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說國民黨執政50年來,一直認爲法院與檢察系統是國民黨家開的,長期以來操控檢調打擊異已、包庇貪瀆的事在早年從來沒有斷過。但是在失去政權六年後,在319事件與第一家庭的炒股案上一直沒有辦法有對陳水扁做出致命的一擊,國民黨檢討後認爲最大的原因就是臺灣的檢調系統沒有獨立性,因爲民進黨執政後,承接國民黨的一切制度,而在六年前國民黨治下時,爲了便於操控,臺灣的檢察制度有許多的漏洞,不若先進國家的獨立超然。國民黨失去政權後,一直疑神疑鬼的質疑民進黨政府也用他們當年的方法來操控臺灣的檢調系統。
於是爲了要對付陳水扁,失去政權六年,已經快抓狂的泛藍黨團,運用了在立院的多數席次,通過修改臺灣檢察制度的相關法令,想要排除民進黨政府對於臺灣檢察系統的可能干預。大幅修法的結果就是引進了許多先進國家的立法例,比如仿效國外的獨立檢察官制度,增設臺灣最高檢察署的特別偵查組,不受限制的專門偵查總統、副總統、五院院長、部長高官們的重大貪瀆,與全國性的賄選、對社會有影響的重大犯罪。
而爲了排除陳水扁可能影響操控主掌全臺灣檢察大軍的檢察總長一職,由目前的總統直接任命,沒有任期制,改爲由總統提出,立法院同意後,四年爲一任,不得連任,除有重大事故外,不能隨意任免,讓檢察總長不像以往每每爲了保住職位而要「體查上意」。更設立了「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17個審議委員中,官派的只有8名,而剩下的9名是由全體檢察官直接投票選出,主掌全國檢察官的任免、調職、獎懲,落實了談論多年,但一直無法實現的檢察官自治原則。由於直選的委員人數比官派的爲多,未來對於某些不適任檢察官開鍘就有了獨立性與正當性。從此臺灣的檢察官算是永遠脫離了政府的可能干預,而能獨立行使職權了。
有趣的是,我的朋友說,長期以來一直頂著檢察官頭銜在媒體上爲國民黨說話,而且傳喚過現任總統的某檢察官,其實許多在基層勤勉任事的檢察官其他的行徑非常不認同,法界盛傳,未來不久後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成立後,第一個被開鍘的極有可能就是這位不中立的檢座。看來國民黨搬石頭砸自己腳的事又會多一件了。
國民黨50年一直以來一直握有立法院的多數,而檢察系統的改革,空喊了許多年,從來沒有通過。但是失去政權的國民黨卻在害怕民進党政府也利用檢察系統打擊政敵或庇護不法的情況下,反而修法讓檢察官有了自由。但是有趣的事,國民黨幹過很多事都是人算不如天算,最後機關算盡,還是害了自己。論賄選、論貪污,執政多年的國民黨恐怕也有一屁股算不清的帳吧。給了檢察官們尚方寶劍,誰受傷會較深,在我看來還在未定之天呢?我相信多數在基層的檢察官都是勤勉而努力的,我完全同意我朋友的看法,在政爭下,這樣的改革其實對於臺灣的長治久安是一個重要的進步。
誰說狗咬狗不是人民的勝利呢!!






那些罵檢察官的人,平均而言比檢察官沒水準太多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