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ruary 2,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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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是總長或總統去小坵,還不完全清楚。
這座停機坪是才剛建好的。
南沙基於「人道救援」都要蓋機場,
那殘破和險象的烏坵碼頭為何不整建?
離島到處亂蓋醫療大樓和硬體,
烏坵病房為何不能改善適合病人居住?

烏指部數月前就向民眾借水泥蓋停機坪,
以準備明天高官的蒞臨,
卻無視我們搶救文化與醫療改善的用心和擔憂。
春節我打算去國防部門口絕食呼籲,
請烏坵指揮部改善操弄作法,
請政府尊重島嶼的生存和文化權。
我無法再忍受烏坵的文化資產不被保護,
也無法再忍受烏坵指揮部的操弄手法。
軍紀嚴明的島嶼,媽祖金牌掉了,
烏坵指揮部不該檢討嗎?
我的家鄉和人權,
不該永遠是指揮官們升官和奉承的祭品。
掛金牌和參訪燈塔活動已經跟政戰主任電話溝通兩週了,
他說民間團體要國防部同意,昨天,
國防部將名單給海軍總部了,
他們又說要烏坵鄉公所同意,請問
去鵝鑾鼻燈塔要屏東縣政府同意嗎?
去漁翁島燈塔要西嶼鄉公所同意嗎?
去看東引燈塔要東引鄉公所同意嗎?
年初我在島上,要去燈塔,政戰課長說不行,
政戰主任後來才承認燈塔已經是當地民眾可以參觀的。
如果台灣的文化團體經過國防部同意,
或當地的民眾的朋友透過鄉公所申請,
在船來的當天是可以開放的。
一月二十八日晚間,當我打電話給政戰主任,
告訴他我們有文化團體來掛金牌和參訪烏坵燈塔,
天啊!他竟然要我向財政部管燈塔地單位提出申請。
我說我關心家鄉這些事務不是一天了,不要如此唬弄我。
他最後才承認國防部同意即可〈慣例是如此〉,
當我昨天把名單經由國防部再向烏坵指揮部提出後,
指揮官和政戰又再走兩面刁難的手法。
〈我們還要花多少時間精力在這些軍霸的事務上?〉
軍方很會模糊焦點和模擬兩可的操作,
實際上我們帶人回鄉為何要經過鄉公所的原因,
在於鄉公所沒有船讓民眾搭乘,所以造冊知會軍方。
所以鄉公所同意的民眾或鄉公所邀請的團體或媒體,
都由鄉公所行文告知烏坵指揮部。
台灣的民間團體或媒體,則向國防部提出需求請求,
國防部同意了,則烏坵指揮部就樂見其成。
如果要民間團體對烏坵鄉公所提出申請,
那是打算推拖的不入流手法,
因為
燈塔管理人不是鄉公所,船舶交通工具的出資人
不是烏坵鄉公所。
這些反反覆覆的例子實在很多,一言以蔽之,
現在的指揮官都缺乏擔當與遠見,
愚弄幾個島民成親民愛民的盾牌和武器,
無視將軍應該有的武格和應有的文化素養。
我這離島一婦人為軍魂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