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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說,從2006年起,染上愛滋病毒的家庭主婦,數目要比性工作者來得高,你會覺得驚訝嗎?這些婦女,大部分是被丈夫或伴侶感染病毒;這些男性則多是經嫖妓或不安全性愛而感染。衛生部公佈的數據顯示,愛滋病患者的女性比例,從1990年的1.2%,來到2007年已激增至16%。1990年,每86名新患者有一人,來到2007年12月,每6個新患者中,就有一人為女性。
根據粉紅三角組織的記錄,截至2009年5月,馬來西亞因為愛滋病感染的死亡人數達1萬2000人,平均每天有12人感染愛滋病,已成了東南亞區域內病例增加最迅速的國家之一。望著這個上升數據,沒有人敢說Boleh,愛滋病走入家庭,其中會有多少個孩童,必須在籠罩著愛滋陰影的家長裡成長?絕對是一個難以估計的數據。
要根治愛滋病,就必需改變國人的一些觀念。其中最具誤導性者,莫過於:「妓女傳播愛滋,取締妓女就能消滅愛滋病」的迷思。
相較於鄰國新加坡,我國對性工作者仍然是通過「執法、掃蕩、關押」的三部曲來處理,誰都知道這屬短期見效卻治不了本的方法。然而,我們不是「娼嫖都不罰」的歐美國家,國情民情不一樣,不能把外國開放紅燈區的一套搬來大馬。
個人以為,政府再取締100年也無法讓「淫業」在大馬消失,把性工作者視作洪水猛獸,非但不能解決問題,反而把問題掃進入地下,更難根治。唯有正視問題,集中管理,才能防杜傳染病和預防性犯罪。
我不認為政府有可能開放紅燈區,如果有人「膽敢」提出來,無論是宗教或婦女團體,立馬會跳出來連連叫罵,嚴厲譴責任何提出這項建議的個人或團體。
從開放角度來看,政府若能劃定範圍,定期監督及管理性工作者,總比三不五時的掃蕩來得好。這不是將黃業合法化,而是對愛滋病的傳染作更有效的監控阻截。
通過一些循序漸進的方法,加強性工作者和嫖客之間的衛生防範,安全性自然也大大提高,把愛滋病帶入家庭的機率會從此降低,這對於任何一方都是好事。
此外,政府單位或非政府組織,亦可研究如何提供性工作者免費的傳染病篩檢,定期上門登記追蹤,甚至是加強為性工作者提供轉業諮詢、安排等照顧,相信比掃蕩妓女更能控制愛滋病。
以嚴刑峻法治國的新加坡政府,亦劃定區域,限制性工作者在特定區域內活動,通過嚴格的健康檢查,控制愛滋病的傳染。這種主動參與和監察方式,值得參考。政府要控制愛滋病的傳染,不能停留在「掃蕩不良活動」的舊思維。只有承認問題,才能解決問題。
30.6.2009 東方日報《東方群英會》專欄
其實e記刪了我好幾句話,我有寫道說,因為正常的男人都希望通過正常的管道發洩性慾,而不必擔心被警方逮住,還有因為性是人類的基本需求之類的,哈哈,可能有些句子太辣怕嚇到人吧。我鼓勵娼妓除罪兼合法化,這種男的寫會被認為是淫蟲吧,但既然女性禁止不了男的去嫖,不如擁有更安全的環境讓他們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