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傲又懶惰的罅罅,是理想的我;驚青又戇居的小必,是真實的我

ID:cym
暱稱婉雯
生日1909/12/28

我的書
《甜蜜蜜》(短篇小說集)

《快快樂樂》(音樂散文)

《極點》(短篇小說、散文結集,與莫永雄合著)

《為你鍾情銅鑼灣》(散文)

《非典型生活管理》(散文,與郭小娟合著)

《那個盛夏在日不落》(遊記,與阿谷合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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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分類: 2006年05月的文章    檢視方式: 列表 摘要
May 27, 2006
如果命運是一陣風
那麼人生就是一場紙屑的派對
那麼
至少我並不孤獨
May 19, 2006
祖母已於今晨過身了。

多年來,家人輪流陪伴在側。只是到走的時候,她選擇了獨自離開。

也許,兒孫繞在身旁的話,她會捨不得吧﹖那麼對她來說,只是延長了痛苦。

感謝朋友們一直以來的關心。我的祖母,你先走一步吧,將來天家再見。
May 17, 2006
不是第一次被醫院急召去見她最後一面,也不是第一次半夜接電話。我們已經有一種「今次是真的嗎﹖」的感覺。

近這兩年,她的情況一天比一天差。肺功能愈來愈弱,手腳關節向不同的方向僵硬地扭曲。我們可以做的,也愈來愈少。現在是連按摩都不能了,因為一碰到她,就會讓她的四肢緊張 地缩起。

沒有人知道那一刻何時來臨。我的祖母仍在人世中掙扎著。我也無法思考甚麼。
May 12, 2006
十六歲學生因上載歌曲予人非法下載,被捕。電視新聞訪問中學教資訊科技的教師,教師強調,一直有提醒學生,網上侵權行為是不要得的。

我很想知道這位教師用甚麼理由去說服學生「網上侵權是不對的行為」。我就見過一位中三同學的文章,說:「創作人反對網上下載,無非是為了自己的利益罷了。如果下載會給他們帶來收入,他們不會作聲呢。」

姑勿論這位中三同學的說法是否正確,但,無可否認,我們的社會總習慣以「利益」——還要是可見的、可量度的利益——去衡量一切價值,包括樹木,包括空間,包括空氣質素(影響外國遊客來港意欲),包括語文水平(妨礙求職)。請留意,許多把電影、歌曲、漫畫上載至網絡供別人下載的人,所提供的都是免費服務。整個過程中,他們不但無利可圖,更要付出自己的時間和精神。是甚麼讓他們覺得這樣做是理所當然﹖又是甚麼令下載的人覺得「在網上下載一首歌ok,在超市偷一排朱古力就不對了」﹖

創意何價﹖我們為甚麼要尊重創意﹖因為創意能賣錢﹖非法下載的人,是否覺得創意並不值它所賣的價錢﹖除了「損害原創者利益(收入﹖)」,我們是否提得出別的理由,去說服其實很聰明的年輕人﹖有人與我們討論過創作的本質嗎﹖


May 7, 2006
athos.jpg
人不多,但引用一名版友的說法:到場的都是高質素的,烈日當空下一直站著,聽一班不是高官不是名人的「普通人」講話。

手頭上有其中一篇講稿的文字稿,在這裡與大家分享;就網絡文章而言也許較長,但還請各位耐心閱讀。我們想說的,不是哪一個牌子貓糧好,哪一間寵物店有狗狗spa。我們想說的,是關於生命的處境。
<
「一次因置家制度所釀成的錯失」 動物攝影師、文字工作者 陸頴珊

從事新聞攝影到寵物攝影,我都抱著同樣的態度,我要借照相機來傳遞愛的信息,要將眼見的真實一面透過鏡頭表達出來。希望跟讀者分享豐富多彩的畫面之餘,更透過畫面的捕捉、不同的攝影手法,讓讀者走進另一角度了解鏡頭下主角的世界,從畫面中體會他們真情的一面 。

那些主角可以是街童、是家中貓寶貝、可以是流浪老翁或是水族館的稀有品種,鏡頭下的他們都是一樣尊貴、一樣過著很精彩豐盛的生命。

我作為一位攝影者,有時會遇上無奈的情況; 尤其接觸到老、病、死這些困惱的時刻。當然清楚自己的位置,不會因一己攝影欲而傷害任何生物,強加干擾他們的生活規律。

從攝影體驗中,藉著拍下的圖片傳播博愛的信息。我明白每種生命各有著不同程度的生存意義,就連一根樹、一隻蝴蝶也是如此。活在世上的其他生物一樣地吸著同一個世界的空氣,跟我們並存在這個社會,不只同類,也有我們家中的寵物寶貝、又過街貓犬、有很多我們不認識的一群生物,各生命在大自然中互相依賴, 那些生命未必有社會認同的地位,但各自有其本份和社會角色, 我必須對他們的位置尊重,因為我活在世上只是一個很渺小的人,是大自然其中的一小部分。

我欣賞及尊重他們之餘,更欣賞對弱小生命包容的人,就如今天在坐的每位。

當我收到多士的消息那天,很感嘆,都市人的私心太大了。 我想,為何人類有征服世界的莫大野心,就欠缺對生命包容的氣量。 人類好像要佔領土地之同時,更要佔據其他生物的生存權利。活在大城市,人類要作當道,卻無情地趕絕應為對社會沒有貢獻的一群。好像為自己的安樂窩著想,去消滅他們認為多餘的生命,真的有必要嗎?

為何都市人要一意孤行介定「家」,為何逼使其他生命接受他們那套「家」的觀念。那個「家」,對誰是最理想?最適合嗎?

「無家」又有何罪?為何要人為地擾亂大自然秩序?為何不能抱積極態度想一個辦法好讓各生命一同在社會和平共存 ?

多士的離去,警醒了每一位有良知的都市人,我們不能再自私過活。沒有身份、沒有所指的家並不是沒有生存權利。

因一次「置家」制度所嚷成的錯失,誤奪走了一條有「家」的貓命,這制度完善嗎?可靠嗎?生命只能活一次,豈能如此也魯妄出錯。

希望,大家關心這世界上無助、無辜的弱小動物,學習包容,博愛由自己出發,世界還有更多精彩美好的時要我們用愛心發掘的。

(另一篇演講辭將於報刊刊登,為免混亂,稍後再貼)



May 2, 2006
athos.jpg
「多士」(Athos) 原本是一隻流浪貓,已剪耳 (代表已接受絕育),但由於生性純良,幸運地得到陳小姐所收養。
可是,多士於2006年1月12日失蹤,陳小姐四出尋找,後來發現是被漁護署捕捉了。由於Athos已經剪耳,漁護署按照規定,把多士送到愛護動物協會,待送返原居地或主人。
可是,愛協不但沒有依照首則把多士送返,卻竟然把頸上帶著主人聯絡電話的多士殺死了。

每一日,香港到底有多少健康的流浪動物被殺害﹖所謂「人道毀滅」,到底有多「人道」﹖

誠意邀請你參加2006年5月6日,下午四點,於中環遮打花園舉行的「Athos追悼會」,一起哀悼死在人類霸權主義手中的無辜生命。

詳情請閱: http://www.animalearth.org/petition/athos/athos_b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