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電視時代的必載規範
劉貞宛
本文發表於 《傳播與管理研究》期刊 第五卷 第一期 2005/7
摘 要
台灣現行法規尚未明確定義數位電視時代的必載規範,而呈現模糊解釋的灰色地帶。本文試圖以政治經濟學的研究取向,論述必載規範在數位電視時代的適用性。文中同時強調公共利益精神應延續至數位時代中,期望提供政府單位制定數位時代廣電政策的參考依據。本文結論指出,應明確區分公共媒體與商業媒體的必載規範。有線電視業者應必載公共媒體所提供之所有頻道內容。至於商業媒體提供的資訊廣播、計費節目、隨選視訊等服務,則不需列在必載規範中,交由市場商業機制來解決。
關鍵字:公共利益、必載規範、有線電視、無線電視、傳播政策、數位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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