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我家鄉-溪湖』台語演講比賽簡章
一、活動宗旨:為培養本鎮學區內的小鎮民關懷鄉土的人文情懷,透過台語演講比賽,表達對家鄉的情懷,鼓勵小鎮民們關心在地文化,進而學習關懷周遭的人事物,豐富並深化文化資產的永續經營。
二、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建會、彰化縣文化局
主辦單位︰溪湖鎮公所、溪湖鎮民代表會 承辦單位:溪湖圖書館
協辦單位:湖北國小、湖東國小、湖西國小、湖南國小、溪湖國小、媽厝國小、東溪國小
三、參加對象:由各校推舉2~5位學生參加
四、報名時間:即日起至97年5月20日止
五、比賽時間:97年5月25日(星期日)上午8:00
六、比賽地點:溪湖藝文館二樓演藝廳
(彰化縣溪湖鎮員鹿路三段245號)
七、報名方法:(1)報名表請學校核章後於97年5月20日前向溪湖圖書館辦理報名(報名表如附件一)。
(2)傳真報名:填妥報名表傳真(04-8610770)至溪湖圖書館。
(傳真後請再來電04-8852125確認報名是否成功)
八、比賽方式:(1)演講題目:『溪湖是一個好所在』。
(2)演講時間:三分鐘(增減半分鐘以內不扣分)。
(3)比賽順序於比賽當日上午8:15於比賽現場抽籤,敬請準時,未到者,主辦單位代抽出場序。
(4)參賽者依抽籤順序上台,唱名三次未到者,視同棄權。
九、評分標準:(1)評比方式:
v內容用語(主題、結構、表達)--45分
v語音發聲(語音、語調、語氣)--45分
v語態表情(眼神、手勢、表情)--10分
(2)扣分標準:
演講時間超過或不足規定時間三十秒以上者,每三十秒扣一分。比賽演說2分半時響鈴一聲,3分半時響鈴兩聲,並由裁判老師停止演說,違者扣分。
十、獎勵辦法:第一名:乙名 頒贈--獎品(圖書禮券NT$1500元)乙份、獎盃乙座
第二名:二名 頒贈--獎品(圖書禮券NT$1000元)乙份、獎盃乙座
第三名:三名 頒贈--獎品(圖書禮券NT$800 元)乙份、獎盃乙座
優 選:若干名 頒贈--獎品(圖書禮券NT$300元)乙份、獎狀乙張
入 選:若干名頒贈--獎品(圖書禮券NT$200元)乙份、獎狀乙張
指導獎:榮獲第一名至第三名之指導老師,頒贈由本所提報彰化縣政府頒發獎狀乙張及本所頒發獎品乙份。(如有同一教師指導多位學生得獎,則以其成績最優者計,不重複核予獎狀及獎品。)
(備註:指導老師須全程參與並於比賽當天辦理簽到。)
十一、頒獎:97年6月1日(星期日)在「溪湖藝文館」隆重頒發。
十二、其他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另定之。
十三、備註:(1)溪湖簡介及比賽活動相關訊息網站:http://blog.yam.com/chihu
(2)『話我家鄉-溪湖』台語演講比賽活動流程表如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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