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ruary 15, 2007
charles0714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22:09:55 |
旅行社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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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觀光局剛剛發布的新聞資料 敬請留意
另有關旅客寄放在辰欣旅行社之證照,該公司將於2月15及16兩日受理旅客領回,旅客未能於當日領回者,該公司將於2月16日下班前造冊送交品保協會保管,請受害旅客逕與該會聯絡領回(品保協會電話:25068185、地址:臺北市長安東路2段78號11樓)。
辰欣旅行社有限公司因收取旅客團費,未能依約出團,損害旅客權益,情節重大,業經交通部觀光局依發展觀光條例第53條第1項規定廢止旅行業執照。觀光局表示,該局於96年2月15日下午3時許接獲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簡稱品保協會)電話告稱:該會所屬會員辰欣旅行社負責人去向不明等情,該局隨即派員前往該公司瞭解。
依觀光局初步調查:辰欣旅行社96年2月17日至2月28日,招攬之旅行團計有旅客1,540人(約有70團),已收團費共新臺幣4,239萬7千餘元。辰欣旅行社已投保新臺幣1千萬元之履約保證保險,另品保協會代償額度為新臺幣180萬元,故可供賠償金額共計新臺幣1,180萬元。觀光局並已責成品保協會處理旅客協調轉團及後續求償事宜,並請受害旅客請逕向該會申訴登記。
另有關旅客寄放在辰欣旅行社之證照,該公司將於2月15及16兩日受理旅客領回,旅客未能於當日領回者,該公司將於2月16日下班前造冊送交品保協會保管,請受害旅客逕與該會聯絡領回(品保協會電話:25068185、地址:臺北市長安東路2段78號11樓)。
為處理本次突發事件,觀光局及品保協會已緊急成立專案小組,處理後續之旅客申訴賠償及護照發還事宜,品保協會並將就旅客申訴流程、賠償方式等旅客權益保障之相關事項,於取得各相關單位之共識後,另行發布新聞稿統一說明。
又對於2月9日喜洋洋旅行社負責人捲款潛逃及2月15日辰欣旅行社負責人去向不明等2起事件,觀光局將於農曆年後邀集各相關機關及單位研擬預防措施,以期降低或避免再度發生類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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