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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一周喝酒5天 妻訴請離婚獲准
coffeetw15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8:03:47 | 離婚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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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nownews.com/2008/09/16/329-2335625.htm



夫一周喝酒5天 妻訴請離婚獲准



NOW news 2008/09/16 記者林碧珠/員林報導



彰化縣田尾鄉一名林姓男子長期酗酒,一周起碼要喝上5天,酒後即大吵大鬧並施以暴力,雖曾立下悔過書,但仍惡習難改,他的妻子受不了提出離婚要求,法官認定婚姻關係出現重大破綻,已難以再修復,15日判准雙方離婚。



林妻向法官表示,她與先生結婚17年,剛開始感情還不錯,但慢慢發現雙方在許多事情有認知上的差異,後來先生又染上酗酒惡習,一個禮拜起碼要喝上5天,每月所得全部拿去買酒,喝不夠還拿家中金飾變賣。



林妻還說,先生常酒後亂性,把原本美滿的家庭搞得家不像家,連小孩說要繳學費,還氣得賞兒子一巴掌,後來在村長和長輩出面協調下,立悔過書宣告戒除酒癮,不料仍惡習難改,三杯黃湯下肚吵鬧不止,她對先生已經不抱任何希望。



法官認為,夫妻共同生活,應以誠摯互信為基礎,林男有長期酗酒的嗜好,且有向對方施以暴力的行為,婚姻關係已難以再修復,故准予雙方離婚。至於夫妻倆兒子的監護權,法官考量被告有酗酒惡習,不足以作為孩子身教的典範,為了子女著想,交由母親實行監護權。





夫罵妻像洪秀柱判離!本尊:我是溫柔婉約的
coffeetw15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8:03:16 | 離婚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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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903/17/15a07.html



夫罵妻像洪秀柱判離!本尊:我是溫柔婉約的



NOW news 2008/09/03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國民黨立委洪秀柱竟然上了社會離婚新聞版面?!台北縣一名男子,跟妻子吵架後,竟然脫口說出「妳像洪秀柱一樣」,妻子一狀告上法院,最後法官判決離婚獲准,這可讓洪秀柱今(3)天超尷尬,強調這真的是天大的誤會,她私底下可是溫柔婉約的。



搞笑的洪秀柱,有國民黨小辣椒稱號,話不驚人死不休、總是搶佔新聞版面。不過,台北縣有一名男子卻把洪秀柱三個字當成罵老婆的話,指責太太說「妳像洪秀柱一樣」,最後夫妻倆以離婚收場,這可讓洪秀柱這個本尊超尷尬,當然也有話要說。



國民黨立委洪秀柱:「其實我是溫柔婉約、正直善良、通情達理的人,如果說可以彌補的話,我真的想去認識一下這對夫妻,讓他也對我有近距離的觀察,先生就會知道說,如果娶一個老婆跟洪秀柱一樣的話,保證家庭幸福美滿。」



真是尷尬到了極點!洪秀柱今天急忙出面澄清,自己也是很有女人味的。莫名其妙成了別人離婚的關鍵,這對洪秀柱來說,也未免太沉重了些!(新聞來源:東森新聞程燁睿、鍾家豪)







有前例! 罵「妳很許純美」也離婚
coffeetw15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8:02:50 | 離婚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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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903/11/15ain.html



有前例! 罵「妳很許純美」也離婚



民視新聞網 2008/09/03



罵人洪秀柱,竟然可以作為夫妻訴請離婚獲准的一句話,其實同樣案例,3年前就已經發生過,當時做先生因為對太太大罵,你很許純美而鬧上法院,還有人把宋楚瑜等人名,公開拿來說嘴罵人,這些通通觸犯公然侮辱罪,遭到起訴。



拐著彎,拿人名開罵,搞到離婚收場的包括彰化這名張先生,2005年他與太太訴請離婚成立的原因,竟然是對太太說了一句「妳很許純美」,而同個人名,換句話罵,當然也不行,吵架大罵對方,「跟許純美有什麼不同」,結果黃小姐遭檢察官以公然侮辱罪起訴,嘉義婦人,大罵對方「你比宋楚瑜還奸」,同樣淪落起訴下場。



種種類似案例,看在民眾眼裡,普遍認為罕見又誇張,但罵人總是沒好話,就算不口出惡言,也得句句斟酌,以免傷人又傷己。







改從母姓 離婚子女無「法」自主
coffeetw15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8:02:12 | 離婚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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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n.yam.com/chinatimes/healthy/200809/20080921004970.html



改從母姓 離婚子女無「法」自主



中時電子報 2008/09/21 朱芳瑤/台北報導



阿宏與母親步出法院,十分鐘前,他在法庭上陳述,父母離異多年,自己隨母親改嫁到新家庭,一家五口三個姓氏,受盡旁人異樣眼光,希望能改從母姓。但法官以原姓氏無「不利之影響」,當場駁回。阿宏憤慨不已,「我廿五歲,竟無法對自己的姓氏作主!」



立法院去年五月通過民法第一○五九條修正條文,子女姓氏改以父母書面約定,彰顯兩性平權的同時,離婚子女要改姓卻嚴格許多。



該條文規定,夫妻離婚後,若有事實認為子女原姓氏對其有「不利之影響」時,父母或子女都可以請求法院宣告改姓;若由子女提出改姓,不論是否成年,都需父母書面同意。新法上路後,不少離婚子女想改從母姓,迫回頭面對生父,希望能取得同意而不可得,很多人走上訴訟一途,卻往往希望落空。



單親媽媽蘇珊揮別前夫家暴陰影,獨自拉拔兒子長大。兒子艾力克今年三十歲,見母親娘家沒有血脈傳承香火,上法院請求改從母姓。



艾力克向法官痛訴,生父多年來幾乎對他不聞不問,還有家暴前科。但法官判定,母子並未完全與生父斷絕聯繫,血脈傳承與改不改姓無關,且目前看來,艾力克從父姓「沒什麼不利」。



「我因家暴離婚,孩子要改從母姓,法院不幫忙,只能回去求施暴者同意,簡直沒道理!」蘇珊不解,法律如此規定,令人情何以堪。



再婚媽媽卡洛琳說,兒子頂著生父姓氏,總是避免穿著繡有名字的制服和新爸爸出去,討厭填寫學校要求的通訊錄,遇到同學詢問只能含糊帶過,在在都讓她心疼不已。



小雅說,她想讓女兒改從母姓,又怕在法庭上遇見早已撕破臉的前男友,只能把苦水往肚子裡吞,等看看有沒有修法的機會。



愈來愈多單親媽媽發現,讓離婚子女改從母姓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她們組成「監護權媽咪」團體,在網路上發起連署,要求該條文對已離異的夫妻應有配套方案。



執業律師、婦女新知基金會監事尤美女直指,當事人陳述從父姓帶來生活上的困擾,在法官眼中,幾乎都不構成「不利」。但「何謂不利之影響?」相關單位應做出符合社會期待的見解,成年子女也應有更多的姓氏自主權。





英男子休妻付贍養費 還得養前妻愛馬
coffeetw15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8:01:51 | 離婚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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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bcc.com.tw/news/newsview.asp?cde=765889



英男子休妻付贍養費 還得養前妻愛馬



中廣新聞 2008/09/22



  英國一個投資銀行家又投資錯誤。跟看走了眼的太太離婚,不但要付贍養費,還得養前妻的馬。



這名銀行家跟太太離婚。太太要了他一筆九十萬英鎊,大約五千三百萬台幣的贍養費。另外,由於他太太跟他養的三匹馬有難以割捨的感情,所以,這名銀行家必須一年花五萬英鎊,三百萬台幣認養這三匹馬。



離婚法庭資深法官「波特」說,夫妻兩個一起生活的那些年,先生很鼓勵太太養馬,太太也跟馬成了好朋友。現在馬已經成了太太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要離婚就得負責前妻和前妻愛馬的生活。



吸毒男掛符咒、作法用具驅業障保婚姻妻訴離獲准
coffeetw15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8:01:30 | 離婚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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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03+112008092300241,00.html



吸毒男掛符咒、作法用具驅業障保婚姻妻訴離獲准



中國時報 2008-09-23 【陳俊雄/北縣報導】



 染上毒癮的王姓男子,不僅在吸毒後對妻子暴力相向,甚至還為去除業障改善夫妻關係,順便借用神鬼監視妻子作息,在妻子的工作場所及寢室掛上不少符咒及作法用具,王妻長期生活在莫名恐懼當中,廿二日向板橋地院訴請離婚獲准。



 這名住在樹林的王姓男子,八十五年間和蔡姓女子結婚後,由於迷信能夠藉助符咒之力改善夫妻關係、消除業障,甚至還有避免妻子紅杏出牆之效。他不但在妻子工作場所掛了不少符咒,甚至連寢室也不放過,希望透過符咒法力讓妻子與他之間更恩愛。



 另外,王某除經常在酒後出現許多怪異舉動,還因染上吸毒惡習,吸毒後常在神智恍惚下痛扁妻子。



 九十年十二月間,王某又因吸毒把蔡女毒打一頓,蔡女飽受驚嚇搬回新店娘家,並向板橋地院提起離婚之訴。



 蔡女友人在法庭上證稱,蔡女經常遭王某毆打,而且王某對妻子疑神疑鬼,老是認為蔡女在外有不正常的關係,除了寢室、工作場所貼滿符咒外,甚至連蔡女的桌下都放了桃木劍、小人等不少坊間作法的東西,更是讓蔡女飽受另類的壓力。



 板橋地院承審法官認為,王姓男子吸毒後對蔡女施以肢體暴力,不僅造成原告身體傷害,放置符咒、作法用具改善婚姻關係作法也令人不寒而慄,昨日審結判准離婚。





分別財產制 保產免離婚
coffeetw15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8:01:15 | 離婚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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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sep/19/today-love1-2.htm



分別財產制 保產免離婚



自由時報 2008/09/19



去世的林阿滿在15年前為了保有財產養兒育女,選擇和丈夫離婚,其實還有其他方法,只要夫妻雙方向法院聲請分別財產制,雙方對於各自的財產將享有各自管理等權利。



知名的鴻海集團總裁郭台銘和曾馨瑩夫婦就是採用分別財產制,這種制度需要夫妻雙方共同具名向法院提出聲請,分別向法院提出財產清冊,夫妻就能各自保有其財產的所有權,各自管理、使用、收益及處分。



夫妻財產制主要是決定夫妻間的財產怎麼分配的制度,分為法定財產制及約定財產制。約定財產制再分為共同財產制及分別財產制,如果沒有向法院聲請約定財產,則適用法定財產制,一般人大都如此;而共同財產制,指的是,除夫或妻所約定的特有財產之外,其餘共有。(記者吳為恭)





台灣妻竟和三女全裸共眠 遭泰國夫離獲准
coffeetw15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8:00:53 | 離婚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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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924/4/16g4b.html



台灣妻竟和三女全裸共眠 遭泰國夫離獲准



中時電子報 2008/09/24 陳俊雄/北縣報導



不少婚外情的共通劇情是,抓姦現場發現枕邊人和其他女人全裸共眠,林姓泰國裔男子也是。只不過,林某不僅發現妻子和其他女人搞蕾絲邊,甚至還在自家臥房裡玩起四P性愛派對,氣得他訴離結束這樁異國婚姻。



泰國裔林姓男子九十四年間和住在蘆洲永安北路的林姓女子結婚,但直到九十五年五月間,才辦妥入境手續來台和妻子居住在三重光明路,之後因工作關係前往中壢暫居。



林姓男子半年後返家,發現妻子紅杏出牆,而且還搞起多P性愛派對。



林姓男子庭訊時指出,九十五年年底他趁休假返回三重住處,原本想要摸進房裡和新婚妻子親熱,沒想到他進房後,不單發現床上另有其人,開燈一看,竟看到他連想都沒想到的離譜情節。



原來,雙人床上不但躺著全身赤裸的妻子,另外還躺著三名全身一絲不掛的女子,整個房間凌亂不堪衣物亂丟,猶如剛發生過戰爭一般,讓林姓男子心情頓遭嚴重打擊。



更離譜的是,林女不但和其他女子大搞四P性愛派對,甚至還聯合蕾絲邊好友將他轟出門外,並把林某的手機及鑰匙沒收。林某遭到鳩佔鵲巢,只得被迫返回中壢工廠居住。



事後林某透過關係希望妻子能夠給他一個交代,不料林女行蹤不明,氣得他向法院提出離婚告訴。



板橋地院承審法官審理過許多宗外遇離婚官司,但像林女這樣大搞同性戀多P卻遭抓姦訴離案件,卻是破天荒第一遭。昨日審結認為,林女婚後卻趁先生夜不歸營之際,邀集蕾絲邊好友大搞同性戀多P性派對,已使婚姻嚴重破綻,判准結束這樁異國婚姻。



棄病妻不顧 男子反被休
coffeetw15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8:00:36 | 離婚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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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5/4530011.shtml



棄病妻不顧 男子反被休



【聯合報╱記者呂開瑞╱桃園報導】 2008.09.24



桃園縣蔡姓送貨員,在妻子罹癌後想休妻,先是拒簽手術同意書,也不探視妻子,把妻遺棄在醫院,在妻子出院前還換家中門鎖,不讓妻返家,甚至逼妻離婚,髮妻傷心訴請離婚獲准,法院連帶判他付妻子20萬元慰撫金。



桃園地院調查,蔡姓男子和黃姓婦人結婚7年多,據黃女子指出,丈夫在2年多前疑有外遇,夫妻感情日淡,還經常找她麻煩,有意無意間要她自己離開。去年8月間她體檢時發現子宮惡性腫瘤,必須開刀,但丈夫拒簽手術同意書,她只好找母親簽同意書,且丈夫在她住院期間刻意不到醫院看她,不幫她請特別看護,後來的二次手術,丈夫也拒簽同意書,她找姊姊簽同意書,才能開刀治療。



黃姓女子向法院指出,丈夫除了拒簽手術同意書外,還故意在她重病期間氣她,說出要分手,讓她病情加重,她住院一個多月,丈夫還換掉家中的門鎖,她出院自行返家時,不得其門而入,只能在家門口徘徊,讓她傷心難過,她認為丈夫已無情義,訴請離婚,並請求丈夫給付慰撫金50萬元。



桃園地院審理時,蔡姓男子否認有外遇及妻子重病時想休妻,表示妻子第一次手術時是他簽的同意書,還曾到醫院探視,付醫藥費,是妻子情緒不穩,愛亂鬧才造成夫妻失和。



法院調取醫院資料,查出黃女二次手術,同意書都是母親和家人簽署,住院期間,黃女多次向社服人員和員警投訴「丈夫不理她」,法官認定蔡姓男子在妻子重病之際拋棄在醫院,不聞不問,還不讓出院的妻子返家,已違背夫妻相互扶持照顧的義務,昨天判准離婚,蔡姓男子還得付給妻子20萬元慰撫金。







婦藏簡訊「一起去睡」 判離
coffeetw15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18:00:15 | 離婚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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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1-apple.com.tw/index.cfm?Fuseaction=Article&Sec_ID=2&IssueID=20080924&art_id=30986609&NewsType=1&SubSec=6&ShowDate=20080924



婦藏簡訊「一起去睡」 判離



蘋果日報 2008/09/24



夫抓出軌苦無證據 電腦存檔露餡



【辛啟松╱台南報導】台南縣一對結婚二十七年夫妻,三年前太太出現外遇徵兆,兩人常爭吵而分居,先生雖看過太太與陌生男子見面,卻苦無證據,直到去年在電腦裡,意外發現陌生男子傳給太太的「……情人很累,老婆無味,小姐給不給機會、一起去睡」的曖昧簡訊,且兩人又因債務問題爭吵,大打離婚官司,法官昨依兩人難以維持婚姻關係,准予離婚。



目睹妻攜男上賓館



判決書指出,五十二歲陳姓男子與四十九歲楊姓女子結婚二十七年,生了一個女兒並合開沖床公司,原本感情和睦,但從二○○五年起,楊女有外遇徵兆,男方要求女方行房遭拒,女方常躲到房間或廁所講電話,隔年二月,男方發現太太開車外出,跟蹤發現女方載著一名男子到賓館,數天後更約會,爾後太太就要求分居。



陳姓男子雖懷疑太太有外遇,但一直沒有證據,兩人處於分居狀態,直到去年五月,男方在家中電腦,發現陌生男子傳給太太的簡訊存檔,內容是「在我心中,妳永遠是我最愛的那個人,我的心會一直伴隨在妳的左右,不論天涯海角,不論距離多遙遠,我要妳知道,妳永遠是我最深愛?最想念的?我愛妳。」「男人不醉,女人沒小費,女人不醉,男人沒機會,男人女人都不醉,賓館沒人睡,情人很累,老婆無味,小姐給不給機會、一起去睡。」



感情不睦早已分居



男方發現這些簡訊是前年太太出現疑似外遇時,陌生男子傳的,他當場怒火中燒,因兩人去年底工廠發生財務糾紛,雙方互告,陳姓男子決定提離婚官司。台南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兩人早已感情不睦,且長期分居,彼此無法互信,難以維持婚姻間的信賴,再加上雙方同意結束婚約,昨天判處兩人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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