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洪曉慧假釋審查同意公文,日前悄悄出了高雄女子監獄大門。"
玲警大畢業 未取得警察特考之資格
由警大推薦入女監
當約僱人員近三年
就是所謂監獄管理員 犯人所稱"主管"
玲自稱"天使主管"http://www.blogtw.com/links.php?user=geenagee
據稱:
監獄充斥陰氣非常之旺盛
管理員工作繁重 作息日夜顛倒
有時做ㄧ(天)休ㄧ 、站兩(小時)休兩或三
(值勤不能坐椅子 頭頂有監視器…上級說是掌控牢房?!)
但就是不能請假 連請病假也要當事人當面請假
否則找人代班 上級高官只說:”人員不足”搪塞
必須忍氣吞聲
更何況 要請公假北上法務部參加歌唱比賽 猶如登天極難
管理員 處處被刁難
工作情緒環境遭受內(管理階層)外(犯人)交迫 身心俱焚
管理員 以前稱獄卒 地位卑微
現在被犯人尊稱『主管』 百般阿諛奉承 無所不及
因維繫『假釋』基本考核評分!
據報”當年偵辦洪曉慧殺人毀屍案的員警回想這一幕,仍怵目驚心,難忘洪的凶殘、冷血、心思縝密。”
玲對女監裏的洪某評價不相上下:心思籌謀細膩、高度智慧型敏捷和異常地冷靜;進而策略討好,更貼近所屬管理之『主管』,另涉及洪某個人感情隱私及女監管理,這是玲曾交待的密聞,知而自得。
如判刑18年,近十年獄勞,是否足夠填補,她所有過錯而一筆勾銷
其實不竟然!
受害者被毀滅和其父母的傷痛,
誰能為他們尋求彌補及精神創傷的慰藉?
設身處地想一想!
如白冰冰的女兒,被十惡不赦背負好幾條人命陳匪和其妻舅撕票,
你說白冰冰會原諒陳匪和其妻舅的辯護律師嗎?
又何見得其妻舅,不會再犯?
(可以窺探或預測不會再度犯罪因子,還是只有或然率?)
這完全都是個人主觀意識形態,塑設專家的假象和法律的縱容。
若台灣法律僅保護壞人的人權,那是不足以信賴!
難道受害者和其父母親人 ,沒有人權嗎?
台灣法律是懂法律人玩弄的把戲?
難道自侍國家權力而偏頗濫權;
你們不會寢食難安嗎?
那公平、正義、真理又何在?
若汲汲營營尋求『假釋』后的自由生活
縱使十年的代價,仍不足填滿內心的情仇!
那貴尊的專家和法律的專責,知曉嗎?
願她真心地和誠摯地(非形容詞)悔悟
以ㄧ輩子生命,弭平愛恨的漩渦;
感恩未來,創造新生命!
不公開內心深處(1)






























































有句話說牛牽到北京還是牛
當初她還死不承認是她做的
還滿臉冷酷看著屍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