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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蜜蜜》(短篇小說集)
《快快樂樂》(音樂散文)
《極點》(短篇小說、散文結集,與莫永雄合著)
《為你鍾情銅鑼灣》(散文)
《非典型生活管理》(散文,與郭小娟合著)
《那個盛夏在日不落》(遊記,與阿谷合著)
認識我的朋友,應該不大見過我穿顏色鮮艷的衣物,也應該不大見過我穿及膝裙(除非是中學同學,那時日日穿的校裙就是及膝的)。事實上,打開衣櫃,大部分衣物都是黑色白色藍色,上衣是T shirt,下裳為長褲。這也應該較符合我給別人的印象(我估的,我沒問過別人對我有甚麼印象)。
但其實,我是花了頗多時間/金錢之後,才搞清楚一個重要的道理:你喜歡的,和適合你的,很多時候不是同一回事。
坦白說,我喜歡的風格,並非黑白簡約,而是——懷舊﹗Vintage﹗復古﹗碎花連身裙+圓頭鞋芭蕾鞋﹗波點連身裙+小手袋﹗嘉莉施姬莉﹗柯德莉夏萍﹗老夫子裡的陳小姐﹗再坦白點,我真的買過這樣的裙子回家,可是從來沒敢穿上街﹗
因為我知道自己穿得不好看。有一次在時裝店,分別試了一條及膝裙和一條長裙。那一刻我就認了:我穿長裙,真是好看太多了:P
從此,在櫥窗看見美麗的、復古的、lady到不行的連身裙,我學懂望而興嘆,然後轉頭離去。有一次,跟彭逛街,走進無印良品,我說:「原來無印良品啲衫都幾好。」彭補充了一句警語:「係呀,適合我地啲年紀。」Orz.
認命之後,省了不少錢,省了衣櫃的空間,也省了不少無謂的幻想,心情不用再於希望與失望之間顛簸。認命,也有認命的好。
間中仍會上網瀏覽那些復古衫裙,走過美芝也會進內逛逛過癮。懷舊裙於我如靚仔,可遠觀而不可褻玩了。

(原來《老夫子》中還有這個張小姐﹗她身上的裙子就是我喜歡的類型﹗)
這 幾 年 , 我 除 了 寫 作 外 , 也 參 加 動 物 權 益 運 動 ; 投 入 的 程 度 , 幾 乎 令 我 忘 記 自 己 是 讀 文 學 出 身 的 。 然 而 , 到 後 來 , 把 我 從 社 運 路 上 各 種 困 境 中 拯 救 出 來 的 , 到 底 是 文 學 。
我 常 常 戲 言 : 幸 好 我 加 入 社 運 時 年 紀 已 不 輕 , 否 則 早 成 為 那 種 自 以 為 是 , 目 空 一 切 之 徒 ─ ─ 我 不 是 指 凡 社 運 中 人 皆 如 此 狂 妄 , 而 是 我 深 知 自 己 的 性 格 , 正 正 是 那 種 容 易 「 自 我 感 覺 良 好 」 之 人 。 這 種 人 , 比 所 謂 的 「 壞 人 」 更 可 怕 ; 他 們 的 動 機 最 純 正 , 因 此 也 最 振 振 有 詞 , 一 點 心 虛 也 沒 有 。 像 我 , 關 懷 的 甚 至 不 是 「 人 」 , 而 是 「 動 物 」 , 連 「 謝 謝 」 也 不 會 說 一 句 , 遑 論 報 答 ─ ─ 誰 敢 說 我 不 是 「 好 人 」 ﹖ 不 是 在 「 做 好 事 」 ?
然 而 , 說 到 底 , 我 只 是 一 個 想 做 一 點 好 事 的 , 罪 人 。
在 香 港 寫 作 可 做 什 麼 好 事
整 個 香 港 的 情 何 嘗 不 是 一 樣 ? 我 也 曾 經 天 真 地 以 為 : 當 守 規 矩 再 起 不 了 作 用 時 , 抗 爭 就 是 必 須 的 。 然 而 這 幾 年 , 連 「 抗 爭 者 」 都 變 成 教 主 一 般 人 的 權 威 人 物 了 ; 他 們 成 為 他 們 當 初 所 反 對 的 強 權 了 。 我 們 彷 彿 只 聽 到 「 口 號 」 而 聽 不 到 「 道 理 」 ; 又 或 者 , 我 們 每 個 人 都 有 一 肚 子 的 「 道 理 」 , 然 後 各 自 表 述 , 誰 也 說 服 不 了 誰 。 「 感 受 」 是 沒 意 義 的 。 「 同 理 心 」 在 溝 通 中 是 不 計 分 的 。 「 談 情 說 理 」 被 淹 沒 在 躁 動 不 安 的 氛 圍 中 , 「 引 人 注 意 」 不 再 是 手 段 , 而 成 為 目 的 本 身 。 我 們 的 城 市 患 上 失 語 症 , 只 餘 空 洞 沙 啞 的 叫 囂 與 罵 戰 , 把 我 們 撕 裂 成 「 非 黑 即 白 」 的 兩 邊 , 永 遠 過 不 了 彼 岸 。
我 本 來 就 不 是 個 行 動 派 , 從 來 未 享 受 過 群 體 活 動 , 至 今 亦 然 。 這 幾 年 所 作 的 , 不 過 是 出 於 「 不 忍 」 而 已 。 組 織 遊 行 、 示 威 , 約 見 官 員 , 在 人 前 總 是 一 副 自 信 的 模 樣 。 頭 一 陣 子 的 「 正 義 感 」 大 概 填 補 了 好 些 文 苑 寂 寞 , 然 而 真 相 很 快 就 將 我 擊 倒 : 救 之 不 盡 的 動 物 、 傲 慢 冷 漠 的 官 員 、 冥 頑 不 靈 的 投 訴 者 … … 有 哪 一 項 是 我 應 付 得 了 的 呢 ? 遇 上 此 等 情 , 臉 書 塗 鴉 牆 上 必 然 粗 口 橫 飛 , 義 憤 填 膺 的 背 後 , 其 實 是 無 能 為 力 。
我 看 到 人 性 的 狹 隘 , 也 看 到 自 己 的 幽 暗 。 我 驚 訝 地 發 現 自 己 原 來 可 以 滿 腔 仇 恨 ─ ─ 彷 彿 是 過 往 人 生 所 有 的 咬 牙 切 齒 全 部 調 動 起 來 , 壓 在 心 頭 。 在 人 群 中 我 依 舊 站 在 高 處 振 臂 疾 呼 , 然 而 背 地 裏 我 知 道 自 己 每 一 次 都 在 透 支 自 己 , 以 負 能 量 作 燃 料 。 然 後 就 是 耗 盡 了 。
我 告 訴 自 己 , 我 必 須 學 會 排 遣 心 內 的 憤 怒 , 不 然 , 我 和 我 所 恨 惡 的 , 沒 有 分 別 。 於 是 我 退 回 「 文 學 」 的 世 界 。 整 個 暑 假 我 就 靠 一 部 《 紅 樓 夢 》 療 傷 。 或 許 有 人 會 說 : 「 這 是 逃 避 。 」 然 而 再 英 勇 的 士 兵 也 需 要 一 個 讓 其 能 稍 作 休 息 的 戰 壕 , 何 我 這 個 平 凡 的 中 年 人 。
接 覑 我 決 定 寫 一 個 「 長 一 點 」 的 小 說 ─ ─ 啊 , 我 還 記 得 怎 樣 寫 小 說 嗎 ? 過 往 寫 的 多 是 短 篇 , 頂 多 萬 餘 字 ; 一 個 天 天 要 上 班 的 人 , 實 在 難 以 專 心 構 思 稍 為 複 雜 的 題 材 。 可 是 我 不 想 被 生 活 擊 倒 ; 更 重 要 的 是 , 我 希 望 以 寫 作 發 掘 更 多 的 可 能 : 這 個 世 界 真 的 只 有 敵 我 對 立 ? 只 有 能 言 善 辯 的 人 才 有 發 言 權 ﹖ 動 物 註 定 被 拯 救 , 不 能 獲 得 基 本 尊 重 ? 至 少 , 在 虛 構 的 故 事 中 , 我 可 以 給 各 種 性 格 的 人 和 動 物 一 個 共 生 並 存 的 機 會 : 這 本 來 是 現 實 , 不 應 是 個 夢 。
於 是 我 以 一 條 小 學 程 度 的 算 術 題 為 寫 作 目 標 : 每 天 一 千 字 , 一 個 月 下 來 就 有 三 萬 字 。 參 加 比 賽 或 勝 出 與 否 不 是 最 重 要 , 重 要 的 是 我 想 看 看 自 己 能 否 成 為 一 個 有 紀 律 、 有 毅 力 的 寫 作 者 , 在 營 營 役 役 中 的 生 活 掙 回 一 點 自 主 的 能 力 。 《 潤 叔 的 新 年 》 寫 的 是 一 群 日 常 人 的 日 常 事 。 這 幾 個 殯 儀 館 工 人 , 每 日 的 工 作 就 是 與 死 亡 為 伍 。 潤 叔 和 他 的 伙 伴 們 沒 有 一 個 是 絕 對 的 「 好 人 」 , 也 沒 有 一 個 是 絕 對 的 「 壞 人 」 。 他 們 有 明 顯 的 缺 點 : 偏 心 、 好 賭 、 口 沒 遮 攔 。 然 而 同 時 他 們 也 互 相 包 容 , 自 得 其 樂 , 甚 至 關 心 到 一 隻 流 浪 貓 的 溫 飽 安 危 。 他 們 的 生 活 就 是 生 與 死 之 間 的 一 片 混 沌 、 平 淡 、 瑣 碎 。 我 之 所 以 寫 一 群 「 小 市 民 」 , 並 非 因 為 我 「 關 注 」 他 們 , 而 是 因 為 我 本 來 就 是 小 市 民 的 一 分 子 。 寫 作 剝 去 那 張 人 群 中 拿 覑 揚 聲 器 指 揮 一 切 的 虛 榮 面 紗 , 讓 我 回 到 自 己 所 熟 悉 的 生 活 : 生 命 的 原 材 料 原 為 柴 米 油 鹽 , 世 界 上 大 部 分 人 與 「 轟 轟 烈 烈 」 四 字 沾 不 上 邊 。
關 懷 動 物 從 來 是 人 類 自 救
在 故 事 中 , 我 刻 意 加 插 一 個 角 色 : 一 隻 貓 。 過 往 , 動 物 在 人 類 文 學 作 品 中 , 多 為 喻 體 , 沒 有 獨 立 價 值 ; 然 而 我 這 隻 貓 就 是 小 說 中 的 一 員 ; 貓 不 是 比 喻 , 不 是 擬 人 , 貓 就 是 貓 , 在 故 事 裏 與 社 會 中 的 自 然 存 在 。 這 不 就 是 我 一 直 以 來 所 爭 取 的 嗎 ? 現 實 當 然 沒 這 般 理 想 , 但 至 少 我 能 讓 人 試 試 想 像 : 人 貓 共 處 , 互 相 接 納 , 並 不 奇 怪 , 也 不 可 怕 。
這 隻 貓 走 在 我 的 前 面 , 領 覑 我 走 到 另 一 個 階 段 : 一 個 不 會 出 現 在 陳 映 真 與 張 愛 玲 的 小 說 中 的 題 材 。 兩 位 都 是 我 影 響 至 深 的 小 說 家 : 前 者 讓 我 看 到 一 個 作 家 的 人 格 與 作 品 如 何 合 二 為 一 , 後 者 對 細 微 物 事 的 深 刻 描 述 是 觀 察 力 與 想 像 力 的 結 合 。 當 我 寫 到 「 黃 蟬 在 花 圃 裏 冉 冉 , 恰 巧 擋 覑 這 三 個 聚 賭 的 、 初 老 的 男 人 」 這 類 定 語 長 長 的 句 子 時 , 我 彷 彿 看 到 映 真 先 生 在 電 腦 屏 幕 中 微 微 一 笑 。 我 曾 拜 讀 過 映 真 先 生 不 少 反 資 本 主 義 、 反 殖 民 、 反 消 費 等 理 論 文 章 ; 我 相 信 , 在 他 那 雄 辯 的 、 激 越 的 姿 態 背 後 , 也 就 是 「 不 忍 」 二 字 ─ ─ 他 的 小 說 可 以 作 證 。
《 潤 叔 的 新 年 》 能 算 上 是 「 動 物 小 說 」 嗎 ? 我 不 知 道 ─ ─ 只 有 讀 者 才 能 提 供 一 個 公 允 的 答 案 。 反 正 既 云 「 小 說 」 , 就 非 說 教 之 用 , 也 不 一 定 要 歸 類 , 因 為 真 實 生 活 難 以 分 類 。
然 後 我 問 自 己 : 我 會 放 棄 以 社 會 運 動 形 式 爭 取 動 物 權 利 嗎 ?
我 想 , 我 會 時 常 提 醒 自 己 : 別 以 英 雄 主 義 形 式 爭 取 動 物 權 利 ; 保 持 平 靜 、 謙 卑 、 溝 通 與 尊 重 。 我 深 呼 吸 一 下 , 不 敢 承 諾 一 定 能 做 到 , 只 能 往 自 以 為 對 的 方 向 繼 續 前 行 。
關 懷 動 物 從 來 是 人 類 自 救 , 寫 作 亦 然 。
(原刊《明報‧世紀》,2012年1月28日)一直以來就對那些所謂「住家繁殖」十分反感:關起房門,愛怎樣就怎樣,誰知道房門後有多少動物﹖生活在甚麼環境中﹖只要有一公一母,就可以幾乎在零成本的情況利用動物做起生意來,動物賣得超便宜,買的人也就更輕率。其猖獗程度,只要你在網絡搜尋器上打「史」字,出垷的不是史泰龍、而是史納沙。
生命原本就不應用作買賣賺利的工具;繁殖買賣動物要領牌,已經是很大的妥協,如果連牌都不用,那誰還肯投資一個人道、企理的繁殖場﹖在家裡的廚房不就行了嗎﹖
終於,漁護署都明白了;至少明白了這一點,雖然有點遲來的春天,總比不來的好。希望兔年年尾的好兆頭,可以一直延續到龍年:成立動物警察、落實絕育放回、推動素食……
當然還得經過立法程序,但我還是有點信心——因為現在講的不是「全面取締繁殖」,而是「繁殖規範化」,相信那些做得企理的繁殖商,也希望趕走行內瘀血,少個「頂爛市」的來爭生意吧。當然,屆時市民如何表態,還是不可少。
以後在網上、在街上,再看見那些出售「家中動物」的廣告,可以按圖打電話去:「你收檔啦﹗趁早轉行罷啦﹗」
今年是龍年,也是許多夫婦計劃生育的年頭。正在看這篇文
一直以來,義工都接收很多遺棄動物,當中不少是因為主人

臉書上,每逢這種案件上載,一定惹來批評責罵。有一次,
這種過份保護孩子的父母,大抵就是所謂的「怪獸家長」,
迎接新生命是一份喜悅,但也是一個生活上的巨大轉變,帶
(原刊"Petbuyer"2012年1月)
我不諱言,看《天與地》的原因,是因為傳說中的「吃人」橋段:在無記電視(C9)劇中,竟有如此「出位」情節,實在讓人好奇。
果然,第二集就來了:先是俊雄(林保怡飾)為爭取工人權益絕食,畫面交代他十幾年前在被困雪山迫得殺友吃肉;然後是以朗(陳豪飾)把牛扒切開,放進口中慢慢咀嚼;失憶的振軒(黃德斌飾)把三文魚餵進兒子口中,小朋友大叫好味;接下來,俊雄結束絕食,誤吃肉粥,嘔吐大作。
一連串時空交錯的鏡頭,看得人毛骨悚然。尤其是振軒舉刀殺人後,鏡頭一轉,畫面對準一塊血淋淋的牛扒,手起刀落,同樣是血花四濺、皮肉分離。剎那間,不禁反思:吃肉,真的「理所當然」﹖
人是甚麼時候開始吃肉的﹖根據《聖經》,人類本來是素食者:「我供給五穀和各種果子作你們的食物。但是所有的動物和鳥類,我給牠們青草和蔬菜吃。」(《創世紀第一章廿九至三十節》)這就是伊甸園:沒有貪婪,就用不著殺戮。
那 麼,根據聖經記載,動物何時開始要為人類犧牲﹖人類何時起變成食肉獸﹖是人類犯罪以後。始祖亞當和夏娃偷吃禁果,上帝發現了,於是「主上帝把獸皮造衣服給 亞當和他的妻子穿。」,然後把他們逐出伊甸園。獸皮從何而來﹖就是動物的屍體——儘管《聖經》並沒有說明,這頭動物是本來就自然死去,還是為上帝所殺。
然 後是洪水淹地。上帝因見世界罪惡太深,決定以洪水毀滅世界,卻又不忍萬物滅絕,於是吩咐唯一的義人挪亞以方舟為所有物種留後裔。洪水退卻,上帝與挪亞以彩 虹立約,不再水淹大地:「所有地上的牲畜、空中的飛鳥、地面的爬蟲,和海裏的魚類都要畏懼你們,歸你們管理。從前我把蔬菜給你們作食物,現在我也把這些動 物給你們作食物。」(《創世紀第九章二至三節》)也就是說,人類犯罪後,動物就成為人類的犧牲品,肉食就成為我們的習慣,直到今時今日。
到 了今天,很多人,包括基督徒自己,都忘記伊甸園中上帝的安排。著名動物權益主義者Carol J. Adams(註)曾提到一段童年回憶:讀大學的時候,她家中的馬兒不知何故被流彈射中死亡,家人都很傷心。那一夜的晚餐是漢堡,吃著吃著,Carol忽然 想到:Jimmy(死掉的馬)一生備受寵愛,死後也獲好好埋葬;如果這條漢堡包裡的牛也如占美一樣,有名有姓,是家裡的一份子,她還會將之吃進肚嗎﹖自那 日起,Carol成為素食者。「命名」讓人和動物之間發生了關係,而伊甸園中,負責為各樣動物命名的,正是人類始祖阿當。同樣,《天與地》中他們吃掉的, 不只是一個人,還是一個對他們來說「有名有姓」的人。這個人叫「家明」,他們的好朋友。
大概沒有人會把《天與地》看成基督 教作品(話說回來,身為基督徒的我一直就不明白甚麼才算是「基督教作品」。一定要傳福音嗎﹖單單探討人性就不算數﹖那除非說基督教不關心人性)。然而,劇 中三位男角都的而且確被「罪」綑綁——打從吃人之後,他們無論做甚麼都是錯的;炒黑股固然是錯,父慈子孝是假象,連搞工運也是出於自私。劇中,俊雄的師傅 江兆泉(劉丹飾)就講過:「不一定是為名為利才是為自己。為了讓自己好過些,也是為自己﹗」果然,言猶在耳,俊雄發起工人罷工行動,把小企業東主迫得當場 跳樓——由罪人伸張的正義,到底是有缺陷的正義。
於是以朗索性拋低道德枷鎖,按桌大嚼;劇中,只有他不怕舊事重提,三番四 次提醒俊雄:「當年我做過甚麼,你也做過﹗」這就是「原罪」:萬般帶不走,唯有業隨身。在「罪」的網羅中,當大家都在吃蘋果/人肉時,不吃的那個才奇怪 (可以想像中,在雪山中,哪個不成為共犯的,會被另外兩個幹掉)。吃人肉當然是現實中的異數,然而肉食場面天天上演。我們自出娘胎就被教導吃肉;我們身邊 大部分人都吃肉,自己不吃就是標奇立異——即使,在小時候,我們都曾為養了幾個月最後被宰的小雞流過眼淚。哭過痛過後,我們都像振軒的孩子,從父母手中接 過肉塊,一嘗血肉滋味,然後大叫「好吃」,在成年人的鼓勵與嘉許中把惻隱遺忘。對動物的同情心只限出現在幼稚的童話書中。——後來俊雄放棄素食,也就等如 放棄他「青澀」的罪疚和理想。
這就是人類:我們總有本事把一切變得合理。個個都炒樓炒股,安分守己打工註定一世窮;做大事 必然要昩著良心,因為人不為己天誅地滅。把事情推到最極端的結果,就是謹慎有禮的日本人來個南京大屠殺,禮儀之邦的子民搞出文化大革命,培養了康德的地方 成為納粹帝國——當身邊所有人都成為瘋子,如果你還堅持做個正常人,那麼,你才是瘋子。
我無意把肉食者等同十惡不赦的罪 人;我只想強調,「罪」這回事,也許比想像中更無處不在,因為「它必戀慕你,你卻要制伏它。」(《創世紀第四章第六至七節》)基督教一直強調「罪」,那到 底甚麼才是「善」﹖我想起《道德經》中的這幾句:「大道廢,有仁義;智慧出,有大偽」。上帝為甚麼不讓人吃「知善惡」果子﹖既知善,就有惡。善惡不知,道 法自然,方是伊甸原意。然而我們選擇了「善」,選擇以葉子掩飾自己,那就只能儘管錯,一直錯到至死方休。
註:見Carol J. Adams: ”Feeding on Grace: Institutional Violence, Cristianity, and Vegetarianism”, Religious Vegetarianism: From Hesiod to the Dalai Lama,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 2001
(原文刊《明報‧世紀》,2011年12月29日,後經作者修訂)
節日活動少不了大吃大喝,自助餐「放題」更是港人至愛,樣樣好味卻又眼濶肚窄,到頭來剩下滿碟的肥牛、魚生、羊扒、雞翼……這些「食物」,甚或「廚餘」,生前都是一頭頭活生生的動物,牠們終生被困籠內欄內,在屠房裡死在驚恐絕望中,到最後,「有幸」的就成為我們肚腹中的「營養」,不幸的會被丟進垃圾桶,送去堆田……
節日活動也少不了購物送禮,化粧品最受女士歡迎,日常用品也夠經濟實惠。可是,不少產品在製作過程中用上了動物測試——把兔子困著,只露出頭來,然後把化學物滴進牠們的眼睛中,看看到甚麼程度會發炎潰瀾……然後向消費者聲稱「我們的產品十分安全﹗」
親愛的讀者,感謝你看到這裡,因為以上所說的,都是十分煞風景的事﹗我相信你一定是個願意弄清真相、改變現狀的人。這個聖誕,就讓我們一起鼓勵身邊的朋友:
‧以素餐代替肉食大餐;即使做不到,也盡量多菜少肉,控制分量;
‧認請日用品背後有沒有「不經動物測試」、"No Animal Test", "Animal Cruelty Free", 「不含動物成份」之類的字眼。這些產品通常印有兔子標誌;
‧不要把動物當作禮物送人,也不要購買皮草、皮革類產品。
以上三點不難做到﹗如果有人問你為甚麼如此做,你可以答:「因為當年耶穌出生,陪著他的是馬槽中的馬牛羊啊﹗」
我和妹妹隨著她的步伐望,原來花圃後,有幾個正在玩耍的小貓孩子。做媽媽的,見到陌生人,馬上跑過去守護他們。
也記得見過一頭三色貓,叼著義工給她的魚肉,先跑去給自己的孩子吃。途人經過看見,都說:「母愛呀﹗」
說真的,如果我要傷害小貓,母貓也不過是蟷臂擋車——難道她不知道麼﹖她知道呀,然而她還是站在孩子的前面,用血肉之軀擋著我這個可能來意不善的陌生人。
人類罵同類,總愛罵人家「禽獸」、「畜生」。但其實,美好的情操,不一定是人類獨有。倒是惡毒貪心等,似乎為別的生物所無。
所以,請別再以「畜牲」罵人——此話並沒有貶低對方,倒是玷辱了畜牲了。
動物並不懂得甚麼是資本主義消費主義。然而牠們就是資本社會底下最弱勢的一群,最飽受剝削者。
肉食工廠:大量動物被刻意安排出生,隨即與母親分開,關在窄小欄柵中,被餵飼抗生素或各種刺激成長的激素。成長後,牠們被長途跋涉地運往遠方,在鞭打與驅趕中走進屠房。再度出現在我們眼前時,已是一頭無毛、無頭、無尾的光雞、牛排、午餐肉……我們永遠也不會聯想起眼前這一堆肉,生前也有感受、會痛苦的……
皮革與皮草:除了愛斯基摩人,大部分人類並不需要以皮草皮革保暖。然而,高級品牌就是把皮草塑造成「奢侈品」、身分象徵、時尚標誌。貂鼠、狐狸,甚至是貓狗,被生剝毛皮(據說這樣毛色能保潤澤),在痛苦中呻吟,而牠們的屍首就成為名媛身上的時裝……
繁殖:所謂「純種」、「名種」寵物,是商人刻意繁殖出來的商品。雌犬雌貓在暗無天日的地方不斷交配生育,子女尚未斷奶就被送走,成為櫥窗貨品。部分繁殖者根本沒有繁殖知識,不斷繁殖如摺耳貓等有基因毛病的品種,令動物終生受苦。再沒有生育能力的,或生下來有缺憾賣不掉的,便棄之如敝屣,最後餓死街頭……
被趕盡殺絕的社區動物:地產霸權趕走的,包括小商戶、舊社區、人情味,還有社區動物﹗新型商場豪宅容不下一頭流浪貓(你幾時見過連鎖藥房會養貓﹖);地盤利用唐狗看守財物,過後一個電話,漁護署就趕忙來當個殺狗的跑腿。
在資本主義之下,動物,除了「商品」以外,再也沒有別的價值。然而,牠們跟我們一樣,都是有思想,有感受,有尊嚴的﹗
剛從台北回來。台灣當然不是烏托邦,那邊的流浪動物也常遭處決的命運。然而,某些細節,還是比起香港有人情味。例如公共空間的使用方式。
在捷運車站,以至大型商場,我都看到類似告示:動物只要能放進袋中,就可隨同家長內進。超市「家樂福」入口有寵物暫托服務,家長可遛狗時順道購物,也不影響其他人。
當然,相對於歐洲,貓朋狗友可以在咖啡桌旁跟人類一起看日落,還是有點距離;但在華人社會中,台北倒也不差,至少比香港好太多。
還有,在台北,任何人如果阻止、騷擾婦女在公眾地方哺乳,是犯法的,會被罰款。台北車站的育嬰室我還沒內進的需要,但從照片看上去,設備似乎十分舒適。
事情雖小,但就是令人覺得:這些政策是真的想市民所想,而不是由管理者角度考慮。當然還有背後的價值觀:動物一定等如滋擾﹖裸露身體一定等如色情﹖
都說香港愈來愈保守。那我應該移民台北﹖還是繼續努力,讓香港的人文風氣追上台北呢﹖
老鼠一向被視為骯髒、瘟疫的象徵;於是,在人類(城市)社會裡,老鼠是不應該出現的,因為牠與「文明」為敵。
無端想起這件事,是因為,早前有幾頭小貓,被人用掃把由簷縫上掃下來。也許,在某些人眼中,貓(尤其是街貓)比老鼠好不了多少,一樣是虱子和疾病的寄居體而已。我開始在想:自居「文明」的人類,其實很需要那些所謂的「野蠻人」或「野蠻物」,才顯得出「文明」的高高在上吧﹖美洲紅番和澳洲土著不就是這樣「被文明掉」了嗎﹖
近日看有關卡達菲的新聞,心裡真的一陣寒意:也許這傢伙不值得同意,但那群對他行私刑(據說還有性侵犯)的人,也好不了多少吧﹖沒有「狂人」,就顯不出西方國家的「理性民主」;沒有「獨裁者」,也顯不出「革命軍」多正義凜然啊。結論就是:無論怎樣對待被捕的卡達菲,都是合理的。因為他的對立面就是「文明」嘛。
身為人類一員,我為這種可怕的愚昧感到深深的悲哀……
本書書名容易惹來誤解,令人以為講的是現成藥方療法:五花茶去濕、薑茶治感冒等等。然而不是;與其說是醫療保健書,倒不如說這是一本講中國文化的作品。整套《黃帝內經》內只得十二個處方,本書更是一個也沒有。作者曲黎敏要講的,是大自然的運作法則(包括體外的和體內的自然),只要明白了,然後跟著走,身心各項問題自會解決,又或者說,根本不會病。
以西醫角度看,中醫可謂匪夷所思:身體好就是「泰」卦﹖按個穴位讓「心腎相交」﹖每次看醫生得來一瓶又一瓶的藥物,原來只是次等又次等的治病方法﹖陰陽、五行、《易》儒釋道,通統都跟古代中國醫學有關——真難懂﹗對呀,就是要難懂,也輕易不傳人,非為怕了「教識徒弟無師傅」,而是,醫生必須百分百肯定來學醫的心地善良光明正大,才能收之為徒,否則可能害死人。
我從來就不信中國人特別冷血、無知、自私。看罷此書,我更確認這一點:中國古代經典盡是菁華,只是資本主義和共產主義都不是中國產物,本來就水土不服,如令更是弄得人人生病,個個失常。怪不得作者說:《大學》、《中庸》實是治病良冊;那裡頭有修養、有溫情
,有最基本也是最崇高的人性。但我還是不敢。我弟弟妹妹住的屋苑也是不准養,我父母和我丈夫的父母都住公屋,更不行。我養了,萬一要「走鬼」,我實在不知要把狗藏在哪裡。又萬一真的惹來投訴,釘契事小,鄰居的看法事大:「這些狗主,不講道理﹗」這麼一來,我是連累了千千萬萬守規矩講禮貌的狗主,和他們的狗兒了。
我當然贊成城市動物友善政策:房屋、公園、交通工具,甚或食肆,都應該有條件地開放予動物(即動物家長要為環境衞生與動物安全負責;社區動物則應受政府照顧)。為此,我們應盡力爭取,直至動物可以名直言順登堂入室,不用偷偷摸摸過日子。但當現實尚未改變,有時我們就得「忍辱負重」——不是因為我們怕事,而是因為我們輸不起手中心頭的動物,也輸不起「非狗主亦有份塑造社會(而且往往是一個誤解、歧視動物的社會)」的事實。贏了戰役輸了戰爭,也就等如輸。
呈一時之勇是很痛快的。但凡有一張嘴,與人爭執也不是甚麼難事——如果那代價只由當事人付出,則做甚麼都是個人自由。然而,有時候,狗主的一時衝動,是以狗隻的安危為賭注;到頭來,被犧牲的,沒選擇的,是狗,不是人。
每次搞遊行集會,我通常都會寫篇文章說說道理;因為,我始絡相信,比起個人榮辱勝負,道理與包容更能讓我們走近真理與共融。希望那位把狗帶到餐廳裡,又為此與人吵起來,上了報紙的狗主明白:你可以去組織一個千人和平集會,到立法會發言,甚至上書中聯辦國務院,但永不要把無辜的動物推上戰場。
喪禮程序冊上,有姊妹家人的感想。他們都說,姊妹是個堅強,很會照顧人的大姐姐——她在家中排行最長。是故,由患病到過身,姊妹選擇三絾其口:別說教會上下(除了牧師和一兩位教友外),連她的家人,也是在最後一刻才知道。
姊妹過身後的首個主日,眾人在崇拜後議論,不能相信才五十歲的她竟就此離去。當時,牧師在人堆中伸出手來,指著我,厲聲說道:「你﹗得注意﹗」
我心頭一凜。是的,不過是兩年前,我與癌症擦身而過。不過差一點點,化為灰燼的那個就是我,而不是她。為甚麼不﹖一切沒有原因。
打落門牙和血吞,是許多強者或偽裝成強者的人(如我)的習慣。這幾年,做動物義工,見過幾多不平事,遇過幾多無理人。而比起前線義工,我所見的,又只是小巫見大巫。委屈、不忿、憤怒、悲哀、疲倦、無力……有時我們會找人傾訴,更多時候卻是無從說起。然而身體並不沉默;他會用他的方式向我們發出信息。
去年七月至今,已有三位朋友因病辭世,年紀最大的那位也不過六十出頭;不過是轉瞬間,我,和我身邊同輩的朋友,也就到這些年紀。姊妹在我心中,依舊是那開朗端好的模樣。世情縱有變幻,然而她已先成為定格,化作永恒。
假期又整咖喱。前一晚跟彭的家人吃飯,他的舅母是馬來西亞華僑,煮了一道咖哩雞——就是咖哩汁上浮著紅油的那種。我單吃薯仔都吃得過癮,問舅母做法,可她不是我等口舌便給之人,想起甚麼說甚麼,不按次序不解釋原理:「蒜頭哦)、紅蔥頭(哦)、香茅(哦)、薑(哦)、辣椒(哦)等,切碎了,用攪拌機打勻,再用油爆香……」以上一句話是我用好幾條問題串起的答案。我心裡納悶:用攪拌器必得下些少水份,丟進油鍋裡還得了﹖可是舅母已說得吃力,只好按捺不問。翌日,照辨煮碗,到了攪拌器一關,不免猶豫不決。忽然一眼瞥見豉油架下的黑胡椒舂,大喜,把香料通統丟進去舂個稀巴爛,不必加水,順道發現以後不必砌蒜蓉砌得手軟。
薑。我竟然忘記買薑。我決定厚著臉做一件多年久違的事——問鄰居借薑。小女孩的祖父母從廚房裡拿出半塊老薑,著我不必還。咖哩煮好了,又厚著臉盛了一碗,叩門送上。
投我以老薑,報之以咖哩。非報也,永以為好也。——雖然,我還是煮不出紅油來。
刨皮、切好,放湯。可是,十五分鐘過去,蘿蔔依然硬實,湯水也無味;放了鹽糖,依舊乏善足陳;再放豉油,加糖,才有些起色,但也不是蘿蔔本身的甜味。看著鍋裡的蘿蔔與水「卜卜卜」翻滾,忽然恍然大悟:
白蘿蔔,是冬天的食材。夏天的白蘿蔔,無論怎樣煮,都不會好吃。
除非加雞粉。但首先,我不想使用動物製成品;而且,不論甚麼食材,要加雞粉打救的話,那就表示食材本身的質素有問題——週日晚上那位廚神,竟然蒸老鼠斑白灼蝦都下雞粉,即或撇開動物權益不談,我都覺得他是侮辱了那尾魚那幾隻蝦,收贊助收到有違職業操守。
我不知道街市中那些不合時宜的白蘿蔔是怎樣種出來的。但仍謝謝白蘿蔔再次提醒我何謂「不時不食」,也提醒我大自然自有自主的作息循環。
那年頭,我們看海豚海獅表演;殺人鯨威威從水底跳出來,用嘴尖逗動半空的汽球。那年頭我們歡呼拍掌,沒想過動物在掌聲背後承受了多少痛苦——何以他們會頂波波跳呼拉圈﹖何以殺人鯨會溫馴如羊﹖
既然沒想過提問,海洋公園在我心中也就一直是歡樂的兒時回憶——而且只屬於香港人的。當年,迪士尼來港,海洋公園不但沒被比下去,入場人次更勝美國老鼠,這不是香港人的驕傲嗎﹖
然而,近幾年,關於動物權利的資訊令我變了,海洋公園也變了。中華鱘死亡事件已令人心頭有刺,最近公園還說要購買瀕危野生白鯨——捕捉一隻野生動物,要多少動物同類陪葬﹖人工化環境無法重現他們的生活習性和社交模式,遠離家鄉,與同類隔離,只會令動物終生痛苦。這些,都已是常識了。
更令人難過的是:海洋公園學懂了巧言令色,也學懂了官僚手段。把海豚人工受孕由陸上改為水中進行,就算是「自願性」;明明捕獵白鯨就是危害野生生態,卻說是「生態教育」。表面上文過飾非,另一方面卻向臉書舉報動物權益團體,說他們活動所用的圖像侵犯版權,並表明不容許市民在公園門口抗議——耍出這種政治化粧術與官威的,竟不是政府部門和地產商,而是香港人的海洋公園﹗
兒時的快樂回憶,摩天輪下的歡笑,水上樂園中的汗水和池水……這些,都是香港一代人的快樂童年。我不是要海洋公園關門倒閉;相反,我就是想海洋公園裡有更多的愛,更多的自由。海洋公園呀﹗還我們集體回憶﹗ 還香港人一個尊重動物的公園吧﹗

臉書群組:
反對海洋公園引入野生白鯨,以生態教育為名,實則踐踏生態!
很多人看著母貓的孩子出世,成長,包括我。
第一次碰見母貓時,她的肚已經很大了,該有七、八個月的身孕;穿著一件黑色的連身裙(典型的孕婦裝),平底拖鞋,頭髮是齊額的瀏海與齊肩的短髮,很像某些時尚模特兒的款式,但卻把寬闊的額頭顯得更寬了——她長著一張倒三角形的臉,眼睛長長的,漆黑的瞳孔,眼梢向上微揚,像一隻母貓。臉色如一般孕婦憔悴,雖然看上去,她頂多只有二十一、二歲。
母貓獨自走著。
那時是夏天,街上的溫度總有三十度以上;通往地鐵站的途中,其中一段是一座天橋的底下,陰暗的小路,間中有一兩個推銷電話服務的年輕人在那兒自言自語,也試過有一個不明來歷的和尚站著一言不發地敲鐘,搏取善男信女的一個幾毫。旁邊是一個沙塵滾滾的小地盤,鐵馬橫七豎八地放著。每天早上,我穿過這段路上班,總與她擦身而過。記憶中,她每次都穿著同一條裙子,黑色的裙擺把她微腫的小腿襯托得異常蒼白。
我們都獨自走著。
一次偶然的機會,我發現這個年輕的孕婦原來是我家樓下小商場內一家新開張的五金店的店員。她獨自蹲在一張小木凳上,雙腿張開,腿上蓋著一條圍巾;背後是一堆水龍頭、門鎖、膠喉。這樣的配搭的確不太協調:五金店不是中年男人的超級市場嗎﹖她能說得出各種器物的名稱嗎﹖
世人對這樣的畫面總有既定的理解與評價,我也不例外。
然而,終於有一次,再碰面的時候,她的肚不見了,變成一個實在的,粉紅色的嬰兒。我和她都在等候交通燈轉訊號。她站在對面馬路,把寬寬的額貼著嬰兒的頭,微笑著,不知說些甚麼;然後又把孩子搖了搖,彷彿嗔怪他/她沒理啋媽媽的叮嚀。初秋的陽光,照著滿街焦急的路人,只有她和她的嬰兒旁若無人地,沉醉在這繁忙吵鬧的早晨中。
「答答答答」的聲音響起,交通燈轉了綠燈。她提起了腳步。從那天起,她不再獨自走了。
直至另外一次。那天我到樓下唯一一間超級市場買東西。可以的話,我都避免光顧這間連瑣店,或多或少是因為我對大集團沒甚麼好感,更主要的原因是,這間分店收銀效率奇低,不論顧客買多少東西,一律得在收銀機前排上長長的龍。每逢遇上這類事,我的消費者心態總會以正義感形式出現,一邊排隊一邊抱怨這個社會財伐當道,公理何在。然而這類煩惱與母貓是無關的。那天,她正好排在我後面,另一位師奶排在我前面。她們顯然是認識的,隔著我攀談起來。
「哎呀,不如我讓你先啦﹗」師奶說。
「唔使啦,唔使啦,」小母貓微笑著,「咁唔好意思既。」然而她只管瞪著前方的收銀員;對方每拿著貨物在條碼掃描器上過一遍,她的眼睛就眨一下。有時掃描器感應不到條碼,得過兩三遍,年輕的母貓就搬著脖子,掂起腳尖,強瞧著人家。收銀員對客人的這種神態也是見慣了的,依舊木著一張臉。
「哎呀,呢個媽咪好叻架﹗」師奶不由得對著我讚嘆起來,「自己係間舖度煲粥仔比BB食呀﹗一個人看舖一個人湊BB呀﹗而家BB搵隔離舖個姐姐看住咋﹗」
我往後一瞄,看見小母貓的手抓著一個小小的白色背心膠袋,裡面是一塊血淋淋的魚腩。她依然笑著,然而付款的隊伍並沒有移動;那笑容就顯得勉強了。
「掛著BB呀﹗心急返去呀﹗」師奶也幫忙監視起收銀員來了。我趁機插口:
「不如你先付款吧。」
「那……」小母貓匆匆瞄我這個陌生人一眼,師奶連忙幫口:「唔緊要啦﹗你買一樣嘢之嘛﹗」
就在我思量著要不要再說幾句客套話時,母貓忽然一聲「唔該」,「啾」一聲閃到我前面了。這時恰巧到她付款;她叮叮噹噹地丟下幾個早已準備好的零錢,連收據單也不要,就拿著血淋淋的膠袋衝向大門口。那場面驟眼一看還真有點驚人。
之後,我經過五金店,看見母貓抱著嬰兒,與另一個師奶談天。她的腳下是一個電飯煲,沒蓋上蓋,裡面的魚肉粥正「卜卜卜」地滾動著泡泡。
到現在,母貓的身邊還沒出現過男人。如果要分類的話,她算是單親母親﹖未婚懷孕﹖讀書唔成﹖無知少女﹖母貓的表情只告訴我們:她一生的心願已經達成,連之後的日子也可以停頓了。今天,我又看見她坐在店門前,路過的一個少婦逗著孩子說:「這個BB不怕生呀﹗」
江門市日前突然以防止狂犬病為由,宣佈執行「禁狗令」,禁止市民在「禁犬區」範圍養狗,也不得帶狗出入公共場所,違者一律把狗捕殺。此舉惹來社區極大迴響,備受輿論批評;江門市於數日後遂撤回殺狗措施,改為「禁止狗隻外出」,又呼籲狗主把狗「帶回農村飼養」。擾攘一番,徒惹來民怨連連,而期間有沒有狗隻就此無聲無色地犧牲,也未可知。
近年,內地不時傳來類似的「禁狗令」。二零零六年北京、雲南等地區成立了一支支的「殺狗隊」,當著小學生面前把狗亂棍打死;二零零九年,漢中推行「滅犬」運動,狗主要把家犬自行「送死」;街上犬隻更是無一倖免(亦不少在街上被活生生打死的是頸上帶著項圈的放養狗)。當時,縣政府的用語是:「希望你們以大局為重,顧全局,識大體,支持配合好社區做好滅犬工作」——口吻一如余秋雨當年含淚勸告川震災民別上訪一樣。
這種「大局為重」觀其實植根於中國人社會,只是某些地方明顯,某些地方隱晦而已。二零零六年,香港也曾因禽流感之故,禁止「散養家禽」,電視上就出現老婆婆對著寵物鴨淚流披面的樣子;中文大學崇基書院荷花池中的兩隻水鳥亦難逃一刦。用衞生局局長周一嶽的說法,就是「我們認為實施這些嚴厲措施的理據充足。」鴨子與水鳥等不及港府在三星期後因村民強烈反對而「轉呔」的一天。
難怪每逢內地傳來殺狗令,香港人都感同身受。二零零六就有「1202動物權益小組」在中環遮打花園集會,哀悼北京被殺犬隻;今年的江門禁狗事件,亦有香港網民在臉書上發起反對群組,一日間即吸引了逾五千人加入(執筆之際人數已接近一萬)。看著一條生命被活生生打死,過程耗時而殘忍,狗隻哀號掙扎,堆積如山的狗屍,還有呼天搶地的飼主……我們感受到,不但是生命與生命之間痛楚的共鳴,還有一種「他朝君體也相同」的恐懼:焉知有朝一日,家人、財物,甚至自己,不會受到同樣對待﹖
是的。香港人與內地人既同根而生,我們對「大局為重」四字自是別有一番體會:大的管小的,小的管更小的。歸根究柢,「大局」就是「大的」、當權那個的專屬品;小和更小的合該成為「大局」的犧牲品。香港求繁榮,內地求穩定;前者是意識形態,後者是公然暴力,說穿了,都是為「大局」服務的。香港港鐵都說了:「當年阻住你,唔好意思」,「大局論」還能拿來作廣告標語呢。
所以,即使江門政府撤回「殺狗令」,我們(包括香港人和內地人)還是對「官威」感到徨惑不安:我們希望的,不是每次出了事就炮製輿論壓力來與官府角力;我們要的,是一份信任,信任官員不會突如其來頒布無理指令,信任官員尊重每個體的生命、財產和選擇。
是次江門政府的反應,使我想起溫州鐵路事件。國內報章如《南方都市報》、《新京報》等不顧「大局」指示,從民間角度大篇幅報道事件。有人認為這是「市場」主導下的結果;也有人分析這可能反映了中央權力的明爭暗鬥。相比之下,江門禁狗事件所得的關注少許多,與中央部門無關,反對的市民(包括國內和香港)和受害的動物也離權力的舞台十萬八千里遠。然而江門市畢竟作出些微讓步了;在「市場論」、「權力鬥爭論」以外,我寧願相信這是良知的力量,讓「大局」也向小市民與小動物稍作微調。如何抓緊這個看似不起眼的擺動,讓方向盤繼續傾斜,考的不單是勇氣,還有耐
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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