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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26, 2008
Randall Collins著,《暴力:一個微觀社會學理論》(Violence: A Micro-sociological Theory)第十一章摘要。
政大社會所碩二,謝長恩,20080522。
第十一章 暴力作為情緒注意力空間中的支配(Violence as Dominance in Emotional Attention Space)
一個弔詭:如果一群名義上(nominally)在打鬥的人,裡頭只有少數人從事所有的暴力行為,那為什麼不把其他人去掉?
→基於結構上的理由,事實上不可能。暴力不是孤立的幾個個體引起的,而是由一個整體的情緒注意力空間所引發。(p. 413)
群眾裡的其他人在做什麼?
[暴動群眾]
暴力發生的瞬間是四散(scattered)在整個暴動過程的時間和空間裡的。(p. 413)
暴動的景象可分為四類:
對峙(standoffs):對立的雙方彼此對抗(confront),但暴力尚未開始;
攻擊(attacks);
退卻(retreats);
勝利(victories):一方至少在局部地區裡(locally)支配著另一方。
群眾密集的程度,在這四個類型裡有很大的不同。對峙時群眾通常是密集的。當真正的打鬥一爆發,也就是在攻擊或退卻的情形,密集群眾的景象就破碎了。(p. 414)
簡單圖示:
敵方←前線的活躍份子──中間團體──名義上的參與者以及觀看者
暴力的少數人,與群眾裡的其他人,彼此在空間上的區隔是很清楚的,暴力的程度也有差。(p. 414,並請參考p. 415的圖11.1。)
即便在對峙的情況,也有前線活躍份子(activists)與大批群眾的區分,我們可從兩者的空間位置、姿態與象徵衣裝(symbolic accoutrements)看出這個區分。(p. 417,並請參考同頁的圖11.3。)
積極從事暴力行為的人(the actively violent),大都只有一兩個、兩三個人,頂多是一小群人;而在這少數人附近的其他人,營造出一種氛圍並提供支援;他們裝作暴力的樣子──只是待在對抗區域(confrontation zone)的前線──,是在情緒上必要的(emotionally necessary),這使得某些人能夠成為真正從事暴力的少數人。(p. 418)群眾裡的其他人提供了團結(solidarity)、嘈雜的氛圍與情緒的焦點(emotional focus)。(p. 419)
中間團體,也就是靠近前線的一個人數中等的群體,他們的激勵、鼓譟和歡呼給了那些更接近敵方、和敵方對抗的少數人情緒上的支持。(p. 420)
在退卻的情況,也大都顯示了一樣的區分,也就是少數活躍份子與群眾其他人的區分。(p. 420)
再來是勝利的情形,打鬥通常會使群眾分散,而一場勝利容易將他們再聯合起來。(p. 420)
暴力的帶頭者,和群眾有著相互支持的關係。(p. 421)
有時勝利會採取暴力慶祝儀式(violent celebration ritual)的形式,攻擊敵人的屍體。(p. 422,並請參考p. 424的圖11.7。)群眾中有少數人會以象徵暴力(symbolic violence)加諸落敗、陣亡的敵人,而使他們自己躍居其他人之上,我們可以稱這少數人為示威的極端分子(demonstrative extremists)。(p. 423-4,p. 424的圖11.7。)在暴力衝突的最後,一個更常見的慶祝勝利的形式,可能是攻擊非人的(non-human)目標。(p. 424)示威的極端分子在炫耀、在配合暴力注意力空間(violent attention space)的習俗(mores)、在宣稱一個較高的階層,儘管他們無法和那些在前線實行暴力的人並列。(p. 426)
從事名義上暴力的大多數人,給帶頭的少數人一種感覺,那就是其他人會支持他們、做他們的後援,並提供人數上的優勢來威嚇敵方。即使是群眾裡那些排在後面的人(back rows),也提供了某些東西。例如:群眾你一言我一語的嗡嗡聲(buzz)、作為觀眾提供了注意力空間。有時群眾對少數鬥士的支援是明明白白且有意識的。(p. 429-30)
從事暴力的少數人,其情緒能量──他們的信心、熱情、誘因,他們不消極被動──的基礎,在於他們周圍一層又一層的幫手、共同參與者與觀看的人。這一層層的群眾像一個大圓錐,不但在空間分布上像,也增強了往錐尖而去的喧鬧聲;這層層的人類注意力形塑出一股能量,一股使得在注意力焦點的對抗成為可能的能量。在對峙階段的群眾提供了緊張的累積(tension buildup)。如果情勢(通常是對方露出某些軟弱的跡象)釋放了累積的緊張到行動中,那麼就在此時,幾個小群體被賦予能量(are energized)去從事暴力行為。若無群眾先前將情緒注意力集中,這些暴力的少數人,是無法跨出第一步發動暴力的。(p. 430)
沒有觀眾的暴力:職業殺手與秘密暴力(clandestine violence)
暴力的能量來自於挪用一個情緒激昂的團體的注意力中心。
→必須處理一個例外類型:高度有能力的(competent)、獨自實行的(solitary)、沒有觀眾的暴力。最佳證據來自職業殺手。(p. 430)
[職業殺手]最典型的技術是秘密瞬殺(clandestine quick-hit)。(p. 430)
殺手專注在自己的技術與情緒控制上。秘密瞬殺需要好好計劃。正是這些技術性的細節使殺手得以在情緒上抽離。殺手專注在一系列的小任務上,而不把心思放在要殺的是個人這樣的事情上。(p. 431)
職業殺手為了確實擊中目標,通常在很近的距離內動手。這麼近的距離,要克服對抗的緊張(confrontational tension)實是一大挑戰,這也是殺手傾向於射擊目標後腦勺的原因之一。甚至更重要的是,這種攻擊突如其來、為時甚短,使殺手和目標的互動降到最低。總之,秘密準備的階段和攻擊的迅速、出奇不意,兩者都有助於克服對抗的緊張/恐懼(confrontational tension/fear)。(p. 432)
有時職業殺手會和欲殺害的人有較長的對抗過程(confrontation)。在這種情形,殺手最主要的技術似乎是使目標冷靜下來,讓目標相信他可能不會被殺。這不僅可讓目標冷靜下來,也可讓殺手自己保持冷靜。最後,當執行殺害的時刻來臨,殺害也是突如其來、簡短有力的。第二個有關的因素是,在對抗過程較長的案例裡,據悉大都是一群誘拐者包圍一個孤立的被害人,故殺手能夠獲得團體的支持。(p. 432)
要做一個成功的殺手,靠的是心理的和互動的技術。(p. 432)殺手使自己成為情緒管理的專家,不只是自己的情緒,還包括其他人的。(p. 433)殺手不是沒有情緒,只是他操控他的情緒。(p. 434)殺手最重要的長期情緒是自豪(pride),自豪於自己的技術、自己能掌控一切。(p. 437)
職業殺手有其在犯罪社群中的聲望。(p. 438)雖然殺手通常都在暗中行動,而且缺少立即的社會支持,但他背後還是有個社群,在該社群裡他為人所知且受人敬重。(p. 439)
使對抗降到最低的恐怖份子戰術(Confrontation-Minimizing Terrorist Tactics)
如果我們不以暴力行為人的動機和意識形態來分類他們,而是以他們使用的方法來分類,我們會發現有一種恐怖份子非常像職業殺手,特別是自殺炸彈客(suicide bombers)。職業殺手和自殺炸彈客都是使用突如其來的、使對抗降到最低的攻擊,來打擊不知情的目標。這種戰術不僅產生了有效的暴力,也提供了殺手心理上的支持。在瞞騙他人的同時,殺手也瞞騙了自己;秘密的殺手並不是以好像要去對抗似地那種生氣與緊張的心情接近目標的,而是以一種日常的、沒什麼怪事發生的心情去接近目標。(p. 440-1)
無論恐怖份子的意識形態有多強烈、其支持網絡有多強,如果他們不能克服對抗的緊張/恐懼,他們就無法成功施展暴力。(p. 442)
秘密的恐怖份子[例如自殺炸彈客]的思緒集中在保持自己的冷靜和正常(keeping oneself calm and normalized)。(p. 442,並請參考p. 443的圖11.11。)
使對抗降到最低的攻擊技術是個微觀互動的科技(micro-interactional technology)、社會的科技(social technology),使恐怖主義得以透過無犯罪暴力背景的中產階級而被實行。由此概推,暴力技術愈是秘密、愈是避開對抗(confrontation-avoiding),則該種暴力的實行者愈是來自中產階級。恐怖主義者的自殺炸彈攻擊,可以說是溫順者的暴力(violence of the meek)。(p. 446)
對抗的注意力空間中的暴力利基(Violent Niches in Confrontational Attention Space)
[niche也有「適當的位置」、「生態地位」等含意。]
為什麼不能每個人都學這些[暴力]技術,然後成為暴力精英(violent elite)的一份子?
→這是不可能的。暴力精英的人數有一定的上限。(p. 448)
某些人有互動技術而其他人沒有,這可看作是社會互動運作的道路(the way in which social interaction works)。經由某個過程,大多數人的暴力受到限制,而少數人的暴力被引發出來(is generated)。(p. 448)
暴力是在一個情境中的互動成就(interactional accomplishment),該情境由情緒所結構而成(structured by emotion)。情境必須獻上一條道路,讓至少某些參與者能克服對抗的緊張/恐懼。這樣的道路可以分成兩個主要類型:熱[烈]的情緒暴力(hot emotional violence)與冷[靜]的技術暴力(cool technical violence)。[前者的情況如暴動群眾中從事暴力的前線活躍份子,後者的情況如職業殺手的秘密瞬殺。]而既然這兩個類型是理想的類型(ideal types),所以可以在特定種類的暴力中發現熱技術與冷技術的結合。(p. 449)
一個理論的類比(theoretical analogy):暴力精英比明星知識份子(star intellectuals)。「少數法則」(law of small numbers)在組成知識份子社群的注意力空間裡劃分出了(divides up)利基。如果有過多的知識份子宣稱其創造了重要的新哲學,則他們當中的某些人將無法覓得利基,這些人吸引到的追隨者較少,其歷史記憶逐漸消失。知識(intellectual)注意力空間與暴力注意力空間都是由衝突所結構而成的。(p. 452)
[關於暴力精英與明星知識分子的類比,Collins花了好些篇幅解釋,有興趣者請看p. 452-62,底下僅節錄此類比的最後結論。]
如果這個類比是有效的,那麼在創造力領域(field of creativity)中對地位高低的分布起決定性作用的長期少數法則(long-term law of small numbers),也解釋了為什麼擁有冷暴力技術的人總是少數。(p. 462)
May 26, 2008
暴力---書評
Nature Vol. 451 (2008.2.14 )” A close look at conflict”
紐約太陽報(2008.2.13)”Why We Fight”
社碩一96254015易漢亭
Margo Wilson & Martin Daly
* 加拿大安大略省大學McMaster University的 心理學教授 。
* 他們合作了許多在「演化心理學」領域具影響力的文章與專書, 近來的研究主題則專注於人際關係中暴力的演化觀點。
書評
* 微觀社會學觀點:
“ ritual chains “ & “ forward panic “
(面臨驚慌-譜鎮、有種冒失的躁進的味道-苗老師、
有往前衝的感覺、先前累積的驚慌-長恩、
在一連串過程中的爆發有抓狂的意味- 思錦)
* 暴力一書的重點 ” violence is hard “
* 評論:
1、作者迴避了心理學、神經系統學與生理學的知識
2、對暴力的理解應該是跨學科的
書評2---Graeme Wood
* A staff editor at the Atlantic
* 暴力往往不若我們所期待的那般
Ex.西部酒吧鬥毆
* 暴力是在一個接一個的情境中出現
moment-by-moment situations
* 必須跨越極大的恐懼與緊張才能使用暴力
比較
* 作者藉由清楚明確的寫作風格,以簡單易懂的方式來吸引社會學門外漢
* William T. Vollmann’s seven-volume illustrated 2004 essay on violence,
”Rising Up and Rising Down”.
Nature Vol. 451 (2008.2.14 )” A close look at conflict”
紐約太陽報(2008.2.13)”Why We Fight”
社碩一96254015易漢亭
Margo Wilson & Martin Daly
* 加拿大安大略省大學McMaster University的 心理學教授 。
* 他們合作了許多在「演化心理學」領域具影響力的文章與專書, 近來的研究主題則專注於人際關係中暴力的演化觀點。
書評
* 微觀社會學觀點:
“ ritual chains “ & “ forward panic “
(面臨驚慌-譜鎮、有種冒失的躁進的味道-苗老師、
有往前衝的感覺、先前累積的驚慌-長恩、
在一連串過程中的爆發有抓狂的意味- 思錦)
* 暴力一書的重點 ” violence is hard “
* 評論:
1、作者迴避了心理學、神經系統學與生理學的知識
2、對暴力的理解應該是跨學科的
書評2---Graeme Wood
* A staff editor at the Atlantic
* 暴力往往不若我們所期待的那般
Ex.西部酒吧鬥毆
* 暴力是在一個接一個的情境中出現
moment-by-moment situations
* 必須跨越極大的恐懼與緊張才能使用暴力
比較
* 作者藉由清楚明確的寫作風格,以簡單易懂的方式來吸引社會學門外漢
* William T. Vollmann’s seven-volume illustrated 2004 essay on violence,
”Rising Up and Rising Down”.
May 23, 2008
自殺炸彈客-
中產階級的鬥士
社會碩一 毛瑋祺
前言
我們傾向去想像自殺炸彈客是兇殘的殺手,但絕大多數者並非如同我們所想像,他們常是文靜且溫馴的中產階級。
自1980年代起,整個世界目睹了數以千計的自殺炸彈攻擊:這是近距離暴力最高效率的種類。
一、作為中產階級的自殺炸彈客
從事自殺炸彈者常是想像不到的那些溫和之中產階級,也無法想像他們是兇殘的恐怖份子。
自殺炸彈客有較高比例的女性,因為炸彈攻擊對於墨守成規的中產階級是最簡單的暴力形式。
二、對自殺炸彈的迷思
第一,我們需要屏棄對於某些人特別容易從事暴力行為的迷思。
第二,暴力者恆暴力。部分來說,他們成長於社會控制缺失的環境,並且暴露在鼓勵為了犯罪或自尊而從事暴力的環境裡。
人們不擅長從事面對面的暴力。
三、暴力成功的形式
遠距離形式之暴力:與受難者之間是近距離的,既不威脅也不挫敗他們的情感。
結夥形式之暴力。
平等的決鬥。
暗中從事的,特別是自殺炸彈攻擊。中產階級的文化使得人們學會不在公共場合表現出自己的情緒,這種良好的訓練導致他們對於目標能夠造成巨大的傷害。
四、結論與心得
自殺炸彈攻擊不能只是視為一探討暴力動機的課題,這是首先產生於技術(的進步)。
使用的主要原因很簡單:it works
<誰是恐怖主義?>
中產階級的鬥士
社會碩一 毛瑋祺
前言
我們傾向去想像自殺炸彈客是兇殘的殺手,但絕大多數者並非如同我們所想像,他們常是文靜且溫馴的中產階級。
自1980年代起,整個世界目睹了數以千計的自殺炸彈攻擊:這是近距離暴力最高效率的種類。
一、作為中產階級的自殺炸彈客
從事自殺炸彈者常是想像不到的那些溫和之中產階級,也無法想像他們是兇殘的恐怖份子。
自殺炸彈客有較高比例的女性,因為炸彈攻擊對於墨守成規的中產階級是最簡單的暴力形式。
二、對自殺炸彈的迷思
第一,我們需要屏棄對於某些人特別容易從事暴力行為的迷思。
第二,暴力者恆暴力。部分來說,他們成長於社會控制缺失的環境,並且暴露在鼓勵為了犯罪或自尊而從事暴力的環境裡。
人們不擅長從事面對面的暴力。
三、暴力成功的形式
遠距離形式之暴力:與受難者之間是近距離的,既不威脅也不挫敗他們的情感。
結夥形式之暴力。
平等的決鬥。
暗中從事的,特別是自殺炸彈攻擊。中產階級的文化使得人們學會不在公共場合表現出自己的情緒,這種良好的訓練導致他們對於目標能夠造成巨大的傷害。
四、結論與心得
自殺炸彈攻擊不能只是視為一探討暴力動機的課題,這是首先產生於技術(的進步)。
使用的主要原因很簡單:it works
<誰是恐怖主義?>
May 23, 2008
CH10. The Violent Few
積極使用暴力的少數人常使暴力急遽上升,圍繞著他們的是大量涉及情緒的狀態。
使用暴力的社會場景是滲透著confrontational情緒的結構;這些積極使用暴力的少數人是使用情緒領域來達成他們優勢的人。
Small Numbers Of The Actively And Competently Violent
在自願入伍者中,高度開火的比例較高,在應徵入伍者中則較低。
大部分積極使用暴力者並不必然擅於打擊敵人;擅長使用暴力者仍是更少數。
我們可以在警察暴力中區分出不同等級的暴力:例行的武力以克服不確定感(最常被使用);高等級的武力,包含被稱為"過度使用的";槍擊。少數的警察製造了大部分的警察暴力。
犯罪者中最積極犯罪的也是最暴力的。持續不斷的暴力畫分出在更大的犯罪社會環境中的菁英。
即使在以暴力為炫耀的社會環境中(如以打鬥為通過儀式的青少年組織),只有一小部分人是殺人菁英。
長時間持續使用暴力的暴力菁英只在所有人口中占極小的一部分:警察、狙擊手、與一流飛行員。
兒童不受大部分成人使用暴力的限制所約束,許多研究發現大部分的兒童隨著成長而社會化,這些原始的暴力會消失。剩下那些使用暴力的少數,是未社會化的少數人。作者不同意這點。他認為擅長使用暴力這件事是一種隨時間而發展的互動技術。大部分人在抑制暴力的環境成長,而積極使用暴力者及擅長使用暴力者則生活在提供他們增加使用暴力的環境。
Confrontation Leaders And Action-Seekers: Police
為說明很少人積極使用暴力,更少人擅長使用暴力,暴力事件是稀少的,最好的資料是觀於警察的。
即使在高犯罪的大城市中,警察暴力的數字都是很低的。我們對暴力的印象是建立在戲劇化的事例上,就像我們在整本書中所看到的,暴力不是容易且自動的過程。它是必須扣下續許多扳機的。
警察使用暴力的情境與警察之種族、教育、先前的軍事訓練、公民服務測驗等級、與當警察的態度等皆無相關。高暴力的警察有較正面的表現評價。
在警察的互動傳統中,一個好的警察指的是能夠掌控情境。寧願因為攻擊性而犯錯,也不要讓對方建立支配的情境。在violent confrontation的情境邊緣上,警察也必須面對confrontational tension/fear的狀況。不令人意外的,只有一小部分的警察是暴力的,因為一般只有一小部分的警察能克服confrontational tension/fear。
警界的內在文化來自於他們工作中的核心confrontation。
Who Wins?
擅長使用暴力者不僅有罪的好視力或最快的反射動作,還需具備支配的社會能力。
這意謂著暴力菁英他們在微觀情境中用以克服confrontational tension/fear的特殊策略是最重要的。
Military Snipers:Concealed and Absorbed in Technique
狙擊手與其他部隊相比,是比例較小的。約為步兵部隊的1%或更少。
一般部隊會鄙視狙擊手,認為他們不是被認可的戰鬥者類型,即使狙擊手較好的效率是眾所皆知的。在數百萬人的軍隊中,頂尖狙擊手的殺人數往往第一或第二的(300到500人)。這些頂尖狙擊手不僅殺人數多,其射擊也具有高度準確性。
除了射擊的準確度,還需要有更多的技術:找隱身的位置、在行動中避免留下蛛絲馬跡、控制呼吸及裝備的反光。
狙擊手他們所招制的敵意,往往使他們在被捕後當場被處死。
狙擊手也不被他們部隊的同伴所喜歡。
狙擊手的單獨行動使他們有一些特權,這也使他們在情感上與其他人較有距離,一般而言他們較少社交,較其他部隊有所保留,他們在工作中的全神貫注使他們被視為冷血殺手。他們孤立於部隊的其他人,但仍有兩到三人為一組的社會支持。
狙擊手的戰鬥方式不被視為光榮的戰鬥,他們的confrontation模式也不像一般軍隊中榮耀暴力的模式。
一如其他形式的暴力,狙擊手也必須克服confrontational tesion/fear,但他們互動時心理與一般形式的暴力不同。他們看不到面對面對抗時對方所釋放的訊息,包括對手的情緒表達等。他們的緊張與恐懼來自於小心翼翼隱蔽自己、避免行蹤被發現。
狙擊手的核心技術是不可見性(invisibility),這點比射擊技術更為重要。這種技術的關鍵是讓互動關係成為非對稱的關係。
狙擊手的從容佈局與一般面對面近距離對抗是兩個相反的極端。
Fighter Pilot Aces:Aggressively Imposing Momontum
第一次世界大戰中創造了一流戰鬥機飛行員的分類:打下五架及以上敵機知飛行員。
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和越戰中,美軍裡只有少於1%的戰鬥機飛行員是一流的。
頂尖的飛行員不僅要是好的射擊手,更必須要在尋找敵方目標上具侵略性。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英國皇家空軍裡5%的飛行員創造了60%的空戰勝利;10場以上的勝利被0.2%的飛行員所決定。
一隊好的空軍對上另一隊好的空軍,將導致相對較低的殺害水準。
不像狙擊手,飛行員常上大眾媒體,且被軍事社群視為榮耀。在二戰中,日軍與德軍知道美軍一流飛行員的名聲,並光榮地對待這些戰爭的俘虜;而狙擊手則被所有的軍隊所憎恨,一般而言他們一被捕就立刻會被處決。
易於使用暴力的的警察之人格特徵:外向、活躍、充滿活力、聰明、有魅力,與軍隊中的模式相同。
為什麼一流飛行員被視為是榮耀的,而狙擊手卻被否定?他們都是透過一定的距離射擊,並且沒有面對面地對抗。因為一流飛行員的戰鬥間帶有些許娛樂性質,且他們與敵方是對稱性的互動。
五個高水準勝利的主要因素:
擁有較敵方更優良的飛機(擁有較好的飛行速度、飛行高度、從基地加油後的飛行範圍、俯衝能力、機動性)。但勝利不只是直接取決於技術決定論。飛機的特性常常是在某一方面優於其他的,而在另一方面劣於其他的。例如:日本飛機有較好的機動性,他們的飛行員也有較好的戰術,然而他們傾向輸給美國飛行員,因為日本強調高度協調性的小組調遣,在交戰時缺乏即興靈機應變的能力。
目標數量與作戰的時間長度決定了不同空軍「一流紀錄」的上限。蘇聯、美國、英國、日本都有較多的數量上限,德國飛行員有較好的訓練和飛機,但他們的飛機一天只出動一到兩次。
我們也應注意,一些空軍沒有使飛行員轉出戰鬥的政策,除非他們受傷;德國、蘇聯、日本大部分的飛行員都是持續飛行直到死亡的。日本飛行員最高的擊落數(kills)是八十,遠勝於美國的四十。不過另一個原因是可被射擊的美國飛機比日本多。
一流飛行員通常有較好的飛行技術。這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特別明顯,那時常常有低空、近距離的戰鬥,需要迅速的轉向、翻滾、與俯衝。例如,被追捕時突然俯衝,引誘敵方也俯衝,然後突然拉竿,讓對方墜地。或是不斷閃躲繞行,直到敵方的彈藥或燃料用盡。多數的擊落(kills)都是在首席飛行員與較次級的飛行員的對抗中。
空中戰鬥的勝利常常不是英雄式的單獨作戰,而是團隊作戰的結果。
# 第一次世界大戰中的”Lufbery circle”戰術:一組飛機排成環狀的,彼此掩護 易受攻擊的地方。
# 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的”thatching”(蓋茅草屋頂)防禦模式:層層十字形的隊伍,讓敵方沒有侵入的空間。
# 與狙擊手的相對地被隔絕的位置對比,飛行員在戰場上有強烈的社會支持, 這社會支持與他們作戰前後再基地時勢一樣的; 這種情感支持使他們在空中殺人變成一件愉快的事,這也塑造了一流飛行員與狙擊手被區分成受歡迎與不受歡迎的殺手菁英。
# 一流飛行員與其他紀錄相差不多的飛行員之間一個不同的特點,是他自願拋棄這些相對安全的戰術,並在心理上充分利用那些依賴他們的夥伴。
勝利的最重要因素是空中對抗(aerial confrontation)本身的局部結構——空中瞬間的情形。通常首席飛行員在很短的時間內就殺害許多人。空戰大勝利與forward panics相似,或至少是情勢完全倒向一邊、而另一邊是被動的情形。Gurney (1958)認為,一流飛行員是最具侵略性的飛行員,他們控制了敵人防禦最完善的地方。對戰的瞬間是關鍵,即使雙方攻擊的數量並不對等。飛行員和其他攻擊者一樣,失誤的情形遠多於擊中他們目標的情形。侵略性的優勢能讓其中一方較容易使其目標在心理上歸零(made one side better able to zero in psychologically on their targets),讓對方不能防禦甚至逃避。
# 美國殺人數第二高的高手(38殺害數):「Aggressiveness is the key to success.」
取得接近的位置可以克服一般因為confrontational tension而導致的射擊失誤。最好的飛行員往往會非常靠近目標,以免失誤。
這些技術隨著時間而發展,並不完全是天生或天分。
勝利的技術牽涉到非常快速移動的流動情形。大多數的空戰非常短暫,比一分鐘還短。高手的名聲通常建立在一面倒的戰鬥上
在空戰中,所有的敵機都被摧毀的情形從未實際發生,就算是在一面倒的戰鬥中,被擊敗者的損失仍有限。被擊敗的一方在心理上可能會被打擊,而變得不無法防禦及逃走,但對方集中攻擊他們的菁英讓其他多數人仍可逃離。
被一流飛行員所殺害者主要是那些較弱、沒經驗、技術較差的飛行員。我們再次看到擁有高情緒能量的戰鬥者壓制弱者。一流飛行員在戰前的態度是,他們完全不預期會被殺,他們相信自己會在戰鬥中勝利,他們也僅會在意外的情形中死亡。一流飛行員建構出一個社會飛地,在其上他們信心地採取行動,雖然這些飛地是有界線的。
In the Zone versus the Glaze of Combat: Micro-situational Techniques of Interactional Dominance
暴力對抗中second-by-second的現象,就是一般意識的扭曲。對於一些戰鬥者,意識的扭曲是有助益的,使他們能夠占上風。常見的意識扭曲是視野狹窄與時間流動緩慢。一個人變得過度全神貫注,集中注意在危險的點上,忽略其他所有無關的。
類似視覺狹窄的情形也會發生在聽覺上,像是警察有時候只會聽到自己的槍聲,而聽不到別人的。在戰鬥中高度集中注意力是好或壞視情境而定。在不太複雜且危險不會到處移動的情況下,加強注意力在相關的點上是好的。但在另一些情況下,狹隘地集中注意使警察忽略其他夥伴再做什麼,而可能造成過度開火或攻擊錯目標的情形(ex,擊中人質)。視覺狹窄也會導致friendly fire的情形。
在槍戰中,警察中88%感覺到聲音變小,有88%有視覺狹窄的情形。有65%提升了視覺的清晰度,63%感到時間變慢。後兩種現象有助於更高水準的表現。射擊實際上是非常快速的,頂多幾秒鐘。當射擊者察覺很多細節,看場面以特別銳利時,時間似乎會減慢。在當下這個人的主觀感覺中,情境會有一個清楚的形式。
時間減慢在運動員的巔峰表現中被廣泛地報告。一些棒球打者說他們在打擊的過程中能在球一離開投手的手中就判斷出球的軌道,並看出球投過來的旋轉;另一些人認為球看起來更大。運動員稱這個巔峰狀態為”in the zone”。
與最有能力的軍事菁英的經驗---”in the zone”相反,大部分士兵在戰鬥中的情緒和知覺都在光譜的另一端附近。這種情形常被稱做”glaze of combat”。尤其是在戰爭的巔峰,及從固定位置移動移開的時候,每一件東西都使人迷惑,人們在朦朧的狀態中移動,他們不清楚敵方在哪,自己正朝哪裡移動,也不清楚當下在哪些方向中有最大的威脅。一般的士兵無法在心中形成清楚的形態。
“The glaze of combat”是confrontational tension的經驗,在實際的暴力中被提升到一個很高的程度。多數人在confrontational tension中都在不同程度上是操勞疲倦的,只有少數人得益於社會環境而能克服它並實際施展暴力,更少數的人能真正勝任這暴力。
要擺脫這個暴力的抗衡狀態(violent confrontation)不僅是要” in the zone”,而是要比其他那些不是”in the zone”的人相對而言處在”in the zone”的狀態。他們要能在其他人陷入狂熱的情緒時保持冷靜。掙扎的核心就是在這個互動過程中。這些暴力菁英有可以徹底冷靜下來的方法,如此他們將比那些處在”glaze of combat”狀態的目標更具優勢。
在暴力微觀互動裡的角力,是將一個人的敵手拉進”glaze of combat”的狀態,並讓自己進入”in the zone”的狀態。
方法:操縱對方的情緒。暴力菁英能使其他人卸去防護。
一種被使用在更加複雜的情況的技術,是取決於能否在敵方形成誰是最弱的、和誰是最強的目標,並使用這些讓他們陷入混亂。狙擊手在暴露出他們的位置、並且有一大群部隊迅速朝他們過來時,常使用這個技術。
另一種操縱對手的方式,是在衝突中刺激對手使其顯露出憤怒,以他激動的狀態對抗他。在這種操縱對手的情緒中,自己本身也是在激動的情緒中混雜著保持冷靜,除非有額外層次的自覺技術(self-conscious technique)。
衝突中的支配狀態並不是一項技術被良好地實踐後,一個人就能永久學會它。它不像學騎腳踏車,一旦學會就不會忘。每一場衝突都在誰處於”in the zone”、
誰處於“the glaze of combat”中掙扎。這種情勢很可能會搖擺不定,有時甚至只在幾秒鐘內就有所變化。即使是能幹的士兵,也可能在一瞬間因情緒過度負荷而動搖。
體育的對抗是人工的社會建構物,它引導對抗的雙方到最後能一致地互相對抗。在真實世界中暴力,這種一致性通常是被避免的,誰在戰鬥中處於”in the zone”、誰處於“the glaze of combat”在實際上是很相對的東西。
The 9/11 Cockpit Fight
confrontational tesion/fear視非常明顯的,尤其是在劫機者這一方。在墜機前劫機者不斷重複同樣的話,可視作在處理confrontational tesion/fear。
劫機者用了三種言語表達。
用乘客聽得懂得應文叫他們”坐下”。為了鎮定乘客,假裝要著陸在某處,將他們擄為人質。但這種策略性的談話最後變成咒語,某兩秒鐘就重覆一次。這策略無效。
劫機者互相呼喊指示對方。這種實用性的話語最後也變成情緒性的咒語。
公式化的宗教詞語。”阿拉是最偉大的”,這出現在緊張的時刻,當危機增強時變得更加重覆。
衝突談話一般是高度反覆的。此時已沒有人在聽對方說了什麼,內容已無關緊要,大聲地重覆才能使對方無從插嘴。口頭重複將轉入在實際暴力。這變成一種情緒性的技術,其目標要讓使一個人的能量凝聚一致,一個讓自己進入狀況的咒語。9/11駕駛艙的爭鬥雙方都使用著個情緒性技術,雙方互相掙扎著讓自己進入狀況(self-entrainment)。
積極使用暴力的少數人常使暴力急遽上升,圍繞著他們的是大量涉及情緒的狀態。
使用暴力的社會場景是滲透著confrontational情緒的結構;這些積極使用暴力的少數人是使用情緒領域來達成他們優勢的人。
Small Numbers Of The Actively And Competently Violent
在自願入伍者中,高度開火的比例較高,在應徵入伍者中則較低。
大部分積極使用暴力者並不必然擅於打擊敵人;擅長使用暴力者仍是更少數。
我們可以在警察暴力中區分出不同等級的暴力:例行的武力以克服不確定感(最常被使用);高等級的武力,包含被稱為"過度使用的";槍擊。少數的警察製造了大部分的警察暴力。
犯罪者中最積極犯罪的也是最暴力的。持續不斷的暴力畫分出在更大的犯罪社會環境中的菁英。
即使在以暴力為炫耀的社會環境中(如以打鬥為通過儀式的青少年組織),只有一小部分人是殺人菁英。
長時間持續使用暴力的暴力菁英只在所有人口中占極小的一部分:警察、狙擊手、與一流飛行員。
兒童不受大部分成人使用暴力的限制所約束,許多研究發現大部分的兒童隨著成長而社會化,這些原始的暴力會消失。剩下那些使用暴力的少數,是未社會化的少數人。作者不同意這點。他認為擅長使用暴力這件事是一種隨時間而發展的互動技術。大部分人在抑制暴力的環境成長,而積極使用暴力者及擅長使用暴力者則生活在提供他們增加使用暴力的環境。
Confrontation Leaders And Action-Seekers: Police
為說明很少人積極使用暴力,更少人擅長使用暴力,暴力事件是稀少的,最好的資料是觀於警察的。
即使在高犯罪的大城市中,警察暴力的數字都是很低的。我們對暴力的印象是建立在戲劇化的事例上,就像我們在整本書中所看到的,暴力不是容易且自動的過程。它是必須扣下續許多扳機的。
警察使用暴力的情境與警察之種族、教育、先前的軍事訓練、公民服務測驗等級、與當警察的態度等皆無相關。高暴力的警察有較正面的表現評價。
在警察的互動傳統中,一個好的警察指的是能夠掌控情境。寧願因為攻擊性而犯錯,也不要讓對方建立支配的情境。在violent confrontation的情境邊緣上,警察也必須面對confrontational tension/fear的狀況。不令人意外的,只有一小部分的警察是暴力的,因為一般只有一小部分的警察能克服confrontational tension/fear。
警界的內在文化來自於他們工作中的核心confrontation。
Who Wins?
擅長使用暴力者不僅有罪的好視力或最快的反射動作,還需具備支配的社會能力。
這意謂著暴力菁英他們在微觀情境中用以克服confrontational tension/fear的特殊策略是最重要的。
Military Snipers:Concealed and Absorbed in Technique
狙擊手與其他部隊相比,是比例較小的。約為步兵部隊的1%或更少。
一般部隊會鄙視狙擊手,認為他們不是被認可的戰鬥者類型,即使狙擊手較好的效率是眾所皆知的。在數百萬人的軍隊中,頂尖狙擊手的殺人數往往第一或第二的(300到500人)。這些頂尖狙擊手不僅殺人數多,其射擊也具有高度準確性。
除了射擊的準確度,還需要有更多的技術:找隱身的位置、在行動中避免留下蛛絲馬跡、控制呼吸及裝備的反光。
狙擊手他們所招制的敵意,往往使他們在被捕後當場被處死。
狙擊手也不被他們部隊的同伴所喜歡。
狙擊手的單獨行動使他們有一些特權,這也使他們在情感上與其他人較有距離,一般而言他們較少社交,較其他部隊有所保留,他們在工作中的全神貫注使他們被視為冷血殺手。他們孤立於部隊的其他人,但仍有兩到三人為一組的社會支持。
狙擊手的戰鬥方式不被視為光榮的戰鬥,他們的confrontation模式也不像一般軍隊中榮耀暴力的模式。
一如其他形式的暴力,狙擊手也必須克服confrontational tesion/fear,但他們互動時心理與一般形式的暴力不同。他們看不到面對面對抗時對方所釋放的訊息,包括對手的情緒表達等。他們的緊張與恐懼來自於小心翼翼隱蔽自己、避免行蹤被發現。
狙擊手的核心技術是不可見性(invisibility),這點比射擊技術更為重要。這種技術的關鍵是讓互動關係成為非對稱的關係。
狙擊手的從容佈局與一般面對面近距離對抗是兩個相反的極端。
Fighter Pilot Aces:Aggressively Imposing Momontum
第一次世界大戰中創造了一流戰鬥機飛行員的分類:打下五架及以上敵機知飛行員。
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和越戰中,美軍裡只有少於1%的戰鬥機飛行員是一流的。
頂尖的飛行員不僅要是好的射擊手,更必須要在尋找敵方目標上具侵略性。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英國皇家空軍裡5%的飛行員創造了60%的空戰勝利;10場以上的勝利被0.2%的飛行員所決定。
一隊好的空軍對上另一隊好的空軍,將導致相對較低的殺害水準。
不像狙擊手,飛行員常上大眾媒體,且被軍事社群視為榮耀。在二戰中,日軍與德軍知道美軍一流飛行員的名聲,並光榮地對待這些戰爭的俘虜;而狙擊手則被所有的軍隊所憎恨,一般而言他們一被捕就立刻會被處決。
易於使用暴力的的警察之人格特徵:外向、活躍、充滿活力、聰明、有魅力,與軍隊中的模式相同。
為什麼一流飛行員被視為是榮耀的,而狙擊手卻被否定?他們都是透過一定的距離射擊,並且沒有面對面地對抗。因為一流飛行員的戰鬥間帶有些許娛樂性質,且他們與敵方是對稱性的互動。
五個高水準勝利的主要因素:
擁有較敵方更優良的飛機(擁有較好的飛行速度、飛行高度、從基地加油後的飛行範圍、俯衝能力、機動性)。但勝利不只是直接取決於技術決定論。飛機的特性常常是在某一方面優於其他的,而在另一方面劣於其他的。例如:日本飛機有較好的機動性,他們的飛行員也有較好的戰術,然而他們傾向輸給美國飛行員,因為日本強調高度協調性的小組調遣,在交戰時缺乏即興靈機應變的能力。
目標數量與作戰的時間長度決定了不同空軍「一流紀錄」的上限。蘇聯、美國、英國、日本都有較多的數量上限,德國飛行員有較好的訓練和飛機,但他們的飛機一天只出動一到兩次。
我們也應注意,一些空軍沒有使飛行員轉出戰鬥的政策,除非他們受傷;德國、蘇聯、日本大部分的飛行員都是持續飛行直到死亡的。日本飛行員最高的擊落數(kills)是八十,遠勝於美國的四十。不過另一個原因是可被射擊的美國飛機比日本多。
一流飛行員通常有較好的飛行技術。這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特別明顯,那時常常有低空、近距離的戰鬥,需要迅速的轉向、翻滾、與俯衝。例如,被追捕時突然俯衝,引誘敵方也俯衝,然後突然拉竿,讓對方墜地。或是不斷閃躲繞行,直到敵方的彈藥或燃料用盡。多數的擊落(kills)都是在首席飛行員與較次級的飛行員的對抗中。
空中戰鬥的勝利常常不是英雄式的單獨作戰,而是團隊作戰的結果。
# 第一次世界大戰中的”Lufbery circle”戰術:一組飛機排成環狀的,彼此掩護 易受攻擊的地方。
# 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的”thatching”(蓋茅草屋頂)防禦模式:層層十字形的隊伍,讓敵方沒有侵入的空間。
# 與狙擊手的相對地被隔絕的位置對比,飛行員在戰場上有強烈的社會支持, 這社會支持與他們作戰前後再基地時勢一樣的; 這種情感支持使他們在空中殺人變成一件愉快的事,這也塑造了一流飛行員與狙擊手被區分成受歡迎與不受歡迎的殺手菁英。
# 一流飛行員與其他紀錄相差不多的飛行員之間一個不同的特點,是他自願拋棄這些相對安全的戰術,並在心理上充分利用那些依賴他們的夥伴。
勝利的最重要因素是空中對抗(aerial confrontation)本身的局部結構——空中瞬間的情形。通常首席飛行員在很短的時間內就殺害許多人。空戰大勝利與forward panics相似,或至少是情勢完全倒向一邊、而另一邊是被動的情形。Gurney (1958)認為,一流飛行員是最具侵略性的飛行員,他們控制了敵人防禦最完善的地方。對戰的瞬間是關鍵,即使雙方攻擊的數量並不對等。飛行員和其他攻擊者一樣,失誤的情形遠多於擊中他們目標的情形。侵略性的優勢能讓其中一方較容易使其目標在心理上歸零(made one side better able to zero in psychologically on their targets),讓對方不能防禦甚至逃避。
# 美國殺人數第二高的高手(38殺害數):「Aggressiveness is the key to success.」
取得接近的位置可以克服一般因為confrontational tension而導致的射擊失誤。最好的飛行員往往會非常靠近目標,以免失誤。
這些技術隨著時間而發展,並不完全是天生或天分。
勝利的技術牽涉到非常快速移動的流動情形。大多數的空戰非常短暫,比一分鐘還短。高手的名聲通常建立在一面倒的戰鬥上
在空戰中,所有的敵機都被摧毀的情形從未實際發生,就算是在一面倒的戰鬥中,被擊敗者的損失仍有限。被擊敗的一方在心理上可能會被打擊,而變得不無法防禦及逃走,但對方集中攻擊他們的菁英讓其他多數人仍可逃離。
被一流飛行員所殺害者主要是那些較弱、沒經驗、技術較差的飛行員。我們再次看到擁有高情緒能量的戰鬥者壓制弱者。一流飛行員在戰前的態度是,他們完全不預期會被殺,他們相信自己會在戰鬥中勝利,他們也僅會在意外的情形中死亡。一流飛行員建構出一個社會飛地,在其上他們信心地採取行動,雖然這些飛地是有界線的。
In the Zone versus the Glaze of Combat: Micro-situational Techniques of Interactional Dominance
暴力對抗中second-by-second的現象,就是一般意識的扭曲。對於一些戰鬥者,意識的扭曲是有助益的,使他們能夠占上風。常見的意識扭曲是視野狹窄與時間流動緩慢。一個人變得過度全神貫注,集中注意在危險的點上,忽略其他所有無關的。
類似視覺狹窄的情形也會發生在聽覺上,像是警察有時候只會聽到自己的槍聲,而聽不到別人的。在戰鬥中高度集中注意力是好或壞視情境而定。在不太複雜且危險不會到處移動的情況下,加強注意力在相關的點上是好的。但在另一些情況下,狹隘地集中注意使警察忽略其他夥伴再做什麼,而可能造成過度開火或攻擊錯目標的情形(ex,擊中人質)。視覺狹窄也會導致friendly fire的情形。
在槍戰中,警察中88%感覺到聲音變小,有88%有視覺狹窄的情形。有65%提升了視覺的清晰度,63%感到時間變慢。後兩種現象有助於更高水準的表現。射擊實際上是非常快速的,頂多幾秒鐘。當射擊者察覺很多細節,看場面以特別銳利時,時間似乎會減慢。在當下這個人的主觀感覺中,情境會有一個清楚的形式。
時間減慢在運動員的巔峰表現中被廣泛地報告。一些棒球打者說他們在打擊的過程中能在球一離開投手的手中就判斷出球的軌道,並看出球投過來的旋轉;另一些人認為球看起來更大。運動員稱這個巔峰狀態為”in the zone”。
與最有能力的軍事菁英的經驗---”in the zone”相反,大部分士兵在戰鬥中的情緒和知覺都在光譜的另一端附近。這種情形常被稱做”glaze of combat”。尤其是在戰爭的巔峰,及從固定位置移動移開的時候,每一件東西都使人迷惑,人們在朦朧的狀態中移動,他們不清楚敵方在哪,自己正朝哪裡移動,也不清楚當下在哪些方向中有最大的威脅。一般的士兵無法在心中形成清楚的形態。
“The glaze of combat”是confrontational tension的經驗,在實際的暴力中被提升到一個很高的程度。多數人在confrontational tension中都在不同程度上是操勞疲倦的,只有少數人得益於社會環境而能克服它並實際施展暴力,更少數的人能真正勝任這暴力。
要擺脫這個暴力的抗衡狀態(violent confrontation)不僅是要” in the zone”,而是要比其他那些不是”in the zone”的人相對而言處在”in the zone”的狀態。他們要能在其他人陷入狂熱的情緒時保持冷靜。掙扎的核心就是在這個互動過程中。這些暴力菁英有可以徹底冷靜下來的方法,如此他們將比那些處在”glaze of combat”狀態的目標更具優勢。
在暴力微觀互動裡的角力,是將一個人的敵手拉進”glaze of combat”的狀態,並讓自己進入”in the zone”的狀態。
方法:操縱對方的情緒。暴力菁英能使其他人卸去防護。
一種被使用在更加複雜的情況的技術,是取決於能否在敵方形成誰是最弱的、和誰是最強的目標,並使用這些讓他們陷入混亂。狙擊手在暴露出他們的位置、並且有一大群部隊迅速朝他們過來時,常使用這個技術。
另一種操縱對手的方式,是在衝突中刺激對手使其顯露出憤怒,以他激動的狀態對抗他。在這種操縱對手的情緒中,自己本身也是在激動的情緒中混雜著保持冷靜,除非有額外層次的自覺技術(self-conscious technique)。
衝突中的支配狀態並不是一項技術被良好地實踐後,一個人就能永久學會它。它不像學騎腳踏車,一旦學會就不會忘。每一場衝突都在誰處於”in the zone”、
誰處於“the glaze of combat”中掙扎。這種情勢很可能會搖擺不定,有時甚至只在幾秒鐘內就有所變化。即使是能幹的士兵,也可能在一瞬間因情緒過度負荷而動搖。
體育的對抗是人工的社會建構物,它引導對抗的雙方到最後能一致地互相對抗。在真實世界中暴力,這種一致性通常是被避免的,誰在戰鬥中處於”in the zone”、誰處於“the glaze of combat”在實際上是很相對的東西。
The 9/11 Cockpit Fight
confrontational tesion/fear視非常明顯的,尤其是在劫機者這一方。在墜機前劫機者不斷重複同樣的話,可視作在處理confrontational tesion/fear。
劫機者用了三種言語表達。
用乘客聽得懂得應文叫他們”坐下”。為了鎮定乘客,假裝要著陸在某處,將他們擄為人質。但這種策略性的談話最後變成咒語,某兩秒鐘就重覆一次。這策略無效。
劫機者互相呼喊指示對方。這種實用性的話語最後也變成情緒性的咒語。
公式化的宗教詞語。”阿拉是最偉大的”,這出現在緊張的時刻,當危機增強時變得更加重覆。
衝突談話一般是高度反覆的。此時已沒有人在聽對方說了什麼,內容已無關緊要,大聲地重覆才能使對方無從插嘴。口頭重複將轉入在實際暴力。這變成一種情緒性的技術,其目標要讓使一個人的能量凝聚一致,一個讓自己進入狀況的咒語。9/11駕駛艙的爭鬥雙方都使用著個情緒性技術,雙方互相掙扎著讓自己進入狀況(self-entrainment)。
May 22, 2008
本週先由偉誠報告Violence第十章The Violent Few的內容。接下來由瑋祺報告Suicide Bombers,很有趣的是Collins在副標題下了一個Warriors of the Middle Class「中產階級的鬥士」,然後由漢亭報告兩篇Collins’ 新書Violence書評。最後由長恩為Violence讀書會下一個總結,報告第十一章Violence as Dominance in Emotional Attention Space。
1. 苗老師提出emotional entrainment這個詞通常會翻譯成「情緒牽引」,這個詞在Violence與Interaction Ritual Chains中都常出現,尤其在談論到涂爾幹的時候使用到的,在這章中又使用了self-entrainment這個詞,這最終的目的就是一種社會技能的訓練,如何去界定觀察情境,與情境中的規則,在Violence中所提到的情境就是一種暴力的情境,如何在這個情境中成為頂尖的角色。
2. 家榮提出在第464-465頁Collins有提出十種如何避免暴力情境,苗老師也提出其實在談論了情境之後,agency似乎變得不是那麼重要,這樣的談論方式似乎也有些有趣。但在討論過in the zone或glaze of combat之後,又提到self-entrainment這樣的狀態,好像個人的重要性似乎又被提昇,但偉誠認為他讀完之後還是覺得Collins還是覺得情境的力量非常巨大,個人都是被牽著走的。
3. 莉惠學姐贊同苗老師的看法,覺得個人自我的能力似乎也是相當眾要,個人這個角色還是從在的,但如何與情境去互動,苗老師覺得Collins想要推翻我們的common sense,想要去強調情境的重要性,也想強調自我修為是不可靠的,因為在不同的情境在分秒經過都可能有很大的變化。莉惠學姐提出是不是一種動態的狀態?偉誠也提出如果是Collins會提出,如果在戰前覺得自己一定會勝利,那也是一種情緒與情境的狀態。
4. 淑華在此提出她的疑惑:「為什麼是中產階級」?她想到了「菊花與劍」這本書(http://dosss.blogspot.com/2005/04/blog-post.html),似乎沒有把文化提出來談,但瑋祺覺得Collins只是想要提出一個情境,本來就應該把文化這個因素抽離。但淑華又疑問那為什麼要提出中產階級這個部份?瑋祺認為Collins想在中產階級這個平常大家不會想到的群體,而去推展說這些人因為在日常生活中沒有令人覺得暴力的特質。苗老師補充他不考慮動機,而由結果往前推,這些人不是慣常的暴力犯者,他們是什麼樣的人呢?就是一群令人意外的中產階級,他們擁有中產階級的特質,在Violence一書中的論述,也常常使用暴力成功結果反推回情境證據,只檢查某個片段中的情境,因此他們不討論宗教或文化等等因素。長恩也提出,雖然Collins主要想使用微觀或是情境片段來論述,但還是常常偷渡一些結構性的因素,例如階級等等。
1. 苗老師提出emotional entrainment這個詞通常會翻譯成「情緒牽引」,這個詞在Violence與Interaction Ritual Chains中都常出現,尤其在談論到涂爾幹的時候使用到的,在這章中又使用了self-entrainment這個詞,這最終的目的就是一種社會技能的訓練,如何去界定觀察情境,與情境中的規則,在Violence中所提到的情境就是一種暴力的情境,如何在這個情境中成為頂尖的角色。
2. 家榮提出在第464-465頁Collins有提出十種如何避免暴力情境,苗老師也提出其實在談論了情境之後,agency似乎變得不是那麼重要,這樣的談論方式似乎也有些有趣。但在討論過in the zone或glaze of combat之後,又提到self-entrainment這樣的狀態,好像個人的重要性似乎又被提昇,但偉誠認為他讀完之後還是覺得Collins還是覺得情境的力量非常巨大,個人都是被牽著走的。
3. 莉惠學姐贊同苗老師的看法,覺得個人自我的能力似乎也是相當眾要,個人這個角色還是從在的,但如何與情境去互動,苗老師覺得Collins想要推翻我們的common sense,想要去強調情境的重要性,也想強調自我修為是不可靠的,因為在不同的情境在分秒經過都可能有很大的變化。莉惠學姐提出是不是一種動態的狀態?偉誠也提出如果是Collins會提出,如果在戰前覺得自己一定會勝利,那也是一種情緒與情境的狀態。
4. 淑華在此提出她的疑惑:「為什麼是中產階級」?她想到了「菊花與劍」這本書(http://dosss.blogspot.com/2005/04/blog-post.html),似乎沒有把文化提出來談,但瑋祺覺得Collins只是想要提出一個情境,本來就應該把文化這個因素抽離。但淑華又疑問那為什麼要提出中產階級這個部份?瑋祺認為Collins想在中產階級這個平常大家不會想到的群體,而去推展說這些人因為在日常生活中沒有令人覺得暴力的特質。苗老師補充他不考慮動機,而由結果往前推,這些人不是慣常的暴力犯者,他們是什麼樣的人呢?就是一群令人意外的中產階級,他們擁有中產階級的特質,在Violence一書中的論述,也常常使用暴力成功結果反推回情境證據,只檢查某個片段中的情境,因此他們不討論宗教或文化等等因素。長恩也提出,雖然Collins主要想使用微觀或是情境片段來論述,但還是常常偷渡一些結構性的因素,例如階級等等。
May 21, 2008
Chapter 1 the Program of Interaction Ritual Theory
Collins認為互動儀式理論,是理解微觀社會學的線索,而微觀社會學則是理解比自身更大的層次的線索(P3)。也就是說,Collins認為互動儀式理論是一個基礎,利用這個基礎我們可以找出社會生活的機制,這個機制承載了行動和改變的動力,是日常生活的基本構成要素。這樣的理論觀點或許會被認為是小範圍的、是極度微觀的,但是透過這樣的理論觀點,卻可以從微觀社會學的觀點出發去解開宏觀社會學上的秘密。
而這樣的理論有兩個重點:1.微觀社會學的解釋重心在於情境。2.儀式(ritual)自涂爾幹以來有許多不同的用法,在這裡,Collins會建立他自己對於儀式(ritual)的意義。
Situation rather than individual as starting point
利用情境而不是個人作為分析的出發點,並不僅是人各有所好(de gustibus non disputandum est)而已,在這一段Collins會證明利用情境作為微觀社會學的分析,其解釋力會遠大於利用個人當作分析的出發點。
互動儀式理論是一個關於情境的理論,主要強調的是人的身體中充滿了許多情緒動力,這些情緒動力都是因為先前的際遇(也就是情境)所累積下來的,而我們所謂的社會行動者-個人-是一種類永恆的、類瞬間的在時間和空間中流動,換句話說,對於什麼是”個人”的概念,是隨著時間和空間的變化而定的,舉例來說,我們目前使用的”個人”的概念,是在近幾個世紀以來,特定的宗教、政治和文化潮流所建構出來的產物,利用個人當作分析的出發點,並不是最好的微觀社會學的出發點。
在這裡並不是說個人並不存在,而是個人不僅僅是軀體而已,它是由先前的、許多不同的情境所建構出來的觀念。這裡有一個爭論的點,一般人會認為人是獨特的,因為我們能夠隨著某個人通過情境的變化,而且精確的來說,無論環境如何改變,人的行動都會一致。
EX. The dog has it’s day 其實是it’s day has the dog
在這樣的架構下:
在鉅視的觀點下:行動帶出另一行動,情境帶往另一情境
* Agency 微視(交互作用)structure 鉅視 但是在每個層次上都有結構,避免將Agency與個人微觀層次等同視之。
* Agency: 1. 人身體、情緒表現出Agency
2.local面對面的情境中激起人意識的強度與焦點
3. 情境鏈下的產物
* Energy可以帶到更遠的情境,因為各身體上是與情境共振的,隨時間削弱,但可延續至下一次互動。
Conflicting terminologies
* 儀式是一種機制,互相關注的情緒及注意力,產生一個暫時分享的真實,因此產生團體成員的凝聚與象徵。
* Ritual: 1.不同的理論派別
2.平常的措辭
3.人類學與宗教學
* 人類學:儀式是社會結構的一部份,維持秩序、彰顯文化價值組織。
* 微觀社會學:儀式反應鉅視結構。
* 挑戰。如何解釋:看似固著於全球文化,實為情境產生不穩定狀態,歸回規則與意義。
* D:宗教儀式與社會整合
* G:日常生活,個人特質,團體邊界
* Problem:重視重建發展史,社會機制的功能,文化優越,而未致力釐清因果機制。
* 情境是重複的,亦是變化的,互動儀式論將告訴我們他為何及如何發生。
Traditions of ritual analysis
Sub-cognitive Ritualism
Functionalist Ritualism
Goffman’s Interaction Ritual
The Code-Seeking Program
The Cultural Trun
* Subcognitive ritualism
發展的人類學脈絡
1. 法國歷史學家Coulabges: The ancient city: a study on religion, laws, and institutions of Greeks and Rome.
2. 蘇格蘭閃米特語言學者
3. 比較宗教社會人類學者
4. 田野人類學家
涂爾幹與其弟子的構想
1. 社會實作到意識、想法
2. 習慣、感情較難用理性看待
3. 因為不同的團體結構、不同的意念、想法
4. 儀式不是穩定的而是倉促衝突的
* Functionalist ritualism
Parsons’ work
1. 將所有的社會制度實作湊合在一起並促成維持社會的結構呈一完整狀態。
2. 相互關連的結構優先於結構變遷。
對於Parsons的批評
1. 太強調社會為自我繁衍控制
2. 以西方國家的意識型態型塑氏族社會
3. 氏族社會有歷史,他們不只隨時間變化,並且在某種程度上,是由貿易、文化、聲望、戰略地理、親屬聯盟等外界關係所構成。
困境
1. 階層不平等:意識型態偏見
2. 無法前往經驗證明解釋,在什麼情境下,什麼”真實”發生
功能論分析傳統與儀式理論分析傳統的區別
1. D基本形式:提供一個模型,凝聚與分享的符號是如何被小團體的互動製造出來,因此他能容易地擴展去看一個地方性的、短暫的、相互衝突的團體,而不是整合在一起的不可分。
2. 儀式理論,不應該與功能論類比在一起,儀式理論能處理社會衝突的議題
3. COLLINS認為儀式理論的解釋力很強大。
* Goffman’s interaction ritual
在這個部份,Collins認為不能夠太過於簡單的去概述Goffman對於互動儀式理論的貢獻,所以他在這裡,非常詳細的介紹Goffman的著作,從早期的
On face work、Presentation of self in everyday life一直到Frame Analysis
對高夫曼的批評:結構太過鬆散
* Ritual takes place in a condition of situational copresence.
* Physical copresense becomes converted into a full-scale encounter by becoming a focused interaction.
* There is pressure to keep up social solidarity.
* Ritual do honor to what is socially valued, what Durkheim called sacred objects.
* When ritual proprieties are broken, the person’s who are present feel moral uneasiness, ranging from mild humorous scorn, to disgust, to, in extreme cases, labeling the violator mentally ill.
Collins認為互動儀式理論,是理解微觀社會學的線索,而微觀社會學則是理解比自身更大的層次的線索(P3)。也就是說,Collins認為互動儀式理論是一個基礎,利用這個基礎我們可以找出社會生活的機制,這個機制承載了行動和改變的動力,是日常生活的基本構成要素。這樣的理論觀點或許會被認為是小範圍的、是極度微觀的,但是透過這樣的理論觀點,卻可以從微觀社會學的觀點出發去解開宏觀社會學上的秘密。
而這樣的理論有兩個重點:1.微觀社會學的解釋重心在於情境。2.儀式(ritual)自涂爾幹以來有許多不同的用法,在這裡,Collins會建立他自己對於儀式(ritual)的意義。
Situation rather than individual as starting point
利用情境而不是個人作為分析的出發點,並不僅是人各有所好(de gustibus non disputandum est)而已,在這一段Collins會證明利用情境作為微觀社會學的分析,其解釋力會遠大於利用個人當作分析的出發點。
互動儀式理論是一個關於情境的理論,主要強調的是人的身體中充滿了許多情緒動力,這些情緒動力都是因為先前的際遇(也就是情境)所累積下來的,而我們所謂的社會行動者-個人-是一種類永恆的、類瞬間的在時間和空間中流動,換句話說,對於什麼是”個人”的概念,是隨著時間和空間的變化而定的,舉例來說,我們目前使用的”個人”的概念,是在近幾個世紀以來,特定的宗教、政治和文化潮流所建構出來的產物,利用個人當作分析的出發點,並不是最好的微觀社會學的出發點。
在這裡並不是說個人並不存在,而是個人不僅僅是軀體而已,它是由先前的、許多不同的情境所建構出來的觀念。這裡有一個爭論的點,一般人會認為人是獨特的,因為我們能夠隨著某個人通過情境的變化,而且精確的來說,無論環境如何改變,人的行動都會一致。
EX. The dog has it’s day 其實是it’s day has the dog
在這樣的架構下:
在鉅視的觀點下:行動帶出另一行動,情境帶往另一情境
* Agency 微視(交互作用)structure 鉅視 但是在每個層次上都有結構,避免將Agency與個人微觀層次等同視之。
* Agency: 1. 人身體、情緒表現出Agency
2.local面對面的情境中激起人意識的強度與焦點
3. 情境鏈下的產物
* Energy可以帶到更遠的情境,因為各身體上是與情境共振的,隨時間削弱,但可延續至下一次互動。
Conflicting terminologies
* 儀式是一種機制,互相關注的情緒及注意力,產生一個暫時分享的真實,因此產生團體成員的凝聚與象徵。
* Ritual: 1.不同的理論派別
2.平常的措辭
3.人類學與宗教學
* 人類學:儀式是社會結構的一部份,維持秩序、彰顯文化價值組織。
* 微觀社會學:儀式反應鉅視結構。
* 挑戰。如何解釋:看似固著於全球文化,實為情境產生不穩定狀態,歸回規則與意義。
* D:宗教儀式與社會整合
* G:日常生活,個人特質,團體邊界
* Problem:重視重建發展史,社會機制的功能,文化優越,而未致力釐清因果機制。
* 情境是重複的,亦是變化的,互動儀式論將告訴我們他為何及如何發生。
Traditions of ritual analysis
Sub-cognitive Ritualism
Functionalist Ritualism
Goffman’s Interaction Ritual
The Code-Seeking Program
The Cultural Trun
* Subcognitive ritualism
發展的人類學脈絡
1. 法國歷史學家Coulabges: The ancient city: a study on religion, laws, and institutions of Greeks and Rome.
2. 蘇格蘭閃米特語言學者
3. 比較宗教社會人類學者
4. 田野人類學家
涂爾幹與其弟子的構想
1. 社會實作到意識、想法
2. 習慣、感情較難用理性看待
3. 因為不同的團體結構、不同的意念、想法
4. 儀式不是穩定的而是倉促衝突的
* Functionalist ritualism
Parsons’ work
1. 將所有的社會制度實作湊合在一起並促成維持社會的結構呈一完整狀態。
2. 相互關連的結構優先於結構變遷。
對於Parsons的批評
1. 太強調社會為自我繁衍控制
2. 以西方國家的意識型態型塑氏族社會
3. 氏族社會有歷史,他們不只隨時間變化,並且在某種程度上,是由貿易、文化、聲望、戰略地理、親屬聯盟等外界關係所構成。
困境
1. 階層不平等:意識型態偏見
2. 無法前往經驗證明解釋,在什麼情境下,什麼”真實”發生
功能論分析傳統與儀式理論分析傳統的區別
1. D基本形式:提供一個模型,凝聚與分享的符號是如何被小團體的互動製造出來,因此他能容易地擴展去看一個地方性的、短暫的、相互衝突的團體,而不是整合在一起的不可分。
2. 儀式理論,不應該與功能論類比在一起,儀式理論能處理社會衝突的議題
3. COLLINS認為儀式理論的解釋力很強大。
* Goffman’s interaction ritual
在這個部份,Collins認為不能夠太過於簡單的去概述Goffman對於互動儀式理論的貢獻,所以他在這裡,非常詳細的介紹Goffman的著作,從早期的
On face work、Presentation of self in everyday life一直到Frame Analysis
對高夫曼的批評:結構太過鬆散
* Ritual takes place in a condition of situational copresence.
* Physical copresense becomes converted into a full-scale encounter by becoming a focused interaction.
* There is pressure to keep up social solidarity.
* Ritual do honor to what is socially valued, what Durkheim called sacred objects.
* When ritual proprieties are broken, the person’s who are present feel moral uneasiness, ranging from mild humorous scorn, to disgust, to, in extreme cases, labeling the violator mentally ill.
May 21, 2008
* Ch.8 Sports Violence
* 報告人:龍俞舒
* 場景
* 1997年NBA芝加哥公牛隊與明尼蘇達灰狼隊的冠軍決賽中,羅德曼因為一名攝影師不小心在籃下絆倒他,而對該名攝影師施暴。這個意外發生時的比數為71-71,是比賽最為緊繃的時刻,當時灰狼隊正急起直追了11分。這個意外讓比賽中止了七分鐘,同時也中止了灰狼隊原本的氣勢,最後終場公牛隊以112-102打敗灰狼隊,贏得他們第八次的總冠軍
* 三種暴力形式
* 以對象區分為:其中發生運動場內有一、運動員之間的暴力,經常導致比賽產生戲劇性的變化;二、是因為觀眾的情緒的涉入所導致的運動員與觀眾的暴力。第三種則是非發生在比賽現場(off-site)的觀眾或粉絲暴力。
* 研究方法
* 觀察電視轉播比賽
* 訪談運動迷
* 新聞與照片的分析
* Sports as Dramatically Contrived Conflicts
* 運動比賽中緊張刺激往往都是因為有一些事先已經被決定的比賽結構所導致。
* 運動比賽中的情緒感染力,在不同種類的運動中也有他們不同的戲劇性時機,例如棒球比賽中戰況僵持之下突然有人上壘;足球比賽中突然的進球…等。
* 一個人如果要真正享受一場運動比賽,必須要參與比賽中懸而未決的時刻,如果已經預先知道結果了就無法體會比賽之中的戲劇性張力。
* 觀眾之間、運動員及其隊友之間、運動員與其對手之間,都具有一種情緒的張力,共同形成的一場比賽的集體歡騰(collective effervescence)。
* Sports as Dramatically Contrived Conflicts
* 一個人如果要真正享受一場運動比賽,必須要參與比賽中懸而未決的時刻,如果已經預先知道結果了就無法體會比賽之中的戲劇性張力。
* 觀眾之間、運動員及其隊友之間、運動員與其對手之間,都具有一種情緒的張力,共同形成的一場比賽的集體歡騰(collective effervescence)。
* Game Dynamics and Player Violence
* Collins在這段中嘗試說明到底暴力如何發生。Collins定義運動暴力為 “ violence that happens outside the rules”
* 運動通常可以分為三種:stage combat(ex:籃球)、parallel contests(ex:游泳)、skill exhibitions(ex:體操)。
* 以stage combat的形式最容易發生運動暴力。
* Game Dynamics and Player Violence
* 男性氣概通常被拿來解釋暴力發生,但是在最為展現男性氣概的比賽中,例如鉛球、鐵餅、鏈球等都很少發生運動暴力。
* 在具有進攻與防守的運動中比較容易具有戲劇性張力,雙方勢力的消長很容易造成情緒上的轉折點,同時也影響比賽的結果。
* Game Dynamics and Player Violence
* 在進攻與防守的比賽形式中,團對比賽也比個人比賽更容易發生暴力。
* 根據Collins在各種球類比賽中,冰上曲棍球最容易發生暴力(幾乎每場比賽都會發生),美式足球次之(一星期一兩次),籃球再次之(一星期一次),而棒球和足球都很少發生暴力。
* Game Dynamics and Player Violence
* 在比賽中有明顯意圖阻止對手得分的比賽,會比容易引起暴力。例如向高爾夫球和網球幾乎不曾發生暴力。
* Collins認為構成運動比賽中容不容易發生暴力的原因是,運動員身上是否有「裝備護具」。像是冰上曲棍球和美式橄欖球都因為有護具所以非常容易發生暴力。
* The more protected the participants, the more frequent the fight.
* Willing by Practical Skills for Producing Emotional Energy(EE) Dominance
* EE is collective in several senses. It spreads through the team, who become high or low EE as a unit.
* Sports tactics aim to destroy the opponent emotionally rather than physically.
* 以暴力破壞比賽的技巧有兩種意義,一是使比賽終止,二是透過暴力建立起自己一方的EE主導權,以及攻擊對方以奪走對方的EE。
* Willing by Practical Skills for Producing Emotional Energy(EE) Dominance
* 冰上曲棍球的例子:暴力成為比賽的過程之一
* 球隊中的分工也是一種技巧:heavies(惡棍)、policemen、goons(呆子)
* The Timing of Player Violence: Loser-Frustration Fights and Turning-Point Fights
* 有兩種形式的打鬥,一種是因為沮喪而引起的,最常在美式足球中看見。另一種是因為比賽突然逆轉而導致的暴力,通常在比賽的後三分之一會四分之一容易發生。
* Spectators Game-Dependent Violence
* 運動場中的觀眾暴力有很多種形式:包括觀眾闖進比賽場、往運動員丟擲東西、運動員與觀眾之間發生暴力、以及觀眾之間發生暴力
* 不同地區觀眾暴力發生的程度不一:東北部的比西岸的容易發生(因為東北部地區的運動場容易聚集年輕人)
* Spectators Game-Dependent Violence
* 觀眾本身同樣經歷了比賽的集體情緒
* Fans become aggressive only where the violence is perceived as intentional
* 觀眾是drama-seekers: 可能因為比賽兩隊之間長久以來的宿怨,增加觀眾參與這場比賽
* Offsite Fan’s Violence: Celebration and Defeat Riots
* 大部分發生在運動場當中的暴力是由於比賽的節奏所導致
* 三種與比賽事件本身無關的粉絲(fans)暴力:
1、football hooligan violence
2、political violence
3、celebration and defeat riots
* Offsite Fan’s Violence: Celebration and Defeat Riots
* political violence: 例子- 2002年塞拉耶佛與南斯拉夫的足球比賽,因為1992年的種族戰爭使得這場比賽發生political violence。
* celebration and defeat riots:像是優勝方會互相用開香檳攻擊對方,而且對中最具權威者會最容易受到攻擊,像是教練,企圖在這種場合中扭轉平常具有權威的象徵。
* Offsite Fan’s Violence: Celebration and Defeat Riots
* celebration and defeat riots:Victory celebration violence combines the potlatch, as in a memorably wild party, with the attempt at getting into the center of the action.
* 現代比賽中粉絲必須要被區隔在運動場之外,才會導致一些運動場外粉絲慶祝導致的暴力。
* 2003年明尼蘇達大學區棍球隊在紐約贏球,但卻在明尼蘇達大學城發生因慶祝而導致的暴動。
* Offsite Violence as Sophisticated Techniques: Soccer Hooligans
* 主要指英國和歐洲的足球流氓
* 通常這些足球流氓不是本地人
* 有計畫性的進行暴動
* This violence emulates the combat structure of the game, with the hooligans raised into heroes in their own fights, usurping the place of the athletes.
* Offsite Violence as Sophisticated Techniques: Soccer Hooligans
* Offsite Violence as Sophisticated Techniques: Soccer Hooligans
* 一般對足球流氓的行為解釋是一中階級意識的示威運動,和對於英國社會階層化的高度不滿。但是通常足球流氓都是來自菁英階層,許多足球俱樂部成員都是來自白領階級。有另一種解釋是足球流氓的行為是為了抗拒中產階級的無趣生活。
* Hooligans are sophisticated about the confrontational tension/fear of police, and deliberately take advantage of it.
* Offsite Violence as Sophisticated Techniques: Soccer Hooligans
* 如同道德假期:”on the jib”是曼聯的足球流氓形容這種風潮,可以吃東西不用付錢、亂搶商店等。
* 如同嗑藥般的興奮
* What almost always happens in football hooliganism is that the bigger firm wins-and the other one runs away.
* Offsite Violence as Sophisticated Techniques: Soccer Hooligans
* 策劃暴力行動的時間,比實際真正在打架的時間多很多。真正有打起來的時間非常少。
* 透過不斷的自我重述維持他們行為的正當性。
* The Dramatic Local Construction of Antagonistic Identities
* 另一種對於足球流氓的行為解釋為,為了刻意強調男性霸權、國族主義以及地方主義。
* 強調國家或支持隊伍的神聖性:透國口號或唱歌。
* 透過極度羞辱性的言語,與帶有性貶抑的辱罵。Ex:罵敵人”cunt”
* 英國球迷在義大利不斷高喊”fuck the Pope!”,但是在英國他們可能擁護天主教的。因此這些球迷的行為也是由於情境所導致。
* The Dramatic Local Construction of Antagonistic Identities
* 通常在暴力發生之前,才會有不斷高喊口號會唱歌,真正暴力發生時,多數人都不會喊口號或唱歌,顯示在當下confrontational tension。也表示足球流氓的那種情緒沸騰並非暴力的本質,只是一種言語上的儀式行為。
* Revolt of the Audience in The Era of Entertainer Domination
* 關於運動場觀眾席的歷史考察:An accidental feature of configuration of British stadium may have been crucial in developing the special kind of appeal of crowd enthusiasm and fan violence.
* By standing in the spotlight broadcast by these technologies, the stars of entertainment have become situational dominants wherever they appear, attracting attention from everyone exposed to them.
* 報告人:龍俞舒
* 場景
* 1997年NBA芝加哥公牛隊與明尼蘇達灰狼隊的冠軍決賽中,羅德曼因為一名攝影師不小心在籃下絆倒他,而對該名攝影師施暴。這個意外發生時的比數為71-71,是比賽最為緊繃的時刻,當時灰狼隊正急起直追了11分。這個意外讓比賽中止了七分鐘,同時也中止了灰狼隊原本的氣勢,最後終場公牛隊以112-102打敗灰狼隊,贏得他們第八次的總冠軍
* 三種暴力形式
* 以對象區分為:其中發生運動場內有一、運動員之間的暴力,經常導致比賽產生戲劇性的變化;二、是因為觀眾的情緒的涉入所導致的運動員與觀眾的暴力。第三種則是非發生在比賽現場(off-site)的觀眾或粉絲暴力。
* 研究方法
* 觀察電視轉播比賽
* 訪談運動迷
* 新聞與照片的分析
* Sports as Dramatically Contrived Conflicts
* 運動比賽中緊張刺激往往都是因為有一些事先已經被決定的比賽結構所導致。
* 運動比賽中的情緒感染力,在不同種類的運動中也有他們不同的戲劇性時機,例如棒球比賽中戰況僵持之下突然有人上壘;足球比賽中突然的進球…等。
* 一個人如果要真正享受一場運動比賽,必須要參與比賽中懸而未決的時刻,如果已經預先知道結果了就無法體會比賽之中的戲劇性張力。
* 觀眾之間、運動員及其隊友之間、運動員與其對手之間,都具有一種情緒的張力,共同形成的一場比賽的集體歡騰(collective effervescence)。
* Sports as Dramatically Contrived Conflicts
* 一個人如果要真正享受一場運動比賽,必須要參與比賽中懸而未決的時刻,如果已經預先知道結果了就無法體會比賽之中的戲劇性張力。
* 觀眾之間、運動員及其隊友之間、運動員與其對手之間,都具有一種情緒的張力,共同形成的一場比賽的集體歡騰(collective effervescence)。
* Game Dynamics and Player Violence
* Collins在這段中嘗試說明到底暴力如何發生。Collins定義運動暴力為 “ violence that happens outside the rules”
* 運動通常可以分為三種:stage combat(ex:籃球)、parallel contests(ex:游泳)、skill exhibitions(ex:體操)。
* 以stage combat的形式最容易發生運動暴力。
* Game Dynamics and Player Violence
* 男性氣概通常被拿來解釋暴力發生,但是在最為展現男性氣概的比賽中,例如鉛球、鐵餅、鏈球等都很少發生運動暴力。
* 在具有進攻與防守的運動中比較容易具有戲劇性張力,雙方勢力的消長很容易造成情緒上的轉折點,同時也影響比賽的結果。
* Game Dynamics and Player Violence
* 在進攻與防守的比賽形式中,團對比賽也比個人比賽更容易發生暴力。
* 根據Collins在各種球類比賽中,冰上曲棍球最容易發生暴力(幾乎每場比賽都會發生),美式足球次之(一星期一兩次),籃球再次之(一星期一次),而棒球和足球都很少發生暴力。
* Game Dynamics and Player Violence
* 在比賽中有明顯意圖阻止對手得分的比賽,會比容易引起暴力。例如向高爾夫球和網球幾乎不曾發生暴力。
* Collins認為構成運動比賽中容不容易發生暴力的原因是,運動員身上是否有「裝備護具」。像是冰上曲棍球和美式橄欖球都因為有護具所以非常容易發生暴力。
* The more protected the participants, the more frequent the fight.
* Willing by Practical Skills for Producing Emotional Energy(EE) Dominance
* EE is collective in several senses. It spreads through the team, who become high or low EE as a unit.
* Sports tactics aim to destroy the opponent emotionally rather than physically.
* 以暴力破壞比賽的技巧有兩種意義,一是使比賽終止,二是透過暴力建立起自己一方的EE主導權,以及攻擊對方以奪走對方的EE。
* Willing by Practical Skills for Producing Emotional Energy(EE) Dominance
* 冰上曲棍球的例子:暴力成為比賽的過程之一
* 球隊中的分工也是一種技巧:heavies(惡棍)、policemen、goons(呆子)
* The Timing of Player Violence: Loser-Frustration Fights and Turning-Point Fights
* 有兩種形式的打鬥,一種是因為沮喪而引起的,最常在美式足球中看見。另一種是因為比賽突然逆轉而導致的暴力,通常在比賽的後三分之一會四分之一容易發生。
* Spectators Game-Dependent Violence
* 運動場中的觀眾暴力有很多種形式:包括觀眾闖進比賽場、往運動員丟擲東西、運動員與觀眾之間發生暴力、以及觀眾之間發生暴力
* 不同地區觀眾暴力發生的程度不一:東北部的比西岸的容易發生(因為東北部地區的運動場容易聚集年輕人)
* Spectators Game-Dependent Violence
* 觀眾本身同樣經歷了比賽的集體情緒
* Fans become aggressive only where the violence is perceived as intentional
* 觀眾是drama-seekers: 可能因為比賽兩隊之間長久以來的宿怨,增加觀眾參與這場比賽
* Offsite Fan’s Violence: Celebration and Defeat Riots
* 大部分發生在運動場當中的暴力是由於比賽的節奏所導致
* 三種與比賽事件本身無關的粉絲(fans)暴力:
1、football hooligan violence
2、political violence
3、celebration and defeat riots
* Offsite Fan’s Violence: Celebration and Defeat Riots
* political violence: 例子- 2002年塞拉耶佛與南斯拉夫的足球比賽,因為1992年的種族戰爭使得這場比賽發生political violence。
* celebration and defeat riots:像是優勝方會互相用開香檳攻擊對方,而且對中最具權威者會最容易受到攻擊,像是教練,企圖在這種場合中扭轉平常具有權威的象徵。
* Offsite Fan’s Violence: Celebration and Defeat Riots
* celebration and defeat riots:Victory celebration violence combines the potlatch, as in a memorably wild party, with the attempt at getting into the center of the action.
* 現代比賽中粉絲必須要被區隔在運動場之外,才會導致一些運動場外粉絲慶祝導致的暴力。
* 2003年明尼蘇達大學區棍球隊在紐約贏球,但卻在明尼蘇達大學城發生因慶祝而導致的暴動。
* Offsite Violence as Sophisticated Techniques: Soccer Hooligans
* 主要指英國和歐洲的足球流氓
* 通常這些足球流氓不是本地人
* 有計畫性的進行暴動
* This violence emulates the combat structure of the game, with the hooligans raised into heroes in their own fights, usurping the place of the athletes.
* Offsite Violence as Sophisticated Techniques: Soccer Hooligans
* Offsite Violence as Sophisticated Techniques: Soccer Hooligans
* 一般對足球流氓的行為解釋是一中階級意識的示威運動,和對於英國社會階層化的高度不滿。但是通常足球流氓都是來自菁英階層,許多足球俱樂部成員都是來自白領階級。有另一種解釋是足球流氓的行為是為了抗拒中產階級的無趣生活。
* Hooligans are sophisticated about the confrontational tension/fear of police, and deliberately take advantage of it.
* Offsite Violence as Sophisticated Techniques: Soccer Hooligans
* 如同道德假期:”on the jib”是曼聯的足球流氓形容這種風潮,可以吃東西不用付錢、亂搶商店等。
* 如同嗑藥般的興奮
* What almost always happens in football hooliganism is that the bigger firm wins-and the other one runs away.
* Offsite Violence as Sophisticated Techniques: Soccer Hooligans
* 策劃暴力行動的時間,比實際真正在打架的時間多很多。真正有打起來的時間非常少。
* 透過不斷的自我重述維持他們行為的正當性。
* The Dramatic Local Construction of Antagonistic Identities
* 另一種對於足球流氓的行為解釋為,為了刻意強調男性霸權、國族主義以及地方主義。
* 強調國家或支持隊伍的神聖性:透國口號或唱歌。
* 透過極度羞辱性的言語,與帶有性貶抑的辱罵。Ex:罵敵人”cunt”
* 英國球迷在義大利不斷高喊”fuck the Pope!”,但是在英國他們可能擁護天主教的。因此這些球迷的行為也是由於情境所導致。
* The Dramatic Local Construction of Antagonistic Identities
* 通常在暴力發生之前,才會有不斷高喊口號會唱歌,真正暴力發生時,多數人都不會喊口號或唱歌,顯示在當下confrontational tension。也表示足球流氓的那種情緒沸騰並非暴力的本質,只是一種言語上的儀式行為。
* Revolt of the Audience in The Era of Entertainer Domination
* 關於運動場觀眾席的歷史考察:An accidental feature of configuration of British stadium may have been crucial in developing the special kind of appeal of crowd enthusiasm and fan violence.
* By standing in the spotlight broadcast by these technologies, the stars of entertainment have become situational dominants wherever they appear, attracting attention from everyone exposed to them.
May 20, 2008
打鬥如何發生或不發生?
人們為何打鬥?
* 無論人們具有什麼動機,經驗事實是,打鬥通常不會發生。
* 而當打鬥發生時,決定性的條件也在於成員當下的互動情境之中。
* 再者,動機的推測往往是模糊的,而經常是在互動的情境之中,隨著逐漸升高的衝突動機才浮現。
* 各種對於衝突的解明(accounts),實際上是行動自身組成的一部分,也就是說,衝突所產生的原因並不是某種位於行動的背後,操縱著成員之行動的東西。
* 以下分析將聚焦於衝突的各個階段,去探究實際的互動之中,究竟是如何通往或是不通往最後的暴力。
儀式性的展演
* 一般認為,暴力是來自於逐漸累積之情緒的爆發,但實際上,爭吵(quarreling)是相當程度被限制的,tension/fear之牆讓暴力難以發生。
* 實際上存在一些社會儀式,而在這些儀式之中人們假裝要相互打鬥,但事實上只限定於裝腔作勢。
* 兩種儀式姿態:1.言語上的尖刻 2.自誇與咆哮。通常前者是屬於中產階級的形式,後者則是充滿男子氣概的工人階級形式。
* 這些儀式性的好鬥的展演,是屬於Goffman的前台,對於這些人的後台來說,他們是希望以這樣的表現來替代真實的打鬥。
Normal Limited Acrimony
* 日常互動之中的limited acrimony可以從Goffman在談面子功夫(face-work)時的分析來理解。在日常互動之中,成員們是共同地試圖打造理想的印象,因而衝突是被限制住的。
* Goffman提出兩種方式,說明在這樣的儀式限定之中,衝突如何產生?
1.成員們可以進行一種“侵略性的面子功夫”,也就是針對他人所呈現的自我形象,以言語挑釁對方。當有觀眾在場時,這一形式會更為激烈,但仍保持著表面的禮儀姿態。
2.第二種情況是,當互動關係的儀式性修補失敗時(ex.敷衍的道歉不被接受),互動的一方則可能轉而當眾大鬧,而這同時卻也使得其自我形象受損。最後可能導致的是憤怒離開、關係破裂。
Griping、Whining、Arguing、Quareling
* Griping:對於不在場的他人之抱怨與牢騷。
* Whining:對於在場的互動他人之抱怨。這是不危及互動關係而受到抑制的抱怨。這是一種弱勢的展現,他不意圖攻擊,相反地,是傾向於激怒他人。
* Arguing:這是一種更加清楚的言語衝突,概略地說,也就是互動的成員之間清楚地認識到彼此之間的相互爭執(agree to disagree)。
* Quarreling:arguing可能會演變為quarreling,此時言語上的激烈程度會增加,同時,言談內容會開始相互指涉(ex.你總是…)。quarreling通常會變成一直重複,而因此也就被限定在一定的程度之內。
自誇
* 自誇可以分作兩種形式,普遍性的與指涉性的,不過兩者對於互動的影響差異不大,最重要的是,自誇的態度所傳達出來的訊息是:引人注目並且控制情境的焦點。
* 自誇跟先前談到的“侵略性的面子功夫”有其類似性,不過在後果上有所不同。在彼此爭鋒之中的輸家,會將這一互動情境視為是對其尊嚴的挑戰,並可能因此使情境升級為暴力。
* 自誇一但超過了界線,就會使成員進入彼此咆哮的階段,並容易在相互爭奪情境之控制權時轉入暴力之中。
* 轉向暴力的互動成員,會短暫地取得勝利,因為他成為了情境中的焦點(因此,某些人會這麼做),但這一勝利卻是短暫而代價昂貴的(成為互動關係的破壞者)。
咆哮
* 咆哮是進入暴力的最後階段,人們彼此展現針對式的直接威脅。
* 咆哮可能是打鬥的第一階段,也可能使打鬥不會發生,因而替代了暴力的展現。
* 咆哮的本質是在一定的安全距離外,壯大威脅的聲勢。
* 什麼決定了咆哮最終會導向暴力?或是僅僅是一種威勢的展演,因而不會產生打鬥?下面針對黑人貧民區的個案研究可以提供一些參考。
街頭符碼(the code of the street)
* 街頭符碼的出現來自對於公權力的不信任,因而每個個體都必須藉由展示自己使用暴力的意願,來證明具有自我保護的能力。
* 人們通常是游走在“正派”(decent)與街頭的符碼之間。在不同的情境之中,人們知道該切換至哪一種展演形式。
* 這種街頭符碼也是一種Goffman式的自我展演,差別在於它不再維持文明的禮儀。
* 即便是那些最融入、習慣於街頭生活的人來說,Goffman式的問題仍存在,他仍必須注意著自我展演的問題。
街頭符碼如何展現?
* 藉由服飾衣著使自己成為獨特的視覺展現。也就是一種街頭風格的裝扮,它通常是展現出對於主流文化的拒斥,或是展現階級的宣稱,如穿著名貴的服飾,而這則暗示了街頭的生活方式同樣可以克服貧窮(visual boasting)。
* 特殊的言談方式,如用語與姿態等等。這種言談形式目的在於支配互動空間,並藉此聲勢避免暴力。除了威嚇的形式之外,藉由言談的形式展現出“團體的隸屬”則是另一種避免暴力的方式。
* 展現樂於使用暴力的形象。其目的並非真的要引發暴力,而是為了要支配情境。這個方法可能可以避免暴力,但也可能提升暴力發生的威脅。
* 因而,暴力是否發生就涉及了成員對於情境的判讀,以及相應地作出適切之自我展演的能力。
四種打鬥形式
* 青少年結黨群鬥:在青少年之間經常發生,不過有許多面向上的限制,包括了對象、打鬥的規則等等。打鬥也是作為一種加入團體的儀式。
* 為了個人名聲而進行的打鬥:當自我的展演被看輕時,就會發生這類的打鬥,其目的不是要勝利,而是藉由展現暴力的意願而重建均衡的互動關係,因此,此種打鬥也經常是受限的→攻擊對象必須是合適的。
* 毒品交易暴力與搶劫:毒品交易之中產生的暴力是因為這些非法行為不受法律拘束,因而爭論是無法藉由法律途徑解決。相較於毒品交易暴力,搶劫這一形式更是不可預期的暴力,通常搶劫的行動者是個人或是較小的團體,因此其中的社會關係也相對地少,因而,雖然是最具威脅性的暴力形式,但其中之成員卻沒有相應的名聲。
制度化的展演
* 總地來說,街頭符碼可以被視為是制度化的自誇與咆哮。藉由這種制度化的展演,我們可以看見咆哮如何能夠取代暴力,將互動之間的關係加以穩定。同時,作為一種Goffman式的展演,當演出失敗時,或是做得太過頭時,我們也會看到原本戲劇化的展現如何轉變為真實的暴力。
如何陷入暴力的深淵?
* 通常在相互遭遇之中,互動雙方會經歷一連串的互動形式,而當雙方爭吵越趨激烈時,一個微觀的互動特徵即可能產生。也就是日常生活之中互動的“話輪”(turn-taking)儀式被打破,互動雙方會開始相互爭奪言談的空間,不給他人說話的機會。接著,便可能朝向四種途徑發展:
1.以某一方適切地、戲劇性的勝利收場。
2.雙方各自帶著憤怒離開。
3.爭論持續反覆,直到令人厭煩為止。
4.爭論轉而朝向暴力發展。
* 勢均力敵的互動雙方通常只會停留在相互咆哮而不會進入打鬥的階段。
* 相互對峙的時間越長,則暴力越不可能發生;反之,急速高漲的衝突情緒則容易導致暴力發生(forward panic)。
結論:暴力發生的可能條件
* 在本書中認為,相互遭遇之衝突,會在互動雙方之間帶來tension/fear,而這種張力阻止了暴力的發生,只有在兩種情形下,這種張力會被打破:
1.面對弱勢的受害者,至少是在情境之中,當一方明顯地強過另一方時,而相互咆哮則可視為是一個彼此試探的階段。
2.有重要的觀眾在場,這些觀眾會鼓動出一場在社會限制範圍內的暴力演出,同時,觀眾的在場也涉及了相互衝突雙方的名聲問題。
-end-
人們為何打鬥?
* 無論人們具有什麼動機,經驗事實是,打鬥通常不會發生。
* 而當打鬥發生時,決定性的條件也在於成員當下的互動情境之中。
* 再者,動機的推測往往是模糊的,而經常是在互動的情境之中,隨著逐漸升高的衝突動機才浮現。
* 各種對於衝突的解明(accounts),實際上是行動自身組成的一部分,也就是說,衝突所產生的原因並不是某種位於行動的背後,操縱著成員之行動的東西。
* 以下分析將聚焦於衝突的各個階段,去探究實際的互動之中,究竟是如何通往或是不通往最後的暴力。
儀式性的展演
* 一般認為,暴力是來自於逐漸累積之情緒的爆發,但實際上,爭吵(quarreling)是相當程度被限制的,tension/fear之牆讓暴力難以發生。
* 實際上存在一些社會儀式,而在這些儀式之中人們假裝要相互打鬥,但事實上只限定於裝腔作勢。
* 兩種儀式姿態:1.言語上的尖刻 2.自誇與咆哮。通常前者是屬於中產階級的形式,後者則是充滿男子氣概的工人階級形式。
* 這些儀式性的好鬥的展演,是屬於Goffman的前台,對於這些人的後台來說,他們是希望以這樣的表現來替代真實的打鬥。
Normal Limited Acrimony
* 日常互動之中的limited acrimony可以從Goffman在談面子功夫(face-work)時的分析來理解。在日常互動之中,成員們是共同地試圖打造理想的印象,因而衝突是被限制住的。
* Goffman提出兩種方式,說明在這樣的儀式限定之中,衝突如何產生?
1.成員們可以進行一種“侵略性的面子功夫”,也就是針對他人所呈現的自我形象,以言語挑釁對方。當有觀眾在場時,這一形式會更為激烈,但仍保持著表面的禮儀姿態。
2.第二種情況是,當互動關係的儀式性修補失敗時(ex.敷衍的道歉不被接受),互動的一方則可能轉而當眾大鬧,而這同時卻也使得其自我形象受損。最後可能導致的是憤怒離開、關係破裂。
Griping、Whining、Arguing、Quareling
* Griping:對於不在場的他人之抱怨與牢騷。
* Whining:對於在場的互動他人之抱怨。這是不危及互動關係而受到抑制的抱怨。這是一種弱勢的展現,他不意圖攻擊,相反地,是傾向於激怒他人。
* Arguing:這是一種更加清楚的言語衝突,概略地說,也就是互動的成員之間清楚地認識到彼此之間的相互爭執(agree to disagree)。
* Quarreling:arguing可能會演變為quarreling,此時言語上的激烈程度會增加,同時,言談內容會開始相互指涉(ex.你總是…)。quarreling通常會變成一直重複,而因此也就被限定在一定的程度之內。
自誇
* 自誇可以分作兩種形式,普遍性的與指涉性的,不過兩者對於互動的影響差異不大,最重要的是,自誇的態度所傳達出來的訊息是:引人注目並且控制情境的焦點。
* 自誇跟先前談到的“侵略性的面子功夫”有其類似性,不過在後果上有所不同。在彼此爭鋒之中的輸家,會將這一互動情境視為是對其尊嚴的挑戰,並可能因此使情境升級為暴力。
* 自誇一但超過了界線,就會使成員進入彼此咆哮的階段,並容易在相互爭奪情境之控制權時轉入暴力之中。
* 轉向暴力的互動成員,會短暫地取得勝利,因為他成為了情境中的焦點(因此,某些人會這麼做),但這一勝利卻是短暫而代價昂貴的(成為互動關係的破壞者)。
咆哮
* 咆哮是進入暴力的最後階段,人們彼此展現針對式的直接威脅。
* 咆哮可能是打鬥的第一階段,也可能使打鬥不會發生,因而替代了暴力的展現。
* 咆哮的本質是在一定的安全距離外,壯大威脅的聲勢。
* 什麼決定了咆哮最終會導向暴力?或是僅僅是一種威勢的展演,因而不會產生打鬥?下面針對黑人貧民區的個案研究可以提供一些參考。
街頭符碼(the code of the street)
* 街頭符碼的出現來自對於公權力的不信任,因而每個個體都必須藉由展示自己使用暴力的意願,來證明具有自我保護的能力。
* 人們通常是游走在“正派”(decent)與街頭的符碼之間。在不同的情境之中,人們知道該切換至哪一種展演形式。
* 這種街頭符碼也是一種Goffman式的自我展演,差別在於它不再維持文明的禮儀。
* 即便是那些最融入、習慣於街頭生活的人來說,Goffman式的問題仍存在,他仍必須注意著自我展演的問題。
街頭符碼如何展現?
* 藉由服飾衣著使自己成為獨特的視覺展現。也就是一種街頭風格的裝扮,它通常是展現出對於主流文化的拒斥,或是展現階級的宣稱,如穿著名貴的服飾,而這則暗示了街頭的生活方式同樣可以克服貧窮(visual boasting)。
* 特殊的言談方式,如用語與姿態等等。這種言談形式目的在於支配互動空間,並藉此聲勢避免暴力。除了威嚇的形式之外,藉由言談的形式展現出“團體的隸屬”則是另一種避免暴力的方式。
* 展現樂於使用暴力的形象。其目的並非真的要引發暴力,而是為了要支配情境。這個方法可能可以避免暴力,但也可能提升暴力發生的威脅。
* 因而,暴力是否發生就涉及了成員對於情境的判讀,以及相應地作出適切之自我展演的能力。
四種打鬥形式
* 青少年結黨群鬥:在青少年之間經常發生,不過有許多面向上的限制,包括了對象、打鬥的規則等等。打鬥也是作為一種加入團體的儀式。
* 為了個人名聲而進行的打鬥:當自我的展演被看輕時,就會發生這類的打鬥,其目的不是要勝利,而是藉由展現暴力的意願而重建均衡的互動關係,因此,此種打鬥也經常是受限的→攻擊對象必須是合適的。
* 毒品交易暴力與搶劫:毒品交易之中產生的暴力是因為這些非法行為不受法律拘束,因而爭論是無法藉由法律途徑解決。相較於毒品交易暴力,搶劫這一形式更是不可預期的暴力,通常搶劫的行動者是個人或是較小的團體,因此其中的社會關係也相對地少,因而,雖然是最具威脅性的暴力形式,但其中之成員卻沒有相應的名聲。
制度化的展演
* 總地來說,街頭符碼可以被視為是制度化的自誇與咆哮。藉由這種制度化的展演,我們可以看見咆哮如何能夠取代暴力,將互動之間的關係加以穩定。同時,作為一種Goffman式的展演,當演出失敗時,或是做得太過頭時,我們也會看到原本戲劇化的展現如何轉變為真實的暴力。
如何陷入暴力的深淵?
* 通常在相互遭遇之中,互動雙方會經歷一連串的互動形式,而當雙方爭吵越趨激烈時,一個微觀的互動特徵即可能產生。也就是日常生活之中互動的“話輪”(turn-taking)儀式被打破,互動雙方會開始相互爭奪言談的空間,不給他人說話的機會。接著,便可能朝向四種途徑發展:
1.以某一方適切地、戲劇性的勝利收場。
2.雙方各自帶著憤怒離開。
3.爭論持續反覆,直到令人厭煩為止。
4.爭論轉而朝向暴力發展。
* 勢均力敵的互動雙方通常只會停留在相互咆哮而不會進入打鬥的階段。
* 相互對峙的時間越長,則暴力越不可能發生;反之,急速高漲的衝突情緒則容易導致暴力發生(forward panic)。
結論:暴力發生的可能條件
* 在本書中認為,相互遭遇之衝突,會在互動雙方之間帶來tension/fear,而這種張力阻止了暴力的發生,只有在兩種情形下,這種張力會被打破:
1.面對弱勢的受害者,至少是在情境之中,當一方明顯地強過另一方時,而相互咆哮則可視為是一個彼此試探的階段。
2.有重要的觀眾在場,這些觀眾會鼓動出一場在社會限制範圍內的暴力演出,同時,觀眾的在場也涉及了相互衝突雙方的名聲問題。
-end-
May 15, 2008
第五章
欺負弱者:
Attacking the Weak
恃強欺弱、行兇搶劫、持槍打劫
Bullying, Mugging, and Holdups
報告者:盧淑華
恃強欺弱
Bullying
* 最常見強欺弱的形式
* 常發生在孩童時期,隨著年紀增長,bullying情況會減緩
* 相對來說,mugging和holdups是一種犯罪型態
* Bullying, Mugging and Holdups這三者都是暴力,不管暴力程度如何,暴力者都必須學習到使自己輕鬆地施展暴力
1.善交際/支配的
具脅迫性
和和氣氣
3.好鬥、愛挑釁
支配的
競爭心強
5.好鬥、愛挑釁
被支配
4.畏懼的
被支配
受害者
2.善交際
和和氣氣
A.變動不定
B.被孤立隔絕
1988Montagner:幼稚園網絡的惡霸
惡霸
Bullying
* Bullying是一連串的重覆事件的概念,反抗與宰制雙方互動期望、回應的過程,制度化的模式。
* 社會階層位置:
邊緣,屬於特殊群體的現象
* 性別差異:
肢體欺凌是男生,口語欺凌是女生
* Bullying的起因:
父母虐待、之前有被虐待、剝奪的經驗
被社會所淘汰的邊緣人
victim-bully的循環
* Bullying是所有現象中的中間位置,ex.中等學校裡的中層位階
惡霸
Bullying
* 惡霸的戰略形式:
* 個人排行:選擇跟誰交往、欺負誰,非常有策略性的讓自己成為惡霸
* 讓弱者丟臉、出糗、難堪,純粹為了好玩,把自己的快樂建築在別人的痛苦
* 公開嘲弄別人,高地位者欺侮低地位者,以維護團體利益
* 烏合之眾、暴徒行徑:以凌虐他人為樂
* Ex.家暴者、羞辱戰俘
Battening on interactional weakness
從互動中弱者獲利身上
* 家庭暴力、惡霸、行兇搶奪、持槍行搶這些行為都不是天生就有行為。也不只是過去曾被剝奪或受害就能解釋這些行為。這些技巧是學來的,並且是從彼此互動形式中學得如何掌握支配情境。
* mugging&holdups面對更強烈的面對面情境挑戰,所以這些情況比較少見。
* Ex.犯罪受害者狀況、家庭暴力受害者狀況兩相比較,可以瞭解家庭暴力受害狀況比較普遍
Battening on interactional weakness
從互動中弱者獲利身上
* 這些加害者是天生就有暴力傾向嗎?
* 如何找出這些暴力者的生涯發展路線?
* 惡霸研究無法在實驗室裡研究,統計資料也無法充分瞭解實際發生暴力的情境,無法找出發生暴力的導火線為何?機制在哪?
* 受害者特質:缺乏情境判斷能力、缺乏情緒能量(不懂得運用情勢)
* →何以構成這些受害者特質?
* 到底什麼樣的專家可以掌握形式,找到利基,從互動中找到弱者欺凌?
欺負弱者:
Attacking the Weak
恃強欺弱、行兇搶劫、持槍打劫
Bullying, Mugging, and Holdups
報告者:盧淑華
恃強欺弱
Bullying
* 最常見強欺弱的形式
* 常發生在孩童時期,隨著年紀增長,bullying情況會減緩
* 相對來說,mugging和holdups是一種犯罪型態
* Bullying, Mugging and Holdups這三者都是暴力,不管暴力程度如何,暴力者都必須學習到使自己輕鬆地施展暴力
1.善交際/支配的
具脅迫性
和和氣氣
3.好鬥、愛挑釁
支配的
競爭心強
5.好鬥、愛挑釁
被支配
4.畏懼的
被支配
受害者
2.善交際
和和氣氣
A.變動不定
B.被孤立隔絕
1988Montagner:幼稚園網絡的惡霸
惡霸
Bullying
* Bullying是一連串的重覆事件的概念,反抗與宰制雙方互動期望、回應的過程,制度化的模式。
* 社會階層位置:
邊緣,屬於特殊群體的現象
* 性別差異:
肢體欺凌是男生,口語欺凌是女生
* Bullying的起因:
父母虐待、之前有被虐待、剝奪的經驗
被社會所淘汰的邊緣人
victim-bully的循環
* Bullying是所有現象中的中間位置,ex.中等學校裡的中層位階
惡霸
Bullying
* 惡霸的戰略形式:
* 個人排行:選擇跟誰交往、欺負誰,非常有策略性的讓自己成為惡霸
* 讓弱者丟臉、出糗、難堪,純粹為了好玩,把自己的快樂建築在別人的痛苦
* 公開嘲弄別人,高地位者欺侮低地位者,以維護團體利益
* 烏合之眾、暴徒行徑:以凌虐他人為樂
* Ex.家暴者、羞辱戰俘
Battening on interactional weakness
從互動中弱者獲利身上
* 家庭暴力、惡霸、行兇搶奪、持槍行搶這些行為都不是天生就有行為。也不只是過去曾被剝奪或受害就能解釋這些行為。這些技巧是學來的,並且是從彼此互動形式中學得如何掌握支配情境。
* mugging&holdups面對更強烈的面對面情境挑戰,所以這些情況比較少見。
* Ex.犯罪受害者狀況、家庭暴力受害者狀況兩相比較,可以瞭解家庭暴力受害狀況比較普遍
Battening on interactional weakness
從互動中弱者獲利身上
* 這些加害者是天生就有暴力傾向嗎?
* 如何找出這些暴力者的生涯發展路線?
* 惡霸研究無法在實驗室裡研究,統計資料也無法充分瞭解實際發生暴力的情境,無法找出發生暴力的導火線為何?機制在哪?
* 受害者特質:缺乏情境判斷能力、缺乏情緒能量(不懂得運用情勢)
* →何以構成這些受害者特質?
* 到底什麼樣的專家可以掌握形式,找到利基,從互動中找到弱者欺凌?
May 15, 2008
[Interaction Ritual Chain CH1 p.27~46]
社會三 陳宣羽
* 符碼解密--結構人類學
一、背景
法國結構主義及其支派的理論運動在20世紀下半葉引領風騷,因此在這裡仍需簡要地提及一些受結構主義影響的儀式分析。不過,Collins只打算處理由「儀式理論」轉向一個將儀式拋在後頭的「文化理論」視野的這個取徑。該時期告一段落,到我們仍活著的現在,則有帶回情境的趨勢,IR理論在當代運動中找到了合適的位置,也強調了微觀的社會學。
二、溯源
涂爾幹(Durkheim)假設:思想概念(ideas)的結構隨團體的結構不同而有所差異。在《社會分工論》中,涂爾幹以宗教和法律的歷史比較說明:有著一致性的小社會,能產生具體的、排外的集體意識;而有著複雜分工的社會,則會發展出較抽象的意識以包容經驗上的差異性。《原始分類》一書中,涂爾幹與牟斯(Mauss)即引民族誌為證,來說明分類系統與部落社會的結構。《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中,涂爾幹論述康德意義下的範疇,所謂人們的思考、概念,是社會建構的:包含時間、空間,甚至因果。
但是「思想概念與社會結構的關係」,在涂爾幹分析中具有的歧義性,使得兩種完全不同的研究出現了:一、知識社會學:與原先的解釋較相近,主張概念的多樣性係導因於不同團體間實際運作的差異。二、結構主義:視概念是根據結構化的團體所形成的符碼或先驗的形式。
三、理論
按照涂爾幹的儀式模型,我們可以將儀式視為團體結構與團體概念之間遺失的連結。儀式是社會結構的節點,團體在儀式中創造了它的象徵。但是只看概念與各種社會型態之間的關聯,在方法上容易多了,甚或更進一步只由社會行動的脈絡去看各個概念之間關聯,一個人便不再需要去做儀式行動的微觀民族誌了。儀式退出了,徒留象徵系統作為分析的對象,這便是李維史陀(Levi-Strauss)的取徑。
李維史陀在《結構人類學》中主張:任何特定社會中的社會與文化制度,諸如:親屬關係、藝術風格、語言、神話等,都隱含著相同的結構。證實這種主張需要的是將各部分轉譯成為正式的符碼。李維史陀由親屬關係的大量比較開始著手,顯示不同的婚姻規則所造成不同的結構後果:親屬形式可被分析為對等或不對等交換的選擇。
索緒爾(Saussure)的結構語言學中提及一些概念:首先,符號或語言的產生,並沒有一定的規則,聲符之間的聯結,乃是任意的配置。接著,每個符號的意義都必須從與其他符號的關係來確定,且符號與概念是必須區分開的不同系統。這種二元對立以及結構的概念被李維史陀沿用,他將結構視為一種語言,婚姻的交換不只是規則結構,同時亦是系統的溝通:女人作為妻子,從娘家到夫家便是訊息的傳遞,而他們的孩子未來也在系統中重製這樣的連結。
李維史陀接續當釋解譯神話。神話將世界結構化了,區別出什麼是允諾的,什麼是醜惡的,誰是社會成員,誰則不是。這依然是涂爾幹式的,只不過他所強調的面向由社會結構轉向了象徵結構。但大體而言,Collins認為結構學派放棄了或者忽視了儀式。
*文化轉向
一、理論
學者Ann Swidler指出文化提供行動所需要的動機、價值、規範、意義等,因而決定行動的進行方向。文化具備「工具箱」(tool-kit)的功能,即人類在行動時,可以從文化中取得所需的「操作要件」。亦言之,文化不只是告知「為什麼」(why)行動,還可以讓人知道「如何」(how)行動。
而IR理論將文化理論的內容推展擴充:儀式創造了文化、有時也重製了既有文化,當儀式成功時,文化才能在社會中持存。
二、IR理論多了些什麼?
首先,它本身是一個情境的理論,會顯示他們如何擁有自己的結構及動態。
第二,它強調情境,但並不視之為一種認知建構,而是將情境當成一種過程,藉著分享情緒及個體間的相互關注,滿載集體意識。
第三,儀式創造了文化象徵。
這與許多採取文化轉向的學者思慮相反,對他們而言,文化是最後的王牌,一個對社會的最大範圍的解釋。而IR理論提供了一個經驗機制,能說明象徵符號是如何生產、何時生產的,同時也能說明當這些象徵符號消散時,為什麼有時他們可以對援用的人充滿吸引力,而有時他們卻衰退成不再受尊敬的或者備受冷落的。IR理論也提供了象徵建構的過程式的模型,它可以更進一步地顯示,什麼時候以及是什麼機制擴張了這些意義的分享、具體化、與強制性,而什麼時候他們卻是短暫的,當然還有所有介於之間的階段。
* 涂爾幹的宗教社會學--IR理論的古典起源
作為一組製造信仰的過程,IR理論分析,是內在世俗的觀點;它嚴肅地看待宗教中的人們正做些什麼,但解釋他們的行為,如同涂爾幹所做的,是在一個世俗的態度下。
○1、使儀式發生的要件:
在此涂爾幹強調的是團體的物理密度,當團體成員的身體聚集在同一地點時便為開端。有時整個部落會分散成許多小團體,並且每個人想獨立於他人,進行日常的經濟活動;但在關鍵時刻整個部落會聚集起來數天甚或長達數個月。這個集聚常是部落召集的,是他們舉行宗教慶典、宴會的時機。
儀式社會學也因此是聚集的社會學:諸如群眾、集會、宗教會眾、觀眾等。而透過高夫曼的分析,我們可以理解,這些聚集也可以是小規模的:一對點頭之交停下腳步來談話,或者僅在擦肩而過時點個頭,或者陌生人在街上避免與他人眼神交錯。也可以是中等規模的,像是小團體在餐桌上吃吃喝喝。社會即在上述活動之中具體化了。當成員身體聚在同一地點,會有身體上的協調:包括一些當下的情緒、對好惡的感受、氣氛的轉變等,成員會相互注意彼此的一舉一動。而涂爾幹也進一步指出身體的聚集在不同的頻率與密度有不同的效果。
○2、集體亢奮或集體意識的條件被建立的過程
當成員的身體聚集時,會產生一個經驗分享的劇烈過程,涂爾幹稱之為集體亢奮,接著形成集體意識或集體良知。涂爾幹指出了兩個增強相互主體性的機制:
1共同的行動與認知:個人的意識彼此緊緊相依,他們只能透過他們內部的符號意義來表達、溝通:發出同樣的哭號、同聲的語彙,或者比出同樣的手勢,最後將心靈也同質化。
2共同的情緒(感):當成員聚集在一起,之中產生一股力量,如同電流般,快速傳遞成非比尋常的興奮程度。
集體行動的運作常形成關注焦點,使參與者能意識到彼此正在做同樣的事、及想相同的事。集體關注增進了彼此共享情感的表達;同時共享的情感亦加強了集體行動、互為主體的感受。
○3、儀式的產物及後果
集體亢奮是一個暫時的狀態,但鑲嵌入團體凝聚的情感、象徵或神聖物件、及個人的情感能量之中,它便能持續地影響團體。
1團體認同的團體標誌、符號、象徵:將共享的情感和相互關注具體化,使它變成一個可見可觸的物件,唯有如此,情感才得以延續;若沒有了象徵,社會情感便不能穩固地存在。雖然涂爾幹常被視為主張社會結構穩固的功能學派,但他仍強調系統中的動態,尤其集體的情感是會逐漸消退的,必須定期更新。透過儀式更新、重製或創造出新的神聖物件,信仰始得以維持。
2情緒能量:儀式的參與給予個體一種特別的能量,Collins稱之為情緒能量(emotional energy,EE)。源自社會的情緒能量,如同涂爾幹所言,是一種自信的感受、行動的勇氣、主動權的進取。
3道德:當個人行動時運用了源自於社會的能量時,他便會感受到道德。
對涂爾幹而言,道德與神聖物件的檢驗標準並不是它們的實際效用,而是蘊藏在背後的成員情感。將社會整合在一起的並不是自利,功利交換唯有鑲嵌在儀式性的凝聚中,才有它發揮的空間。
* IR理論對一般社會學理論的重要性
一、整合
涂爾幹的理論問了一個基本問題:「是什麼將社會整合在一起?」而它的解答正是社會儀式的機制;更深入地來看,是一個隨著緊密程度變化的機制:當儀式有效地實行,社會便整合良好,而在這段期間裡,這些儀式的效果在人們的心中仍是新鮮的、並且會不時在人們心中迴盪的。社會的整合不是一個抽象的系統組合,而是體現在這樣的感受上:當團體成員聚集在同一地點,透過儀式參與以及充滿象徵的儀式效果,能感受到的彼此凝聚。
二、衝突
不同的團體則有不同程度的凝聚緊密度,這表示涂爾幹的模型是可以階層以及團體衝突作對話的。換個方式原先的基本問題再問一遍,我們可以這麼問:「社會如何整合成階層的或衝突的團體形式?」答案便是社會儀式,它運作以創造了各團體內的凝聚。有些團體擁有較多的資源,可以用來實行他們自己的儀式、擁有較高的凝聚力,為自己的成員注入較高的情緒能量,接著便能進一步地專橫於較鬆散的團體。而同一個團體內,我們也可以看到有些個人在儀式中心的位置,所以擁有較多的特權。儀式因此有雙重的階層效果:團體內和團體外的;以及儀式的領導者和追隨者。
涂爾幹最廣為人知的論述便是契約的非契約基礎;在此Collins試著為衝突做出相似的推論:衝突並非原生的狀態,霍布斯所謂的「一團混戰」(The war of all against all),而是由社會凝聚中衍生出來的。也就是說,現有的衝突必建立在社會儀式的機制上,因為社會儀式會創造同盟、提供參與者能量、同時賦予成員主導他人最有效的武器。而衝突的目的,是社會儀式形塑出來的。衝突的引爆點,多來自象徵符號的優先性及成員擁有的社會情感。社會衝突是一個建構社會生活的重要過程,尤其在鉅視層次大規模的結構中,更需要涂爾幹式微觀社會學的儀式分析來加以解釋。
三、IR理論是?
IR理論的主要機制:結合高度的相互關注(即高度的互為主體性,intersubjectivity),以及高度的情感牽引(emotional entrainment)透過身體的同步性,共享的激勵/參與者神經系統的刺激),使成員的感受能繫於認知象徵;也使參與的個體擁有情緒能量,給予他們自信、熱情,當他們認為在道德上是適切的時候,又給予他們行動的意願。
IR理論是一個社會動態的理論,密集的儀式經驗創造新的象徵物件並為社會變遷提供能量。另外,IR理論亦可以用來分析團體,亦可解析個人,在高度的相互意識、以及共享情緒的高峰中,這些個人經驗可以凝結成個人的象徵。之前的經驗會型塑個人,若這些形式持存,我們稱之為人格;若我們捨棄了,則歸之為習癮,當然這樣的區分對情境的流動而言是太簡略的。個人由一個情境被帶往另一個情境,即所謂的儀式互動鏈,IR理論提供了一個觀點,可以描述個人的生命動態、以及他們改變轉向的可能性。
IR理論為個人在情境中的移動提供解釋。情緒能量(EE)是個人所追尋的,情境具吸引力與否取決於它能否成功地產生情緒能量。IR理論是一個全面性的社會心理學,不只是情緒的、情境行為的社會心理學,也是認知的社會心理學。Collins有高度的理論野心,除了要去解釋個體在什麼時間會做出什麼,還要能解釋個體會感受什麼、想什麼、說什麼。
社會三 陳宣羽
* 符碼解密--結構人類學
一、背景
法國結構主義及其支派的理論運動在20世紀下半葉引領風騷,因此在這裡仍需簡要地提及一些受結構主義影響的儀式分析。不過,Collins只打算處理由「儀式理論」轉向一個將儀式拋在後頭的「文化理論」視野的這個取徑。該時期告一段落,到我們仍活著的現在,則有帶回情境的趨勢,IR理論在當代運動中找到了合適的位置,也強調了微觀的社會學。
二、溯源
涂爾幹(Durkheim)假設:思想概念(ideas)的結構隨團體的結構不同而有所差異。在《社會分工論》中,涂爾幹以宗教和法律的歷史比較說明:有著一致性的小社會,能產生具體的、排外的集體意識;而有著複雜分工的社會,則會發展出較抽象的意識以包容經驗上的差異性。《原始分類》一書中,涂爾幹與牟斯(Mauss)即引民族誌為證,來說明分類系統與部落社會的結構。《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中,涂爾幹論述康德意義下的範疇,所謂人們的思考、概念,是社會建構的:包含時間、空間,甚至因果。
但是「思想概念與社會結構的關係」,在涂爾幹分析中具有的歧義性,使得兩種完全不同的研究出現了:一、知識社會學:與原先的解釋較相近,主張概念的多樣性係導因於不同團體間實際運作的差異。二、結構主義:視概念是根據結構化的團體所形成的符碼或先驗的形式。
三、理論
按照涂爾幹的儀式模型,我們可以將儀式視為團體結構與團體概念之間遺失的連結。儀式是社會結構的節點,團體在儀式中創造了它的象徵。但是只看概念與各種社會型態之間的關聯,在方法上容易多了,甚或更進一步只由社會行動的脈絡去看各個概念之間關聯,一個人便不再需要去做儀式行動的微觀民族誌了。儀式退出了,徒留象徵系統作為分析的對象,這便是李維史陀(Levi-Strauss)的取徑。
李維史陀在《結構人類學》中主張:任何特定社會中的社會與文化制度,諸如:親屬關係、藝術風格、語言、神話等,都隱含著相同的結構。證實這種主張需要的是將各部分轉譯成為正式的符碼。李維史陀由親屬關係的大量比較開始著手,顯示不同的婚姻規則所造成不同的結構後果:親屬形式可被分析為對等或不對等交換的選擇。
索緒爾(Saussure)的結構語言學中提及一些概念:首先,符號或語言的產生,並沒有一定的規則,聲符之間的聯結,乃是任意的配置。接著,每個符號的意義都必須從與其他符號的關係來確定,且符號與概念是必須區分開的不同系統。這種二元對立以及結構的概念被李維史陀沿用,他將結構視為一種語言,婚姻的交換不只是規則結構,同時亦是系統的溝通:女人作為妻子,從娘家到夫家便是訊息的傳遞,而他們的孩子未來也在系統中重製這樣的連結。
李維史陀接續當釋解譯神話。神話將世界結構化了,區別出什麼是允諾的,什麼是醜惡的,誰是社會成員,誰則不是。這依然是涂爾幹式的,只不過他所強調的面向由社會結構轉向了象徵結構。但大體而言,Collins認為結構學派放棄了或者忽視了儀式。
*文化轉向
一、理論
學者Ann Swidler指出文化提供行動所需要的動機、價值、規範、意義等,因而決定行動的進行方向。文化具備「工具箱」(tool-kit)的功能,即人類在行動時,可以從文化中取得所需的「操作要件」。亦言之,文化不只是告知「為什麼」(why)行動,還可以讓人知道「如何」(how)行動。
而IR理論將文化理論的內容推展擴充:儀式創造了文化、有時也重製了既有文化,當儀式成功時,文化才能在社會中持存。
二、IR理論多了些什麼?
首先,它本身是一個情境的理論,會顯示他們如何擁有自己的結構及動態。
第二,它強調情境,但並不視之為一種認知建構,而是將情境當成一種過程,藉著分享情緒及個體間的相互關注,滿載集體意識。
第三,儀式創造了文化象徵。
這與許多採取文化轉向的學者思慮相反,對他們而言,文化是最後的王牌,一個對社會的最大範圍的解釋。而IR理論提供了一個經驗機制,能說明象徵符號是如何生產、何時生產的,同時也能說明當這些象徵符號消散時,為什麼有時他們可以對援用的人充滿吸引力,而有時他們卻衰退成不再受尊敬的或者備受冷落的。IR理論也提供了象徵建構的過程式的模型,它可以更進一步地顯示,什麼時候以及是什麼機制擴張了這些意義的分享、具體化、與強制性,而什麼時候他們卻是短暫的,當然還有所有介於之間的階段。
* 涂爾幹的宗教社會學--IR理論的古典起源
作為一組製造信仰的過程,IR理論分析,是內在世俗的觀點;它嚴肅地看待宗教中的人們正做些什麼,但解釋他們的行為,如同涂爾幹所做的,是在一個世俗的態度下。
○1、使儀式發生的要件:
在此涂爾幹強調的是團體的物理密度,當團體成員的身體聚集在同一地點時便為開端。有時整個部落會分散成許多小團體,並且每個人想獨立於他人,進行日常的經濟活動;但在關鍵時刻整個部落會聚集起來數天甚或長達數個月。這個集聚常是部落召集的,是他們舉行宗教慶典、宴會的時機。
儀式社會學也因此是聚集的社會學:諸如群眾、集會、宗教會眾、觀眾等。而透過高夫曼的分析,我們可以理解,這些聚集也可以是小規模的:一對點頭之交停下腳步來談話,或者僅在擦肩而過時點個頭,或者陌生人在街上避免與他人眼神交錯。也可以是中等規模的,像是小團體在餐桌上吃吃喝喝。社會即在上述活動之中具體化了。當成員身體聚在同一地點,會有身體上的協調:包括一些當下的情緒、對好惡的感受、氣氛的轉變等,成員會相互注意彼此的一舉一動。而涂爾幹也進一步指出身體的聚集在不同的頻率與密度有不同的效果。
○2、集體亢奮或集體意識的條件被建立的過程
當成員的身體聚集時,會產生一個經驗分享的劇烈過程,涂爾幹稱之為集體亢奮,接著形成集體意識或集體良知。涂爾幹指出了兩個增強相互主體性的機制:
1共同的行動與認知:個人的意識彼此緊緊相依,他們只能透過他們內部的符號意義來表達、溝通:發出同樣的哭號、同聲的語彙,或者比出同樣的手勢,最後將心靈也同質化。
2共同的情緒(感):當成員聚集在一起,之中產生一股力量,如同電流般,快速傳遞成非比尋常的興奮程度。
集體行動的運作常形成關注焦點,使參與者能意識到彼此正在做同樣的事、及想相同的事。集體關注增進了彼此共享情感的表達;同時共享的情感亦加強了集體行動、互為主體的感受。
○3、儀式的產物及後果
集體亢奮是一個暫時的狀態,但鑲嵌入團體凝聚的情感、象徵或神聖物件、及個人的情感能量之中,它便能持續地影響團體。
1團體認同的團體標誌、符號、象徵:將共享的情感和相互關注具體化,使它變成一個可見可觸的物件,唯有如此,情感才得以延續;若沒有了象徵,社會情感便不能穩固地存在。雖然涂爾幹常被視為主張社會結構穩固的功能學派,但他仍強調系統中的動態,尤其集體的情感是會逐漸消退的,必須定期更新。透過儀式更新、重製或創造出新的神聖物件,信仰始得以維持。
2情緒能量:儀式的參與給予個體一種特別的能量,Collins稱之為情緒能量(emotional energy,EE)。源自社會的情緒能量,如同涂爾幹所言,是一種自信的感受、行動的勇氣、主動權的進取。
3道德:當個人行動時運用了源自於社會的能量時,他便會感受到道德。
對涂爾幹而言,道德與神聖物件的檢驗標準並不是它們的實際效用,而是蘊藏在背後的成員情感。將社會整合在一起的並不是自利,功利交換唯有鑲嵌在儀式性的凝聚中,才有它發揮的空間。
* IR理論對一般社會學理論的重要性
一、整合
涂爾幹的理論問了一個基本問題:「是什麼將社會整合在一起?」而它的解答正是社會儀式的機制;更深入地來看,是一個隨著緊密程度變化的機制:當儀式有效地實行,社會便整合良好,而在這段期間裡,這些儀式的效果在人們的心中仍是新鮮的、並且會不時在人們心中迴盪的。社會的整合不是一個抽象的系統組合,而是體現在這樣的感受上:當團體成員聚集在同一地點,透過儀式參與以及充滿象徵的儀式效果,能感受到的彼此凝聚。
二、衝突
不同的團體則有不同程度的凝聚緊密度,這表示涂爾幹的模型是可以階層以及團體衝突作對話的。換個方式原先的基本問題再問一遍,我們可以這麼問:「社會如何整合成階層的或衝突的團體形式?」答案便是社會儀式,它運作以創造了各團體內的凝聚。有些團體擁有較多的資源,可以用來實行他們自己的儀式、擁有較高的凝聚力,為自己的成員注入較高的情緒能量,接著便能進一步地專橫於較鬆散的團體。而同一個團體內,我們也可以看到有些個人在儀式中心的位置,所以擁有較多的特權。儀式因此有雙重的階層效果:團體內和團體外的;以及儀式的領導者和追隨者。
涂爾幹最廣為人知的論述便是契約的非契約基礎;在此Collins試著為衝突做出相似的推論:衝突並非原生的狀態,霍布斯所謂的「一團混戰」(The war of all against all),而是由社會凝聚中衍生出來的。也就是說,現有的衝突必建立在社會儀式的機制上,因為社會儀式會創造同盟、提供參與者能量、同時賦予成員主導他人最有效的武器。而衝突的目的,是社會儀式形塑出來的。衝突的引爆點,多來自象徵符號的優先性及成員擁有的社會情感。社會衝突是一個建構社會生活的重要過程,尤其在鉅視層次大規模的結構中,更需要涂爾幹式微觀社會學的儀式分析來加以解釋。
三、IR理論是?
IR理論的主要機制:結合高度的相互關注(即高度的互為主體性,intersubjectivity),以及高度的情感牽引(emotional entrainment)透過身體的同步性,共享的激勵/參與者神經系統的刺激),使成員的感受能繫於認知象徵;也使參與的個體擁有情緒能量,給予他們自信、熱情,當他們認為在道德上是適切的時候,又給予他們行動的意願。
IR理論是一個社會動態的理論,密集的儀式經驗創造新的象徵物件並為社會變遷提供能量。另外,IR理論亦可以用來分析團體,亦可解析個人,在高度的相互意識、以及共享情緒的高峰中,這些個人經驗可以凝結成個人的象徵。之前的經驗會型塑個人,若這些形式持存,我們稱之為人格;若我們捨棄了,則歸之為習癮,當然這樣的區分對情境的流動而言是太簡略的。個人由一個情境被帶往另一個情境,即所謂的儀式互動鏈,IR理論提供了一個觀點,可以描述個人的生命動態、以及他們改變轉向的可能性。
IR理論為個人在情境中的移動提供解釋。情緒能量(EE)是個人所追尋的,情境具吸引力與否取決於它能否成功地產生情緒能量。IR理論是一個全面性的社會心理學,不只是情緒的、情境行為的社會心理學,也是認知的社會心理學。Collins有高度的理論野心,除了要去解釋個體在什麼時間會做出什麼,還要能解釋個體會感受什麼、想什麼、說什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