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9宣布"結案",辦案單位沒查到直接證據理不直而氣不壯,不敢宣稱破案。這在國外也常見,OJ案就是一例,主審法官還以製造社會紛爭為由不准該案再提上訴。
但是我的疑問是,新聞居然播出代陳義雄去買槍的黃維藩獨家訪問,他堅稱有買槍但是不相信黃會開槍,真想請問這對社會有什麼意義?有多少父母在子女被抓到吸毒的時候也是滿口不相信,一句"不相信"就打翻幾百個人的查案辛苦,那以後司法機關起訴犯人還要不要證據,還是只問他家人朋友他會不會犯案就好,台灣新聞媒體完全不講查證,只是一昧的訪問當事人的主觀看法,灑盡狗血留下爭論,其他的都是零。
處理娛樂新聞可以這樣"娛樂式"處理法,處理這種爭議事件可以這樣不負社會責任嗎?
另外,為何代買槍的人可以一身無事的到處接受採訪,難道在台灣買槍是合法的嗎?我真的糊塗了?還是司法機關心虛?那以後大家有防身的需要都可以去買土製手槍了,搞什麼鬼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