之認定,其申報損失總金額在十五萬元以下者;營利事業所得稅災害損失金額之認定,其申報損失總金額在一百五十萬元以下者,得由稽徵機關予以書面審核,免再派員實地勘查。
二、 營業稅:(一)小規模營業人凡因受災影響無法營業者,申請管轄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准予扣除其未營業之天數,以實際營業天數查定營業稅。(二)一般營業人之商品、原物料、在製品、製成品因災害而變質、損壞、毀滅、廢棄者,報經管轄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派員至現場查看屬實後,准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三十五條規定予以認定。
三、 貨物稅:受災之貨物稅廠商,其已稅貨物如受損或消滅致不能出售者,應檢具證明文件,得依貨物稅條例第四條及貨物稅稽徵規則有關規定辦理退稅。又貨物稅廠商因遇颱風災害致無法如期申報繳納貨物稅者,應於當月申報期限截止前向主管稽徵機關提出展延之申請,經主管稽徵機關查明屬實者,得准其申報繳納期限展延一個月。
四、 菸酒稅:受災之菸酒稅廠商,其已納菸酒稅之菸酒如受損或消滅致不能出售者,得依菸酒稅法第六條及菸酒稅稽徵規則第三十九條規定於災害發生後十五日內,檢具損失清單及相關證明文件向主管稽徵機關報備,俾據以向主管稽徵機關或海關辦理退還菸酒稅及菸品健康福利捐或銷案。另主管稽徵機關查明確因遇颱風災害致無法如期申報繳納菸酒稅者,主管稽徵機關得准其申報繳納期限展延一個月。
五、 房屋稅:房屋因遭災害侵襲受損,納稅義務人得於災害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稅捐稽徵處申請減免房屋稅。房屋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三成以上不及五成者,房屋稅減半徵收;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五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者,免徵房屋稅。
六、 地價稅:依土地稅減免規則第十二條規定,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之土地,地價稅全免。受災土地之所有權人或典權人,應於地價稅開徵四十日前向土地所在地稅捐稽徵處或分處提出申請。
七、 使用牌照稅:汽、機車受損,如持有證明文件向監理單位辦理報廢手續者,其使用牌照稅按實際使用日數計徵,並應自災害發生之日起一個月內提出申請。
洽詢專線:
0800-000-321各地區國稅局
如家中有因凡那比颱風的因素,而泡水的汽車和機車,本公司將可免費到府拖吊回收車輛,可高價回收,並開立環保署的管制聯單,一切均是合法程序,不但有現金可拿,還可節稅。
如須維修,需要拖吊,可打電話來詢價,本公司將會以便宜的價格,協助各位車主,後續處理。謝謝
99年9月20日
一、停電、停水、停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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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自來水公司停水搶修專線
(全省除台北市以外)
停水與修漏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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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二、稅務減免
單位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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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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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dot.gov.tw
一、 所得稅:受災戶應於災害發生後三十日內,檢具損失清單及證明文件,報請管轄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派員勘查,經核定後,得於辦理該年度綜合所得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列報災害損失;如災區內之工廠或分支機構與其總公司分屬不同縣市者,亦可向工廠或分支機構所在地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就近申請派員勘查。至綜合所得稅災害損失金額之認定,其申報損失總金額在十五萬元以下者;營利事業所得稅災害損失金額之認定,其申報損失總金額在一百五十萬元以下者,得由稽徵機關予以書面審核,免再派員實地勘查。
二、 營業稅:(一)小規模營業人凡因受災影響無法營業者,申請管轄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准予扣除其未營業之天數,以實際營業天數查定營業稅。(二)一般營業人之商品、原物料、在製品、製成品因災害而變質、損壞、毀滅、廢棄者,報經管轄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派員至現場查看屬實後,准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三十五條規定予以認定。
三、 貨物稅:受災之貨物稅廠商,其已稅貨物如受損或消滅致不能出售者,應檢具證明文件,得依貨物稅條例第四條及貨物稅稽徵規則有關規定辦理退稅。又貨物稅廠商因遇颱風災害致無法如期申報繳納貨物稅者,應於當月申報期限截止前向主管稽徵機關提出展延之申請,經主管稽徵機關查明屬實者,得准其申報繳納期限展延一個月。
四、 菸酒稅:受災之菸酒稅廠商,其已納菸酒稅之菸酒如受損或消滅致不能出售者,得依菸酒稅法第六條及菸酒稅稽徵規則第三十九條規定於災害發生後十五日內,檢具損失清單及相關證明文件向主管稽徵機關報備,俾據以向主管稽徵機關或海關辦理退還菸酒稅及菸品健康福利捐或銷案。另主管稽徵機關查明確因遇颱風災害致無法如期申報繳納菸酒稅者,主管稽徵機關得准其申報繳納期限展延一個月。
五、 房屋稅:房屋因遭災害侵襲受損,納稅義務人得於災害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稅捐稽徵處申請減免房屋稅。房屋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三成以上不及五成者,房屋稅減半徵收;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五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者,免徵房屋稅。
六、 地價稅:依土地稅減免規則第十二條規定,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之土地,地價稅全免。受災土地之所有權人或典權人,應於地價稅開徵四十日前向土地所在地稅捐稽徵處或分處提出申請。
七、 使用牌照稅:汽、機車受損,如持有證明文件向監理單位辦理報廢手續者,其使用牌照稅按實際使用日數計徵,並應自災害發生之日起一個月內提出申請。
洽詢專線:
0800-000-321各地區國稅局
April 7, 2010
各位車主:
你好,只要符合下列資格的回收二行程機車,即可請領1500元獎勵金。
1、行照上的地址需在,〝高雄市或高雄縣〞等任一地址。
2、需是二行程機車。(加機油的)
3、需是2001年前出廠之車輛,即是民國90年12月31日前出廠(行照上的出廠資料)。
4、需在98年或99年驗排氣。(電腦有資料 即可)~ 排氣沒通過是可以申請獎勵金的,
只要有驗即可。
如有需要事先詢問,是否符合二行程資格,可先電話詢問,報上車牌即可:
高雄市的車主:高雄市的二行程辦公室:0800-073073
高雄縣的車主:高雄縣的環保局辦公室:07-7330840
備註:二行程獎勵金$1500元+報廢車獎勵金$300元,共$1800元整,並可免費到府拖吊。
回收報廢汽車的車主,本公司還會補貼現金數千~萬元不等,且另加上汽車報廢獎勵金
$1000元整,,現在就把握機會,把家中不用的汽車回收,來換取現金,不但可節稅還可
拿現金,一舉兩得。
之後如有任何有關回收車輛的問題,都可替你服務,謝謝。
回收專線:0939-602200 謝家蓁
一通電話,免費回收拖吊、免費協助辦理獎勵金服務!
你好,只要符合下列資格的回收二行程機車,即可請領1500元獎勵金。
1、行照上的地址需在,〝高雄市或高雄縣〞等任一地址。
2、需是二行程機車。(加機油的)
3、需是2001年前出廠之車輛,即是民國90年12月31日前出廠(行照上的出廠資料)。
4、需在98年或99年驗排氣。(電腦有資料 即可)~ 排氣沒通過是可以申請獎勵金的,
只要有驗即可。
如有需要事先詢問,是否符合二行程資格,可先電話詢問,報上車牌即可:
高雄市的車主:高雄市的二行程辦公室:0800-073073
高雄縣的車主:高雄縣的環保局辦公室:07-7330840
備註:二行程獎勵金$1500元+報廢車獎勵金$300元,共$1800元整,並可免費到府拖吊。
回收報廢汽車的車主,本公司還會補貼現金數千~萬元不等,且另加上汽車報廢獎勵金
$1000元整,,現在就把握機會,把家中不用的汽車回收,來換取現金,不但可節稅還可
拿現金,一舉兩得。
之後如有任何有關回收車輛的問題,都可替你服務,謝謝。
回收專線:0939-602200 謝家蓁
一通電話,免費回收拖吊、免費協助辦理獎勵金服務!
March 5, 2010
各位車主:
你好,目前高雄市環保局宣佈,可以申請回收二行程機車有補肋1500元,期限到100年!
以下訊息由高雄市政府環保局網站所提供!http://www.073073.org.tw/
以下是高雄市政府環保局的補肋要點: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辦理汰舊二行程機車及新購電動自行車補助要點
中華民國99年1月19日高市環局一字第0990003078號函訂定
一、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以下簡稱本局)為辦理汰舊二行程機車及新購電動自行 車之補助作業,特訂定本要點。
二、 車籍設於本市之二行程機車並符合下列規定者,其車輛所有人得依本要點申請汰舊補助。
(一) 九十一年一月以前出廠。
(二) 自九十九年一月一日起至一百年十一月三十日止,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登記核可之廢機動車輛回收商完成回收手續。
(三) 回收當年度或前一年度曾實施機車排氣定期檢驗。
前項汰舊補助金,每輛新臺幣一千五百元。
三、 申請汰舊補助者,應於一百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檢附下列文件向本局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一) 補助申請表。
(二) 車輛所有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三) 車籍證明文件影本(行車執照、報廢或繳銷異動證明、強制險保險證或出廠證明等擇一)。
(四)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車主存查聯影本。
(五) 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六) 本局指定之其他文件。
觀看全文...
你好,目前高雄市環保局宣佈,可以申請回收二行程機車有補肋1500元,期限到100年!
以下訊息由高雄市政府環保局網站所提供!http://www.073073.org.tw/
以下是高雄市政府環保局的補肋要點: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辦理汰舊二行程機車及新購電動自行車補助要點
中華民國99年1月19日高市環局一字第0990003078號函訂定
一、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以下簡稱本局)為辦理汰舊二行程機車及新購電動自行 車之補助作業,特訂定本要點。
二、 車籍設於本市之二行程機車並符合下列規定者,其車輛所有人得依本要點申請汰舊補助。
(一) 九十一年一月以前出廠。
(二) 自九十九年一月一日起至一百年十一月三十日止,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登記核可之廢機動車輛回收商完成回收手續。
(三) 回收當年度或前一年度曾實施機車排氣定期檢驗。
前項汰舊補助金,每輛新臺幣一千五百元。
三、 申請汰舊補助者,應於一百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檢附下列文件向本局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一) 補助申請表。
(二) 車輛所有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三) 車籍證明文件影本(行車執照、報廢或繳銷異動證明、強制險保險證或出廠證明等擇一)。
(四)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車主存查聯影本。
(五) 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六) 本局指定之其他文件。
觀看全文...
October 13, 2009
只要符合下列資格的回收二行程機車,即可請領1500元獎勵金。
1、行照上的地址需在,〝高雄市、高雄縣、屏東市、屏東縣〞等任一地址。
2、需是二行程機車。(加機油的)
3、需是2001年前出廠之車輛。
4、需在97年或98年驗排氣。(電腦有資料 即可)~ 排氣沒通過是可以申請獎勵金的,
只要有驗即可。
備註:二行程獎勵金$1500元+報廢車獎勵金$300元,共$1800元整,並可免費到府拖吊。
回收報廢汽車的車主,本公司還會補貼現金數千~萬元不等,且另加上汽車報廢獎勵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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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如有任何有關回收車輛的問題,都可替你服務,謝謝。
回收專線:07-3102557、0939-602200 謝家蓁
一通電話,免費回收拖吊、免費協助辦理獎勵金服務!
”二行程機車”限量35萬台,欲辦從速!
快!快!快!最後機會,”回收二行程機車獎勵金1500元”到今年底(98年12月31日止)!
1、行照上的地址需在,〝高雄市、高雄縣、屏東市、屏東縣〞等任一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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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需在97年或98年驗排氣。(電腦有資料 即可)~ 排氣沒通過是可以申請獎勵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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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二行程獎勵金$1500元+報廢車獎勵金$300元,共$1800元整,並可免費到府拖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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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整,,現在就把握機會,把家中不用的汽車回收,來換取現金,不但可節稅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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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專線:07-3102557、0939-602200 謝家蓁
一通電話,免費回收拖吊、免費協助辦理獎勵金服務!
”二行程機車”限量35萬台,欲辦從速!
快!快!快!最後機會,”回收二行程機車獎勵金1500元”到今年底(98年12月31日止)!
September 10, 2009
本訊息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資源回收基管會資源回收網所提供!
因應莫拉克風災可能產生大量不堪修整之泡水車,並鼓勵民眾將擬報廢之車輛交由合法回收管道回收,環保署特於9月1日舉辦「合法回收汽機車 百輛小摺幸運抽」宣導活動記者會,凡民眾於98年9月1日起至12月31日期間將車輛交予環保署登記之回收商回收者,皆可參加抽獎活動,獎項為KHS功學社摺疊自行車及飛狼頭巾、帽子、環保筷共100組,該活動預定於99年1月中旬舉辦公開抽獎記者會。
由於莫拉克風災對台造成重創,為避免民眾隨意棄置泡水損壞之不堪整修車輛,或誤將廢棄車輛交給非法回收機構,對環境造成污染及衍生治安問題,故環保署辦理回收廢車抽小摺活動,鼓勵民眾循合法管道進行車體回收,民眾將廢車交由該署登記之回收機構回收並取得回收管制聯單後,即具備抽獎資格。
環保署表示,民眾回收廢車需先聯繫回收機構,提供車號及車主身分證字號供該機構建立「行政院環保署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並與其約定拖車時間地點,於拖車時提供車主身分證及車籍證明文件供核對無誤後,取得「行政院環保署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即完成車體回收手續,且車主可憑該聯單向環保署申請回收獎勵金(汽車車齡10年以上每輛1,000元,機車車齡7年以上每輛300元);另車主需持車牌及行照至監理單位辦理車籍報廢手續,始得停止繳交牌照、燃料等稅費。
環保署呼籲,回收廢車既環保又保障車主權益,還可參加抽獎,可謂一舉數得。民眾想了解本活動相關辦法及查詢抽獎資格,可上環保署資源回收網(http://recycle.epa.gov.tw)。
回收汽車專線:07-3102557
服務專員:謝家蓁 0939-602200
一通電話,免費拖吊!(回收範圍高雄縣市、屏東縣市、台南縣市)
高價回收,免費協助辦理獎勵金!
因應莫拉克風災可能產生大量不堪修整之泡水車,並鼓勵民眾將擬報廢之車輛交由合法回收管道回收,環保署特於9月1日舉辦「合法回收汽機車 百輛小摺幸運抽」宣導活動記者會,凡民眾於98年9月1日起至12月31日期間將車輛交予環保署登記之回收商回收者,皆可參加抽獎活動,獎項為KHS功學社摺疊自行車及飛狼頭巾、帽子、環保筷共100組,該活動預定於99年1月中旬舉辦公開抽獎記者會。
由於莫拉克風災對台造成重創,為避免民眾隨意棄置泡水損壞之不堪整修車輛,或誤將廢棄車輛交給非法回收機構,對環境造成污染及衍生治安問題,故環保署辦理回收廢車抽小摺活動,鼓勵民眾循合法管道進行車體回收,民眾將廢車交由該署登記之回收機構回收並取得回收管制聯單後,即具備抽獎資格。
環保署表示,民眾回收廢車需先聯繫回收機構,提供車號及車主身分證字號供該機構建立「行政院環保署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並與其約定拖車時間地點,於拖車時提供車主身分證及車籍證明文件供核對無誤後,取得「行政院環保署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即完成車體回收手續,且車主可憑該聯單向環保署申請回收獎勵金(汽車車齡10年以上每輛1,000元,機車車齡7年以上每輛300元);另車主需持車牌及行照至監理單位辦理車籍報廢手續,始得停止繳交牌照、燃料等稅費。
環保署呼籲,回收廢車既環保又保障車主權益,還可參加抽獎,可謂一舉數得。民眾想了解本活動相關辦法及查詢抽獎資格,可上環保署資源回收網(http://recycle.ep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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