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7, 2009

才與LULU說定
該完成立志之事
此志
當然不是小人常立志之志
吾等雖女流之輩
此志倒也算恆志之君子之志
君不見 我們做過的事
也算大有難度的小有程度
為歷史而做為興趣與使命而做
當然 衣帶漸寬終不悔
到雲林一年了
應該要去找該找的人了
目前已是三缺一
LULU、我、阮鳳舞大哥
誰是我們的燈塔?
我們是燈塔的燈塔嗎?
烏坵燈塔 文資責任與歷史解碼....
先生
我能與你拍張照嗎?
他 一臉訝異
他 欣然允諾
他 以為我是粉絲.....
我說的他
當然不是李應元啦!
這又是許多年前許多巧妙之事!
人生何處不相逢?
相逢就為燈塔事。
上帝
我真是服了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