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檔案
個人圖檔
ID:csylvestrone
暱稱:小畢
地區:歐洲

csylvestrone的最新的回應
人氣指數
當日人次:
累積人次:
誰來我家
RSS 訂閱
RSS2
ATOM
贊助商
其它資訊
本部落所刊登之內容,皆由作者個人所提供,不代表 yam天空部落 本身立場。
POWERED BY
POWERED BY
會員登入免費註冊
October 29, 2006
加入書籤: HemiDemiGoogle BookmarksYahoo! My WebDel.icio.usfurltechnorati加入此網頁到:你推我報MyShareUDN共享書籤BlogLive

Mousse au chocolat  巧克力慕斯,有一次在巴黎chatelet les halles 附近的一家Bio餐廳,裡的巧克力慕斯甜點,回來一直念念不忘那個好味道,可愛的跑堂先生說裡面是用甜地瓜做的,第二次去吃問到老闆,就神秘兮兮地說不能透露!!

哼~~我還是給他做出來了!!


                                            五人份食譜

     500 g 地瓜

   100 g 濃度70%黑巧克力塊

   100 g 牛奶 

    15 g   奶油或葵花油 

    70 g   紅砂糖

    250 g 豆奶鮮奶油 créâmes de soja

     1 g     黑巧克力粉 (表面用)

1)     地瓜洗淨,切塊,蒸熟後秤500g.過濾網備用(將纖維過濾,也可使用食物處理機) 

2)     取一小鍋放入100g黑巧克力塊, 100g牛奶, 70g紅糖以隔水加熱的方式煮溶.

3)     黑巧克力漿溶化後,跟綿密的地瓜泥混和. 

4)     再混合入15g奶油,250g豆奶鮮奶油(如果沒有豆奶鮮奶油,可建議加高濃度的豆奶或牛奶,不建議加一般鮮奶會使胃感到過重,且過油 !!)

5)     混合成綿密的慕斯口感,可放入容器後至冰箱冷藏.

6)     表面灑少許黑巧克力粉,就大功告成了!!

 
延伸閱讀: 豆奶鮮奶油??
 

誰推薦這篇文章
熱門:
引用 (你可以針對此文寫一篇屬於自己的blog/想法,並給作者一個通告)
引用
相關閱讀
留言 (8筆)
1.
說到豆奶鮮奶油,我在PTT的素食版上有看到一個人提到一本書說有一本生機的書,是不用蛋奶來作甜點,奶油就是用豆腐泥還代替咧
叫:風行日本的天然能量甜點
不加白砂糖,蛋奶及明膠等動物性產品。
據說口感還蠻不錯的,我訂了一本,如果拿到試作後不錯,再來跟版主報告。


 
板主回覆:
那本書很不錯哦!!
值得買!!我已經在誠品把他翻了又翻!!
而且令人感動的是,食譜許多從日本的餐廳,廚師發表的,表示日本人很注重天然有機的飲食
inosen 2006-10-30 12:01:37 留言 |
2.
為什麼?為什麼?為什麼就是有人可以吃過之後就可以完全一樣的做出相同的東西啊?
難不成是食神附身啊∼
我想吃自製的手工蛋糕啊!可是就是從來沒有成功過啊∼
星爺不是說:老爸老媽大哥小妹男孩女孩,只要有心,人人都是食神啊!
 
板主回覆:
星爺說得好啊~~~~
SadRose 於 2006-10-30 16:15:04 留言 |
3.
謝謝你! 真是造福大家, 有空也要試試!
 
板主回覆:
試試看哦!!很不錯吃!!
農夫太太 於 2006-10-31 05:09:20 留言 |
4.
這個食譜很贊耶
找時間馬上去買材料回來試做
然後阿
我在想
如果把黑砂糖換成有機蜂蜜
把地瓜換成南瓜
搞不好也有不同風味喔
不過我住這裡的菜市場根本都沒看到南瓜
等我試試之後再來跟你分享心得
然後我上次醃了四條茄子
我小外甥超愛的,讓我有點成就敢說!!!
 
板主回覆:
南瓜跟蜂蜜!!真是不錯的組合!!
其實我覺得煮東西這件事跟數學差不多.
四條茄子耶!!哈哈~
edouardlin 於 2006-10-31 20:19:34 留言 |
5.
還是給他做出來了
給你鼓鼓掌啊
 
板主回覆:
謝謝!!嘻嘻~~
megohime 2006-11-01 09:59:10 留言 |
6.
小畢,你真利害!ヽ(´▽`)/藝術家五官果然感度比一般人高很多啊!
 
板主回覆:
啊~沒有啦~我也是做了三次才成功!!
rinrin7 2006-11-01 13:29:53 留言 |
7.
感覺上很不錯耶
而且又有地瓜
不知口味如何
下次叫我妹做我吃
哈哈...
 
板主回覆:
地瓜在台灣好似不值錢,但在歐洲可是貴又健康的高級食品!!台灣的地瓜又比這裡好吃多很多哦!!
jojo0220 2006-11-02 01:17:22 留言 |
8.
那鲜奶油可以用纯鲜奶油来代替吗??
 
板主回覆:
建議不要,味道不合且對胃太重!!就簡單用鮮奶或豆奶就行了!!
La La 於 2006-11-02 08:12:55 留言 |
發表你的留言 (字數限制 最多 2000 個中文字)
私密留言:
Name:






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