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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舒曾在新聞處工作的,... - diana:
亦舒作為作者真身,可能...
《快快樂樂》(音樂散文)
《極點》(短篇小說、散文結集,與莫永雄合著)
《為你鍾情銅鑼灣》(散文)
《非典型生活管理》(散文,與郭小娟合著)
《那個盛夏在日不落》(遊記,與阿谷合著)
跟學生聊天,我說:我小時候看文章,就是白紙黑字,如今別說你們了,連我這個老人家,經過媒體的洗禮,文字的旁邊總有插圖呀,動畫呀,聲效呀等等配菜,習慣了五官同時運作,沒法子再單看一大堆文字啦。
後排一個男生點頭:係呀,真係返唔到轉頭。
追求刺激,本身就是癮,總是愈陷愈深。所以,拍到第N集的《死神來了》,《恐懼鬥室》,無論有多爛,總不乏貼錢買難受的觀眾捧場,即使明知一踏出戲院就會呻笨。
連看新聞,也追求驚嚇,最佳效果是一面看一面覺得飽受威脅,依牙鬆鋼。在政府醫院工作的朋友告訴我,某家報館的採訪車長駐醫院門外,等幾時醫療事故,死人塌樓,倫常慘劇,便可即時採訪,拍下最血淋淋的照片,記低苦主最激動時的話,添些描述添些感受,頭條就此誕生,收工。
這些天,關於狗感染豬流感會危害人類,甚至是關於流感的許多報道,還有台灣壹傳媒的「動新聞」風波,都是同樣道理:好驚﹖還未夠﹗要非常驚,十分驚才刺激﹗
關注健康,留心治安,本來理所當然,卻遭利用為刺激銷量的工具。人心惶惶中,自有人從中取利。
看過一本提倡簡約生活的書,書中提到:要過簡約生活,最好別看報。是的,尤其當刺激與恐懼到了一個令人疲累,令人混亂,令人自私自利的地步。
我們要做的,不但是為無辜者申訴,也要爭取情緒平衡,和諧(不是「河蟹」)生活的自主權。別讓年月在報癮中虛渡。
延伸閱讀:《請大家為無辜小動物申訴,阻止再次發生棄養潮》
其中,梁文道說:亦舒最像張愛玲,因為她倆都不問世事,與政治、社會保持距離。有人聽後不以為然:吓,亦舒似張愛玲,那黃碧雲、朱氏姊妹、鍾曉陽呢﹖
論文筆,亦舒也許綉不出祖師奶奶那種令人眼花撩亂的針步。不過,梁氏的話,倒勾起我了一點回憶。
話說當年東方日報專欄人才濟濟,有黃霑、林燕妮、蔡瀾、李碧華、亦舒等(此乃記憶中的名單,有錯請指正)。八九年四、五月開始,不論是誰都離不開北京學運,讀者除了這個題材也似乎對別的提不起興趣。於是寫的繼續寫,看的繼續看。只有亦舒,由頭到尾就只她沒寫過學運、沒寫過北京,連六月四日以後,眾人在專欄中一字一淚,倪小姐依然是寫她寫慣的《紅樓夢》、詩韻、家明與玫瑰、絲質襯衣配牛仔褲、牛津口音的英文,等等。
於是有人寫信給別的作家,大罵:亦舒是不是冷血的﹖好像是蔡瀾還是誰,替亦舒說項:香港,就是言論自由最寶貴,作家愛寫甚麼就寫甚麼,不必擔心政治正確與否(當時還沒有「政治正確」這種說法啦,是如今的我用時下的話去詮釋當天的情況)。
那時,對亦舒的表現不算很認同但也說不上很反感,只覺得在眾人(包括我)都義憤填膺之際,她實在有點奇怪就是了。後來看了蔡瀾(還是別個﹖)的話,又覺得挺有道理的。
說起來,我之所以看張愛玲,的確是因為亦舒在她的作品裡不時提起祖師奶奶的緣故。
現在回想起來,原來那時我還在專欄作家身上學到這麼多啊﹗
撫心自問,這個答案符合常識,對得住學生,也過得到自己。只是,這個答案,偏偏就不適用於我們這群當導師的教職員。看罷這篇文章,感受更深。文中提到「對導師「唔做研究」此一現象加以批評,我以為並不公道,因為導師分擔了大量教學工作,讓其他教師有時間參與研究工作,此正是我們對研究的貢獻。另外,導師的職務要求亦無研究部分,同事自然缺乏誘因參與」,我深表認同,可是這一段呢:「導師應被視一種過渡職級,作為未有博士學位,或未具足夠研究能力,但又有志於學術界發展者的梯階。讓他們在此崗位吸收教學經驗、參與研究工作、攻讀博士課程,最終能成為正式教師。」看完我嚇了一跳:原來我教了十年書,還不是「正式教師」。
這些年來,不少好友同事都勸我讀博士以保職位(是保職位,不是升職哦)。是的。導師保住飯碗,甚或要晉升至更高職級,途徑不外乎是攻讀博士學位,多做研究,發表論文,希望有朝一日能升上講師職位,然後是副教授,教授等。然而,攻讀博士,先得有博士學位名額,也要尋得合適的論文指導老師;讀博士的人多,合資格的學術期刊數量卻少,投稿到這些刊物,除了論文本身要有夠水平,還得排隊,甚至「打人情牌」;所以,文末提出:「對導師同寅而言,我們又是否已經為面對種種進修、研究、出版論文的壓力作好準備?」一問,我的回答是:不是導師未能面對這種壓力,而是,許多情況,根本超出一個有意攻讀博士者的控制範圍。
更根本的問題是:教學工作,真的毫無價值﹖教學工作,註定比研究工作低等﹖一日大學招生收生,一日就需要導師負責教學。一間最普通的大學也有數千學生,可想而知導師的工作有多繁忙,又有多吃重。為甚麼這樣重要的前線工作,要被視為「過渡工作」,而不可以是一個教職員的終生使命﹖單以研究成就去衡量一間大學的水平,根本就不公平。這種做法,置大學的教育承擔於何地﹖如果有人已有博士學位,又有研究能力,卻偏偏喜歡教書,喜歡與學生相處,不想處理行政事務,甘於當導師,我們是否就要批評這個人不上進,沒大志呢﹖
孔夫子說:「人之患,好為人師」。的確,導師之「罪」,就是因為我們喜歡教書。


June與黑仔今年分別六歲與七歲。也許年紀稍大,但她們性情和順、舉止溫文。這,也是成貓的特點。
很可惜,June與黑仔的主人因為經濟困難,無法繼續與她們一起生活。主人不堪壓力,更曾揚言想把她們放上街,幸得義工苦苦相勸,才阻止悲劇發生。
June與黑仔現暫居荃灣,因該處是辦公室,只能困籠;沒有自由,沒有愛,這樣的生活,已歷時數週。日間,她們看著來往的腳踪,卻等不到一聲問候;夜裡,即使把鐵籠爪得「格格」作響,又或在黑暗裡哀哀呼叫,在空空的室內,也無人回答。
但她們並沒有放棄。June與黑仔仍在等待,等待一個懂得欣賞、愛護她們的人,給她們一個永久的家。
如果你工作繁忙,或居住環境狹小,成熟穩重的June與黑仔就是你最好的伴侶。她們已經絕育,身體健康,欠的,只是一點運氣。你,能成為她們的奇蹟嗎﹖
請聯絡:dianayflee@yahoo.com.hk
很多年前,有個當時十九歲的男學生跟我說,他小時候很喜歡酒井法子,床下底收藏了一箱箱酒井的照片、海報、精品;他第一次對酒井產生幻滅之感,是看見酒井一張看起來像沒穿衣服,只圍了一條浴巾的照片。
我和這位同學已沒聯絡。不知道,這幾個月他看到酒井的新聞,有何感想。
酒井被判緩刑,想來算是輕判。不過,報道說,酒井在庭上答允離婚;她向法官說想轉行當看護,然後又被業界指責「發夢」。更有人說,酒井想做的是音樂治療師,反映她無法捨棄娛樂圈云云。
看著,愈發覺得奇怪。如果我是酒井的親友,也許我會勸她離婚,因為兩個有毒癮的人在一起,其中一個忍不住再吸毒,很容易拖累另一個。可是,在法庭上,犯人要負上的是法律責任;離婚也算是法律責任嗎﹖還是酒井離婚只是「徇眾要求」,以示誠意﹖
無法捨棄娛樂圈,那其實也很正常,酒井由十四歲開始就在娛樂圈工作,是她成世人唯一一份工,除了這一行,她還懂甚麼呢﹖
好苛刻呀這個世界。
不過,我對以下的「港孩」定義,深感認同:
大部分「港孩」均有一個或數個以下特徵:
一、外表早熟,心智遲熟。
二、很喜歡玩,但無甚興趣。
三、對大部分事情最普遍的反應是沒有反應。
四、擅於「看見」,不擅「閱讀」;擅於「收聽」,但從不「理解」。
五、渴望被注意,但又沒有面對群眾的信心。
六、什麼都不在乎不介懷不思考不要求,典型答案是:不知道。
七、沒有責任感、沒有自理能力,同時也沒什麼好奇心和欲望。
八、不珍惜學習,不嚮往長大,不怕悶,只怕辛苦。
九、精於計算結果,毫不享受過程。
十、本性善良,不吃人間煙火,當然也未經任何苦楚及傷害。
這些孩子都有一個共通背景,他們生於九十年代中後至二千年初,一個物質相對富裕、資訊爆炸的時代。他們的接觸面和能力,煞地不成正比。跟家裡遊遍五湖四海,但每餐飯仍由傭人一匙匙餵進嘴裡;到過尼泊爾做外展,但連即食麵也不會煮;每天排滿節目,但見過的人和事,丁點沒印象。
可怕吧﹖
為甚麼孩子會變成這樣﹖1)獨生,大哂;2)父母忙於工作,交給外傭照顧,傭人卻沒有管教少主的權責;3)父母忙於工作,只能以物質代替時間顯示關愛;4)妄想孩子成為精英,卻不想想自己有沒有這個DNA遺傳給小朋友。
我見過不少這樣的「港孩」,連隨也見過不少如此「港父」、「港母」。最可怕的是,有子女的覺得沒子女的人在說風涼話;沒子女的,有朝一日成為父母,竟難保一家人不陷進港父港母港孩的圈套中。
既然有婚前輔導,為甚麼沒有「生前輔導」﹖想清楚才生孩子,免得大家都痛苦——只是,想得太清楚,只怕就不生了。
但其實,這兩單新聞,有明顯共通點:無差別謀殺。行兇者與受害者沒有私人恩怨;是他/她自己滿肚怨氣,無處發洩,以無辜者祭旗。
當堅尼系數愈來愈高,當地鐵車廂內愈來愈多人自言自語,我們就知道:這個城市病了,而且病重。
天價豪宅,暢旺股市,花四千萬搞東亞運動會開幕禮……這些,只是塗在病人臉上的胭脂水粉。
不過,行兇的人,那不代表我同情你。如果你有種,請去包圍禮賓府。傷害無辜者,只代表你和你所厭惡的那個,沒有分別。
皮草,從來就不是「草」。

在家休養,只好看大公司的網站當行街。無意中,在H & M網站看到這個標記。還有以下產品政策:
- H&M並不售賣真皮草。
- H&M只售賣取自為製肉飼養的牛、水牛、綿羊、山羊和豬隻身上的皮革
- 因印度運輸過程對動物殘酷,H&M並不向印度採購皮革。
- 因印度絲綢業的工作條件惡劣,H&M並不向印度採購絲綢。
- H&M並不接受用於美利奴羊隻身上的防蠅手術mulesing。
- H&M的產品不含取自瀕臨絕種動物身上的物料。
- 絨毛和羽毛均只取自為製肉而飼養的雀鳥屍體。H&M同時要求認證列明絨毛和羽毛已妥善清洗和消毒。
- 對於來自熱帶雨林國家的木製產品,H&M要求由森林管理委員會(FSC)發出的認證。
- 上衣和其他產品的印花不得具攻擊性、種族歧視、男性至上主義、政治或宗教成份。
最好當然連皮革和羽絨都免了。不過,當我等凡人買不起Stella Mccartney時,H & M也不失為一個選擇——至少,那裡的價目,打破「環保與愛護動物是高收入人士專利」的局面。
我等平民罷賣皮草,聽上去有點可笑——罷賣﹖還是買不起﹖但其實,街邊十蚊一個的毛毛髮圈,都可能是內地的兔毛、貓毛……平民買皮草,特點是買的人根本不知那是皮草。
政策的最後一點也很有趣。愛護動物的本質就是關心弱勢,當然也包括反對種族歧視與男權主義。但政治無處不在(訂立政策本身已是政治行動),宗教(當然指正當宗教)與「關心弱勢」不一定排斥甚至本應同一陣線。
那不是環保人士的成功,而是政治與宗教的墮落。
早上,公園樹影婆娑。彭扶著我散步。右邊是一幅小小的草地,有草叢。忽然,我看見四頭大狗站在那兒;狗很高大,也算乾淨,似乎不是流浪狗,當然也不能肯定。
我正奇怪:大白天,人來人往,怎麼會有幾頭狗﹖然後,我看見其中一頭狗,嘴裡叼著一頭貓。
那是一頭黑白色的大貓,已死掉的,閉上眼睛,屍身乾淨,沒有血,也很完整。
我叫了一聲,不敢回頭再看,拉著彭匆匆離去。
到現在,疑團依然未釋:如果是流浪狗,怎麼會出現於白天的人群中﹖那兒根本沒有躲藏的地方,一邊是人,另一邊是馬路,那草叢也沒大到可以遮蔽牠們。住了這些年,我也是頭一次在這個公園見到狗。貓倒是一向很多。
如果是有人養的,會不會是有人刻意放狗出來咬貓﹖不遠處,一個嬸嬸也在旁觀。但彭說,嬸嬸後來自個兒走了。
我們一路走過去,並沒有一點異樣的聲響動靜。沒有一聲狗吠,也沒有一聲貓叫,草叢也沒搖動過。
可能貓早已死了,狗只是發現屍體。
「貓很可愛」,只是人類——還要是一部分人——的感情投射。對狗來說,貓,跟一隻老鼠、一隻豬、一堆狗餅,沒有分別。貓捕鼠,可能比狗捕貓更殘忍。
這些事,在森林中日日發生。只是對城市人來說,畢竟震撼。
我們,包括動物,畢竟就是活在一個不完美的的世界中。唯願如《聖經》所說:「到那日,萬物都釋出其勞苦。」


阿彭與細妹說,見到鄰床嬸嬸吃的是牛扒,一大塊,厚切,嚇到失笑。
病榻中,除了無線台慶劇,也看新聞。「每個人都有個價,你唔肯都係嫌唔夠啫,開個價黎囉」,這不是《宮心計》/《富貴門》對白,而是政府對菜園村居民的態度吧。
至於30樓變88樓的樓盤,其想像力之豐富,當然勁過無線編劇多多聲,幾乎讓人以為自己麻醉藥未過,仲係發緊夢了。
教實用文時,我曾說過「計劃書是計劃未來的,報告是總結過去的」,有學生問:「那為甚麼施政報告中的政策尚未執行,文件本身又喚作報告呢﹖」我一時間還真答不上來。答案可能有兩個:1)我搞錯了兩種文體的定議;2)施政報告是「報告」,是因為其內容已是「決定了的」,並不是「可修訂的」。
如果是前者,還請各方高人指點小妹。
日間公私兩忙,上堂、備課、改功課、覆電郵、處理文件……剛忙完動物崇拜,又有好幾個講座。九月尾開始,寫作就停下來。況且,也不是有時間就有狀態,有時對著電腦屏幕,腦袋一片空白。創作這回事不是一味勤力就可(但不勤力就絕對不成),勉強寫下來也不見得好看。
這兩天索性夜晚開工:沒有電話,也奇怪地沒有上網瀏覽的興致(日間寫作卻總是分神),大約是晚上十時多開始,一直寫到凌晨兩時左右收工。前提當然是翌日的課在下午。
這段時間又真的能集中,效率是日間的幾倍。只是,凡事都有代價:日間的我如像夢遊,不停放蚊,靈魂出窺。即使睡到日上三竿,也無補於事。
人腦像電腦一樣,ram數總有一個限制,超過了就hang機。然而我們總是貪心,想做盡量多的事情。年輕,有精力時,總虛耗在傷春悲秋上;到有了人生目標,才驚覺精力腦力大不如前。這,也是人生之實況。
起初還說周秀娜答非所問無準備,後來看有線片段,始知那位教授先生的問題,未免太專業。「除了巴士阿叔,你仲可唔可以舉多幾個例,提供一個common ground﹖」如果訪問者做過功課,他應該知道受訪者只得中五程度,答不上來很正常。
不同專業有不同語言,大家都講過兩錢書,英文系教授與物理學教授要談各自的專業,只怕也是牛頭唔搭馬咀。請得周秀娜,就是因為她有名氣而不是因為她有學問,何必一邊利用人家的聲名,一邊要人台上出醜﹖
中大舊生都說:高錕為人寬厚包容。且看黃美芸問高錕:「你是光纖之父嗎﹖」高錕已無法回應。也許這是命運對他的最大諷刺,又或者是上天助他一臂之力,讓他徹底忘記自己的功績,做一個徹頭徹尾的灑脫人。這,才是真正的學者。
(作者胡志偉牧師,香港教會更新運動主席)
華人教會一向重「救贖」輕「創造」,近十年來歐美神學已有人主張「救贖」也是「重新創造」(re-create),而神的子民的使命是參與和三一神「共同創造」(co-create) 世界的進程中。有人嫌「共同創造」過度抬舉人,於是提出「配合再造」(sub-create),人只是在受造世界之內,嘗試為所有受造之物重新回復其受造的尊榮與價值。
不少教牧與信徒理解救恩故事,只是沒有佈景、沒有配角的獨白劇,舞台上重要的是看得見的主角與看不見的上帝之間的對話。然而,真實宏大的救恩故事,類似威爾第歌劇「阿伊達」(Aida) 一樣,有場景,也有動物有分演出。倘若世人是主角,動物也是配角,植物也是場景,三一神就是唯一的觀眾。
部分華人信徒讀聖經偏執得很,我們把馬太福音廿八章第十九節無限擴大,忽略了下一節同樣重要 :「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耶穌有吩咐我們:「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凡受造的聽」(可十六15),好消息是向所有受造之物宣告的,一切動植物並不排除在救恩以外,難怪保羅會這樣講 :「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脫離敗壞的轄制,進入神兒女自由的榮耀」(羅八21)。和好的福音,帶來信的人「手能拿蛇」(可十六18),人與惡獸也能和諧共存。
華人譯經者深受中國文化影響,人高於物,神創造的世界,只見「神愛世人」(原文應為「神愛世界」),不見山川河流、花草樹木、飛鳥走獸等 ! 中國人的世界觀是絕對地「以人為中心」,唯我獨尊,動物只能用或吃,缺乏西方文化那種人與物共融的傳統。
「誰知道人的靈是往上升,獸的魂是下入地呢」(傳三21),不少信徒按字面理解,就一口咬定動物不會得救;其實此節經文是詩歌平衡體,「人的靈」與「獸的魂」是同一個字,只是中譯有所不同。貓狗及其它動物,自有其與創造主溝通方式,非人類可明白;動物等候得贖也有其方式。難道動物得救也要如人類般思考,作出所謂的「決志」,才能得救 ? 挪亞的故事,正好說明人類要在罪惡世界中發揮使命,創造空間,才能保育所有生命;上帝救恩故事也不僅挪亞一家得救,受造萬物也是有分的 !
就以狗為例,中國人罵別人為「走狗」、「看門狗」,「豬朋狗友」、「狗口裡吐不出象牙」等,多是負面的論述;相反,西方人對狗的觀感較為正面與肯定。二○○九世界動物日崇拜 (十月四日下午五時於灣仔狗公園舉行),就讓我們肯定所有受造萬物也有分於救恩故事,新天新地的遠象是「豺狼必與羊羔同食;獅子必吃草與牛一樣;塵土必作蛇的食物。在我聖山的遍處,這一切都不傷人,不害物」(賽六十五25)。天堂的蚊子與蛇,均不會咬人 !
原刊《香港教會網頁》:http://www.hkchurch.org/Frontpage.asp?paperID=0010
創世記的記敘很清楚:神造萬物,包括天地、水土,各樣動物植物,最後才是人類。儘管我們常愛高舉「只有人類才是依上帝形象所造」,但,地球上不只人類生存,卻是不爭的現實,也是上帝的設計。衪造人,也造萬物。
有趣的是,聖經上第一宗死亡事件,不是大家熟悉的「該隱殺亞伯」,而是第三章第21節:「耶和華神為阿當和他的妻子造了皮衣,給他們穿上。」我們不知道這頭「變了皮衣」的動物,是死於自然呢,還是上帝因為要造皮衣而把牠殺死;總之,聖經上的首次死亡記敘,就是這樣和人類的罪拉上關係。動物,之所以淪為人類的「資源」,並非因為牠們只配如此,而是遭人連累——別忘記,在洪水淹沒大地之前,所有動物,包括人類,原是素食者,根本用不著動物為我們的口腹而喪命。今時今日,當我們吃肉、穿上皮衣皮鞋時,至少應該懂得感恩並羞愧,而不是理所當然地認為動物比我們低能,只配供人類勞役。
也有人問:動物死了,會上天堂嗎?我沒資格回答這個問題,只想指出:會又怎樣?不會又怎樣?問題的答案,合該抵銷動物在世時承受的痛苦嗎?這種想法是危險的開端,因為那意味著我們把自己「分別為聖」,而這種心態很可能演變為漠視那些我們認為他(牠)不可能上天堂的人的感受,例如非教徒、異教徒、動物。
亦有人說:動物沒有道德意識,也沒有實踐道德的能力,因此不配有權利。我的看法正好相反:既然動物沒有道德意識,也就無所謂「罪」,沒有犯罪企圖與能力。如果天堂有動物(我強調是「如果」),那麼,牠們存在的原因,恐怕與人類不同。牠們沒必要經過「悔改得救」的「程序」;牠們本來就在那裡。
事實上,教友也是世俗社會中的一分子;城市規劃、管理主義、成功哲學等現代社會元素,無可避免也影響教友的心態。人類無法用語言理解動物,而大部分城市人,包括教友,也沒甚麼機會接觸動物,對牠們的無知遂演變成不必要的恐懼與抗拒,視牠們為不潔、瘋狂、滋擾。對動物的漠視以致歧視,不過反映了我們希望「盡在掌握」(under control)的心態;而對基督徒來說,這種心態更可能在有意無意間以「神把我們分別為聖」作包裝,成為為保護自己而排斥異類的通行證。.
基督徒愛護動物,與基督徒愛護弟兄姊妹,本質上並無分別。也許,愛護「非我族類」的動物,更能幫助我們愛護千瘡百孔的人類世界。
原刊《時代論壇》:http://christiantimes.org.hk/Common/Reader/News/ShowNews.jsp?Nid=55691&Pid=2&Version=1153&Cid=641&Charset=big5_hkscs
讓動物到我這裡來
/羅錫為
把動物帶到主耶穌跟前?
香港對動物不友善。教會無明文規定不許攜帶貓狗入內,但也不見得對動物友善。一年中,動物比較受歡迎的場合,是聖誕節的聖景,有些馬呀,牛呀,和小羊,在馬槽聖嬰旁邊當佈景板。當然,都是小孩子扮演的。
羊可能是最幸運的動物,託主耶穌是好牧人的福氣,最可能會出現在教會的鑲嵌彩色玻璃或裝飾的聖畫中。鴿子是在教會的圖像中另一種常見的動物,不過它變成了代表聖靈的象徵,不當它是動物了。
或者,伊甸園裡的敍述中怎可缺少飛禽走獸?亞當夏娃為動物一一命名。還有方舟,全體動物排隊爬上跳版,與挪亞一家八口擠在一條船中。還有以賽亞書預言的「和平國度」(十一6-9;六十五25)︰「豺狼與綿羊同居,豹子與山羊同臥;小壯獅子與牛犢並肥畜同群;子孩子要牽引牠們……在我聖山的遍處,這一切都不傷人,不害物……。」我們懷疑是否「狗兒都上堂」(All Dogs Go to Heaven──動畫片名),但是,毒蛇猛獸雖然曾經兇惡,在新天新地裡,也佔一席位。
聖法蘭西斯有一篇《使我作和平之子》禱文,也是一位代表著要與大自然和好的使者。傳說他路過某地,聽到路旁小鳥群在樹上鳴叫,他停下來向他的「鳥兒姊妹」講道。又云在某地有豺狼作惡,他跑去與他的「豺狼兄弟」說項,說服牠與人和好。於是,以後教會在「聖方濟日」舉行的禮拜,都容許帶動物到禮拜堂去一起崇拜。我全家曾與近千人和他們所飼養的水陸大小寵物,擁到溫哥華市中心的禮拜堂,一起作禮拜。唱《一切美麗光明物》時,小鳥與狗兒彼此和唱。我家的小犬,也是臨時湊合的動物大詩班一員,唱得一點不賴。
最近,香港破天荒竟然會舉辦「世界動物日崇拜」,讓貓貓狗狗都可以親親主耶穌。好極了!
--轉載自時代論壇
第一一五二期.二○○九年九月二十七日
網址:http://christiantimes.org.hk/Common/Reader/Version/Show.jsp?Pid=2&Version=1152&Charset=big5_hkscs

愈忙愈愛發白日夢。忽發奇想,如果我是有錢佬,而我三隻貓又是人的話,我要如何分派遺產呢﹖我會把公司交給lala仔管理,因為他最聰明、最識睇人眉頭眼額。就算生意失敗,我相信lala會有本事搵到個有錢女與他結婚,一世無憂。我只擔心他會為了要環遊世界,一個唔該把整間公司我的心血賣給不知名某君,然後自個風流快活去也。
最傻最戇居的小必,我會請一個信得過的律師當他的監護人,必須等他年過三十,沒有行差踏錯,身邊沒損友,兼且娶了一個能治夫的太太,才可將我名下的不動產——必須律師同意才能再次轉名——轉讓給他。
奀仔浪呢,像耶穌的彼得,孔子的子路,忠 誠而固執。他會是lala仔的得力助手,但也可能被lala仔吞掉他的一份……我給奀仔浪留的是藍籌股與基金,不易挪用的,升幅小而穩定的,lala仔嫌賺得慢的,那麼奀少便能安享晚年。
發完夢了,早抖。
如今我們終於證實了香港已比粵片時代進步,心頭也更高,除了住洋樓養番狗,還得「變成洋人」才是富貴標準呢。
都說豆腐潤豪宅的銷售對象不是香港人(也許真是洋人吧,誰知道),所以廣告商才敢膽把青馬大橋放在何文田,比大衛高柏輝還厲害——噢,我們一早就比洋鬼子魔術師犀利十倍,他老兄不過是變走自由神像,我們卻把比華利山和曼克頓山搬到香港來,把美帝的土地逐忽逐忽賣錢呢。
大話不怕講,只要有人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