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4, 2009
childrenculturestudy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23:4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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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大家:
幾週來關於兒童權利的討論,
大家是否越來越靠近兒童了呢?
很謝謝大家的熱烈發言,
這將有助於我們釐清問題,
並深化我們對於兒童應有其權利的共識。
兒研社並未偏袒兒童。
在成人強勢、小孩弱勢的現實處境下,
如果沒有大人願意站出來為兒童伸張他們應有的權利,
那我們很難期待孩子可以學會看重自己、尊重他人,
如此一來,
就更難期待這一代又一代的人,
可以有向上提昇,使世界更臻祥和的可能了。
我們可能因為在成長的過程中,
沒有受到完完全全的尊重,
而變得對這個世界、尤其是人,
有著諸多的不安和情緒。
也因此,
我們在面對小孩時,
會先想到的,
仍是自己身為大人和一路走來的委屈和〝不公平〞…等等等。
但這其實和釋放孩子的權利是兩回事。
大人總得自己先面對自己的問題才行。
時常有很多的成人問題,和小孩並不相干,但孩子卻很容易受到波及。
還有更多的情形是,小孩的命運操之大人的手中,他們自始至終,並沒有什麼說〝不〞的權利。
而就算是小孩礙著了成人,
但我真的認為,對此,成人也還是沒有責怪的權利。
因為,
想想,
關於要不要來到世上這件事情,
小孩就已經是無緣發表意願的了。
是我們讓他們來的,
我們又如何怪罪孩子為生活憑添麻煩呢?
相反的,
大人有義務提供一個好的環境,讓自己所創造出來的生命得以好好生存。
當我們都做得還不夠時,
又怎能先要和孩子們談條件呢?
小孩是未來的希望。
我很相信大人越對孩子友善,
小孩就越曉得體貼和責任。
追求人權已經是普世的價值。
小孩是人,
當然應該享有人的基本權利。
那為什麼還要大費周章書寫兒童權利公約或條例呢?
那其實是突顯了兒童權利不彰的事實,
大多數的大人都還要被不斷提醒,
才有可能:給孩子說不的權利.給小孩表達意見的權利.確保孩子可以平安生活的權利…。
當然,
就更別提那些侵犯兒童權利的可惡成人了。
如果條約的訂定前提來自於相互的尊重,
那就不會有導致小孩無法無天的問題。
而事實上,
若小孩作奸犯科,
也有法的約束存在,
成人真的無需過度的不安或遲疑。
總還是有人要問,
那給了那麼多的權利之後,
小孩要盡的義務到底是什麼呢?
我們可不可以一起大聲跟孩子回答:
快樂長大!!
有一天,變成一個好的.懂得善待所有人的大人!
這樣是不是可以解開大家對於我或兒研社有偏袒兒童的疑慮呢?
我們願意傾聽大人的育兒困頓,
也願意給予支持,
但當在談兒童權利時,
成人的需要就必須先擺一邊才行。
先誠心誠意給孩子吧!
之後有什麼要發洩解悶的再到兒研社吧!
只要想想那是一個什麼樣的天平狀態就可以了。
畢竟,
人只有同情弱者,
沒有同情強者的道理啊!
真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