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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姦)女子捉奸拍裸照打第三者被拘10天
coasts17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1:59:59 | 外遇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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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新浪網 (2007-06-13 04:19)



  [揚子晚報網消息] 前天凌晨1時,李小姐因捉奸時拍照,並與第三者發生廝打,涉嫌侵犯了第三者的隱私和打人,被深圳市羅湖警方處以10日治安拘留,一同被拘留的還有她的嫂子。而拍照者在一個深圳戶籍人士的擔保下離開了派出所。



  李小姐是成都人,今年32歲,和老公生有一個兒子。近日,她專門坐飛機從成都飛到深圳,就是為了抓老公一個現形。『老公要和我離婚,說孩子和房子都歸他,我當然要捉奸了。』李小姐說。



  據李小姐介紹,6月9日晚11點多,她去捉奸。到達位於羅湖鵬興花園老公的住處後,敲門進入了她老公伍先生的房間。隨後,李小姐為了得到證據,就和嫂子帶著拍照的人對著屋子和裡面的人一陣狂拍。『我看到那女的赤身裸體,她抱著被子遮住上身。』李小姐說。在拍照的同時,李小姐和老公以及房間內的鄧小姐(赤身女子)發生了撕扯。



  伍先生說,當時,強烈的閃光燈把我閃得不知所措。『隨後,老婆就和床上的鄧小姐發生了廝打,一時局勢失控』。他和鄧小姐都被拍了照片。隨後,雙方當事人被帶到了派出所做筆錄。為此,鄧小姐覺得精神上受到很大的傷害和侮辱,隱私被侵犯了。(據南方都市報)



(外遇 家暴 劈腿)情狼劈稚女 性勒索年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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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合新聞網╱記者呂開瑞/桃園縣報導 2007-07-04



桃園縣一名男子和一名單親媽媽發生婚外情,看上對方讀國中的女兒,趁機性侵後還性勒索,要求每周赴性愛之約長達一年;直到被蒙在鼓裡的母親,撞見情郎和女兒玩車震,告他妨害性自主。



桃園地院昨天開庭,男子否認性侵,法官將擇期再審。



這件性侵案在年初被揭發,因少女和男子(四十二歲)維持性關係近一年,檢警原本以為母女同時愛上他。經社工與少女懇談後,少女表示,因媽媽和叔叔感情不錯,擔心破壞媽媽幸福才不敢反抗,也不知如何應付叔叔的糾纏才忍氣吞聲。



目前這對母女已搬離原住處,並和對方斷絕往來。



桃園地院調查,劈腿於母女之間的男子已有家室,九十一年間,與少女的母親發生婚外情,每逢假日都到女方家過夜。當時少女還讀小學五年級,與母親和男子同睡一床。



去年間,少女已讀國中三年級,長得婷婷玉立,男子即把目標轉向少女,瞞著情婦追求,都被少女拒絕。去年三月中旬,這名男子趁少女母親上班時,對少女霸王硬上弓性侵得逞後,威脅把醜事張揚,要求少女每周六赴他的性愛約會。



隨後十個月裡,男子幾乎每周六下午都和少女親熱,前後性侵達數十次,有時還利用載少女到外婆家時,將魔掌伸進少女內衣狂摸。



少女受辱後,擔心破壞媽媽的幸福,不敢把事情告訴母親,獨自應付男子的性勒索。直到今年一月六日,男子約少女在社區地下停車場玩車震時,被少女母親撞見。



桃園地院昨天開庭調查,男子否認和少女生發生性行為,供稱車震當天只是順道送少女返家,不過少女對性侵過程說明非常清楚。





外遇離婚 另一痛苦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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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時報 2007.08.25 馮惠宜/台中報導



「高學歷不等於高EQ、高知識不等於高的生活能力」,兩性專家黃瑞汝表示,愈是高社經地位並不代表他們愈能冷靜面對自己情感世界。



台中街頭發生驚人情殺案,黃瑞汝相當遺憾。她表示,面對情感,尤其是外遇,結束一段感情,另一段感情的窗是不一定會開的,許多人因外遇離棄配偶,也是另一段痛苦的開始。從男律師外遇對象在得知男方拋棄妻子以及所有財產後,竟絕然要求離去,可見男律師對於這個外遇對象,是一廂情願的迷戀,在相戀時從未從對方對金錢、家庭、勞務分配等務實面了解對方所圖的是什麼,畢竟男女雙方從愛戀走向現實的生活是要付出代價的。黃瑞汝為當事者感到遺憾,她分析男律師社經地位高,卻願意因為外遇放棄所有,所得到的卻是絕決的反應。



她也建議,面對分手,主動提出分手的一方,不要在言語、行為上激怒對方,應採緩和、建設性的分手分式,一旦發現可能出現衝突,就要設法隔離現場,避開危險。





(家暴 外遇)妻喚回家 他鎖房門頂沙發 就是怕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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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合新聞網 2007/09/04 記者:記者謝龍田/高雄市報導



高雄市陳姓婦人昨天披麻戴孝到中鋼公司舉牌抗議,要求在中鋼上班的丈夫回家;她指丈夫有外遇並打她,如今連家都不回。她的丈夫事後說,太太才是有暴力傾向,和太太早已分房,他只要回家,房門都上鎖,並用沙發頂著,怕太太對他不利。



楊姓男子說,上月因太太到中鋼大門前吵鬧,他曾回家小住。他不敢和太太同房,平時自己睡一間,為此還特地換了房間門鎖,以免太太半夜對他不利。但他還是擔心太太會闖進房間,因此回家後在房門後頂上沙發。他早想和太太離婚,房子他也不要了,但太太開的條件太高,他無法滿足她。



昨天上午七時許,陳姓婦人與三名親友拿著抗議紙板站在中鋼公司大門口,紙板上用中英文寫著「回家吧,我們需要你!」等字句,引起趕著上班的中鋼員工們的注目。



小港警分局據報到場錄影蒐證,因抗議行動未影響交通,警方並未強力排除;中鋼人員也出面溝通,要陳婦和楊姓丈夫好好協商。



「我是流浪教師,幾乎沒收入。」陳姓婦人說,五年前因丈夫外遇,雙方失和,丈夫即在外流連不肯回家,她形同守活寡,一守就是五年。而且丈夫在中鋼擔任工程師,每月收入十八萬元,卻不給她生活費。



她指出,丈夫曾經打她,兩人還因此鬧上法院。但她現在只要丈夫回家,即使丈夫沒工作也沒關係。



陳婦的丈夫楊姓男子說,與太太結婚廿二年,婚後才發現太太情緒不穩定,結婚第二年太太就撕毀結婚證書。他們育有二子,長子是過動兒,太太用斯巴達的暴力方式管教兒子,如今長子鼻梁上方仍留有用尺打過的疤痕。



五年前他因年邁的母親有時來家裡住,婆媳常意見不合,他和太太嫌隙加大,他才在外租屋居住。



二年多前大兒子跟他一起住,不想再看到媽媽。五年來他負責家裡的開銷,並未棄家庭於不顧,只是無法再和太太在同一個屋簷下一起生活。



中鋼公司表示,陳姓婦人昨天已是第三度到中鋼抗議,中鋼人對她並不陌生。



抓姦做偽證 徵信社女員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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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時報 2008.01.10 鮮明�台中報導



抓姦小心觸法!高姓婦人懷疑丈夫外遇,會同徵信社女員工蔡承芳強行侵入丈夫情婦住處抓姦,只拍到兩人未穿衣服的畫面,蔡女卻證稱當時「男的壓在女的身上」,結果抓姦不成,高婦、蔡女反而因毀損、妨害自由、偽證等罪嫌被判刑。



家住台中縣神岡鄉的高姓婦人,懷疑經營花店的江姓丈夫與美容院許姓老闆娘有染,前年四月間會同徵信社女員工蔡承芳(29歲)強行撬開許女住處門鎖,當場撞見江男、許女未穿衣服躺在床上,高婦還動手阻止許女穿內褲,由蔡女持攝影機拍攝。事後,高婦控告丈夫、許女通姦,許女則反控高婦侵入住宅、毀損、妨害自由等罪嫌。



蔡承芳出庭作證指出,當時在房間內看到江男、許女均未穿衣服,「男的壓在女的身上」。一審據此判決江男、許女通姦罪成立,各判刑4月;高婦則因毀損、妨害自由被判處拘役40天。雙方均不服判決,分別提起上訴。



台中高分院審理時,蔡女仍堅稱看到江男壓在許女身上,高婦卻改口說並未看到丈夫與許女「插在一起」,只看到兩人急著穿內褲。法官查無其他通姦證據,二審改判江男、許女無罪,高婦減刑為20天,並由檢方追究蔡女毀損、妨害自由、偽證等刑責。蔡女否認犯行,辯稱非徵信社員工,當天因前往許女經營的美容院洗頭,高婦要求她陪同抓姦她才跟著上樓。



台中地院查出蔡女寄給檢察官的在職證明書,是從台北市某徵信社寄出,且帶著攝影機顯然是有備而來,最後依毀損、妨害自由等罪將她判處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偽證部分則判刑8個月。





破門抓姦 搶蒐證觸4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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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時報 2008/1/10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錢歹賺!徵信社女業者蔡承芳受委託到台中縣抓姦,為搶拍蒐證照,不讓被抓姦的女子穿上內褲,犯下毀損、侵入民宅、強制等罪,蔡女又與高姓委託人供詞出入,多犯一條偽證罪,二審判處8月又拘役20日。



未帶警 算侵入民宅



判決書指出,高婦於2005年初懷疑江姓先生外遇,與經營髮廊的已婚許姓女子有曖昧關係,僱用徵信社對江某跟監。同年2月21日凌晨,會同徵信社及員警,在許女髮廊的樓上,抓到兩人不正常關係,江某回家後求饒,承諾把名下房舍、花店全部過戶給子女,高婦才放他一馬,可是事後完全沒有履行,高婦又繼續僱用徵信社準備再次抓姦。



搶拿內褲犯強制罪



同年4月8日中午,徵信社又回報江某進入許女住處,許女髮廊又關上紗門,這次高婦沒有會同警察,與蔡承芳等徵信社6人衝進去,蔡、高為了抓住精彩通姦鏡頭,以不明工具撬開許女住處一樓紗門,門扣損毀,輕聲進入2樓房間(房門未鎖),進門後,看到江、許均未穿衣褲,高、蔡一人拿攝影機、一人拿照相機,許女趕緊抓內褲,高女另一隻手也來抓,不讓她穿內褲,內褲被搶破,蔡女則趕緊拍下精彩鏡頭,妨害許女穿內褲的權利。



徵信社大膽做偽證



高婦拿抓姦成果來控告,一審依通姦罪,各判江、許4個月,到了二審逆轉,法官發現蔡女供詞與高女有出入,蔡說看到「男上女下」,高則說沒看到,法官認為蔡女證詞不實,改判江、許無罪。許女反告高、蔡兩人觸犯侵入民宅、損毀及強制罪,蔡女又多一條偽證罪,高婦已被判拘役20日。



(外遇)陸妻劈腿3男 夫舉發偽造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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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時電子報 2008/01/18  劉英純�北縣報導



 癡情的簡姓男子迷戀大陸女子張雲,花錢幫她買假身分證來台,原以為可以過神仙眷侶生活,沒想到張女一再劈腿,簡男一氣之下到移民署舉發張女偽造文書。簡男更懷疑兩人女兒非親生,但卻沒勇氣帶小孩去比對DNA。



 據了解,30歲的張雲是廣東人,長得美麗窈窕,舉手投足極富魅力,很有男人緣。九十二年間,她與高雄1名黃姓男子結婚來台,惟平時並非住高雄,常居住台北,有「假結婚真賣淫」之嫌,後經廖姓友人介紹認識簡姓男子,兩人滋生愛苗並懷有一女,生下之後由簡家扶養。



 簡某動情,想娶張女為妻時才發現她有個丈夫,於是請張女協調和原丈夫黃某離婚,她也喪失依親原因回到大陸。簡某跟著到廣東,輕易買到不同地址與生日的女子張如雲的身分證,利用假身分辦理結婚來台,成為簡某的妻子和孩子的母親。



 沒想到張女的「舊愛」不只1人!簡某在他送給妻子手機中,發現1則則言詞露骨的簡訊,號碼設定為「小莉」,但內容都是不堪入目的言詞,讓簡某恍然大悟,原來妻子長期劈腿,為掩人耳目還取代號「小莉」,2人多次發生親密關係。



 他一怒之下,到移民署舉發妻子的假身分,同時再告與妻子發生婚外情的鄭男妨害家庭,張女被移民署專勤隊逮捕,拘留在新竹靖廬,等待遣返。



 身心受創的簡男甚至懷疑張女生下的孩子不是自己的骨肉,卻不敢去檢驗DNA,自己也因成為涉嫌偽造文書的共謀,心中百感交集。



(外遇)2教授通姦 情婦賠元配8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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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時報 2008/01/24



〔記者劉志原、胡健森�綜合報導〕曾獲國科會傑出研究獎的台大化工系教授徐治平,與宜蘭大學食品科學系教授張慶如通姦,擔任淡大教授的徐妻曾琇瑱不滿家庭被破壞,向張女求償,張女反咬遭徐治平性侵,法官認為徐治平及張女都曾當庭坦承嘿咻多次,性侵是張女翻供後的不實說法,判張女應賠償徐妻80萬元。



第三者任職宜蘭大學



徐治平昨得知判決結果後說,「啊!這樣啊!已不再理這事了」,至於張女指他性侵,徐強調「張女胡說八道,沒有這種事,考慮控告張女誹謗」。對於是否上訴及徐某說法,張女的律師姜禮增說,將與當事人討論,目前不便回應;記者昨天嘗試各種管道,但找不到張慶如,無法得知她對判決的看法。



刑責部分 私下和解



張慶如前夫是交大張姓教授,94年間意外從妻子電子郵件發現妻子出軌,控告徐治平及妻子通姦,因張女放棄子女監護權並賠償丈夫500萬元,獲前夫撤回告訴並已離婚,檢方對她不起訴處分;徐治平則被檢察官依通姦罪起訴,台北地院審理期間,徐治平也與張女丈夫和解,獲判公訴不受理。



但官司未因此落幕,反而演變成兩個女人的戰爭,徐妻認為,張女趁徐治平借調至宜大時,93年3月至94年5月間,先後在台北市福華及圓山飯店、宜蘭溫泉礁溪飯店、宜大宿舍及中國與韓國等地發生多次性關係,有時每週好幾次,造成她身心極大痛苦,求償280萬。



張慶如反控性侵敗訴



張慶如雖不否認與徐治平嘿咻,但主張自己是遭徐治平強制性交及利用權勢性交,但法官發現,張慶如在刑事通姦案審理時,當庭坦承與徐治平在台灣、中國及韓國等地發生多次性行為,卻在民事庭翻供。



判決書指出,張慶如與徐治平相姦,破壞徐某與妻子的婚姻生活圓滿與幸福,不法侵害徐妻人格法益,且通姦達一年多,情節重大,判張慶如賠償徐妻80萬;仍可上訴。



(外遇 離婚)慢慢變老「詠」嘆調 第三者介入?趙詠華結束7年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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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森新聞 2008/01/28 影劇中心�綜合報導



唱紅「求婚」的實力派歌手趙詠華驚爆婚變!傳聞她與獸醫師丈夫戴更基結婚7年多,因有第三者介入導致婚姻破裂,上月兩人已簽字離婚。趙詠華近期在大陸工作,沒有親口證實,但是她的好友購物專家玉菲表示:趙詠華的確已經離婚,但不願多談離婚內幕。



七年前,因為狗結緣,趙詠華穿著白紗甜甜蜜蜜,把一生交給獸醫老公戴更基,當時趙詠華談起倆人相識的過程曾說:最好笑是因為他有一隻狗會笑就叫小黑,因為這樣子,所以大家就跟我說,台中有一隻狗會笑喔,很可愛喔,我覺得很難相信,所以決定自己去看一看,然後就這樣認識了。



濃情蜜意的場景,除了婚禮,趙詠華婚後復出歌壇,老公更是愛相隨,從台中北上,為老婆站台,當時媒體訪問趙詠華,談起老公戴更基,她曾表示,老公還會幫她按摩,讓她感覺好滿足,當時更表示倆人的婚姻幸福快樂。



夫妻感情羨煞旁人,戴更基更因為,有個明星老婆而感到驕傲,但是難道真的是逃不過七年之癢的詛咒嗎?有媒體報導,戴更基疑似因為第三者介入,跟趙詠華已經在上個月簽字,七年的婚姻付諸流水。



「我只要你對我再好一點」歌詞中透露,趙詠華對愛的渴望,對於離婚一事,人在大陸的趙詠華沒有親口證實,但是她的好朋友,購物專家玉菲表示,趙詠華確實離婚,但是真的原因是什麼,並不願多談。



熟知趙詠華的友人則說,趙詠華為了這段婚姻付出不少,收入也全給戴更基管理,如今落得離婚下場,替她難過之外,也為她不平。



土耳其騙之旅!土男隱瞞已婚 台灣女財色兩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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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森新聞 2008/02/26 記者羅欣怡、黃淳璟台北報導



土耳其的卡帕多其亞(Cappadocia),近年來成為許多背包客自助旅行的景點,不過卻也成了土耳其男子搭訕的地方。一名台灣女背包客6年前在這裡遇上租車行員工歐斯曼,兩人展開交往,還資助他開業當老闆,沒想到歐斯曼早已結婚生子,女子在網路上公布傷心事,反遭電郵恐嚇要散布裸照。



照片中,戴著墨鏡留著小平頭,另一張則是坐在椅子上,對著鏡頭大笑,這名男子就是被指控騙財又騙色的土耳其男子歐斯曼,被害的女背包客在網站上控訴這6年來,歐斯曼不但對她隱瞞已婚的訊息,甚至還利用女背包客創業,從租車行的員工變成老闆,之後就始亂終棄。其實,旅行社業者彭淑惠就指出,騙財又騙色的事情在土耳其其實屢見不顯,他們擅長用愛情當手段騙錢,為了錢,中東男子無所不用其極。



位在土耳其的卡帕多其亞,以岩穴洞窟景觀著稱,是自助旅遊的熱門景點,女背包客就是在這裡和歐斯曼邂逅,沒想到卻是惡夢的開始,歐斯曼已婚的事時被揭穿,不但不道歉,甚至還出言恐嚇,要女背包客離開他的生活,最後兩人不歡而散,旅行社業者彭淑惠指出,由於東方國家的女生單純,常常成為鎖定的對象。



彭淑惠也提醒女背包客,在旅遊過程中除了得注意安全,還得睜大眼睛,千萬別被他們一時的甜言蜜語而煽動,白白成了送錢的冤大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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