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13, 2006


03.毒药[小说]以文找文

人是可以强迫自己做许多事的。

强迫有时并不带来不悦,甚至会带来快感。

所以总有些女人希望她们的情人像个鼻子上挂了军靴的德国纳粹。生活已经足够乏味,人们需要激情。生活中难以制造激情那就通过做爱来制造。

所以那天晚上我会对他说,对我粗暴些。

粗暴些对待我。

哪怕你强奸我。


很多个日子我会长时间地沉浸在过去的一个回忆里。

那是我十八岁的夏天。我去上海念大学之后唯一回去长春的一次——之后的无数个寒暑假我都在那个无趣的城市度过。不为别的,为了谋生。我需要充电。参加补习班,或者做高薪兼职。在那些补习班中我见到了曹毅然。后来我把他写进了一篇小说里。小说的名字叫《盛夏》。

最近经常下雨。

在一场场连绵不断的小雨中雨或者大雨里,我忽然想到如果曹毅然哪天兴起用因特网搜索自己的名字,那么他就会发现我那篇小说,进而发现我这个人。

当然我并不知道他会不会这么做。虽然我身边许多无聊的女子都做过这种事,其中也包括我自己。

似乎有些跑题。

我这个人总是习惯性地跑题。无论写什么都会跑题。然后再强硬地转回去,编一个完美的结局。我始终记得小学语文老师说,作文的开头结尾最重要。

我的作文从初中时起经常被当作范文在年纪里朗读。但是非常讽刺的是,中考及高考我的作文分数都奇差无比。如若并非如此,我可以念省重点而非市重点,我会念本硕连读的医科而非法律。


那我们现在回到那个十八岁夏天的回忆。

我时常会想到那个夏天。上海很热,回到长春却冷得出奇。路途劳顿。我洗了一个澡之后便发烧了。

第二日痕痕来找我。我们长久地拥抱,我们已经一年未见。那时侯我并没有意识到之后我们将会更长时间地不见。

我似乎总喜欢写一个短句——不见不见。

这个句子让人伤感,同时充满快感。

就在那个夏天,我告别了处女时代。


在回去之前我就长久地沉浸在一个自我捏造的想像里。我是回去找他的。无论我是否曾经爱过他或者现在是否依然爱着他,那都不要紧,我想通过他告别处女这个可耻的身份。

很久很久之后我仍然不明白为什么我会那么迷恋那个人。他不像曹毅然——曹君身上有我喜欢的一切。安静。羞涩。内敛。才华。一切。他流里流气,他甚至会随地吐痰。

十八岁之后无论怎样我都无法想像自己会与一个会随地吐痰没有读超过三本以上严肃书籍的男性有任何肉体上的关联,但在那一刻——至少在那一刻——一切并不。

我沉默地上了一张肮脏窄小的床。那是录象厅为中学生或者小流氓提供的简陋的“爱”的旅馆。就在那里我第一次与男人发生肉体关系。我并没有上他的床,也没有带他上我的床。

他或许只把我当作一个免费的妓女。可是谁知道呢。

结束后我像脱衣服时一样沉默地穿上衣服,没有看他的脸。只在走出门的前一刻听见他说“再见”。

于是那一刻我又想到那个短句——不见不见。

于是日后很多次我在自己的小说里用到“不见不见”。但没有一次场景与我所经历过的相同。很多小说里读者自有一种固有的洁净审美观。那里不允许出现我所经历过的如此卑猥甚至猥琐的爱情。可那些都是事实,我无法否认。

之后我突然来了月经。提前了许多。当然这个场景也被我用在小说里——破处之后来了月经。

那时侯我也想过三年前。我有过的同性恋经历。

我们没有做到最后。也可能因为那时我太小了,十三,或者十四岁。那些不是借口,我知道的。我只是在二十一岁生日的倒数九天前,在傍晚大雨的公车上极度疲累的状态下想到我的初恋女孩。那一刻我无比清醒地意识到她是我活到现在最爱的人,或许是唯一爱过的人。

我从来不曾为自己的背叛找任何借口。虽然我从来不想背叛任何人。但我太孤独了,我的怀疑和不信是一种病。经常在发作之后歇斯底里,伤害许多人。

如此我便与我的母亲甚至外婆阿姨不同。她们被人伤害,我伤害人。

我虽然脆弱,但从来没有人能够伤到我。

这是一种隐秘的诅咒。它经历家族里三代或者更多代的女人,最后在我身上被打破。算命的说我命硬,并且有福。我便当真相信我所向无敌。

来月经或许是好事,如此我理应可以松一口气,因为不必担心怀孕。而事实是我是个过于小心谨慎的女孩,所以我还是去买了事后避孕药。我从来害怕“万一”。我并不想怀孕。

未成年的时候我非常想成为一名母亲。因为我相信我会比我母亲做得好。我想向她证明。我从很早开始变向她宣战。可成年之后那种想法越来越虚弱。我非常害怕。我总有一种预感,我会成为像我母亲一样的母亲。我的女儿同样无法幸福。

而幸福又是什么呢?

这种想法长久以来一直困扰我。

现代都市里人的幸福感越来越少。越来越多的人说自己孤独或者不幸。我鄙视他们。我只觉得他们矫情。

事实是我对没有才华的人一向漠不关心。


那年夏天的那件事我没有对任何人说起过,包括最亲密的朋友。那是我一个人的事。也可能只是我杜撰或者想像出来的。一件回忆历经越长的时间你就越无从判断它的真实性。但有时我们对自身的回忆深信不疑。这是一种盲目。没有人把它当作自欺欺人。


当然我与曹毅然没有结果。

我只是一个暗恋他的人。

在我二十年并不丰富也不单薄的情史里,他是唯一一个我暗恋的人。

我也曾经想过如果他是我的情人那该有多好,那么我会成为爱情里最甜蜜的小女子。可我同时也意识到了那不可能。我永远都会与我喜欢的那种类型的洁净男子绝缘。他们不会喜欢我。我只会吸引一些单纯别扭的比我小或者大一两岁的小男生。所以我很难恋爱。

也可能与我对恋爱不屑的态度有关。我不信别人会爱我,于是只有自己去爱人。而可爱的人是如此的少。即便我已经如此开放又开明地可以爱男人,也可以爱女人,可以爱少年,也可以爱老人。


终于有一天,我厌倦了短头发的情人。

我说我受够了短头发的男人与女人,我要找一个长头发的男人,或者女人,来做情人——只做爱的情人。

赛宁出现的时候,我甚至没有觉得他英俊。

他是那晚我去推销啤酒的酒吧里乐队中的贝司手。为什么是贝司手呢?我其实从来喜欢鼓手。

可只有赛宁是长头发的。直长发,和我想像中一模一样的,我从前最讨厌的那种类型的长头发男人。

他们说他是有名的花花公子。一切都正合我意。


他后来曾经怀疑我是处女,因为我的反应,太僵硬。我说请你不要侮辱我。于是他笑了。他笑的样子出乎意料的好看。

那一瞬间我想到十五岁时,我最喜欢笑得好看的人。


赛宁。我的赛宁。

在我大学毕业待业在家的那一年,我爱上了我的赛宁。又或者,只是我装作很爱我的赛宁。

我没有比较。但我想他很持久。

他那里很大,或许有西方人的尺寸。我亦受不了我同学女孩儿们的男友那只比香肠粗不了多少的东西。

我想到四岁时我便说过以后我要嫁给外国人的话。我的性意识觉醒是那样的早。甚至在我九岁时我已经会自慰。

可我却骗人说我性冷感。后来我想,那是因为我尚未遇见赛宁的缘故。

人可能因为性而爱上一个人么?没有经历过的人永远不会懂。我便是因为如此而爱上了赛宁。我们身体契合。我常常在高潮时哭泣。


他的长头发常常能盖住我的脸。

半年后我们不太做爱了,我便常常看着他的侧面出神。

他的发质很好。某一刻我意识到,这个人真的很英俊,并且干净。

是的,干净。与曹毅然不同的干净。他的干净不是我想像出来的,他的干净背后有坚忍。


二十一岁生日前的第八日,我决定出门旅行。

前一日下了一天的雨。我站在雨水里与赛宁告别。

我想起之前某一次在床上,我说,爱情这东西从来不值得人期待。

他认真地凝视我的眼睛。他说除了爱情,我们还能期待什么。

赛宁。

我好像爱上他了。不同于以往的,并非肉体的爱。我爱上了长头发的赛宁。

他是我的影子,我是他的肋骨。可我们还是得告别,哪怕无处告别。

临走前我说,我弟弟也叫赛宁。

他笑,什么都没再说。

于是公车上我果真流了泪。

而我只是无从选择。一直如此。



——完——


Posted by at 天空部落 │22:05 │回應(0)引用(0)象的失踪「50ToPic」
相關閱讀

引用URL

http://blog.yam.com/cc521/trackback/6026819
回應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