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uary 16, 2006

新秀大獎,急徵創意,免學經歷,二十萬利

2006文化創意產業新秀大獎,誠徵新秀,學經歷不拘,男不需役畢,女不需未婚。

徵件日期: 即日 起 至 2006年2月6日止。 

競賽目的: 鼓勵以文化、藝術為原創發想,而促進產業加值之商業計劃,以推動文化創意產業的創業風氣。

競賽主題: 以文化、藝術為原創或加值的創意構想或商業計劃,不限產業類別。

獎勵辨法: 新秀大獎 一名,獎金新台幣20萬元整。新秀獎二名,獎金新台幣10萬元整。入選補助金十名,新台幣二萬元,並於最具創意氛圍的誠品信義旗艦店,展出您的創意。

參賽資格: 凡中華民國國民,皆可以個人報名或團體報名方式參賽。

競賽規則與評審方式:兩階段評審。初賽繳交:「創意夢想計劃書」:包含(1)「團隊故事」或「創作者故事」(2)「創意故事」、(3)「營運計劃初步構想」。評選標準:主要評審項目為透過創意,整合文化與藝術來提升產品或服務的價值;參考評審項目:經濟性、計劃可執行性及營運計劃完整性等其他項目。

入選決賽團隊,可免費參與「營運計劃工作坊」,協助升級創意夢想計畫書內容,並進入誠品信義店秀創意,拼決賽。

主辦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策辦單位: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

活動網站: http://blog.yam.com/creative2006/

聯絡郵件: hanchung@ncafroc.org.tw



January 11, 2006

文化創意加值社區產業

文化創意加值社區產業--文化創意˙社區營造˙生活設計˙行銷台灣

/林榮泰教授(國立台灣藝術大學工藝設計系教授)

文化是生活型態,需要大家關心;社區是生活基地,需要總體營造;
設計是生活品味,需要無盡創意;創意是感動認同,需要文化加值。

台灣過去的經濟奇蹟是架構在台灣人勤儉的習性,拼的是如何「降低成本(cost down)」生產「物美價廉」的產品,即所謂的代客加工(OEM)。隨著台灣人消失中的勤儉美德,加上產業結構丕變與外移,我們意識到降低成本固然重要,經由設計「提高價值(value up)」更重要,即所謂代客設計(ODM)。最後,透過文化加值設計產業,自創品牌,提升產品的「附加價值(value added)」,所謂自創品牌(OBM),正是目前我們努力的方向。

台灣加入WTO以後,全球化(globalization)是企業追求成長生存之道,但是企業在追求全球化的過程,如何保留地區特性以營造特色,就益形重要。因此,所謂的本土化 (localization)、地區化或在地化,已經成為企業全球化過程在「同中求異」的方法。企業面臨「經濟全球化」的衝擊,如何結合文化發揮設計創意,營造特色,以面對這一波「全球化」的挑戰,將是未來台灣發展文化創意,提升設計產業首要的課題。在同質的全球化設計下,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社區產業逐漸受到重視,產品設計受到鼓舞也開始從地方文化特色中,尋求設計創意的來源,藉由新產品設計的表達,繼續延續地方文化特色的價值 參見全文

 本文節錄自「文化創意加值社區產業」一文,原發表於「2005-2006台灣優社區產業論述轉輯」/ 中華民國社區營造學會 總策劃



January 6, 2006

文化創意產業新秀大獎開跑..

文化創意產業新秀大獎開跑..

即日起至 2006年2月6日止

只要有文化、藝術為原創或加值的創意構想或商業計劃..

就可以拿獎金20萬,並成為文化創意產業新秀.. 

詳情請看 競賽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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