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ober 13, 2006


一起打破「歧視之牆」-關愛之家案例的感想以文找文

今天看到一則新聞,以協助愛滋病患者為服務宗旨的關愛之家協會,其位在台北市的中途之家,被台北法院因違反社區規約——住戶不得收容傳染病患——而判決必須搬離原本落腳的社區的新聞報導,看到新聞後感到十分氣憤,因為這個判決嚴重違反了憲法第十條「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此外,更是對弱勢者的嚴重打壓與排擠,更想到也正在與「歧視」憤戰的協會夥伴們。

靜脈注射、性接觸、輸血等方式,才是愛滋病的主要傳染途逕,但大多數民眾對愛滋病患仍停留在「我與愛滋病患相處就會被傳染」的誤解而避之唯恐不及。而大家對精神障礙者的主觀印象也是因為誤解-「精神病患是不定時炸彈」、「會攻擊他人」的錯誤概念給影響,而對精障朋友產生恐懼與排斥,使得精障朋友的社區回歸之路,一路走來倍增辛苦。

人們對世上各種事務的理解是透過教育與經驗而形成,但人們也因為無法完全了解所有的事務,經常會深受錯誤或片面的訊息給誤導,而產生錯誤的理解,進而形成偏見。在偏見沒有獲得正確或合適的教育或經驗管道被修正時,無形或有形中進而實踐成行動時,就出現了歧視,「歧視」指的是因為一些不合理原因或甚至沒有關係的原因,而對某一群社會成員作出不利後果的負面的行為。例如,覺得精障朋友是「可怕的」、「沒有行為能力的」,這是偏見,但如果因為偏見而不願雇用他或排斥他生活在社區,影響了他的生活權益,這就是歧視。如果,當社會民眾歧視行為漸漸形成而且被認可時,「歧視之牆」將愈築愈大愈綿延,切斷了人與人的友善關係,而法院對關愛之家的判決,正是社會歧視之牆被築起的強大助力,歧視之牆不斷地被築起綿延後,社會將對有差異性的身體、文化、人格特質等人,採取隔離、圍堵的方式時,社會的互助性將瓦解。

其實歧視之牆是可以破解的,只要我們願意重新理解精障朋友,開放自己的心,將偏見修正,將歧視化除,社會的關懷之情才能讓每一個人都感受到。一個真正好的社會是可以看見差異、關懷差異、接納差異,但關愛之家案例的法院的判決沒有教導社區民眾去重新認識與我們有差異的弱勢群體,反而更助長了社會環境對弱勢族群的排擠和打壓,這實在非努力於改變社會歧視的我們所樂見。

支持關愛之家上訴,為愛滋病患加油打氣,同時,夥伴們!我們要繼續努力將自己遭受疾病干擾痛苦、被社會排斥歧視的經驗分享給願意重新理解我們的朋友們,由我們來擔任那個傳遞正確訊息的管道,讓大家有機會從認識我們來化解偏見、化解歧視,一起努力來推動一個可以對精障朋友多一些新的理解及接納的社會!

我們一起努力化解歧視之牆喔! 夥伴們! 加油!!

延伸閱讀:
關愛之家的新聞報導
小許-北縣康復之友協會來訪感想(2006/06/14)

By 芯婷



Posted by at 天空部落 │22:14 │回應(5)引用(3)未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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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這住戶規約所謂的「傳染病」是怎樣啊?@@"
是只要會傳染,不論傳染途逕都算唷?
Posted by Nakao at 2006-10-17 06:36:09
>>這住戶規約所謂的「傳染病」是怎樣啊?@@"
是只要會傳染,不論傳染途逕都算唷?

所以只要感冒就不能到該社區的朋友家住?是這樣嗎?@@
Posted by 大腸 at 2006-10-17 13:22:41
偏見也是一種傳染病,所以那個社區的某些住戶....
Posted by Tiat at 2006-10-18 04:57:04
還有啊,腦殘也是一種傳染病,所以這個社區根本就已經在收容.......
Posted by 大腸 at 2006-10-18 08:46:07
"還有啊,腦殘也是一種傳染病,所以這個社區根本就已經在收容......"

哈哈,這位人兄講的真好耶~~
完全酸到重點!!

看到這則新聞,我想到之前其他類似的案例,
除了生氣外,我還是感到十分難過~~
我相信人類的世界要追求完全的公義就跟追求完全的和諧都是不可能的,只是,就只是要求一個每個人都能有的基本生存之權─能夠彼此有一個平和的生存空間,有這麼難嗎?
Posted by 寶瀠 at 2006-10-22 00:0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