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此網誌:0
其中第十題是由熱線的志偉代表兩三百萬的台灣同志向兩位總統候選人提出對「同志婚姻法的推動」的政策內容,
只有 謝長廷 具體 提出:【實質上 讓同志家庭在法律上取得平等的地位】。
我將【公共電視網站 線上收看】+【謝長廷競選總部 文字記錄】貼出來給大家看。
雖然 每一年 台灣同志大遊行, 台北市政府皆列為主辦督導單位,
但我們很清楚,在台灣同志平權的運動上,官方一直未明確表態,包括警察的不平等對待,
這次2008總統辯論會,真的非常感動,公民提問,同志被看見了,同志婚姻議題被列入十個提問中,
針對志偉的提問,
馬英九,從頭到尾,只表達了,「對同志的人權尊重」就這麼一句話,
謝長廷,雖然沒有贊成要讓同志婚姻法通過,但謝長廷具體提出了:【權力是不能休假,將在報稅、法律上逐步提出,如輔佐人、代理人、收養、交保等問題】。
下述 原始文字 轉載自 謝長廷鏡選總部網站 文字記錄:http://docs.google.com/View?docid=dfdqv297_5gjq7t8dq
謝長廷表示,自己一向對人權尊重,同志愛也是愛,伴侶、婚姻觀念是多元,可接受的;雖然社會上未公開討論,美國只有兩個州有此立法,但權力是不能休假,將在報稅、法律上逐步提出,如輔佐人、代理人、收養、交保等問題。
補充
權利沒有假期:更實質的確保同性戀者的報稅權、認養權或法律的輔佐人等、組成家庭及收養子女是人民的基本權利,保障同性戀者合法組成家庭的權利,準用配偶的各項權利義務,必然是台灣社會未來要走的方向。
我認為推動同志婚姻合法化,最重要的目標是要為同志家庭建構一個更好的生活條件,合法化有助於讓同志家庭在法律上取得平等的地位,而立法的前提是同志的文化、同志家庭的被社會正面認同,否則合法化的美好目標可能會大打折扣,例如同志領養子女的問題涉及許多不同的層面,被同志領養的子女必需面對家裡有「兩個爸爸」、「兩個嗎媽」的嚴肅課題。
更多的社會對話和彼此了解:這項議題在台灣社會內部還有不同意見,我認為應該由政府舉辦公共論壇、審議民主、公聽會等,開放各界討論,讓更多人了解這項議題,化解彼此的疑慮。從觀念上的改變,從態度上的尊重、體諒,到接受,進行立法才有社會意義
當天 公民提問 第十題 在任內是否能夠推動同志婚姻法?將如何推動?(鄭智偉)
公共電視網站 線上收看
http://www.peopo.org/portal.php?op=viewPost&articleId=126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