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25,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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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乘客,攜帶危險品上飛機屬於犯法行為(除了某些合乎特定要求及數量限制之危險品)。飛行時溫度和氣壓的差異,會令危險品對你及飛機構成危險,所以法例規限乘客可攜帶的危險品種類和數量。違禁的危險品未能盡錄,請遵從航空公司指示。
以下是一些乘客可以攜帶上飛機之危險品例子及其有關規限:
*少於0.5公升﹝每件﹞及2公升﹝總共﹞之梳妝品及作體育或家居用途之非易燃性/非毒性噴霧罐﹝如噴髮膠,香水﹞;
*存放於手提行李內,每人不多於2件之後備鋰電池﹝須個別地包裝好﹞,以供電子消費產品之用;
若您不清楚所攜帶的物品能否攜進機艙,請向您的航空公司查詢。
http://www.cad.gov.hk/chinese/for_travellers.html#restricted
以下是一些乘客可以攜帶上飛機之危險品例子及其有關規限:
*少於0.5公升﹝每件﹞及2公升﹝總共﹞之梳妝品及作體育或家居用途之非易燃性/非毒性噴霧罐﹝如噴髮膠,香水﹞;
*存放於手提行李內,每人不多於2件之後備鋰電池﹝須個別地包裝好﹞,以供電子消費產品之用;
若您不清楚所攜帶的物品能否攜進機艙,請向您的航空公司查詢。
http://www.cad.gov.hk/chinese/for_travellers.html#restric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