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傲又懶惰的罅罅,是理想的我;驚青又戇居的小必,是真實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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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婉雯
生日1909/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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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蜜蜜》(短篇小說集)

《快快樂樂》(音樂散文)

《極點》(短篇小說、散文結集,與莫永雄合著)

《為你鍾情銅鑼灣》(散文)

《非典型生活管理》(散文,與郭小娟合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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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 25,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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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死黃麖囚半年,實在沒必要開心,一則麖死不能復生,二則動物在我城依然是一個隱喻而非具獨立價值的個體。幾天前把黃麖案列作頭條的太陽報,今天來個槍殺野豬為民除害,看似精神分裂,實則因為動物只是一個隱喻,或表現殺手殘暴市民義僨,或體現槍手神勇市民之福。同場加映《港人與海》,港人得到的不是一副象徵生命力的魚骨,乃現兜兜蝕本價兩萬大元。動物,只是工具,只是人類的他者,有生命,沒價值。





鏟棍殺黃 技工半年監
叫聲似狗吠黃麖易嚇死
22/04/2008
【本報訊】中年電器技工疑欲在秋冬食野味進補,夥同一名友人帶備鐵鏟及木棍在貝澳海灘上合力重擊一隻懷孕黃,釀成一屍兩命慘劇。其中一名被捕的電器技工早前在荃灣法院被裁定殘酷對待動物罪成,裁判官昨判刑時指斥,被告直至判刑前一刻始有悔意,但考慮到他是初犯且有服務社會紀錄,故特別酌情減刑至監禁半年。雖然如此,但此虐畜案仍是歷來判刑最重的一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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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8筆)
8.
對不起
剛才的留言有別字 > 是希望, 不是希臘
 
Lemon 於 2008-04-26 13:45:28 留言 |
7.
你好!我只是一名路人甲
一直都有閱讀你的網誌
知道你一直關注動物權益的事

所以, 請你看看連結
http://hk.myblog.yahoo.com/color.blindness/article?mid=69
希臘阻止韓國成為合法食狗肉的國家
 
Lemon 於 2008-04-26 13:42:27 留言 |
6.
再寫過,

看完一百萬人的故事, 露宿者、野豬和窮人一樣, 唔好走入人住的地方, 否則被趕、被殺、被視人類的他者, 好像有生命卻沒價值.

社會好像分開了一層又一層, 有同事竟然唔相信我地o既香港會有三餐不繼的人, 真像我們的高官.
 
sue 於 2008-04-26 00:34:47 留言 |
5.
不知為何, 看過這篇網誌, 便想起個多月前的「鳳姐被殺」案件. 黃麖的受害者角色換成鳳姐, 人類的角色便是那殺手, 還有警方. 在香港, 賣淫不屬違法. 或說出賣肉體為下流, 鄙賤, 甚至不道德, 可那群大汗淋漓, 渾身發臭的地盤工人不也是在出賣他們的肉體? 但性工作者可悲地就是妳說的那些動物. 鳳姐被殺了嗎? 有人說活該, 有人說殘忍, 警方則說是破案立功的好機會-「只」死了四條人命便「迅速」偵破案件, 香港警察辦事真有效率.

被殺的黃麖的同伴不懂人話又膽小, 無力抗議, 惟有四處躲避免於受難.
被殺的鳳姐的同伴會說人話卻膽小, 抗議無門, 為了生計仍置身於危難.

唉.
 
常客 於 2008-04-26 00:07:17 留言 |
4.
兩絛命換社會關注, 太貴!
坐半年, 太便宜!

看完一百萬人的故事, 露宿者、野豬和窮人一樣, 唔好走入人住的地方, 否則趕、殺、被視人類的他者, 同樣有生命卻沒價值.

 
sue 於 2008-04-25 23:48:27 留言 |
3.
兩絛命換社會關注, 太貴.
坐半年, 太便宜!
 
sue 於 2008-04-25 23:32:13 留言 |
2.
兩絛命換社會關注, 太貴.
坐半年, 太便宜!
 
sue 於 2008-04-25 23:29:56 留言 |
1.
可能在大多數人眼中, 從古至今動物都 " 只 " 是人類的工具. 供研究, 作實驗, 供食用, 作觀賞, 甚或外交聯誼用途等等........我不否認這是有需要的, 為要填飽人類的肚腹, 為要滿足人類發展進步, 實際上牠們已經或正在或將要為人類作出更多的犧牲. 就算我們如何地不願意見到這光景, 它也是無法避免地存在. 或許可以這樣說, 我們盡量爭取減少不必要的殺戮, 過程中也應免卻牠們的痛苦. 我相信人類沒有滿足的一天, 但應有能力控制自己的慾望, 提升自己的文明程度, 減低其他物種受到的傷害. 個人當然好傻好天真地將自己的生命跟其他物種連成一線, 沒有牠們豈容我們, 各種生命的生存和價值都是息息相關的: 大家互相依賴, 生存在同一個天空下, 作為 " 萬物之靈 " 的人類理應感恩並有責任維持自然生態有良好秩序. 上帝在做人之先不是已做了各種活物嗎?
那位殺赤麂的先生, 看來他不明白自己錯在何處. 村民的反應也是認為他只是 " 唔好彩 " 地 " 誤殺 " 一隻懷孕而受保護的動物. 即是如果那赤麂沒有懷孕, 又或牠原是一隻狗 ( 他曾辯稱自己以為那赤麂是一頭狗 ), 如是者便可虐之殺之食之而心安理得而又為法理所容了. 尊重生命在我城來說還太遙遠, 尤其對於動物而言.


 
白翎 於 2008-04-25 23:13:23 留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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