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傲又懶惰的罅罅,是理想的我;驚青又戇居的小必,是真實的我

ID:cym
暱稱婉雯
生日1909/12/28

隨風飄去的果
《甜蜜蜜》(短篇小說集)

《快快樂樂》(音樂散文)

《極點》(短篇小說、散文結集,與莫永雄合著)

《為你鍾情銅鑼灣》(散文)

《非典型生活管理》(散文,與郭小娟合著)

《那個盛夏在日不落》(遊記,與阿谷合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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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 30, 2008
到底阿陳生代表甚麼界別﹖演藝界﹖傳媒界﹖文化界﹖師奶界﹖

文字工作者無份是預料中事,但至少我覺得金庸、白雪仙、杜琪峰、梁朝偉、周潤發、許鞍華、王家衞等,無論名氣和成就都更有說服力吧。

如果夠膽把司徒華列入邀請之列,我真係豎起手指公腳趾公。不那麼敏感的話,可以是莊陳有,他和公民黨關係密切,但同時也是樂施會主席;雙目雖失明,但卻做了很多開眼人做不來的事。

傳家俊﹖車菊紅﹖沈祖堯﹖

更別提沒名氣的基層市民了。如果名單是社會縮影,倒還真反映了小市民無訂企之事實。

至於某學院院長,他是小妹的中學校長(那時他還未學院到任),最擅長打比喻:去年我校的入大學率是XX%,今年多了5%,那麼明年又會多5%,後年再多5%,一直下去,三十年後我們全校學生都會入大學啦﹗就好像我每天游泳一樣,今天比昨天多游十米,明天又比今天多游十米,一個月後我就可以一次過游十個堂了﹗

我們那時只十來歲,都覺得:事情沒那麼簡單吧﹗班主任偷偷下註腳:校長為人很單純,總以為成功是可以靠努力和計算得來的。所以他游泳跑步都可以,打羽毛球就不行了。

到現在,我偶爾和在這間學院畢業的學生閒聊,他們都說:校長未變過﹗

其實,校長的公式,倒也和我城的發展原則頗為接近呢﹗

April 2, 2008
  你的肚臍如圓杯,不缺調和的酒;你的腰如一堆麥子,周圍有百合花。你的兩乳好像一對小鹿,就是母鹿雙生的。……女子說:為我的良人下咽舒暢,流入睡覺人的嘴中。……我們早晨起來往葡萄園去看看葡萄發芽開花沒有,石榴放蕊沒有;我在那裡要將我的愛情給你。……

這段對性大膽又詩意的描述,出自聖經雅歌——就是那個常被視為神權、父權的最高權力機基督教的聖經


如果你用心看完雅歌,你會發現:聖經不但沒有把性視為污穢或罪惡;相反,性是極美好的。那為甚麼到了廿一世紀,基督教依然主張「貞潔」,提倡「婚前守貞」、「性愛只能在婚姻中進行」


近日在不少評論文章多次讀到「情慾自主」一詞,我想這個詞彙本身就解釋了基督教上述對情慾看似矛盾的觀念:情慾難自主,不但是因為教會、國家機器和論述、傳統建制總是佔有情慾詮釋權,更因為情慾本身就難以由當事人自主。

戀愛過的人或多或少有以下經驗:拖了手,就想擁抱;擁抱過後,就想親咀。這本是正常不過的反應,當然不是罪。但如果你對愛侶是認真的,在進行以上行為時,應會想過「對方是否喜歡這樣﹖」「我們的關係是否到這個地步﹖」「現在是適合的場合時間嗎﹖」等問題。你更會明白當中要付出多少意志、勇氣,才能在這場情慾角力中作出恰當判斷。情慾自主就是一個需要當事人在意志、信任、尊重、體諒、慾望、愛之間作出平衡的人性戰場。也許有人覺得說難不難,我倒覺得是說易不易。

人為甚麼是人﹖因為人有自制能力。有了自制力,才能選擇,才有尊嚴。我們盡可推倒一切建制規範,解放情慾詮釋;然而我們在「情慾」本身面前,是否能次次因時制宜地說是就是,說不是就不是﹖

那麼,提倡「婚前守貞」,「性愛只能在婚姻關係中進行」,又是否解決情慾「不由自主」的「一刀切」好方法﹖

坦白說,在《聖經》的歷史背景下,上述兩種方法是較易實行的。那時人們十多歲便結婚,生理開始成熟時便有了配偶,要解決性需要比較容易。但現代人往往三十歲過後才結婚;由發育完成到成家立室,中間可能要守十多年童貞,似乎有點匪夷所思。而且古時人社交圈子小,一生中沒認識多少個異性,婚外情的可能也就相對地低,不似現代社會,男女都有自己的興趣事業,每天都在交朋結友,隨時會遇上一個條件比自己配偶優秀的。

那麼,是否《聖經》這兩項教導已不合時宜﹖那應先了解「婚姻」的本質。相信凡認真戀愛的人都同意:一段長久的關係,就像任何一項偉大工程,參與其中的人必須苦心經營,在過程中有妥協、遷就、堅持;而婚姻,更可能要到了人生盡頭才「完成任務」。這不是容易的工作,也不能每天埋單評估成效,而是一生中日復日的付出與接收。已婚人士可說每一天都面對愛的挑戰,包括戀愛本身的排他性;真心愛一個人,自然會一心一意愛護對方,也希望對方對自己專一,這是戀愛的本質。如果我們相信性愛合一,而婚姻應建基於愛的話,就會明白「性愛只能在婚姻中進行」的意義,因為那恰好證明了人的「自主性」:「攻克己身,叫身服我」(《聖經‧哥林多前書第四章第二十七節)

也許有人提議:把性從愛中抽離,純粹享受性的歡愉,不用付出愛的責任,不就成了嗎﹖那就回到本文第五段的問題:情慾自主,到底是說難不難,還是說易不易﹖

盲目的終生配偶制會可能引致悲劇;如果婚姻中有暴力,有人因不愉快的婚姻身心受創,應先以人身安全為考慮。但這不代表我們應走到另一個極端,完全否決婚姻的意義。在遲婚與男女都交遊廣濶的現代社會中,如果有人在婚戀過程中半途放棄,或不慎作出錯誤決定,或做了一些「不由自主」的事,那也不過證明了他/她也是凡人。基督徒不是聖人。恰恰相反,基督徒是比任何人都清楚自己的軟弱、罪性的一群。「立志為善由得我,行出來由不得我」(《聖經‧羅馬書第七章第十八節),這是每個對成長有反省的人都經歷過的。在漫長路途上,任何人都可能跌倒,當事人應盡力站起來,旁人也應扶他一把,而不是群起圍攻,這就是人生的寫照。

(本文原刊於1074期《時代論壇》)




October 11, 2007
教會前任牧師喜歡寫作。最近他出版了新書,序言中提到寫信維生的父親曾有過兩句詩:「文章何價,只值三毫」。

原來有時連三毫也不值。

友人柏堅的文章,最近就被東touch搬字過紙,莫說三毫,連原作者名字也不見了,變成抄襲者自家作品。類似的事,當然不是第一次,也不會最後一次。

在部落中寫文章,擺明就不是為錢;即使刊登在主流刊物中,除非是非常著名的作家,否則一篇文往往只值幾百。在香港地寫作,要的不是錢,是為了發聲,想的不是錢,是一份基本尊重。

那邊廂爛兔記的基莉絲兔幸運多了:她的作品被星島看中了,對方徵得她的同意刊登,又表明出處。對啊,博客要的,就是這麼簡單。

市場上這麼多報紙雜誌,幾時比人抄咗都未必知——當然可能我不夠出名,未去到被人睇中黎抄的程度;也可能正是我未夠出名,抄咗都無人知。

延伸閱讀:
創意何價‧張婉雯
幫你一起唱衰佢‧公園仔



July 23, 2007
讀報看電視,間中總有些文章/訪問/節目,提到某些偉大的、忘我的教師、醫生、藝術家,等等。早陣子就有報紙訪問了一個即將退休的中學校長,文中提到這位校長如何見擺平黑社會家長、如何眠乾睡濕地感化頑劣學生,如何利用個人休息時間去關心學生……

愈看愈不安,尤其當看到最後一段:校長說,以往把心思時間用來教別人的孩子,把自己的孩子忽略了。退休後要陪自己的家人。

社會喜歡歌頌某些從事某類行業(姑且稱之為「對人」的行業吧)人士之偉大,彷彿他們的犧牲是所有同行的應用標準;而潛台詞又似乎是:如果這類人犯錯——或者夠不上稱為典範——,那就比從事其他行業的人該死幾倍。

就像昨日某些報章頭條:婆婆枉死瑪嘉烈醫院。整個報道的重心都是醫院如何失責推諉,儘管讀者並不知道事情的詳情。

死者家屬的心情我們當然可以理解,也應該同情;但理解與同情不應造成偏頗。反過來說,在一個互不信任的環境下,許多服務機構,包括醫院,遇事便大耍公關手段,寫幾個官樣報告,務求大事化無。然而,任何一個往公立醫院探過病的市民都知道,醫護人員是如何疲於奔命;即使醫院否認人手不足,只怕也沒有人相信。例行的解釋,又進一步加深社會的對立與仇恨。

我想問的是:為甚麼校長一定要犧牲她的個人休息、犧牲她的家人,才能把工作做好﹖為甚麼我們我們不去問問制度發生了甚麼問題,而以「校長真偉大」結束討論﹖為甚麼醫院不敢承認醫護人手不足,個個做到麻木﹖為甚麼我們把教師醫生當成上帝般既有高尚情操又無所不能,而不去想想他們也是凡人,需要制度的配合才能做好工作﹖我們是否以幾句「你真係有犧牲精神」去抵銷制度對他們的剝削﹖



July 13, 2007
「我們成了一台戲,給世人和天使觀看。」

這是《聖經‧哥林多前書》中保羅的名言。我想,朱培慶對這話定必感受至深。

這是一個尊嚴已死的年代,兇手是自命判官的群眾,行兇手法是camera hunting。拆毁神壇的代價是連「尊重」的意識也一併幹掉,大家都是爛撻撻一pat泥的大同世界。有人——包括某些立法會議員和媒體——就在爛泥中亂撈,看看是否撈到一條腐爛的蚯蚓以自肥。

想在這池爛泥中混﹖一是成為聖人,一是自封受害者。當然是後者容易一點。朱培慶沒有這樣做,倒也算是一條咸濕的好漢(如果涉「案」女主角所言屬實的話)。

保羅的話前文是這樣的:

「所求於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

「……所以,時候未到,甚麼都不要論斷,只等主來,他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

或許有一天,這些話對你與我都派得上用場。
June 5, 2007
「知識改變命運」,溫總親筆來信,寫下這句老生常談,讓中聯辦、傳媒,一眾小學師生大忙特忙一番。

緊接下來另一宗新聞:內地家長為了讓疲於應付高考的子女增強免疫力,自行高價購買「人血清蛋白」替子女注射。專家警告,身體健康的人注射這種蛋白,不但無效,更可能因此感染肝炎與愛滋。

兩宗新聞並排,還選在「六四」十八週年當日報道,效果認真諷刺。當人人都起碼有個大學學位時,要有甚麼程度的知識才可以改變命運﹖——如果我們單純把「改變命運」等同「改善物質生活質素」的話。

我和我身邊好些碩士畢業生,近年來都或多或少地有點「增值」壓力:好多人有博士學位啦,你仲唔讀﹖大家都是學士/碩士/博士的時候,和大家都是文盲/小學/初中畢業一樣,所有參賽者還是在同一條起跑線上。香港小學生天天背著個超重大背包上學,和山區兒童天天上山擔水,箇中分別只怕沒我們想像中大,而且可能愈來愈小。

當然啦,如果「改變命運」不完全等如「改善物質生活質素」,那又是另一番話——如果大學生不是大學生,十八年前他們就不會在天安門絕食,也不會有六四。知識不但改變了另一些人的命運,還讓他們的「命運」就此終結。

同學仔,你今日改變咗命運未呀﹖


May 25, 2007
龍應台常在演講中舉的一個例子:

諾貝爾文學獎得主湯瑪斯曼在二次世界大戰時逃離納粹德國,遠走他方。人們問他這樣做是否離棄祖國﹖湯瑪斯曼回答:「我在那裡,德國就在那裡。」

這裡的「德國」,不是指版圖上的、以國境區分的,而是文化上的、概念上的。

最近在看馮友蘭的《中國哲學簡史》,心中不時升起這種想法:「我還真是一個地地道道的中國人。」因為,我的思考方式、價值觀、審美觀,以至生活小節,處理人際關係的手法……原來是那麼中國的。儘管我受的是殖民地教育,但在我有意識學習之前,「中國」已經一點一滴地滲進我的血液中。《中國哲學簡史》是寫給外國學生看的教材。許多我以為理所當然的事情,原來是讓外國人感到驚訝的。

這樣看來,台灣即使不在版圖上納入中國範圍,在文化上也不得不承認自己是中國的一部分吧﹖早前有流言指,聯合國要癈除繁體字,改用簡體字,令台灣人大為緊張。事實是,繁體字也好,簡體字也好,都是「中文」。除非台灣自己發明一種語言,才可真正「去中國化」。不過,這樣做的話,台灣等如把自己隔絕於世界。

據我看來,真正的「媽媽」,是「文化中國」。中共政權也好,國民政府也好,民進黨政府也好,都只是baby。




May 9, 2007

中大學生報「情色版」近日刊登露骨內容,包括亂倫、人獸交等,惹來投訴與批評。我沒看過該份報紙,不想隨便加把咀,所以只就報章訪問中大同學的反應談談。

明報引錄其中一位陳同學的話:「可以接受這些內容,同學不喜歡看可以不看,我又不覺內容有冒犯我和有性騷擾的成分。而且還可以知道人家如何看性,文章也有一些常識資料,其實可以讓我們對性知多一點。」

「同學不喜歡可以不看」,這算是典型的「個人主義」與「價值中立」的看法吧,也就是,只要不影響別人,我做甚麼也有自由;因此,只要沒直接受影響,我也無權/無必要管別人在幹甚麼。

但,怎樣才算是「受影響」﹖我也相信本身沒特殊癖好的人,不會看了文章就跑去亂倫或人獸交;然而,一句「不喜歡可以不看/不聽/不理」,又是否意味著我們把捍衞自己的價值觀的權力拱手相讓﹖

價值觀有很多;人也會隨著成長、際遇而改變自己的價值觀。但改變是「從甲到乙」,而不是「從有到無」。如果「價值中立」意味著「不捍衞自己的價值觀」,也「不了解別人為甚麼有這種價值觀」,那麼——除了「虛無」我想不到別的形容。

這又算不算「影響」呢﹖


沒有夢想,和鹹魚沒分別。沒有價值觀亦然。



April 29, 2007
我未婚又無子女,本來沒資格談這個話題。不過,作為三隻貓的家長,我想我還是可以講一點對「管教」的看法。

剛才看新聞,有團體建議立法禁止家長對子女進行體罰。記者又在街頭訪問了一名小朋友,小朋友說,被體罰時,會覺得「唔開心」。

我平時對貓好過對自己,常被弟弟嘲笑我的罅浪必是「敗兒」(他當然是指桑罵槐)。可是,有一種情況,我一定會打,就是他們企圖衝出家門時。

我會狠狠打他們幾下,然後把他們關在房內幾小時。平時心軟是一回事。遇上這些情況,心軟會害苦他們。我都是用手,打在大腿多肉的位置。我的手心有多痛,他們就有多痛,「打在兒身,痛在母(手)心」。

被打當然是「唔開心」,這甚至就是我打貓的目的。「唔開心」才會讓人/貓避免再犯同樣錯誤。如果我縱容貓們衝出家門,結果就是他們會吃更大的苦頭。

我當然不是鼓勵大人濫用體罰。當家長只是為了自己洩忿、當小孩子不再小、當家長打的不是手板而是頭面、當家長不是用手打而用煙頭灼,我舉雙手雙腳贊成立法禁止體罰。可是,如果孩子還未到能認識事情嚴重性的年紀,打手板打屁股我看還是不可避免的。

五六歲的時候,我曾因擅自拿取母親抽屜中的零錢而被打了一頓,教我以後再不敢不問自取。十年八年後,我才知道甚麼叫「偷竊」。

這是一個奇怪的社會:孩子有不被體罰的權利,家長就沒有「管教」的義務﹖

我又想起幾年前電視新聞節目曾報道一些「老夫少妻」的個案:男的七十歲了,在內地娶了一個四十歲的婦人,六歲的孩子在香港跟父親住,母親只能間中以雙程證來港探望家人。那小女孩週末還得跟老父在街頭執紙皮,換一個腸仔包吃。我又記得早兩日,新聞說香港有數千名跨境上學的小學生,每天花兩個多小時坐車、過關,放學回家已經累壞了。有團體認為,政府應該對上述情況人士提供協助。

常識告訴我:父母才是第一個要對子女負責的人。如果沒能力供養,如果孩子跨境上學累壞了,做父母的應該以子女的利益為最先考慮,為他們作最好的決定。養貓都要停一停諗一諗,養人亦然。

每次八號風球之後,都有家長打電話烽煙節目:點解咁遲先掛八號﹖咁大風大雨仲要我啲細路仔返學﹖大風大雨中,要求或阻止細路仔返學的是家長,不是天文台。

如果真的連打手板三兩下都算犯法,ok,這我就不生了。


April 22, 2007
徐步高主演的連續劇《魔警》播畢後,下一套係由陳振聰主演的《豪門爭產》。
April 15, 2007
上小說課,與學生談起陳映真,談起共產主義。席中有一位來自內地的同學,對香港人——包括我——就共產政權的評語頗不以為然。

這位年輕的同學本身是共產黨員。他說,中共畢竟讓13億吃飽,也讓中國走出十九世紀末至二十世紀初的頹靡敗壞。中共政權當然有其不足之處,但也不應一筆抹殺其功績。

我說,你聽漏了我提到陳映真時第一句話。我說:我非常同情陳映真。我也常說,如果生在十九世紀的二十年代,我想我不是基督徒,而是共產黨員。

師兄說過:在科學的領域中,一種理論不會因為部分錯誤而被全盤推翻,而只須修正出問題的部分便可。可是,在人文學科,各種主義與想法卻常因為部分出錯而整個被否定,儒學曾遇過這個遭遇,共產主義亦然。

中共不是完美的;正如沒有人的家庭是完美的一樣。但我們不會因為自己的家一出現問題就一走了之,除非我們對家完全沒有愛與歸屬感。我想,對許多年紀老邁的共產黨員來說,也是一樣。共產政權犯的錯誤,不是共產政權專有的。許多政權都犯過同樣的毛病。更何況,當你坐上了高位,你就同時是「既得利益者」與「臨危受命」的一人,想跑也跑不掉。我不是說這樣是對的。我只是嘗試站在另一個角度看。而且世事不一定對錯二分。

然而,對香港人來說,「六四」畢竟是難以磨滅的烙印,也形成我們「愛國不等如愛黨」的想法。到現在,我還記得十七年前,遊行過後,在北角外公家的電視看到的場面;我依舊記得外公激動地用上海話說:「我們以後再也沒資格罵日本仔屠殺中國人了﹗」我鼓勵內地來的同學去維園參加共四燭光晚會。正如我們要批評共產政權的話,也應先去看看馬列作品 和中國近現代史  。



March 28, 2007

很多人都知道,日本的地鐵、火車車廂內是不容 許講電話的。一次閒談,妹妹問我:「你知道日語的「震機」是甚麼嗎﹖」

我理所當然從「動詞」的角度去想:搖動﹖震動﹖都不是,原來是"manner mode"。 也就是說,懂得在適當的場合把電話校成「震機」的,就是有"manner",有教養的人;否則,就沒收養沒禮貌。不過是換一個說法,就為一個機器的操作狀態添上價值判斷,引發手機使用者的羞恥感(日本人的死穴),乖乖措施與配合。擅於包裝的日本人,又怎會忽略語文的美化功能﹖

所以,正如馬家輝所說,我們(華人、韓國人等)是不應用「慰安婦」一詞的。「慰安婦」是日本人的發明,用來掩飾日軍的暴行。二次大戰有的是性奴隸,沒有所謂「慰安婦」。如果我們繼續用「慰安婦」這個講法,那亞洲也不是亞洲,而是「大東亞共榮圈」。

延伸閱讀:「性奴隸」,馬家輝
http://makafai.blogspot.com/2007/03/blog-post_5972.html


March 4, 2007
 http://hk.news.yahoo.com/070303/12/22xs3.html

明報‧《港女,你是……》
—「香港女人好懶,皮膚缺水,又有愚眛,盲目信廣告,以為可以變成(化妝品)代言人咁靚。」

—「香港女人挑剔、奄尖、不實際,好像揀男友;又如買名牌袋,不理自己的條件,她們的慾望好大。」

—「佢又話無,只係一時間傻。你認真再睇,有些地方原來修飾過……都唔知邊句真、邊句假」。

單看上述引文,或擊進以上連結看畢全文,我想很多香港女性會心臟病發。無他,這篇只在消費場所、女校和心理醫生診所找訪問對象的報道,當然勾劃了大家心目中早已定型的「港女」形像;情況就像只到夜總會或色情網吧做訪問,得出的結論當然是「男人無個有良心」。咦,難道圖書館、進修學校、義工團體中沒有女人﹖還是那兒的女人全部不是香港人﹖
February 27, 2007

早前台灣將大型機構如「中華郵政」、「中華石油」等改名為「台灣郵政」、「台灣石油」等,被視為是一次「去中國化」的行動。那麼,我們的「大尾篤」被改為「大美督」,又是想藉著命名刪除甚麼,成為甚麼呢﹖

命名從來代表了一個人的希望。父母為子女改名,大多寄託了期望,希望孩子「康」、「強」、「美」、「嫻」。半紅不黑的藝人跑去改名,想改的其實是觀眾對他/她的印象(如果有印象的話——雖然這一招很少湊效)。

但地方名和人名不一樣:人名多是在該人還「空白一片」(剛出生)時改的,而地方名則往往結合了該處的地理、歷史、風俗。「樂富」本名「老虎岩」,因為那兒曾有老虎出沒;「旺角」本名「芒角」,因為那兒長滿了芒草。然而,隨著經濟發展,衣食足後就想要風雅起來。地方名也因著這種想法,被改成意頭好但與歷史背景完全無關的名稱。

更甚者,則不但拋棄本來名字,還模仿別人,藉此沾光。內地許多小鎮都有一條「香港街」;香港也有「凱旋門」、「曼克頓山」、「比華利山」,命名者都是想製造錯覺,讓住戶以為自己變成西方貴族。

從這種改名邏輯看來,香港人雖然經常標榜「肯捱拼搏」的「香港仔精神」,但骨子裡對自己曾經是/仍然是「庶民」的事實其實感到嫌惡、自卑,於是要千方百計「去庶民化」。也許在將來,我們嘗試向下一代解釋地方名字的來由時,所有原因都消失了,只剩下「好意頭」一項,就像熊貓總是叫「美美」、「安安」,你卻無法把牠們分別出來一樣。


February 9, 2007

上週為一個學界辯論比賽出任評判,辯題是「《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已於公眾利益及個人權益之間取得平衡」。正反雙方都表現得很好,準備充分,隊員有默契,有演說風範;然而,也有些是正反雙方——也許我該說是一般人——都忽視了的,以致整個辯論跳不出設題者——可以是辯論比賽中的設題者,又或者是現實中正或明或暗地操控、調整我們的生活的某個機制、力量、文化——所設的辯題。 

那就是語言的運用、設計與想像。 

坦白說,就這個辯題來說,正方是較吃虧的;可是,正如另一位評判所言,如果正方能找到切入點,則逆境未嘗不是「絕地反擊」的機會。至於反方,雖說在立場上「先天有利」,也最終勝出,但就我個人所評的分數來說,兩隊得分其實頗為接近,勝方並未以大比數拋離對手。也就是說,這是一場觀眾幾乎能夠預測賽果,也能夠預測參賽者將要說甚麼的比賽。雖說冠軍只有一個,但在過程中,參賽者能否為觀眾帶來新鮮的刺激、思路、思考範圍,也是一場辯論比賽是否精采、勝方是否眾望所歸,敗方是否輸得漂亮的關鍵。 

 

在歷時個多小時的比賽中,正反雙方大部分時候圍著辯題字眼定義、爭拗。正方大致上抓著「平衡」一詞作定義,確立立場;反方也就找出漏洞追擊。雙方間或也提出諸如「知情權」、「信任」、「三權分立」等概念;然而,參賽者只以這些概念討論法例細節,並沒有提升辯題層次、扭轉涵義、重新塑造題目。就這條辯題而言,我認為至少還可以提出「公義」、「權力」、「傾斜」等詞。無論哪一方,只要能提出一個新詞彙,就能突破辯題的預設範圍,拉長戰線,擴闊陣營;即使不能因此穩操勝券,起碼也為比賽增添數。 

新詞彙、新字眼,也就是新的願景與可能。 

香港人在不久的未來也許也會面對一場辯論賽。同樣,這場比賽也可說是能夠預測賽果、預測參賽者要說甚麼的。然而,香港人能否在這場比賽中聽到一些新詞彙,得到一個新願景,對兩位參賽者來說,依然是挑戰。當「和諧」、「務實」、「發展」等字眼被濫用又濫用而其內涵已完全變質之際,這場有史以來竟然出現競爭對手的比賽又能否在香港政治悶局中帶來新刺激﹖甚至是,香港人在未來能否從觀眾席上站起來,走到預設題目的主席位上﹖香港人是否能自行提出一些新詞彙,以探討新的核心價值、新的思維方式﹖
February 1, 2007
「我會做好呢份工。」

換言之,說話者抱著打工仔心態,做好本份,執行上司指令,然後可以放工。至於想像與計劃未來,制定方向、使命感等,不是打工仔的份內事。

這句口號的對象不是香港人,大家不要表錯情——你又唔係我老細,同你講做乜﹖

說句預咗被人噓的話:至少我想像不到董建華會這樣說。

December 24, 2006
(一)
兩個月前,人事部「放了」好幾個講師職位「出來」,據說許多同事遞表了。我不是其中一個。我知道自己沒那本事:沒行政能力、沒發表學術論文、沒博士學位。坦白說,換轉我是上司,我也不會升一個這樣的下屬。然而,我也幻想過,如果讀了博士升了職,結果會怎樣呢﹖

那時,我怕我要埋首在更多的會議與文件中。那時,學生就不會在我的網誌上留言,因為我沒空寫網誌,也沒空和他們建立友情。那時,我要寫合規格的論文,設法登在一些沒甚麼人看的學術刊物上。那時我就沒空寫小說、散文、評論;當然也很難爭取動物權益和學香薰。

當然,也有很多能幹的學者,既有學術成果,又走在社會前線。就當是我自己沒本事罷;我怕「量化」的學術成就騎刦了我參與社會的能力;我怕我被架空在一個高高的象牙塔中,不再知道「地面上」發生甚麼。

(二)
天星事件,學者與文化界登了一個全版的聯名廣告,呼籲政府停拆碼頭。這該算是不多見的,學者直接介入社會運動的例子。

另一邊廂,示威者的行動,也有被指為「過激」。在傳媒主導的年代,激烈的行動幾乎已成為示威的指定動作;示威者往往是事前想好一個「點子」,讓記者有照可拍,有差可交,才有望在芸芸議題中掙得珍貴的篇幅——在香港形成仔細、專注的討論風氣前,我相信這種情況會繼續下去。(補充:我不是指天星行動中的示威者行動激烈或事前想好了點子。我所說的只是針對一般情況。天星示威的形式與以往社運人士做法有所不同,這一點蔡子強已說得很清楚)

怎樣形成「仔細、專注的討論風氣」﹖責任就在學者身上。政府常說香港是「知識型社會」,可惜這裡所指的「知識」只是一種謀生能力,或充其量是發展經濟的能力;這種重新詮釋「知識」意義的說法,最大受益的當然就是統治者。

天星行動也被指為「太遲」。儘管政府在諮詢過程中耍了手段抽了文件,但,作為其中一個後知後覺者,我也反省過為甚麼我要在事情發生前的兩個星期才如夢初醒。

作為民間組織的一員,自問2006沒有白過;一年下來,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罰則終於在十一月初通過修訂。還沒來得及喘口氣,天星就拆了。

悄悄地被「暗渡陳倉」的,又豈指天星﹖別忘了立法會通過竊聽法時,余若薇在會議上幾乎聲淚俱下的場面。家庭暴力、新移民、扶貧、政制發展……在有限的時間與資源中,民間組織只能處理自己認為最重要、迫切的事。這種情況不能說是不正常,也沒有人敢說在可見的未來會改變。悲觀點說句:所謂「太遲」的事件,難保不會再發生。

民間組織要面對的是:如何在重大事情上及時團結起來﹖如何將自己關注的議題融入別的議題中﹖答案同樣是仔細的知識交流與討論;而且是時刻進行的;有了紥實的底子,才能在事情在看來還似不相干時豎起敏銳的觸覺。

(三)
野豬近日在粉嶺出沒,居民埋怨政府坐視不理。廖秀冬說:「野豬沒有天敵。」

嘉道理農場即時反駁:野豬有天敵(蛇和野狗),攻擊性也沒人類想像中大。政府應該先做好研究,收集關於野豬的數據,了解牠們的生態,才制定防範措施,而不是見一隻殺一隻。

在一個行政主導的政制中,官員對他/她所管治的部門,是否有專業的認識﹖在政策制定的過程中,學者的意見是否受重視﹖學者有沒有這種空間興趣﹖還是忙於為寫論文讀學位而頭昏腦漲﹖

(四)
我不是說:凡學者都在象牙塔內不問世事。也不是說:凡讀博士者都為了升職加薪。更不是說:凡不讀博士者都喜歡和學生一起。

我也不是說:知識大哂,學者萬能。

只是,香港從來沒有重視過純粹追求知識、真理的「知識份子」。為甚麼不試試看﹖
July 3, 2006
一項由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學與香港中文大學負責的調查發現,本港大學生只能掌握85%的常用詞彙,水平比內地與台灣學生為低。有大學生表示,上了大學後,中文退步了,並指大學提供的中文課程「不切實際」。怎樣才是「切合實際」的中文,以至語文課程﹖是否有「切合實際」的語文課程,學生的語文水平就會提高﹖

剛過去的學期,我在大學任教中國文化科。該科的其中一個單元是「語言與文化」。在堂上,我與一年級的同學討論一個問題:「語文水平低落,是一個問題嗎﹖」

我所任教的五班(約共40人)同學當中,有少數人認為「語文水平低落不是問題」,理由是「某些以技術為主的行業並不需要高水平的語文能力」。佔大部分同學(約七成)認為「語文水平低落是一個問題」,理由是「語文水平低落很難找到工作,也損害了香港經貿發展,失去做生意的機會」。只有少數同學把「語言」與「文化」拉上關係;其中一名學生的答案叫我有較深的印象,她表示,語文水平低落,「橫向不能推廣文化,縱向不能累積文化」。這位同學是來自國內的。

這個結果非常符合香港整體社會對語文的看法。觀乎港府鼓勵市民學習語文(英文)的廣告,都是以「求職」、「工作上的發展」為主要理由。因此,在大學生心目中,語文的作用就是「找工作」,「滿足僱主的需要」,「促進經濟發展」。

於是我問同學:「假如你生於一個非常富有的家庭,不工作也不愁生計。你是否認為自己可以不識字,或者只識很少字呢﹖」同學開始思考,然後說:「那也不可以,連報紙都看不懂,甚麼資訊都接收不到,生活會很沉悶。」我再問他們:「賭波規範化與賭波合法化;撲殺家禽與屠殺家禽,為甚麼前者會令人覺得心安理得一些﹖實際上,兩者到底有何分別﹖」同學初則沉默,繼而交頭接耳;他們一時間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沉悶」,就是一種精神狀態;也就是說,語言的作用,絕不止於用來「求職」,「工作」,更是精神食糧。「規範化」與「合法化」,「撲殺」與「屠殺」,更是意識形態的分別。我們能說「求職」才是語文的「實際用途」,精神食糧與意識形態的表現就不是嗎﹖

語文,如同個人修養,是一種恒常的狀態。假設有人想增進自己的修養,他可以去參加「餐桌禮儀班」,學懂刀叉的用法,坐姿,喝餐酒的知識等「實際技巧」。可是,如果遇上突發情況,例如侍應不小心把整杯酒倒在自己身上,又或者打開餐牌才發現自己看不懂上面的文字,那該怎辦﹖這恐怕不是一兩個課程能教授的,而是關乎當事人本身的個性與修養。同樣地,坊間有大量教授應用文等「實際用途」的參考書,一個具中學程度的市民,大概也能看明白。然而,當他求職時,他能聽懂某些提問的弦外之音嗎﹖看不同的報紙,他能分辨哪幾份的描述較誇張,或是隱含了某種立場﹖參與討論時,他能「辭可達意」嗎﹖這些都是平日在「不切實際」的閱讀與寫作中鍛鍊出來的功夫,也是一個社會公民的必要條件。我懷疑,要求語文課程「切合實際」,本身就是「不切實際」的。對「切合實際」的語文課程的要求竟是一種迷思,妨礙了語文水平的提升。

最後,我問同學:「你知道為甚麼倉頡造字之後,鬼神要哭泣嗎﹖」有同學說:「因為鬼神再不能矇騙人類,世界的秘密從此打開了。」我們的年輕人是相當聰明的,只視乎成年人向他灌輸一套怎麼樣的價值觀。

May 12, 2006
十六歲學生因上載歌曲予人非法下載,被捕。電視新聞訪問中學教資訊科技的教師,教師強調,一直有提醒學生,網上侵權行為是不要得的。

我很想知道這位教師用甚麼理由去說服學生「網上侵權是不對的行為」。我就見過一位中三同學的文章,說:「創作人反對網上下載,無非是為了自己的利益罷了。如果下載會給他們帶來收入,他們不會作聲呢。」

姑勿論這位中三同學的說法是否正確,但,無可否認,我們的社會總習慣以「利益」——還要是可見的、可量度的利益——去衡量一切價值,包括樹木,包括空間,包括空氣質素(影響外國遊客來港意欲),包括語文水平(妨礙求職)。請留意,許多把電影、歌曲、漫畫上載至網絡供別人下載的人,所提供的都是免費服務。整個過程中,他們不但無利可圖,更要付出自己的時間和精神。是甚麼讓他們覺得這樣做是理所當然﹖又是甚麼令下載的人覺得「在網上下載一首歌ok,在超市偷一排朱古力就不對了」﹖

創意何價﹖我們為甚麼要尊重創意﹖因為創意能賣錢﹖非法下載的人,是否覺得創意並不值它所賣的價錢﹖除了「損害原創者利益(收入﹖)」,我們是否提得出別的理由,去說服其實很聰明的年輕人﹖有人與我們討論過創作的本質嗎﹖


April 28, 2006
最近在看台灣學者畢恒達的《空間就是權力》與《空間就是性別》兩書,令我想起上個月敝教會教友大會上有關聖壇梯級與嬰兒房的熱烈討論。

話說在教友大會中的答問環節中,有教友提到聖壇前梯級上的軟墊太厚,跪下去再起來時讓人站不穩;讀經台與梯級距離太近,領過聖餐後轉身離開時容易絆倒。另外就是嬰兒房隔聲不足,崇拜時聽孩子的喊叫聲和婦女的交談聲。

正如上述著作的名字所言:「空間就是權力」,空間的設計、分配,其實是權力重心的反映。大家都知道,大部分教會的聖壇都會高於地面,為的是彰顯上帝的威嚴。不過我們也可以想像,如果有老弱、傷殘的人,來到主耶穌面前,主耶穌一定會彎下身來俯就他們。那麼,聖壇前的樓梯,是否可以改低一點,甚至局部取消﹖(敝教會的牧師會主動走到席間為行動不便的長者施聖餐,這也是很好的方法)

我們常常說教會是「大家庭」,可見「家庭」是教會重視的。坦白說,我一般都是返早堂,孩子不多,不知道影響有多大;但我記得聖經中的名言:「讓小孩子到我跟前來」,哭喊,隔著玻璃向外面揮手,對孩子來說是多麼自然的事。成年人有崇拜的權利,為甚麼孩子就不能以他的方式表達他對崇拜的感覺﹖更接近核心的問題可能是:為甚麼孩子和帶孩子的只能留角落,不能走到中間﹖

至於婦女交談問題,那就更是權力分佈的表現:為甚麼媽媽不可以安心崇拜﹖為甚麼一定是「她」帶孩子﹖

從來空間設計、分配都是以「方便」、「實用」、「美觀」為主;原來,我們可以更進一步問:方誰的便﹖實誰的用﹖美誰的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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