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老闆是誰?/忠
三個星期以來在台灣的工作告一段落,身邊再沒有人熱烈地討論「倒/挺」的話題,沒有廿四小時不斷重覆談論同一班政治人物的電視台......,回到澳門,我就遠離政治了嗎?
說實在,雖然同一段日子在同一個城市,我還沒弄懂很多事情背後的問題,然而在各大媒體將個人及表象不斷放大下,受眾了解核心問題的道路就會被阻擋著,然而,這種種在核心價值外頭的東西,除了叫人煩悶外,也足夠叫我這個澳門人找到一些反思的空間。
其中最令人感到深刻的,是一些有關總統「權力」的評論。在民主國家中,總統是一個國家的「統治者」還是「治理者」?倒扁群眾的環島活動,在台灣南部某些縣市進行時遭到拒絕,最「主流」的原因是怕不同意見的民眾會發生衝突;然而,作家楊照在他的文章中卻指出「集會遊行是人民的權利,不可被剝奪的權利」,「治理者不能拒絕、阻止人民行使集會遊行權利,因為那權利不是他們核准賦予的」,所以「集會遊行申請,絕對不是向統治者陳情乞討集會遊行權利,而是向中介管理者報備,看在權利行使中會不會觸犯傷害別人的權利,如此而已。」而部分民進黨縣市長卻將「治理者」和「統治者」的角色混淆了,「誤以為自己真的可以決定給誰遊行、不給誰遊行,以為自己身分地位高於申請集會遊行的人。」看著這篇文章,記起自己曾在政府部門工作的一段日子,一方面我們在「課程」中學習認識自己作為「公僕」的身份,一方面我們卻都喜歡用「老闆」來稱呼自己的「長級上司」,或者那不過是一種「方便」或「講笑式」的稱呼,但背後卻是隱藏著一個事實:我們沒有真正視民眾為服務的對象;當有人質疑上級下達的指令時,我們瞪大雙眼說:「局長話個喎!」然後繼續執行「任務」。作為公務員,「人民」的一份子,我們常常自動自覺地將「我老闆」看作「統治者」,將「我老闆」視為「服務對象」,漸漸忘記了我們真正的「老闆」是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