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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草莓運動:集遊法違憲、人權變不見
2008年11月6日早上11點,憂心近期台灣的言論與集會自由開倒車的學生、老師們,開始在行政院前靜坐,主張修改違憲的集會遊行法。11月7日傍晚,在行政院前遭警方以違反集會遊行法為由驅離的學生們,在自由廣場前重新集結,寒流與暴雨趕不走學生捍衛人權普世價值的決心。11月9日晚間,廣場上的學生透過民主表決,將本運動正式定名為“野草莓運動”,高呼“集遊法違憲,人權變不見”,呼籲所有台灣公民不再沉默,挺身保衛台灣得之不易的民主、自由與人權。
【台北:wenli@自由廣場】
http://live.yahoo.com/wenli
【新竹:清華大學海報牆(小吃部旁)】
http://live.yahoo.com/Student_Movement_Hsinchu
【台中:tcantiapl@市民廣場】
http://live.yahoo.com/tcantiapl
【台南:tainandirect@成功大學校門口】
http://live.yahoo.com/tainandirect
【高雄:kaohsiung@中央公園】
http://live.yahoo.com/kaohsiung
1106野草苺運動官方網站:
http://action1106.blogspot.com/
修改「集會遊行法」連署網址:
http://campaign.tw-npo.org/200811803195100/index.php?serial=200811803195100
台北:wenli@自由廣場
新竹:清華大學海報牆(小吃部旁)
台中:tcantiapl@市民廣場
台南:tainandirect@成功大學校門口
高雄:kaohsiung@中央公園
1106靜坐行動 說明
我們是一群憂心臺灣混亂現況與未來發展的大學教授、學生、文化工作者和市民。我們看到了近日來警察不當執法、侵害言論自由,導致合法集會的民眾受傷等事件。我們驚覺事態嚴重—這已經不是維安有否過當的技術問題、更不只是政黨認同選擇的問題,而是暴力化的國家公權,對市民社會的嚴重挑釁和侵犯。我們為此感到擔憂,因此從11/06上午11點開始,聚集在行政院門口抗議。我們在11/07下午四點遭到警方驅離,我們現在改聚集在中正紀念堂,並發起長期抗戰。
反對警方執法過當、侵犯人權與集遊惡法
試舉出近日警方的不當行為:淨空高速公路車道。禁止民眾在公共場合舉國旗。禁止民眾在公共場所說「台灣不是中國的」。沒收人民財物,如旗幟、標語。民眾在圓山附近手持DV拍攝,卻被警方違反行政程序強行帶回警局。民眾想要施放印有「黑心」圖樣的氣球被警方制止。民眾騎機車懸掛支持西藏獨立的「雪山獅子旗」,卻被警方制止且強行帶回警局。上揚唱片行事件等。上述個案,警方以違反集會遊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察職權行使法為由對人民行使的強制行動,已經嚴重的侵犯憲法、民法等上位法規對於人民基本自由、財產權利的保障。
言論與人身自由的重要性
我們深信自由的重要。試想,假使當年政府動員警力驅散凱達格蘭夜市、驅散紅衫軍,那麼台灣的公民就沒有機會聽取社會上不同的意見;正是因為他們沒有被驅散,不同的聲音才得以被聽見。人只有曝露在各種不同的意見中,才能學習判斷意見的優劣,這是公民社會不可或缺的條件,也說明了言論自由為甚麼可貴。
正因自由如此可貴,憲法明文保障此項自由。位階較低的法律,應該輔助憲法,將之具體實現並定其界限。然而,威權時代、戒嚴時期遺留下來的集會遊行法,卻嚴重危害言論自由。它的許可制預設人民的集會遊行會違法;它的禁制區寬免政府機關於民意的挑戰;它授予警察過大的裁量權,竟使警察執法時越俎而代法官之庖。
具體訴求
修改集會遊行法
因此,對於集會遊行法我們有以下幾點具體建議:(1)許可制改為報備制。政府不應事前審查,預設人民的集會遊行會違法;(2)檢討禁制區之規定。集會遊行是手無寸鐵、無權無勢者陳情抗議的方法,現行的禁制區規定卻不容人民挑戰行政機關;(3)規定警察執法的界線。避免警察無限上綱、恣意妄為;(4)取消刑罰,改採行政罰。就同樣的行為而言,集會遊行法規定的罰則比其他法律苛重,違反比例原則。
處分失職警務人員
有關近日人民與警察的衝突頻傳,我們感到相當心痛。也有人質問我們為什麼不站出來譴責群眾暴力。對此,我們做出以下的回應:我們堅決守護、支持人民表達意見的權利,也堅決反對任何暴力的手段,不論暴力行為來自於人民或者警方。我們從近日發生的許多事件看到,人民的暴力可以由法律來規範,警政單位的公權力卻可能濫用,並擴張成無所節制的暴力,沒有受到應有的約束。因此,我們譴責政府與警方擴大解釋法律、不當使用暴力的手段來壓制人民合法表達意見的自由;調查處分相關失職警務人員;警務、國安長官必須下台負責。
馬英九政府道歉
警察執行強制行為時代表的是國家暴力,國家暴力的使用必須以維護人民生命、自由、財產權利為最高優先,不可不慎。但警察單位終究只是執行命令的機器,政府以及執政黨的立場和命令,直接影響一線員警如何執行勤務。我們譴責馬英九政府踐踏我國民主自由的基本立國精神,必須道歉。
發起公民不服從運動
我們是以學生為主體發起的公民不服從運動。當政府依照違憲的集遊法行使法律或者不當解釋法律時,後續的公權力行使是缺乏正當性的,對於缺乏正當性的公權力,公民有不服從的權利。我們希望所有認同我們訴求的公民、市民來一起參與這場運動,共同要求「馬英九總統和行政院長劉兆玄必須公開向國人道歉。」「警政署長王卓鈞、國安局長蔡朝明,應立刻下臺。」「立法院立即修改限縮人民權利的『集會遊行法』」。
***以下轉載【自由電子報】新聞***
抗議…全球聲援 靜坐…網路直播
〔記者林嘉琪/台北報導〕這次大學生靜坐抗議行動,首次展現在BBS、部落格與twitter的動員,學生並透過「Y! Life」網路平台,製作「一一○六學生靜坐行動」現場串流轉播,轉播最高峰的觀賞人氣直逼三千人,逼近人數的最高承載上限,也有外國網友跨國聲援;同時也號召台中、台南與高雄三地學生及民眾,計畫陸續於各地進行大小規模的抗議行動。
擔任「一一○六學生靜坐行動」現場串流轉播主持人、台大心理所研究生邱千蕙表示,「還有在美國、日本、荷蘭與德國的網友很關心台灣學生情況」,所以學生擔任同步口譯,目前已有國、台、英與客家語言等多語的現場主持。
邱千蕙說,十一月六日第一天集結,只有四十人使用網路轉播,但當天下午一下子就增加到幾千人;七日下午四點三十分,警方出動優勢警力驅離師生,網路人數暴增至二千三百多人,「民眾有權利知道事件經過,而不是只看到被利益團體及媒體選擇出來的片段」。
六名學生組成DJ群,二十四小時輪流接力主持,深夜時段更開放現場叩應,目前還在趕錄「修改集會遊行惡法」相關演講節目,要讓更多人可以不用到現場,也能知道師生訴求。
靜坐行動發起人、台大社會系助理教授李明璁,是最先在網路發表串連文章者,先號召二百多人連署,後來更集結近六百人至行政院靜坐。他分析這次動員,「誰說台灣大學生不關心公眾議題」?只是發聲管道不同。
「一一○六學生靜坐行動」官網:http://action1106.blogspot.com/;
「現場串流轉播」:http://live.yahoo.com/wenli。
本土社團籲馬回應學生訴求
〔記者林毅璋、駐歐洲特派記者胡蕙寧/綜合報導〕台灣北社等本土社團昨共同召開記者會,除公開支持在自由廣場前靜坐抗議的學生外,也呼籲馬總統不要讓台灣的民主與自由倒退,並要求馬兌現選前承諾要將集會遊行法由核准制改為報備制的政見。
北社社長張學逸說,「現在我們最基本的自由與人權被侵犯、表達言論的自由被壓制,很快的我們的民主政治就會崩解」,他樂見一群熱血青年有理想並自發性的捍衛自由與人權。
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史英說,馬曾公開表示,「堅信集會遊行是人民權利,不是政府恩賜」。但他要反問,既然是人民的權利,卻連在哪裡舉行、抗議的對象是誰都還要政府核准,這樣還能算是人民的權利嗎?
除了本土社團,許多旅外台灣人也對連日來發生的警察執法過當表示不滿,並聲援靜坐學生的訴求。
歐洲台灣協會聯合會發表聲明,台灣總統被矮化,也自我矮化了。馬英九沒有對中國、對世界宣稱自己是台灣總統,中國卻正利用這個會談向世界宣稱:「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
歐台會促理性運用公權力
歐台會說,西方民主國家在執行公權力時都相當謹慎,因為公權力的本質就是暴力。歐台會認為,馬政府口中的「暴民」都是捍衛台灣及人權價值的鬥士,因為他們才向國際社會說明了台灣的民主與價值所在,只有獨裁政權才會對人民下「暴民」標籤該會希望政府和平理性地運用公權力。
旅美台灣人連署譴責馬政府
另,十八個旅美台灣人社團連署發表聲明,譴責馬政府為了讓陳雲林賓至如歸,不惜犧牲台灣的民主與人權;馬政府為了討好中國,竟不允許街道出現北京不高興的旗幟,這是讓台灣民主蒙羞的黑暗時刻。
大紐約區數個台灣社團,七日也到駐紐約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抗議暴力警察欺壓人權,並支持學生在自由廣場的靜坐抗議。
【自由電子報】完整原文網址: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nov/9/today-fo5.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