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ober 19, 2007
delightful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9:39:08 |
影片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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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中的二十塊錢是複製的,不要急著報警,道具鈔票早在1999年春季班一拍完作業就銷毀了。曾有朋友建議我重新配樂剪接,遞送短片競賽;當時,越看越覺得不是很有原創性,便作罷,只成了自己的一個小小回憶習作。
我對成功和失敗的定義很淺顯,無論是否被發掘認可而堅持職志、從不間斷的人就是成功者;我屬於後者,很容易因困難而放棄感興趣的事物。拍電影或數位錄影需要的絕對是百分之百的熱情和領導統合能力,我是在拍學生習作時才發現自己一點都不喜歡領導統合,更恐懼團隊工作,一遇到需要跟別人協商,就立刻變成一個呆瓜。不喜歡下指令、又不願意服從指令的人好像很難在任何行業生存下去,當記者大概是唯一的出路,要不然就是自己開”一人”公司,呵、呵!
這個四分鐘左右的無對話黑白短片的想法源自於在舊金山租處大樓上的十六層樓高天台上賞夜景、吹風的經驗,雖然腦子裏的故事一大堆,都是一些耗資千萬、需要數百演職員才能完成的”巨作”,正抓破頭想不出來要拍什麼來繳交一百塊美金以下預算的作業,上頂樓天台透氣一逛,回到小房間後,不到一小時就完成大綱,接下來最煩的是如何找便宜或免費的演員。除非是有送影展的野心,同班同學互相演對方的片子在學生作品中都是司空見慣,我把同學們敲定以後,一天晚上在舊金山 Orpheum Theatre 前閒逛,看到一位很有喜感的街頭鼓手Robert Smith正邊唱邊擊鼓,便鼓起勇氣遊說他幫忙演片子中的街頭藝人,沒想到他一下子就答應了,條件是些許的車馬補助費和成品拷貝一份,另外透過他引介片中的演搶錢路人的Jim Washington,忘記給多少演出費了,應該不會多過二十元美金。後來,沒再跟Robert和Jim聯絡。
如果現在重新編寫劇本,一定不會安排看起來像流浪漢的Jim來搶錢再轉給街頭鼓手,拍片當時,我才來美國不到一年,也沒下功夫了解地方民情,對種族歧見一點敏感度都沒有,純粹就依刻板的直覺來鋪陳人物角色。多年之後,再播來看,慘不忍睹呀!直問自己,為何是非洲美國人出刀呢?為何不倒過來讓Jim演掉二十元的角色,其實,當時的顧慮很簡單,我不認識Jim,為了安全考量,沒敢讓他跟著Apple (副導)和我進出有管理門戒的租屋大樓,回頭細思量,這短片不小心落入以亞洲人為中心的濫情。放上來作為自我警惕用,提醒自己以後要敏銳點,不要讓種族刻板觀念牽著鼻子走。

圖說:這是在當時拍片的行人道上紀錄下的工作情況,第一張是由男主角Chao-Fu(因為沒保持聯絡,不好公佈真實姓名)幫忙拍的,第二張好像是飾演第一個看到二十元的路人Angela拍的。那是個沒有數位相機的時代,掃瞄後,有點走色。 第一張照中人員由左至右,好友Angela(她現在為美國洛杉磯的一個電視製作公司在中國擔任電視製作人,中、美兩邊奔波)、拍學生片時的最佳拍檔Apple(現在回泰國曼谷從事紀錄片拍攝工作)、我(現任家庭主婦、管一點家庭小店的鎖事)以及Sean(好像回台灣從事電腦繪圖工作,失去聯繫)。





















