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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4, 2009
自2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2009 年臺灣獎學金將在全世界87個國家、教育部華語文獎學金在全世界42個國家受理申請。符合申請資格且有意在2009學年度來臺攻讀學位或是研習正體華語文的外國人士,可以在期限內向所屬國籍的我國駐在館處遞件。
 
教育部、外交部、經濟部、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共同提供的臺灣獎學金在2004年開辦,當年招收555名國際學生;2008年受獎人數已達1,356人。今年四部會共將提供427個新生名額;加上現仍在各校就讀的舊生,預計2009學年度新舊生受獎人數將達到1,450人。外交部獎學金提供國家以邦交國為主;研修大學部或研究所課程;其他部會提供外交部獎學金名額以外之國家,其中經濟部獎學金以研修理、工、醫、農高科技相關學科領域研究所課程為限;國科會獎學金僅提供研修研究所課程;教育部獎學金提供研修大學部或研究所課程。獲得外交部和教育部獎學金的學生,如經過駐外館處核定,可在正式攻讀學位前,前往國內大學附設華語文中心研習華語1年。
 
臺灣獎學金提供待遇為:攻讀碩士、博士每月新臺幣3萬元;攻讀大學、先修華語文每月新臺幣2萬5,000元。教育部華語文獎學金待遇為每月新臺幣2萬5,000元。

申請人除了向駐外館處申請獎學金,也要同時向國內大學校院或附設華語中心申請正式入學許可。各駐外館處依照申請人條件、發展潛能及自定遴選標準,評定候選受獎人選;通過初選的候選受獎人必須在6月30日前將國內大學校院簽發的正式入學許可交予駐外館處,再由駐外館處確定正式受獎資格。
 
有關申請資格、申請表件、遴選流程、獎學金英文簡介等等,申請人可以依照希望就讀的學位和領域別,向我國駐外館處查詢;教育部國際文教處網站 www.edu.tw/bicer 「外國學生專區」提供相關資訊查閱下載功能;駐外館處通訊方式,則可在外交部網站 www.mofa.gov.tw 查詢。
 
四部會臺灣獎學金、教育部華語文獎學金設有統一對外聯絡窗口「臺灣獎學金及華語文獎學金計畫辦公室」,專線答詢電話號碼為 02-23212407 ,電子郵件信箱為: tsp@deps.ntnu.edu.tw 。

更多內容:http://www.edu.tw/bicer/news.aspx?news_sn=2341
資料來源:教育部國際文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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